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反弹的原因与防范对策
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弹是应当引起我们深刻反思和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为了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在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总结我街以往有效措施、查找现实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出现反弹的原因与防范对策进行了分析、研究,与大家交流和探讨。
一、关于“反弹”问题的界定与现状
“反弹”也称为“反复”。所谓“反弹”是指通过教育、感化基本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初步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并回到正常社会生活、工作中来的痴迷者(包括原劳教和拘留人员、站点负责人、不放心人员),由于社会环境、个体心理、基层组织工作因素等方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而重新认同“法轮功”、学法练功或参与“法轮功”违法活动的现象。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全国而言至目前,在“法轮功”明慧网上发表“反悔声明”的、向党政机关写信声明反弹的、虽未发表“声明”但有现实活动的,以及曾表态与“法轮功”决裂后又反弹的人员约10万人。从我街情况看,也有极少数“法轮功”人员曾经出现反弹迹象。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弹,不仅给个人、家庭造成伤害,也给社会造成危害。反弹人员有的曾写过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出于对“师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负罪感和恐惧感,反弹后思想更加偏激,言语更加狂妄,行动更加诡秘,深陷“泥潭”不能自拔。同时使其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睦与温馨;给所在单位和街道、社区增加了教育转化的难度和工作量;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二、出现反弹的原因
(一)从社会环境因素分析
一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国际上得到西方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的庇护和纵容,绝不会甘心失败,不遗余力地进行破坏、捣乱、反转化活动,利用“法轮功”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肆宣扬“法轮功”,攻击我国卫星,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对抗。二是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专人、有分工,采取传递反宣品,拉拢引诱或暗中面谈做反转化工作,或电话恐吓谩骂等“盯人、攻心、高压”等策略。三是一些已转化人员所处的生活、工作等环境中有“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或尚未转化的顽固痴迷者,由于已转化人员抵挡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劝说、恐吓等压力,而逐渐被“同化”,出现反复。此种问题在家族式“法轮功”人员中较为突出。
(二)从个体心理因素分析
一是已转化人员在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遇到许多不如意的问题难以排解,心中有不满和怨气,思想出现波动,产生“怀旧”情绪,在李洪志“经文”煽动和“法轮功”反宣品的诱惑下,似乎使失衡的心理得到慰藉,出现反复。二是原劳教人员固有的人格缺陷或称为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在劳教转化场所没有得到有效的修复或解决,自律性差,他律性强。解教后脱离了劳教转化场所的严格管束,加之对“法轮功”的情感和依赖,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抗拒“法轮功”的诱惑,在受到暗示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依附和从众心态而出现反复。三是被认为基本转化,但实质上是“口服心不服”、“明转暗不转”的假转化人员,一旦遇有风吹草动,便主动迎合。这类人员不容易被发现,也是我们防反弹的难点。
(三)从社区基层组织工作因素分析
一是认定转化的标准不严格,有的社区基层组织只注重了形式上的转化,而忽视了思想上的转化。原“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经过教育或做工作,有的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被认定为转化人员而排除在帮教范围之外。但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要使痴迷者从思想深处实现彻底转化,则需要很长的时间和漫长的过程。形式上的转化具有欺骗性,容易埋下反复隐患。二是对解教人员接茬帮教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帮教责任不够明确,帮教方式、方法、手段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社区组织对解教人员习惯于重大节日、敏感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回访,忽视了日常的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缺乏对接茬帮教是解教后教育转化工作的延伸及其重要性的认识。相关组织不健全,人员和精力投入不多,对“法轮功”解教人员真实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贻误了帮教时机而出现反弹。三是,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防范监控、思想教育不到位。有的只注意重点人、不放心人员是否在家或外出已回家的“一出一入”的情况。对其究竟在家或外出都干了些什么?或与什么人接触等问题考虑不多,对其真实情况知道甚少。有的不善于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即便是入户走访时,也只是谈些与“法轮功”无关的事情,没有达到揭批“法轮功”对其进行教育的目的。[Page]
三、防范反弹的对策
(一)提高社区基层组织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要有与反邪教新形势、新情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应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功”人员的转化不是一劳永逸的,树立长期帮教的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要加强对帮教对象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的了解和心理活动的研究,找准可能出现反弹的各方面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思想巩固工作。三是对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灰心、不泄气,要有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还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因人而异、多策并举,有针对性地、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可采用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如:邪教危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现身说法教育;亲情关怀与感化教育等等。二是思想教育要“辩证施治”。每名“法轮功”人员,特别是原重点人和不放心人员都有各自修炼、痴迷“法轮功”的潜在动机。欲望越强,中毒越深,思想教育工作难度越大。为此,要摸清“病因”,找准施治切入点,标本兼治,“对症下药”,“打预防针”,增强对反转化的“免疫力”。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反邪教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社区报、挂图、录像片、文艺演出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净化已转化人员生活、工作、社交环境
