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转化“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痴迷者的做法与体会

      在教育转化攻坚战中,我们认真探索和研究了转化“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痴迷者的做法和经验,有如下体会。
      一、对“身体受益”型痴迷者的定位及心理形成分析
      所谓“身体受益”型痴迷者,是指以怯病强身为目的的“法轮功”习练者,其通过习练使自身健康状况得到某些程度的改善,因而更为痴迷“法轮功”。这类人员在习练“法轮功”前均有过较为长期的患病史并有多种并发症。在较长的求医问药过程中,由于得不到系统、全面治疗包括来自于医师素质和自身经济状况等原因,他们的健康状况并未改善甚至继续加重,致使他们寄希望于某种神奇力量,在别人诱使下最终接受了“法轮功”。
      练功初期,多数“身体受益型”的痴迷者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但在接触到“法轮功”有关书籍尤其是《转法轮》后,书中有关反人类、反社会,向往到美好天国世界寻求解脱的歪理邪说,迎合了他们内心中厌世轻生,对自身疾病为什么难以治愈的疑惑并产生了强烈共鸣。于是他们像寻求到真理一样,在李洪志“做好人”,修“真、善、忍”的幌子的欺骗下,精神支柱和追求滑落向“法轮功”而一发不可收。察看这种思想滑落的轨迹可以看到:先是在众多练功者按照李洪志的引导,共同刻意制造的充满虚假人文关怀色彩的练功环境中找到了归属感,印证了“做好人”的所谓真实性。然后,通过规律运动或气功的疗效,使自身健康得到改善,觉得是李洪志在替他们“清理身体”并因此而对李洪志感恩戴德,视其为再生父母,放弃所有疑虑,敞开心灵之门,于是对李洪志深信不疑,“师傅说得绝对没错”这种思维定势开始形成。练习者往往从此进入李洪志所说的“信则灵”的状态,即完全自觉地放弃自己全部的思辨能力和人格完整,完全听信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并把自己的思想、人格、情感,意愿放由李洪志来主宰,从根本上放弃人格和  心理上的独立。然而这还不是接受心理暗示的最佳状态。随着练习者在练功和看书的频率上日渐频繁,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乘隙而入,致使练习者们所有的个体意识和思辨能力都被暂时地封存在记忆的某一个角落深处,就像冻在冰块中的解药一样,能看得见却不能发挥作用。相反所有练习者对人的反感和对纯金世界的向往的私心贪念却被激活并左右人们的思想。于是,为摆脱人世的所谓苦难,消除前世“作孽”所积下的“业力”,返回到处都可以享受到“大自在”的境界,他们已经完全相信李洪志所谓的“人是从高层次上掉下来的”,“是为大法而生”,“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修回去”等歪理邪说。此时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成为“自觉”,即“自觉”放弃理性,“自觉”说服自己要坚信“师傅”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坚修到底”,走向“圆满”,成为“佛、道、神”,享受可以想象得到的一切“幸福”,总之,将在自觉中不自觉地走向痴迷,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所牢牢控制。
      二、“身体受益”型痴迷者在心理上所具有的共性和个性
     作为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追随者与忠实信徒,“身体受益”型的痴迷者,其荒谬的思维模式在形成过程中,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
   (一)固执自私,划地自封
     整日沉溺于李洪志的《转法轮》所刻意营造的颇具虚假人情味的练功环境中不能自拔。
   (二)厌世轻生,渴望升天
     觉得地球已到了“末法时期”而“群魔乱舞”,要摆脱“六道轮回”,通过修炼走向“圆满”,享受一切可以想见的幸福。
   (三)觉得“修在自己,功在师傅”
     是李洪志替自己治好了病,并给了自己“世间唯一正确的大法”,引领自己走向圆满,李洪志对自己恩同再造,始终放不下对李洪志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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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益”型痴迷者在具备上述特征的同时,由于其相对于其他类型痴迷者的独特经历,其心理上同时具备以“一个放不下”为基础而产生的“三怕一标准”共四个非常具有个性化的特征。这“一个放不下”,就是放不下对李洪志的情。而“三怕”是指:一怕旧病复发;二怕转化后因为“师傅”不再管自己了会丧失“圆满”的机会而被淘汰;三怕做“常人”,怕永远走不出“六道轮回”,怕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一个标准”就是把“师傅”说的话,做为衡量一切是非好坏的唯一标准。由于有上述心理因素在发挥主导作用,“身体受益”型痴迷者在现实生活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比其他类型的痴迷者都更为顽固。首先表现在接受转化时非常顽固,往往以自己的“身体受益”为凭据,进行狡辩。而一旦转化后又由于难以摆脱“一个放不下”基础上的“三怕一标准”的思维定势而出现反复。同时,由于取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后,练习、传播“法轮功”有关内容成为非法行为,从根本上触动了“身体受益”型痴迷者的健康利益和其他利益,使他们变得比其他任何类型的痴迷者都更具现实危险性。
      三、对“身体受益”型痴迷者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基于“身体受益”型的痴迷者在心理上所具备的特征和他们所具有的超强的现实危险性,要想消除现实危险,实现完全彻底转化,就必须做好以解释清楚其得病且难以治愈的原因,即做好“两破两立”工作。所谓“两破”即是:一破“恋法情结”;二破“思维定势”,即“三怕一标准”的个性。“两立”是指:一立科学三观,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其掌握科学的方法论;二立正确的思维习惯,即打掉“一个标准”,重塑个体意识。
    (一)破除“恋法情结”
对虚假人文环境的依赖,对“圆满”的向往和对李洪志的“情”是所有痴迷者无法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割舍的根本原因,所以要转化“身体受益”型痴迷者,首先要破除“恋法情结”割断练习者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感情维系,具体而言就是组织转化典型向未转化学员说明以下几个问题:
