试论邪教在本质上与宗教的根本对立

        在国际上,邪教与恐怖组织被称为当今社会的两大公害。作为两大公害之一的“邪教”,指的是歪曲、利用某些宗教因素,掺杂大量迷信来从事非法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危害的邪恶势力及其非法组织。由于邪教披着宗教的外衣,因而具有很强的迷惑性。然而,其本质却是与宗教根本对立的。邪教在本质上与宗教的根本对立就表现为:在社会问题上的根本对立;在人类问题上的根本对立;在科学问题上的根本对立三个方面。以下逐一进行论证。
        一、在社会问题上的根本对立
        宗教所表达的是人类对绝对终极意义、无限和永恒的追求。为实现这种追求,宗教往往不仅强调“出世”、“超世”,而且强调“入世”、“在世”,倡导服务社会,造福人类。因而,在宗教的发展过程中也力求与社会相适应,不离社会而又力求提升、升华社会,以一种超越尘世的精神来神圣化人类社会,以使社会达到公义、和谐、纯洁和道德。如,佛教倡导的“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又如现代佛教提倡“人间佛教”,强调佛教要“入世”,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基督宗教讲究“荣神益人”。“摩西十戒”不仅包括神与人的契约“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而且包括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如“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我国基督教协会名誉会长丁光训,多次提出“要淡化信与不信的矛盾”,要使基督宗教成为服务型、伦理型的宗教.伊斯兰教中关于社会问题的教理、教义就更多了,总的来说就是推崇“善行”。道教提出“凡事无大小,皆守道而行”(这里的道既指“天道”也指“人道”),以求达到“慈爱和同”。我们知道,道教思想的基本准则是“道法自然”,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依据道的法则运行的,而道的法则是“自然无为”,所以他们与社会的关系也是协调的。而那些惟利是图,单纯的偶像崇拜、教首崇拜,编造邪说,却没有关于无限的系统理论支持的组织和信仰,往往流于邪门歪道,“法轮功”便是如此。
        (一)大搞“教首崇拜”
         邪教的一大特征便是大搞“教首崇拜”。为欺骗世人,邪教往往把教首打扮成神或神的化身。同一切邪教组织一样,“法轮功”也大搞对李洪志的神化和“教首崇拜”。李洪志在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然而,这样的简历却是李洪志恶意篡改的,在他的简历中,除了“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半句外,没有一点真话。他本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为了神化自我,他改成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此举意在说明自己与佛祖同日诞生,是“释迦牟尼转世”。随着邪恶欲望的膨胀,他索性自吹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声称他“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阶梯”,能够“度人去天国”,是“把整个人类超度到光明世界中”的“唯一”的救世主。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还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欺骗了众多“法轮功”练习者。对“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制定了严厉的“帮规”、“教约”,他要求练习者绝对服从他的领导,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献给他这位至高无上的“教主”,对不听他指挥的辅导站负责人立即撤换,以树立他的绝对权威。而真正的宗教则是反对偶像崇拜、个人崇拜的,即便是佛陀、老子、耶稣也都强调人的谦卑和有限,坚决反对人自比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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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编造邪说
        邪教善于编造邪说,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它们极端、狂热地渲染许多无稽之谈的灾祸劫难,捏造其恐怖性和紧迫感,扬言世界末日将至、天国将临、惟入其教方可获救等歪理邪说,制造恐怖不安气氛,扰乱社会秩序。作为邪教的“法轮功”亦是如此,李洪志借助其所编造的“法轮大法”,鼓吹所谓的“末世论”,说“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返回到原来人类社会这个境界当中,不用太高,你回头看一看、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并危言耸听地说: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末劫时期”,“地球要爆炸”了。面对人类社会这场浩劫,“觉者们都撒手不管了”,如来佛、耶稣、老子等也“不管人中事了”,什么宗教信仰也都“不行了”,哪国政府“也管不了”。只有他“一个人”可以控制、延缓“地球大爆炸”。也就是说,唯一的出路就是乖乖地跟着他走,听命于他,把自己一切都无条件地奉献给李洪志这个“救世主”。这样,通过编造邪说,就达到了发展并控制成员的目的。
        (三)危害社会
         同一切邪教组织一样,“法轮功”最突出的标志就是“反社会”,它反对社会的基本生活秩序和基本道德准则,甚至用一些极端的手段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他们肆意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策划组织了上百次非法集会,围攻各地新闻单位、党政机关,甚而还围攻党中央、国务院的所在地中南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且,“法轮功”尤其明显地反对社会主义社会,这就使其更“自动”地充当了某种政治角色。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安定,是一股颇具影响的邪恶势力,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构成了的严重危害。总而言之,“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给社会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恐慌。如此巨大的负面作用,与宗教所起到的神圣化人类社会,以达到公义、和谐、纯洁、道德的目标是截然不同的。