一是社区基层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对已转化人员家庭成员中尚未彻底转化人员进行转化攻坚,实现全家转化的家庭环境。二是对已转化人员所在单位、社区和社交范围内的“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全部纳入帮教管理,为已转化人员营造免受反转化影响的环境。三是消除“法轮功”反宣品对已转化人员的负面影响,发挥好街道治安联防队、社区治安巡逻队、楼院治安组、居民治安户“四级”群防群治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东海地区、各社区易发案区域的巡视和重点部位的守护,落实责任制,防止“法轮功”反宣品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如发现散发“法轮功”反宣品的违法分子,要立即采取措施,注重抓现行。同时要及时收缴反宣品,消除负面影响。
(四)吸纳已转化人员参与帮教工作
一是要发挥好“宣讲组”的作用。吸纳已转化人员为“反邪教跟党走”宣讲组成员,通过现身说法做转化工作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应继续发挥好“宣讲组”的作用。二是吸纳已转化人员参加帮教小组,协助街道、社区组织做好转化工作。目前我街有许多转化好的典型人员,可以鼓励并吸纳他们(她们)参加帮教小组,与其他成员共同做好重点人、不放心人员以及反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三是组织转化好的人员与帮教对象结对子。实际工作中可由2—3名转化好的人员与1名帮教对象结对子。其可行性是相互间容易接近,容易沟通思想,通过结对子形式能使我们了解到帮教对象的真实思想动态,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
(五)采取街道与有关单位联帮联教的方式,促进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对帮教对象进行警示教育。邀请法律工作者来街道,通过法制宣传、案例分析,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与街道组织转化好的、有说服力的解教人员去有关单位,以自己从痴迷到转化以及回归社会后的亲身经历,揭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使痴迷者看清李洪志假、恶、丑的真面目,唤起痴迷者的醒悟。三是加强街道与有关单位的工作沟通与合作。双方可签订“联帮联教”协议,使此项工作有所遵循。通过联席会、互访、互学、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双方工作的沟通与合作,推进“联帮联教”工作有效开展。[Page]
(六)围绕“抓巩固、防反弹”做好对“法轮功”人员济困、解难、融入等方面的工作 . 一是对特困、失业、下岗“法轮功”人员,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扶助或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好其基本生活和工作问题。二是对“法轮功”人员家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力帮助解决。三是街道、社区文体团队要积极吸纳“法轮功”人员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充实其文化生活,强身健体,陶冶情操,消除脱离“法轮功”后的“空虚感”而尽快地融入社会。
一、关于“反弹”问题的界定与现状
“反弹”也称为“反复”。所谓“反弹”是指通过教育、感化基本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初步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并回到正常社会生活、工作中来的痴迷者(包括原劳教和拘留人员、站点负责人、不放心人员),由于社会环境、个体心理、基层组织工作因素等方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而重新认同“法轮功”、学法练功或参与“法轮功”违法活动的现象。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全国而言至目前,在“法轮功”明慧网上发表“反悔声明”的、向党政机关写信声明反弹的、虽未发表“声明”但有现实活动的,以及曾表态与“法轮功”决裂后又反弹的人员约10万人。从我街情况看,也有极少数“法轮功”人员曾经出现反弹迹象。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弹,不仅给个人、家庭造成伤害,也给社会造成危害。反弹人员有的曾写过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出于对“师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负罪感和恐惧感,反弹后思想更加偏激,言语更加狂妄,行动更加诡秘,深陷“泥潭”不能自拔。同时使其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睦与温馨;给所在单位和街道、社区增加了教育转化的难度和工作量;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二、出现反弹的原因
(一)从社会环境因素分析
一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国际上得到西方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的庇护和纵容,绝不会甘心失败,不遗余力地进行破坏、捣乱、反转化活动,利用“法轮功”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肆宣扬“法轮功”,攻击我国卫星,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对抗。二是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专人、有分工,采取传递反宣品,拉拢引诱或暗中面谈做反转化工作,或电话恐吓谩骂等“盯人、攻心、高压”等策略。三是一些已转化人员所处的生活、工作等环境中有“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或尚未转化的顽固痴迷者,由于已转化人员抵挡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劝说、恐吓等压力,而逐渐被“同化”,出现反复。此种问题在家族式“法轮功”人员中较为突出。
(二)从个体心理因素分析
一是已转化人员在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遇到许多不如意的问题难以排解,心中有不满和怨气,思想出现波动,产生“怀旧”情绪,在李洪志“经文”煽动和“法轮功”反宣品的诱惑下,似乎使失衡的心理得到慰藉,出现反复。二是原劳教人员固有的人格缺陷或称为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在劳教转化场所没有得到有效的修复或解决,自律性差,他律性强。解教后脱离了劳教转化场所的严格管束,加之对“法轮功”的情感和依赖,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抗拒“法轮功”的诱惑,在受到暗示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依附和从众心态而出现反复。三是被认为基本转化,但实质上是“口服心不服”、“明转暗不转”的假转化人员,一旦遇有风吹草动,便主动迎合。这类人员不容易被发现,也是我们防反弹的难点。
