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成长净土 托起社会希望

      世纪之交的除夕,7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集体自焚,19岁女大学生陈果和12岁小学生刘思影成了邪教的牺牲品。无独有偶,内蒙古准格尔旗在近年打击其他邪教组织中,也发现许多青少年深受邪教毒害,极有可能成为第二个陈果和刘思影。防范邪教向青少年渗透,通过 保护青少年免受邪教毒害,本文浅析若干个案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邪教向青少年渗透的方式
     邪教往往冒用宗教气功,伴随封建迷信、伪科学在暗中传播,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而青少年对邪教的免疫力十分有限。邪教就乘虚而入,通过家庭、社会、学校等途径,向青少年进行渗透,引诱胁迫他们走上邪路。
   (一)家长亲友的言传身教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家长亲友的迷信思想、邪教行为在家庭生活、亲友来往中,言传身教对孩子产生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家长是不会害自己的孩子的,因此,孩子对家长会十分信赖,不加防备。邪教组织恰恰利用这种信任,控制信徒以子女为掩护进行违法活动,对亲身骨肉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摧残。准格尔旗1995年捣毁一邪教组织窝点时,当场查获17名少年儿童,他们最小的只有7岁,最大的14岁,都是被父母一手带着加入邪教组织的。这一组织头目宣扬“只要诚心信教,每天祷告,不去学校读书也什么都能懂,神会赐予知识,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使这些孩子失去理想与信念,不去学校读书,一心伺奉邪教,承担放哨、警戒任务,以应付公安机关的排查。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暴富的、贫困的、疾病的、离异的等特殊家庭,有着明显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参与邪教活动的倾向。这些特殊家庭的孩子,更容易为邪教所骗,所受毒害更深。准格尔旗一农民刘某,妻子留下儿女,离他而去,使本来贫困的家庭生活更难以为继。刘生活无助,带着儿女加入某邪教,寻求精神寄托。加入邪教时,女儿13岁,儿子12岁。刘某逃避现实,害了儿女一生。
    (二)社会生活的耳濡目染
      我国是一个封建迷信根深蒂固的国家,近年来受海外“新宗教运动”的影响,封建迷信、伪科学、邪教沉渣泛起;另外,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青年走出校园,一时难以融入现实社会,也会出现多种人生选择。在这种社会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很容易被邪教的歪理邪说所利用,不是像陈果那样被邪教所害,就是追随邪教为害社会。准格尔旗破获某邪教跨省区大案抓获的主要头目和一批骨干,就很有代表性。蔚某本来学习成绩很好,高考落榜后因家境困难,被迫流落包头打工,在社会生活的边缘,失落与苦闷中结识了某邪教组织成员,26岁时加入该邪教组织。因其文化高,悟性好,又独身一人,逐渐成为该邪教内蒙古西部工作区主要头目。走上了对抗社会的人生道路。同时抓获几位女大学生,因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也相继加入该邪教组织,将该邪教汉文书籍资料翻译成蒙文,向蒙古族群众渗透,很快就成为该邪教组织的骨干人员,受到邪教信徒的尊敬和邪教组织上线的重用,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致使自己越陷越深。
    (三)校园也不是一方净土
      现在,老师、家长关心的头等大事往往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的成长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的引导。中小学校偏重知识教学,而忽视思想教育,对学生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有神论思想引导乏力。学生遇到思想问题和心理苦恼,很难得到及时解决,这就为邪教的歪理邪说传播无形中提供了可乘之机。邪教分子有意选择青少年比较集中的中小学校,频繁地向学生散发反动宣传品,企图对学生进行群体渗透。准格尔旗就发生过上学路上向学生散发反动宣传品的事件,对学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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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
      各种邪教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一旦误入歧途,就身不由己。成年人都难以自拔,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青少年更是难以幸免。许多青少年则想脱离邪教却难以反抗。准格尔旗抓获的那几位某邪教组织骨干,也曾想脱离邪教组织,但因惧怕背叛了神,自己和家人就会被挖眼、割鼻、掐死,遭到神严厉的惩罚,只好对邪教组织惟命是从,死心塌地为邪教卖命。
      二、青少年受邪教毒害的表现
      青少年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生观、世界观,与成年人相比,对邪教的识别、防范和抵制能力更弱。青少年受邪教毒害表现在身心等多个方面。
      一是摧残肉身,迫害生命
      修身养神本是成年人的一种锻炼方式,邪教冒用宗教气功,把静思祷告,打坐练功强加在青少年身上,对于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青少年简直是一种对肉身的摧残,对生命的迫害,严重影响其正常的身体发育,长期这样下去,极有可能酿成刘思影、陈果那样的人生惨剧。
      二是控制精神,荒废学业
邪教宣扬读书无用,教唆青少年参与邪教聚会祷告练功活动,许多青少年易受邪教精神控制,逐步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现象,学习成绩普遍下降,造成学业荒废,成年走向社会,无生存一技之长,遣憾终身。
      三是毒害思想,延误终身
青少年一旦思想被邪教占领,世界观就会变得狭隘、灰暗,缺乏活泼向上的朝气,从而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锁,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一旦确立不健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思想处在社会的边缘状态,将来很难融入现实社会。
      四是对抗社会,走向犯罪
青少年被邪教组织拉拢胁迫,离开学校,离开家人,脱离现实社会,极易走向主流社会的对立面,为邪教组织服务,成为邪教组织活动的骨干力量,有的因此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与社会为敌的罪人。

       三、防范邪教毒害青少年的对策
       邪教无孔不入,毒害青少年身心,已经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保护青少年免受邪教毒害,也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提高对邪教的免疫力
保护青少年免受邪教毒害,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帮助和教育青少年树立科学世界观,使广大青少年具有识别真伪、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远离邪教的能力。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教育,要从小学生抓起,使其形成健康的人格。要用青少年可以接受的方法,进行朴素的唯物论、辩证法的教育,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一片纯净的天空。采取多种形式,让青少年增加对自然、对社会的了解,增大与社会的接触面,自觉抵御歪理邪说,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青少年心理引导,保护青少年精神家园
      学校应派生活心理指导老师,为思想方面陷于困境的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开展生动的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的课余时空充满快乐和生气。要建立家长联系制度,交流学生思想情况,使问题一有苗头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三)加强社会环境的整治,营造成长的社会净土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和公共教育场所向青少年宣传有神论和迷信思想。要净化文化市场和社会风气,严厉查禁一切含有宣传封建迷信和有神论的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缔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看相、算命、看风水等迷信骗人活动;教育青少年不参加宗教活动,不看宣传有神论和封建迷信的非法出版物,不去抽签、看相、算命,自觉抵制各种有神论和迷信思想的影响;要教育青少年的家长尤其是有宗教信仰的家长,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带领子女参与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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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国家制定《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在刑法、婚姻法等部门法中作了相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空间、学校教育环境和社会活动氛围,努力筑起防范邪教毒害青少年的坚实堤坝。

                            (作者单位:内蒙古准格尔旗党委法制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