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讲话 扬科学之帆 擎反邪教之旗

    邪教,英文叫Cult,意指迷信、神秘膜拜与偶像崇拜,后来被欧洲学者赋予“反社会、反文明”的涵义。与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蕴蓄深厚的传统宗教不同,Cult通常是在短时间内兴起的新兴崇拜。由于它往往站在与主流文化和宗教对立的位置上,所以又被称为“异端”。它宣扬“普世”的“科学”的真理,却难以遮蔽其“利用迷信邪说,旁门左道,传徒敛财,聚众闹事,甚至图谋颠覆政权、扰乱社会秩序和世界和平”的本性。然而,我们所要建构的“和谐社会”是倡导“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安定”,可见,邪教愚昧、荒唐的迷信本质和愚妄心理与“和谐社会”的主旋律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以及世界和平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邪教问题的现状透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出现了一些邪教组织。据公安部调查掌握,国内邪教活动突出的有15种,其中境外渗入的有7种,活动涉及全国782个县(市),一度影响群众50余万。这些邪教组织虽然为数不多,但社会危害性不小。其为首者是反社会、反政府分子;其骨干分子多为不务正业、好逸恶劳之徒。他们打着宗教旗号,歪曲宗教教义,制造邪说,或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企图推翻政府;或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装神弄鬼,致人伤残或死亡;或聚众淫乱,奸污妇女,诈骗钱财,危害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影响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广人人民群众、包括宗教人士均对其深恶痛绝。
     经过近五年来开展查禁取缔邪教的专项斗争,摧毁了“呼喊派”、“被立王”等邪教的组织体系;打掉了一些邪教的中下层组织;但一些邪教屡禁不止,时隐时现,难断其根;个别邪教屡打不散,改头换面,还在猖獗,“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是一个典型。尽管我们取缔了“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在各地非法设立的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以及下设的1900多个辅导站和28000多个练功点,摧毁了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组织系统,但是,李洪志在逃往美国后,寻求美国反华势力的保护,继续维系在美国、德国、法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起来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分支机构。显而易见,“法轮功”已发展成为一个跨国性的邪教组织。在美国的李洪志等邪教人员利用互联网和其他舆论工具,不断捏造事实,攻击我国政府,损害我国形象,鼓动原“法轮功”成员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插播有线电视宣传和攻击鑫诺卫星等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就是很好的佐证。一切说明,依然潜伏着以“法轮功”为首的邪教组织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现实危害性。当前,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需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需要从策略上多研究。我们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邪教的新特点,就其成因和对策进行深入分析。
     二、我国邪教活动的新特点
邪教,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征途中的毒瘤。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与传统邪教组织相比,当代的邪教活动呈现出新的态势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现代网络已成为邪教组织实施“信息轰炸、信息恐怖和信息欺诈”的新载体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给人类文明的同时,也滋生了文明的罪恶品。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打着“宗教”文化的旗帜,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肆无忌惮地实施邪教网络文化活动。现代网络,已成为邪教组织进行思想侵蚀的新途径和新工具。它不仅毒害了公众的社会视听,特别是青少年的心灵,更为一些不法邪教分子提供了违法犯罪之便,严重扰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与声誉。据有关方面统计,近五年来,“法轮功”为全世界邪教中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宣传最多最充分最突出的第一大户。它在彻底沦落为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之后,凭借美国的支持,利用西方发达国家网络技术和网络基础设施的优势,在有限的时空投放密集的歪理邪说,进行“信息轰炸”。同时,“法轮功”邪教组织欺世盗名、颠倒黑白,在互联网上肆意歪曲事实、造谣惑众,进行“信息欺诈”。如利用计算机技术杜撰所谓的“天安门自焚真相”、“大法弟子XXX遭迫害真相”、“揭开浙江省6.26投毒杀人破案之谜”等。此外,“法轮功”的“明慧网”上暴力、迷信等充斥网络。还利用网络IP电话、电子邮件、商务网的留言贴、BBS论坛以及QQ、网易泡泡和MSN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恐怖和破坏活动,实施“信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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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邪教组织的活动呈现出与恐怖主义趋同化态势