(三)从社区基层组织工作因素分析
一是认定转化的标准不严格,有的社区基层组织只注重了形式上的转化,而忽视了思想上的转化。原“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经过教育或做工作,有的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被认定为转化人员而排除在帮教范围之外。但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要使痴迷者从思想深处实现彻底转化,则需要很长的时间和漫长的过程。形式上的转化具有欺骗性,容易埋下反复隐患。二是对解教人员接茬帮教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帮教责任不够明确,帮教方式、方法、手段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社区组织对解教人员习惯于重大节日、敏感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回访,忽视了日常的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缺乏对接茬帮教是解教后教育转化工作的延伸及其重要性的认识。相关组织不健全,人员和精力投入不多,对“法轮功”解教人员真实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贻误了帮教时机而出现反弹。三是,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防范监控、思想教育不到位。有的只注意重点人、不放心人员是否在家或外出已回家的“一出一入”的情况。对其究竟在家或外出都干了些什么?或与什么人接触等问题考虑不多,对其真实情况知道甚少。有的不善于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即便是入户走访时,也只是谈些与“法轮功”无关的事情,没有达到揭批“法轮功”对其进行教育的目的。[Page]
三、防范反弹的对策
(一)提高社区基层组织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要有与反邪教新形势、新情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应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功”人员的转化不是一劳永逸的,树立长期帮教的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要加强对帮教对象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的了解和心理活动的研究,找准可能出现反弹的各方面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思想巩固工作。三是对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灰心、不泄气,要有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还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因人而异、多策并举,有针对性地、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可采用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如:邪教危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现身说法教育;亲情关怀与感化教育等等。二是思想教育要“辩证施治”。每名“法轮功”人员,特别是原重点人和不放心人员都有各自修炼、痴迷“法轮功”的潜在动机。欲望越强,中毒越深,思想教育工作难度越大。为此,要摸清“病因”,找准施治切入点,标本兼治,“对症下药”,“打预防针”,增强对反转化的“免疫力”。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反邪教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社区报、挂图、录像片、文艺演出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净化已转化人员生活、工作、社交环境
一是社区基层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对已转化人员家庭成员中尚未彻底转化人员进行转化攻坚,实现全家转化的家庭环境。二是对已转化人员所在单位、社区和社交范围内的“法轮功”重点人、不放心人员全部纳入帮教管理,为已转化人员营造免受反转化影响的环境。三是消除“法轮功”反宣品对已转化人员的负面影响,发挥好街道治安联防队、社区治安巡逻队、楼院治安组、居民治安户“四级”群防群治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东海地区、各社区易发案区域的巡视和重点部位的守护,落实责任制,防止“法轮功”反宣品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如发现散发“法轮功”反宣品的违法分子,要立即采取措施,注重抓现行。同时要及时收缴反宣品,消除负面影响。
(四)吸纳已转化人员参与帮教工作
一是要发挥好“宣讲组”的作用。吸纳已转化人员为“反邪教跟党走”宣讲组成员,通过现身说法做转化工作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应继续发挥好“宣讲组”的作用。二是吸纳已转化人员参加帮教小组,协助街道、社区组织做好转化工作。目前我街有许多转化好的典型人员,可以鼓励并吸纳他们(她们)参加帮教小组,与其他成员共同做好重点人、不放心人员以及反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三是组织转化好的人员与帮教对象结对子。实际工作中可由2—3名转化好的人员与1名帮教对象结对子。其可行性是相互间容易接近,容易沟通思想,通过结对子形式能使我们了解到帮教对象的真实思想动态,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
(五)采取街道与有关单位联帮联教的方式,促进教育转化工作
一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对帮教对象进行警示教育。邀请法律工作者来街道,通过法制宣传、案例分析,对重点人、不放心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二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与街道组织转化好的、有说服力的解教人员去有关单位,以自己从痴迷到转化以及回归社会后的亲身经历,揭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使痴迷者看清李洪志假、恶、丑的真面目,唤起痴迷者的醒悟。三是加强街道与有关单位的工作沟通与合作。双方可签订“联帮联教”协议,使此项工作有所遵循。通过联席会、互访、互学、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双方工作的沟通与合作,推进“联帮联教”工作有效开展。[Page]
(六)围绕“抓巩固、防反弹”做好对“法轮功”人员济困、解难、融入等方面的工作 . 一是对特困、失业、下岗“法轮功”人员,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扶助或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好其基本生活和工作问题。二是对“法轮功”人员家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力帮助解决。三是街道、社区文体团队要积极吸纳“法轮功”人员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充实其文化生活,强身健体,陶冶情操,消除脱离“法轮功”后的“空虚感”而尽快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