       二、在人类问题上的根本对立
      宗教在人们的现世生活中常起到劝勉、安慰和鼓励的作用。正如梁漱溟所说:“宗教在人的情感意志方面恒起着慰安勖勉作用,俾人们感情动摇、意志颓丧者,重自振作生活下去。如所云安心立命者是。”
       不仅如此,宗教还借着其圣洁、道义、终极、超越的追求和关切,使人趋善,让人追求真、善、美。宗教要求人们不贪不盗、不邪淫、不妄语,教人奉行仁爱、宽容、谦恭、平和、积德行善、助人济世等,促使人获得一种理想境界上的精神升华与净化。如基督宗教教人“博爱、忍耐、宽容”,佛教教人“慈悲、宽大”,伊斯兰教主张“两世吉庆”,道教“重人贵生”等。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宗教发挥着稳定社会、扶助人生的积极作用。而作为邪教的“法轮功”则不然,李洪志借助其所编造的“法轮大法”,利用人民追求健身祛病的善良愿望,鼓吹所谓的“真、善、忍”和把人“往高层次上带”的谎言诱骗善良的人们上当受骗,李洪志口口声声说他只是教人们“真、善、忍”,不去管常人社会的事,然而他的行动却完全背道而驰。凡对“法轮功”提出疑义的,李洪志便会撕下“真、善、忍”的假面具,让其追随者围攻、冲击。“法轮功”同世界上其他邪教一样,不但挑唆、暗示练习者自残生命,而且还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给受害者及其亲人带来了身体以及精神上的巨大的痛苦。为了实现个别人政治野心,“法轮功”将广大“练功者”推上反社会的第一线,让他们去抛热血,充当炮灰,与党和人民政府较量,为国际反华势力提供口实。李洪志的妖言邪说及其“法轮功”的功法实践,致使千百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已达1404人,致死原因有:“有病拒绝就医”,“练功时发病”、“服毒”、“跳楼”、“上吊”、“卧轨”、“自焚”、“投水”、“剖腹”、“割脉”、“触电”、“跳崖”、“自残致死”、“绝食致死”等等,五花八门;这里还未包括因练“法轮功”受伤致残、精神失常及残杀他人的伤亡数字。“法轮功”这种滥杀无辜的犯罪行为,是对人权不可饶恕的侵犯。而珍爱生命、提升生命价值,才是宗教界的共识,也是文明社会的共识。[Page]
        三、在科学问题上的根本对立
        在历史上,宗教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虽不乏冲突和矛盾,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冲突和矛盾,但它们之间并不是根本对立的关系。事实上,宗教不但孕育了科学,还包含着某些科学知识。比如在基督教《圣经》中就包含某些地理学知识。在东方的宗教中,有关的科学内容就更多,如佛教对人的感觉和意识的认识就包含了非常丰富的科学内容,其对感觉的分类和对人的认识过程的阐释,可以说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更是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道教的典籍中,有关医学、养生、气功、天文、地理、化学等学科的内容可以说随处可见,尤其是炼丹化学、医学、养生学、气功学等更是它的基本内容。直到今天,中国的养生学和气功学的绝大多数文献仍来自道教。可以说,宗教为人类古代科技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很多领域,离开了宗教,我们很难想象它能得到发展。
         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宗教与科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促进,矛盾和冲突固然存在,但主流还是统一的。正如爱因斯坦所言:“科学没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像瞎子”。宗教信仰对科学研究具有激励作用,对于一个有某种宗教信仰的科学家来说,更能够超越现实的功利性以一种持久的热情进行研究。而这对于科学研究是十分重要的。事实上科学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其成就都是在一定的宗教信仰支持下取得的。例如,牛顿在科学领域里的杰出成就,便得益于他对基督教的信仰,使得他赢得了“历史上最杰出的科学家”与“近代物理学之父”的尊称。
        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很注意与时俱进,注重对宗教术语的科学解释。因此,可以说: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学知识提高了境界,而且意义也更加深远了。现代宗教与科学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而邪教“法轮功”则逆历史潮流而动,是与科学截然对立的。在“法轮功”训练的早期,信徒们就学到“在班里,我要先把你们的身体调整到适合于高层次修炼的状态,然后把法轮和能量机制放入你们的身体……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这宇宙的一切超常功能。一旦植入你的身体,它就在你的小腹部一年到头永远转下去,不再停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李洪志说的这个“法轮”是一个真实的物理的轮子,李洪志声称他在讲课时会把它放进每个学员的身体,而不接触这个学员,实在是异想天开。虽然李洪志一方面声称他的观念得到科学支持,但另一方面他又说:“我们修炼者根本不承认现代科学,相信它是一个错误”。李洪志还鄙视科学界一致支持的生物进化的共识:“我们看着人把自己同猴子联系起来都觉得很可笑的;人根本就不是进化来的。达尔文拿出他的进化论的时候漏洞百出。”
        总之,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绝不是宗教,用宗教包装起来的邪教组织毕竟变不成宗教。对于邪教这种邪恶势力,绝不能以宗教视之。清除邪教,不仅丝毫不影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正确贯彻执行;而且也是对宗教的尊重与保护。因而,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言:““法轮功”不是佛法,不是正式宗教,也不是真正的气功,而是一种道道地地的歪理邪说,它与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是和宗教界根本对立的,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是根本对立的。”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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