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邪教“法轮功”的本质及危害

       新世纪的钟声已经敲起,当今时代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近年来邪教势力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从美洲、欧洲到亚洲,邪教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集体自杀事件和攻击国家和社会的事件,震惊了世界。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900余教徒自杀;“大卫教”80余人自焚;日本‘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造成数以千计的人员伤亡,加拿大、瑞士、法国等国家的数十名“太阳圣殿教”教徒相继自杀身亡。这些震惊世界的恶行,已成为一大国际公害,成为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一股逆流,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国政府及人民对各类邪教进行坚决斗争,并对本国的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活动依法进行处置。

    反对邪教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斗争,通过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研究和探讨各类邪教组织的活动现状和动向,深人剖析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举办反邪教组织的报告、讲座、图片展览以及出版反邪教的杂志书籍等多种手段,提高公众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

       我国近20年先后出现过如“呼喊派伙“被立王”、“主神教”、“法轮功”等众多邪教组织,其中,“法轮功”是最邪恶的邪教。为什么呢?因为“法轮功”除具有一切邪教组织的特点外,还有以下特点:()教主李洪志险恶无耻;()蒙骗毒害的教众之多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对宗教界伤害巨大;()对社会危害性巨大。

    ()教主李洪志险恶无耻

    作为"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教主李洪志险恶无耻,主要体现在投机、虚伪、野心、奸诈、无耻等方面。

    1、投机性

    李洪志,1952年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原系吉林省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1991年停薪留职闯荡“江湖”。然而当时正处于所谓特异功能、气功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时候,许多江湖骗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少斌,到处招摇撞骗,聚敛钱财。李洪志一见有机可乘,也编造出所谓的“法轮功”,到处流窜"传功”,一场“带功”演讲,门票卖到50多元一张。短短数年,网罗到不少门徒,并形成了一定财力。19%年"法轮功”被气功协会在年检中注销,成为非法组织。

    被气功协会注销后,李洪志又把投机目标转向了宗教。并且把"法轮功研究会”改名为“法轮大法研究会”。他盗用宗教术语,特别是佛教用语,借宗教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达到其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目的。

    2,虚伪性

    正因为李洪志所成立的邪教组织是靠投机起家,所以没有一点真东西,因此他要用伪装、骗术来装神弄鬼,用大话来包装自己。首先,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为1951513(农历四月初八),说佛祖释迩牟尼是四月初八生的,我也是四月初八生的,把自己说成佛。其次,李洪志又为自己编造了"4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8岁即悟得上乘大法,12岁接受道家师父传功”等一系列的鬼话谎言,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神秘人物。

    他还从传统文化、科学、宗教中盗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东拼西凑出什么"真善忍”的骗术来蛊惑人心,其虚伪性可见一斑。

    3、野心

    李洪志靠投机虚伪,蒙骗和毒害了不少群众加入“法轮功”,使参与练功的人数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此时的李洪志为实现不可告人的野心,又开始对自己进行包装,把自己说成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救世主,是比老子、释迩牟尼、耶稣还高的救世主,从而通过这些歪理邪说,造成徒众对自己的崇拜,其野心暴露无遗。

    4、奸作和无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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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志为达到使自己成为“救世主”的野心,将"法轮功”邪教组织经营成一个行动诡秘、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恶势力,然而这个邪恶组织却没有合法的登记审批手续,其性质属于非法结社,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非法组织,而李洪志种种歪理邪说一开始就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宗教界、科技界、新闻界的揭露和批驳。李洪志之流为发泄不满,密谋策划、蝙风点火、先后组织"法轮功”练习者在北京、济南、重庆、沈阳等地围攻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最让人愤慨的是,1999425日,组织万余名"法轮功”分子在中南海示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无理要求,

严重的扰乱了国家机关和广大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

    李洪志做贼心虚,他一边蒙骗"法轮功”练习者,让他们当牺牲品,一边用骗取的钱财到国外办理绿卡,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到境外躲起来,实在是奸诈之极。   

    最为可耻的是,当"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李洪志受到公安部门的通辑后,便很快投靠西方反华势力,与藏独、台独分子一起,于起了危害祖国、破坏祖国统一,甘心充当反华势力的工具,成为出卖祖国的罪人。

    以上可以看出,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实在是丑恶无耻之极。

    ()蒙骗毒害的徒众之多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有将近200多万加人邪教"法轮功”,虽然“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被政府取缔后,98%的人都主动与“法轮功”决裂,但作为一个邪教组织,蒙骗近200多万人上当受骗,这在建国以来,是绝无仅有的。

    ()对宗教界的伤害

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组织,盗用宗教术语和教义作为招摇撞骗的旗号,又用丑恶手段,对宗教进行攻击和贬低,这不但造成对宗教的严重损害,而且直接威胁到宗教的前途和命运。

    ()对社会危害程度巨大

    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组织,为实现其险恶用心,一方面用这些胡说八道,毒害人民群众,控制徒众,蝙动无政府主义,对抗社会。一方面又变相制造暴力行动,进行有组织、有目的非法示威活动。正是由于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组织的猖狂活动,造成1600多人“法轮功”痴迷者因自杀和拒医、拒药导致的死亡、精神障碍651人、杀人害命14人、致残144人、并使成千上万个家庭失去了和睦和幸福,就是这样的一个邪教组织,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但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而且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十分少见的。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江泽民同志的“十六大,报告是全党的纲领性文件,也只有在全社会树立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的杜绝和制止邪教"法轮功”的蔓延和危害。

 

                                                                        (作者单位抢安徽省利辛县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