    邪教以异端邪说的鼓吹传播制造精神奴隶群体,当其信奉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便拼命强调其代表民意,诱骗、裹胁、煽动处于迷信状态的群众与政府相抗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可能出现暴力倾向,甚至恐怖活动。当今的一些邪教组织由过去单纯的“宗教”组织开始向黑社会发展。“法轮功”就是典型一例。在其真实面目尚未暴露时,它似乎只是个气功健身组织,从不问政治,但后来就露出了狰狞面孔,对练功者采取威胁、恐吓手段,致使练功者有病不敢就医、走火入魔。到目前为止使1500多人丧命,600多人精神失常,频频策动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甚至连天真儿童也不放过。对待批评和不同意见者,采取疯狂报复和打击,残害他人生命的极端行动屡见不鲜。可见,“法轮功”已有黑社会组织的端倪。事实证明,随着近些年邪教与恐怖主义的日益泛滥和猖獗,邪教正在加速向恐怖主义滑行,癌变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正在成为邪教的最终归宿。“邪”与“恐”已经同流合污,“邪教”与“恐怖主义”原是一丘之貉。
    (三)邪教组织的活动呈现国际化趋势
     不论政治制度类型、社会发展程度如何不同,世界各国几乎都面临邪教问题,并且各国的邪教势力都有由本土向外扩张、渗透的趋势。创建于我国的“呼喊派”、“中华福音团”等邪教组织与国外邪教组织有着密切联系,并积极参加国际上的一些邪教活动。如上所述,“法轮功”现也已在美国、澳人利亚、欧洲等地建立了组织,发展成员,成了国际性的邪教组织。其组织头目经常到世界各国进行所谓的“弘法”活动,为了在国际上兜售歪理邪说、吸收信徒,不惜投靠国外反华势力,心甘情愿地充当国际敌对势力干涉我国内政的工具,乃至走上了背叛祖国的可耻道路。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也趁机利用、纵容和支持“法轮功”邪教组织,致使其在海外的活动越来越猖獗。美国国会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在“法轮功”问题上对我国横加指责,并视“法轮功”邪教为干涉中国内政、渗透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从而达到其分化、西化我国的罪恶图谋。美国少数媒体也恶意攻击我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制裁政策。可见,邪教组织的国际化趋势和反邪教国际合作欠缺使世界各国打击邪教的任务将变得更为复杂、更为艰难。
    三、邪教在我国滋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解析
   (一)市场经济浪潮中的“失范”和“失衡”衍生出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
困扰我们的邪教问题,正是我国在大步向市场经济迈进的过程中初露端倪的。市场经济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企业破产,职工下岗,都是其必然表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对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或传统社会模式下的规范、参照系的突破,并探求受束缚的劳动力的人的解放。这种现象可以称之为“失范”。由“失范”引起社会心理的普遍“失衡”,反过来又强化“失范”。在“失范”与“失衡”的交替中,一部分人无法适应经济体制由“集中”“分散”的巨大落差,产生认识错位,  甚至思想扭曲,滋生了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法轮功”则是这种价值观的一种特殊实现方式。具体地说就是人性解放的无限放大与“法轮功”的极端个人主义本性的结合。对传统的高度集权体制改革,使人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与此同时,一些人又把这种自主性和个人价值无限放大,从而导致了两方面的错误。一方面,一些人走向自我膨胀、个人至上的极端个人主义,认为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就是抛弃政府、否定政府的过程;就是完全摆脱社会控制的过程。走到极端就可能反政府、反社会。另一方面,一些人把思想解放视为无限解放,以至走向超现实、超客观的非理性主义和唯心主义。这种错误走到极端就可能变成反科学、反人类。“法轮功”就是这种反政府、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价值观的特殊实现方式。[Page]
    (二)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人的“知识”和“智慧”的双重缺失
     以“法轮功”为首的邪教组织是一些人知识和智慧双重缺失的一种极端表现。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科学是对付狂热和狂言的有效解毒剂。”历史证明,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知识的增长意味着理性的增长、盲目信仰的消退;愚昧则意味着理性的缺失、盲目信仰的增长。有许多社会问题,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因而暂时认识不了,这时就容易产生盲目信仰。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时期,人的知识结构、主观世界也在转型。对于社会实践中层出不穷的各种新现象、新问题,人的知识更替速度如果跟不上,对这些新现象和新问题认识不了甚至接受不了,这时候就有可能错误地认为这些新现象、新问题的背后存在某种神秘力量的操纵,从而陷入宿命论和盲目信仰,陷入对自身主观能动性的怀疑和放弃。我们认为,这正是很多人痴迷于诸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认识根源。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有所学更要有所悟。在“法轮功”的信徒中,有不少人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并不低,有些还是高级知识分子。那么,对于一个如此荒唐、幼稚,包含着很多常识性知识错误的歪理邪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顶礼膜拜、奉若神明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人的“智慧”缺失。一个拥有科学知识的人不一定就具有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仅有科学知识而无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是智力残缺的表现。
