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条件下反“法轮功”邪教斗争面临的形势与防范对策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已经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网络、计算机与移动通讯等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正日益给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处事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变革。在计算机技术之后,随着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的出现,以其信息平台的开放性、贮存内容的海量性、传递方式的即时性等特点而赢得了世人的青睐,并将随着其迅速发展而逐步替代传统方式成为主流媒体。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信息产业部统计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036

30日,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达6800万,并且正以每年数千万户的速度递增;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2.3447亿户,居世界第一位。由此,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程度。然而,正当我们满腔热情、聚精会神地运用这些高新技术手段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造福人类的同时,殊不知“法轮功”邪教组织也在肆无忌惮、丧心病狂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颠覆、破坏活动。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破坏与反破坏的重要战场,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斗争已成为一场具有高科技性、高对抗性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当前境内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渗透、

                        破坏活动的现状

    ()利用互联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持续不断

    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沦落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之后,利用互联网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疯狂的渗透破坏活动。主要表现在:

    1、创建网刊,宣传造势。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求得国际社会的“同情”和加大对境内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借助反华势力,已先后在25个国家和地区,使用13种语言文字,建立近百个网站,进行疯狂的“法轮功”宣传造势活动。利用互联网频繁发布“法会”信息,提供持续不断的“精神毒品”强化精神控制,为李洪志宣扬的“末世论”提供“生动注解”。

    2、网上指挥,煽动闹事.“境外策划、网上指挥、境内活动”仍是目前“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的主要方式。以对境内“法轮功”地下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活动网上指挥的主渠道—“明慧网”为例,除以“新经文”、“编辑部文章”等形式发布指令外,还利用“弟子切磋”栏目,以“大法弟子”所作所为示范的直接煽动、教唆进行各种捣乱破坏活动。“明慧网”教唆什么,境内很快就出现相应反映。

    3、上网勾联,狼狈为奸。境内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利用互联网等媒体互相联络、传递信息。如2004年“法轮功”分子李某某利用互联网与境外“法轮功”组织联系后,在多次通过网吧的电脑上“明慧网”浏览、下载“法轮功”资料的同时,还会同其它“法轮功”网友一起,将在劳教所的回忆录发送境外“法轮功”网站,并在“明慧网”刊登。

    ()利用卫星电视、电台、影视等传媒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时有发生    “法轮功”邪教组织公然践踏国际公约、国家法律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利用现代通信、影视等技术,肆意恶毒攻击和破坏大众传媒,是对社会秩序与现代文明的挑战,是高科技时代的信息恐怖行为和强盗行径。其恶劣行为主要表现在:

    1、践踏民意,攻击卫星。从20026月至20038月,“法轮功”邪教组织曾多次发射非法信号对我国鑫诺卫星实施攻击,导致中央电视台[Page]“村村通”的9套节目受到非法信号的干扰,出现“黑屏”,甚至全国不少地区“村村通”用户收到了有“法轮功”内容的画面,在境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从而引起了广大观众的极为愤慨。

    2、扰乱秋序,插播破坏。受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唆使,境内“法轮功”分子肆意扰乱破坏广播、电视的正常演播活动秩序,实施非法的插播和进行反动宣传煽动活动。近年来,国内已发生了数起“法轮功”分子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的案件。

    3、宣传煽动,制发光碟。受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和教唆,境内“法轮功”顽固分子逐步改变传统的手写张贴、散发“法轮功”反动宣传方式,采用上互联网进人有关“法轮功”的网站,下载“法轮功”资料,然后经电脑编辑、制作光盘的办法制发“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如某市“法轮功”顽固分子陈某某在今年5-8月间,利用其所在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之便,将网上下载的“法轮功”资料存放在单位自己使用的电脑硬盘中,购置了刻录机和大量空白光盘,制作了300多张VCD光盘,先后在所在市两个区的14个居民区、3所学校内的报箱和自行车兜内投放。

