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普阵地
一、掌握科学知识与拥有科学精神之间不能划等号
通过几年来的政策感召和依法惩治,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已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在思想和行动上与邪教组织划清了界限。但是,目前仍有极少数顽固不化的“法轮功”分子,继续痴迷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其中既有文化程度很低的文盲、半文盲,也包括一些知识分子,甚至在那些对抗法律、顶风作案的邪教组织人员中也不乏某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早在我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时,笔者就曾接触过一些科研单位的“法轮功”痴迷者,他们的高学历和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令笔者始料不及,难于理解。随着反邪教斗争的深人,有关部门也反映,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痴迷者反而更难于转化。
这种现象引发的反思之一是:掌握科学知识与拥有科学精神之间并不能划等号。一个能在科学知识的考试中获得高分的人,在科学精神的测试中有可能不及格。 这种现象引发的反思之二是:在我们以往的科普工作和教育工作中,更偏重于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技术的推广,而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宣传科学方法上则比较欠缺,对近年来暗中滋生和蔓延的那些伪科学、反科学、传统迷信和现代迷信的逆流缺乏足够的警觉。
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一切邪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借助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盲区以售其奸。西方的某些邪教并不像李洪志那样肆无忌惮地全盘否定科学,甚至某些邪教的成员都是学历高而擅长电脑和网络的年轻知识分子,他们善于利用和歪曲某些科学原理以‘证实”本身教义的“正确”。这也从反面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与邪教水火不容的,并非科学知识本身,而是蕴含其中的科学精神。因此,笼统地讲“科学是一切愚昧迷信和邪教的死敌是不够确切的。”
“法轮功”等邪教的泛滥说明,缺乏科学精神的社会将比缺乏文化和科学知识的社会更加危险;忽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教育与宣传,将导致人们精神世界的混乱,造成极具严重的后果。
二、什么是科学精神?
首先,科学精神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的精神。自然规律的发现,不能靠凭空想象,而要通过严格的科学实验、填密的观察和严格的逻辑推理。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经过实验或实践来证明。在获得严格的证明之前,任何理论都只能停留在“猜想”或"假说”的阶段。
例如,著喀的哥德巴赫猜想,尽管历经数百年还没有找到一例反证,但在人们最终获得“1 1"的证明之前,就依然只能叫“猜想”而不是"定理”。
其次,科学精神还是一种大无畏的、敢于为科学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布鲁诺在火刑架上仍然坚持“地球不过是无限宇宙中的一粒尘埃”;玛丽·居里为研究镭的放射性而催难于白血病;诺贝尔研究炸药,在弟弟被炸死、自己被炸残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实验。这些都是明证。
因此,所谓拥有科学精神,就是能够自觉地用科学的观点,包括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待、分析一切事物,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最可宝贵的精神,也是揭露迷信、抵制邪教侵害最有力的武器。
三、科学普及认识上的误区
长期以来,人们对科学普及的理解,大多局限于知识的普及和技术的推广;公众科学素养的调查也主要侧重于对科学常识的了解;大多数科普出版物的内容也只是具体的知识和技术,很少涉及科学精神的阐述与宣传。
从倡导科学精神的角度,不妨将现有的科普出版物做大致分类:
[Page]一是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比较注意弘扬科学精神,并与科学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但这类出版物所占的比例并不大。
二是在知识的普及中没有自觉地体现科学精神,甚至对应该侧重介绍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部分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此类出版物占绝大部分。
三是在主观上注意到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宣传,但在与科学知识的结合上比较生硬。目前有一些这样的出版物,尽管动机良好,但效果欠佳。
四是根本不注意内容的科学性,给某些道听途说的东西披上"科学普及”的外衣,甚至明目张胆地宣扬伪科学。
从科普工作者主观方面考虑,主要原因是对科学普及内涵认识上的偏差。
早在1994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就被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但大部分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观念上依然停留在"传统”的认识上,对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影响人们世界观的重要意义缺乏探讨,对在科普工作中如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缺乏研究。
长期以来,只要提到倡导科学精神,人们往往只列举一些低级迷信现象,如看风水、观手相、占卜算命等,以为迷信只存在于某些经济欠发达的乡村,似乎全国大部分城乡地区破除迷信的任务已经完成。
在科学史类的读物中,往往局限于科学上的发现和技术上的发明,并将一些重大发现与发明事件作为科学文明进步的标志,不够重视科学精神在与愚昧势力斗争中的进展与胜利;一记述科学人物的作品也大多偏重于他们的科研成就,至多宣传一点个人品格和爱国情怀,而较少表现这些科学巨人在科学精神方面的卓越贡献。
对气功也要还其体育锻炼的本来面目,不允许将其神化,更不允许李洪志们借气功之名贩卖伪科学、反科学的私货。前几年某些出版单位为了蝇头小利而认可这些精神垃圾为“科普”,为其出版泛滥提供便利,这是深刻的教训。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宣传无神论的自由,但近年来有神论却得到超常发展,各种宗教的教民数量激增。尽管我国几大传统宗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并在团结教民、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揭露和批判邪教方面可以成为唯物主义的同盟军。但是,一切宗教的教义都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相背离的。有神论和宗教的发展说明了我们在宣传无神论、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方面的严重不足。
四、科学普及中"知识,与"精神”的关系
第一,如前所述,那种认为普及科学知识等同于弘扬科学精神的看法是错误的; 第二,弘扬科学精神不能只凭空洞的说教,而要与普及科学知识有机结合;第三,一切科普工作都要以科学精神为指导,不等于不顾效果而强行将两者挂钩。在科学文艺类、科学知识普及类、科学史和科技人物类作品中,应该有意识地结合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宣传;在技术推广类作品中则应注意表现科学方法的主导作用;第四,应该果断地将一些毫无科学内容的作品从"科学普及”的概念中剥离出去。如《星球大战》、《外星人》、《机器猫》、《变形金刚》等均不宜称作科幻作品,当然也
不属于科普作品,将它们称作现代童话或现代神话似乎要恰当得多;第五,一切传播媒体都应自觉抵制迷信的、伪科学的信息,也不应随意传播那些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某些单位特别热衷于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在"科普”的幌子下散布“世界[Page]之最”、“自然之谜”。从“法轮功”的泛滥中,我们不难发现李洪志是怎样利用这些东西来蛊惑人心的。所有在科学上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东西,都不能称作科学知识,传播这类消息也不是科普工作的任务,反而会在思想上制造混乱。
科学永远不会标榜自己已经发展到了顶点或可以解释任何现象。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深人,不能解释的现象总会不断被发现,而恰恰是这种不断发现,才推动了科学和社会的进步。相反,一切宣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如李洪志之流“洞察宇宙和人生奥秘”的,则必然是伪科学无疑。
总之,揭露伪科学、破除愚昧迷信、铲除邪教的斗争还将长久进行下去,科学普及任重而道远。不仅要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知识、科学技术,而且要使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日益深人人心。
(作者为科学普及出版社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