    (三)数字化信息时代外界环境的侵蚀和影响
     我们正在扩大开放,走向世界。国门大开,国外的传统宗教进来了,新兴宗教也进来了。新兴宗教往往对华友好,有钱且舍得下本钱,目的是要来华传教。而国外一些邪教组织也混杂其中,侵蚀和污染我国宗教文化。世界正在走向信息社会,以数字化、网络化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加速了全球经济、技术、文化交汇、交集、交流、交融的一体化进程。世界越来越连成一片。在我国社会变革中泛起的沉渣,也就趁势而上,很容易地就和国外某种时髦的观点、学说和异端联系在一起,带着外部世界的新鲜信息,带着普通民众永远也弄不懂的神秘说教,自圆其说,自成体系,聚集起一帮乌合之众,是为邪教。
     四、防范和惩治我国邪教的策略建议
     基于新形势下邪教活动的新特点,以及邪教组织伺机活动、危机潜伏的成因解构,我们认为,防范和惩治我国邪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观念、制度、组织等方面的大力协同,建议在“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治本和疏导为主、惩治为辅,综合治理”方针的指导下,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知识”和“智慧”相结合的思想理论教育,培养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为防范和惩处邪教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武器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知识如同一个圆圈中的面积,圆圈越大,与外面未知世界的交界面也就越大,因而越‘无知’。”可见,一个人无论知识水平有多高,都有尚未认识的客观世界,都存在倒向盲目信仰的危险,因而都要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的“思想理论教育”是实现“知识”与“智慧”统一的最佳途径。“知识”教育是基础,而“智慧”教育才是真正的目的。这就要求教育从纯粹的知识灌输向以开启人的智慧的通识教育转变。针对邪教所反映出的人的智慧缺失的问题,思想理论教育要特别突出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精神的培养。因为邪教最惧怕科学、反对科学。科学精神是反邪教的可靠思想武器。中外反邪教斗争史表明,人们的科学素质普遍提高,邪教就无法滋生蔓延。所以,各级科协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展科普教育,批判各种伪科学和现代迷信,坚持抵制各种伪气功,揭露迷信和邪教,培养人们的科学精神,增强人们对伪科学和邪教的免疫能力。[Page]
    (二)加速《反邪教法》的制定,为打击和惩治邪教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以法治邪”是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补充。就我国现有的立法情况来看,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反邪教基本法,仅有一些法律规范散见于宪法、刑法中。伴随着邪教的此起彼伏,危害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先后颁布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和(二)》等。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体现。但我们认为,我国目前仅仅依靠《决定》、刑法的相关条文和两高的两个解释来打击和防范邪教活动是不够的。因为这些分散性的规定不系统、不全面,没有准确界定邪教组织的概念、特征、邪教活动的种种表现形式及有关国家机关对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职责,邪教主及其骨干分子及参加者的法律责任等。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只有规定得全面、系统,人们才能明晰自己的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才不至于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为所欲为。要使公众从思想上筑起防邪教毒害的防线,必须有一部反邪教法,通过学法、守法、执法,才能有力地防范邪教组织的产生、蔓延,及时地追究利用邪教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入新千年后,一些国家纷纷颁布法律予以防治,日本针对“奥姆真理教”的《团体限制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反邪教基本法。相比之下,我国对《反邪教法》的制定行动迟缓。所以,编纂一部完整系统的反邪教法是当务之急。
     (三)科学整合资源,构筑反邪教网络文化体系,为抵御和防范邪教问题开辟新的战场
      现代网络,从文化传媒角度看,它不仅是工具、手段和载体,更是一种思想文化的新途径、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和开展斗争的新阵地。要充分发挥网络文化在反邪教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关键是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网络文化活动。同时,要意识到网络反邪教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网络文化系统工程。在开展网络反邪教工作中,一方面,针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网络化的新特点,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整合资源,以“中国反邪教网”为龙头集结各地反邪教网络的力量,形成“拳头”,建立—个分工明确、互相合作、各具特色,影响广泛的反邪教网络文化体系。另一方面,针对邪教产生和蔓延的多方面原因,反邪教必须与科普、哲学、宗教、社会学等相关部门相联互动,把反邪教网站办成—个蕴含知识性、哲理性、科学性和战斗性的综合性网站,从而在互联网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充分发挥反邪教网络文化的张力和战斗力,担当起反邪教斗争网络文化之重任。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