    ()利用数字电话、传真、手机、传呼机等信息工具进行渗透、宣传煽动活动频繁出现

    近年来,境外“法轮功”组织及境内部分“法轮功”顽固分子频繁利用数字电话、传真、手机、传呼机等信息工具,先后掀起了“讲真相”、“滥诉”等一轮又一轮的“法轮功”非法渗透、宣传煽动的骚扰活动。

    1、利用IP电话进行渗透宣传活动。从2002年以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廉价的IP电话,使用拨号、群发的方式,疯狂地向国内电话用户拨打电话、强行播放“法轮功”非法录音,实施反动宣传活动。仅2002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就接到群众有关这种骚扰电话的举报达数万起。如20027月,上海警方破获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在上海东方网络信息中心利用经营国际互联网业务的便利,建立非法平台,将租用的互联网专线用于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从境外向境内大量拨打宣传“法轮功”内容IP电话的重大案件,遍及全国数十个省、区、市,电话信息时长273.4万分钟,信息量达数十万条。又如今年8月,某市公安机关在不到一个星期时间内,就接到报警的“法轮功”语音电话400余个。

    2、利用发传真方式进行渗透、宣传活动.境内外“法轮功”组织充分利用传真通信工具,大肆向境内用户发送“法轮功”反动宣传品。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的不少单位和居民的传真电话相继发现有关“讲真相”等“法轮功”资料的传真,特别是2004以来,“讲真相”的“法轮功”内容的传真明显增多。

    3、利用发送短信进行渗透、宣传煽动.2004年以来,境外“法轮功”组织总结分析了利用国际短信业务经济、快速、效果好和群发范围广等优点,进行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如加拿大多伦多市“法轮大法佛学会”在2004年的“法会”期间,大部分“法轮功”分子利用手机国际短信向境内进行“法轮功”邪教宣传煽动活动。与此同时,我国许多省陆续发生“法轮功”分子利用手机发送短信进行宣传煽动的案件。

      二、境内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渗透、

                        破坏活动的走势

    1、调整策略,联盟合作,组织整合,网上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将不断升

    一方面,从“法轮功”组织内部来说,随着“明慧网”作为“法轮功”专业宣传和网上指挥核心地位的不断巩固,境外“法轮功”组织开始[Page]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整“法轮功”宣传机构,在继续发挥“明慧网”作用的同时,建立以“大纪元”为核心的全球化综合媒体集团。旨在以“法轮功”色彩较淡的宣传机构面目出现,吸引海外华人读者群,同时对“明慧网”进行牵制。另一方面,从“法轮功”邪教组织外部生存环境来看,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境外敌对组织的反动政治本质所决定,他们极易勾结合流,流涤一气、苟延残喘。

    2、渗透、破坏对象湘对集中,目标的指向性日趋增强

    2003年以来,境外“法轮功”组织通过互联网等形式,除了给境内“法轮功”地下组织及其人员连续不断地发送李洪志的新“经文”,加强对“法轮功”分子的蛊惑煽动、精神控制,为反转化活动提供所谓的“理论”支持,以及教授宣传、破坏方式外,在渗透、破坏的对象上有明显的调整,即由过去传统的主要以基本群众为主,转向一些特殊()人群。如2004年以来,境外“法轮功”组织通过“明慧网”继续大量编造所谓“迫害真相”对我进行恶毒攻击的同时,刊登“揭露恶人”等文章,要求境内的“法轮功”地下组织及其成员搜集我党政机关、公安和劳教等系统

内部单位的电话号码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称、电话等,以便他们“及时把直接策划、指挥迫害和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揭露出来,将这些犯罪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单位等个人信息记录在案、公布于世”。由此,不仅“明慧网”刊登我党政机关、公安和劳教等系统内部单位的电话号码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称、电话等信息有了明显的增多,而且境外的“法轮功”传真、语音和IP电话骚扰我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和劳教等单位的情况较突出。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来,境外“法轮功”组织针对境内的高知识人群(如学者、老师、公务员、白领、高校学生等)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有增无减。

