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几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赤裸裸地暴露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邪教本质,表明了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千方百计说服、教育、挽救其练习者和痴迷者,完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真正保障人权的正义之举。在对"法轮功”制造的这一令人发指的罪孽行径感到震惊、愤怒,对其痴迷者感到惋惜,遗憾之余,我们从中能得到什么启示呢?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邪教的危害性。邪教的悖德性在行为上表现为严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有的邪教徒视家人或邻人为魔鬼,必须除掉他,才能保住自己或家人的生命,从而造成血案。有的邪教偏执于邪教荒唐说教,例如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本来是骗人的,却被“法轮功”的成员信奉为真理,而奥姆真理教的信徒居然将杀人这极为不道德的行为视为“度人”的道德之举。由于法律规范是人们行为领域里重要的行为规范,因此违背法律规范会对社会秩序产生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这就是邪教的违法性。几乎所有的邪教都具有违法性,并由其个体付诸行动。例如"法轮功”的成员就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奥姆真理教的信徒则施放毒气杀人,犯了杀人罪。美国的大卫教的教徒则以武装力量与政府直接对抗,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部分邪教还与恐怖主义合流,邪教教主吹嘘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救世主,世界已经到了末日,因此,必须拯救全人类于危险之中。这种邪教"教义”决定了邪教的组织行为模式具有狂热性、残忍性、毁灭性,具有反人类本质。邪教有一批狂热的信徒,或包括教主在内的“中坚”分子,活动诡秘之极,诱导信徒集体自杀或制造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不惜牺牲教徒和广大群众的生命,给人民带来极大的社会危害。
其次,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人类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规律的最科学的概括和总结。全面、科学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严格区别唯物论和唯心论、有神论和无神论、科学和伪科学,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是我们抵制,打击邪教的思想基础。李洪志这样一个文化程度不高,又是个科盲,讲起话来漏洞百出的人,居然能蒙蔽几百万人。这里首先一个原因就是由于在我国,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还不普及,才会有这么多人相信愚昧迷信。因此,我们必须在群众中大力开展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科普不仅要面向低文化的人群,而且要面向高文化的人群,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尊重科学,抵制和批判愚昧迷信的社会氛围。另外,“法轮功”事件不仅给我们提出了科学知识普及的问题,还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精神世界和信仰领域的问题,如一些高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之所以被“法轮功”迷惑,主要不是因为他们缺乏科学知识,而是他们对于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缺乏坚定的信仰和追求,他们的精神世界和信仰领域出现了空白,于是,李洪志就乘虚而人。解决信仰问题,必须在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实施综合治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阵地,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社会主义信仰去充分地占领,尽可能地让群众的人生价值和信仰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一致。
第三,我们要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法轮功”邪教,维护社会的稳定。封建迷信的思想观念,在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反对封建迷信的斗争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还会有反复出现。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击封建迷信活动作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文明进程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专职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和参与部门齐心协力整治封建迷信活动。基层党政组织在反对封[Page]建迷信的活动中,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引导党员干部以揭批"法轮功”为突破口,积极带头,把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斗争引向深人。还必须将抵制和打击封建迷信活动纳人法制轨道,制定专门的反对封建迷信的法规,或者根据封建迷信活动的新特点,在有关法律中增加相应条款。这样使反对封建迷信的斗争合理合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违反者坚决进行法律制裁,从而收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当前,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完成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有强大的精神支柱。这个精神支柱的基点,只能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人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普及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安徽省毫州市畜收水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