1、前后期各“经文”之间的矛盾之处。如李洪志在《我的一点声明》中称“法轮功”是没有组织的却又在《修炼与负责》一文中大谈各地辅导站,总站与法轮大法研究之间的组织关系。
2、后期“经文”与《转法轮》等其它歪理邪说间的矛盾之处。如李洪志在《转法轮》第四讲中称:“这个情要是断不了,你就修炼不了。”却又在《去掉最后的执着》中惊爆“每当看到你们遭受磨难时,师父比你们还难过;每当你们没有走好哪一步,我都会很痛心”之类捶胸顿足,如丧考妣极具“人情味”的言语。
3、“经文”中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言论。
4、李洪志的自我神化与其现实表现之间的矛盾,如李洪志求医问药的事实等。
5、李洪志言行不一致的矛盾。如李洪志大谈不参与政治,不违反法律却在草菅人命之后,逃到美国与其美国主子及台独、民运等分裂势力相勾结,恶毒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行等。当学员转变立场,开始换位思考后,我们还要及时从细节上帮助其解决一些思想上的疑点,讲清以下几个问题:
①界定好人的标准。要向学员讲明“好人”属于道德范畴,是建立在遵从法律的基础上的,所以做一个“好人”,其首要的前提是要守法。其次,“好人”是把解决别人的困难做为最终目的,而不是通过解决别人的困难来达到个人的所谓“消业”、“积德”的目的,把做好人当做自己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的人。②“佛”与普通人的区别。告诉学员“佛”与普通的最大区别是“佛”以天下万物苍生之痛为痛,  以天下万物苍生之福为福。而不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③什么是“放下名、利、情”?告诉学员“放下名、利、情”中的“放下”是指要看淡自己的“名、利、情”,而把别人的“名、利、情”看得高于一切,不是指为了自己所谓的“得道”、“圆满”而把别人的死活、感受,看得一文不值。[Page]
④要求学员拿出其敢于断言“师傅”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而无任何个人目的的证据。⑤信任与欺骗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向学员说明信任与欺骗虽然是两种本质上完全对立的行为,但任何欺骗行为的成功都是以被骗者对骗子的绝对信任为基础的,同时,任何欺骗行为的失败都是由受害人对骗子的言行产生怀疑,产生不信任的原因所导致的。⑥向学员质问两个问题。其一,如果宇宙中根本就没有“佛、道、神”,没有所谓的“六道轮回”,你的“圆满”和“消业”的想法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你能向谁来讨回你已失去的一切?其二,如果你的所有梦想都被打破了,仍然要站在地球上面对现实生活,对于已经失去的亲情、生命、健康而言,有哪一样是可以挽回的?在经过“以法破法”之后,再向学员及时讲清上述六个细节性的问题基本上就可以实现对“身体受益”型学员的初步转化,达到初步转化目的。
      (二)破除思维定势
破除思维定势就是要解决“身体受益”型痴迷者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痴迷者在心理上的个性问题,即解决“三怕一标准”的问题。而对“三怕一标准”的问题的解决又是蕴含在“两立”工作中的,是破立结合,通过“立”来达到“破”的目的。
      (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育学员掌握科学的方法论,从根本上解决“三怕”赖以存在的基础。学员为什么会产生“三怕”即一怕旧病复发;  二怕转化后,因为“师傅”不再管自己了,会丧失“圆满”的机会而被淘汰;三怕做“常人”,怕永远走不出“六道轮回”,怕人世间种种“苦难”。分析其思想我们不难发现,产生“三怕”的原因是因为学员原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其掌握的科学方法论都已经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冲的七零八落,丧失了人格和思想上的独立,这就要求我们系统地、科学地对其进行重塑三观再造人格的教育活动,即综合运用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伦理学,医学及有关邪教本质的科学理论向学员说明所谓的“业力说”,“六道轮回”、“形神全灭”只不过是李洪志编造的用来,吓唬广大练习者的歪理邪说。告诉学员人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生物法则的具体体现,人的机体有其存活的极限,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发展结果,生老病死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法则。没有人可以逃脱这法则,所以不要指望某一天,会有某个所谓的神灵会带领你脱离人世,也不要幻想着会在生命将尽的时候,会有某个神灵赐予你再一次生存的机会。要让学员学会面对现实,学会克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勇敢面对身体疾病和人生道路的各种挫折,在披荆斩棘中细细品味人生的真谛和美妙。
      (四)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消灭“一个标准”
在八消灭产生“三怕”的基础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地帮助学员养成科学的思维习惯,从根本上推翻“一个标准”。具体来说,就是人为地创造一种健康向上,极富人文关怀色彩的环境,鼓励已转化学员积极加入进来,经常以这种方式交流各自在重塑三观学习中的心得体会,掌握正确的思维、语言逻辑,运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对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人生、社会和三观方面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并提出完善的符合现实的解决办法。引导学员正确看待人生、社会的种种问题,逐步放弃“一个标准”即把“师傅”说的话作为衡量一切是非好坏的唯一标准这—错误思维习惯,把对是非好坏的判断建立在基于理性思维的科学判断之上,把实践做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树立实证主义的科学态度,变“师傅说”为“我认为”,养成正确的思维习惯。        

       在做到“两破两立”后痴迷者基本上可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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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宁夏法制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