    3、渗透、破坏手法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技术手段将更加隐蔽、狡作

    目前,从总体情况看,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法轮功”反动宣传煽动的主要力量集中在境外,但受其教唆、指挥和煽动,境内“法轮功”地下组织及其成员利用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破坏的活动也时有发生。

        三、信息技术条件下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渗透、

                        破坏活动的对策

    1、认清形势,充分认识信息技术条件下反渗透、反破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高新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较量与斗争,更多、更为集中地体现在对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上。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坚信:改变中国有四个因素,其中的两个就是计算机和网络。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已彻底沦落为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它凭借美国的支持,利用高新信息技术疯狂地对我实施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因此,在信息技术条件下,我们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不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科技“战争”,而且是一场捍卫国家政权、维护国家安全的严肃政治斗争。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在信息技术条件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疯狂性、破坏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加强信息技术条件下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政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

    2、强化打击,及时有效地粉碎“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渗[Page]透、破坏活动的阴谋

    打击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防范形式。针对现代高新信息技术条件下“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渗透、破坏活动,公安机关各有关警种都要充分发挥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对“法轮功”组织及其顽固分子利用IP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工具进行反动宣传活动和从网上下载“法轮功”资料进行制作、散发等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及时揭露其违法犯罪活动,尽量消除负面影响和缩小对社会的危害。对“法轮功”等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渗透、煽动、破坏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破坏国家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设备设施、利用有线或无线插播手段进行反动宣传活动案件,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力争将其破获在预谋阶段,彻底粉碎其渗透、破坏活动的图谋,以尽可能地避免危害的发生。通过侦察破案,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3、加大投入,改进和装备适应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反渗透、反破坏斗争所需的高科技设备

    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反渗透、反破坏斗争需要使用高新科技设备作保障。否则,面对武装到牙齿的“法轮功”组织只能是瞎子、聋子和瘸子,看不见、听不到、动不了,束手无策、无以应对。对此,我们必须重点改善侦控、监控装备,按照快速、机动、远程、隐蔽、安全、小型的要求,发展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的IT设备,使之满足现代高新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确保能发现得了、控制得住,防止危害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从而有效地侦控、防范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以建促防,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娴熟和精通现代信息技术的反渗透、反破坏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利用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反渗透、反破坏的技术水平

    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反“法轮功”的渗透、破坏工作,我们必须有现代化高新信息技术装备,尤其必须要有一支专门的力量来掌握和使用。鉴于这场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要建立和完善以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各部门、各警种密切配合的反渗透、反破坏工作机制,整合警力、统一指挥、信息联动、多管齐下、整体作战,形成强大的合力,以最大限度地打击、控制和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对我实施的渗透、破坏活动。各专业队伍要加强培训,千方百计地提高民警利用信息技术反渗透、反破坏的技能和工作水平。同时,要注意掌握“法轮功”渗透、破坏活动的新技术、新动向和新特点,及时研究和采取新的技术措施与处置办法。要积极开展网络等技术领域的谋略斗争,发挥情报效能,及时预警,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

    5、健全制度,落实“堵源截流”措施,构筑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反渗透、反破坏的防范工作机制

    反渗透、反破坏工作,其最终的目标是要消除影响、防止危害。因此,除了公安机关要增强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信息发布、接人和服务单位的监控和管理,争取在有害信息的人境源头和有害信息的发布初期即予过滤和清除,防止被利用和进一步扩散,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防范、控制、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对我实施渗透、破坏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为此,必须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力求从根本上防范和治理。针对日益普及的信息技术设备、工具,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要明确责任、要求,制订、健全和规范信息的发布、接收、使用、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而且要加强检查督促,采取技术改造措施,以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和技术防范。与此同时,有关专门机关要建立高科技的网监管理平台,通过人工和自动监控结合,在过滤和清除有害信息的同时,追踪、封杀黑网址、邮件和信息,实时记录事件[Page]信息,为查、堵、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