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科学 综合治理 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世纪之交,一股浊流在世界上泛滥成灾,这就是邪教。邪教有的打着宗教旗号,有的打着科学旗号,有的打着社会政治运动旗号,散布形形色色的迷信邪说,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在我国,随着社会转型和对外开放,邪教组织也在一些地区滋生、蔓延,成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对邪教的综合治理,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

    邪教在我国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着深层的社会基础。

    (一)人们思想认识水平的低下是邪教产生的土壤

    我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两千多年,虽然进人了社会主义,但是封建落后意识还有很深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头脑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迷信思想和观念,对邪教缺乏鉴别和抵制能力。现在,随着各门科学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步从以往的愚昧和迷信中解脱出来。但是,科学的发展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在一定阶段总存在着许多未知的领域。同时,由于整个社会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存在着不平衡性,特别是至今仍然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愚昧和迷信的东西仍会有一定的市场。近年来泛起的“法轮功”就是利用一部分群众科学文化水平较低的弱点,以各种带有迷信性质的邪说蒙骗和危害群众。

    (二)邪教利用社会转型期存在的矛盾乘虚而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经济体制实行根本性转变,利益格局发生很大变动,不少人觉得自己命运的不确性与不可把握的程度增长了。如有些老干部认为自己失去权力后变得无足轻重,失落感严重;有些职工在企业亏损与濒临破产的情况下,下岗失业。邪教正是利用了部分社会成员的困境状态得以蔓延。另外,社会腐败现象是邪教产生与发展的催化剂。如果说生活困境容易使社会成员产生不满情绪,那么,腐败则会使部分群众对现实社会产生失望,进而演变为绝望,转而寻找解脱之路,在此情况下,有些人坠人了邪教陷阱。

    (三)伪气功与伪科学的泛滥为邪教传播提供了捷径

    气功是我国传统医学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养生锻炼的方法。练气功健身治病的作用是以精神暗示与心理慰藉为主,必需‘诚则灵”,在虔诚信仰下调动人体固有的抵抗力。但是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策划下,气功的作用被无根据地夸大到荒谬的程度,并和所谓“人体特异功能”结合起来,成为一股伪气功浊流。伪气功是打着气功的招牌,用种种虚幻臆想或思辨演绎的内容为理论,完全背离了养生和锻炼的宗旨,成为一种巫术和迷信。在这股伪气功热中,有的不仅故弄玄虚、招摇撞骗,而且建立种种非法组织,进行政治活动,这就完全脱离了气功的发展轨道,成为邪教。

    (四)民主和法制建设不完善使邪教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但是民主制度建设仍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自由和民主意识的缺乏,成为邪教得以成势的社会基础,一些邪教信徒心中只有邪教“大法”,没有国家大法,不允许其他公民以合法的方式对其进行怀疑、讨论和批评,动辄组织静坐、示威、围攻,除少数别有用心者外,大部分是由于缺乏现代社会应有的民主法制观念。另外,法制的不完善,则使邪教的邪恶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各种伪气功组织冒用气功名义,宣扬歪理邪说,蛊惑人心,愚弄群众,发展到后来的反社会反政府行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平时管理不力,制止不及时。邪教的各种违法活动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如果在执法方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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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就必然导致邪教膨胀壮大。

    治理邪教问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长期努力,实行综合治理,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

    (五)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惩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行为

    处理邪教问题,一定要依照依法治国的方略,确定依法治理邪教的方针,将工作纳人法制轨道。1997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专门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的犯罪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对邪教组织的界定为:“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该司法解释对《刑法》第300条惩处邪教犯罪的条款,加以具体说明,为依法治理邪教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法轮功”组织具有邪教所有的重要特征。文章列举邪教的六大特征为: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并强调指出“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这是对邪教特征的界定。

    下面谈谈对邪教治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1、保护、团结、教育、帮助受邪教蒙编的群众,使其回归社会

    要重视对受蒙骗群众的教育争取工作,把保护人民群众包括受邪教蒙骗、出于种种原因误人邪教组织的群众的人权作为治理邪教问题工作的宗旨,把误人邪教组织的群众与邪教组织中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少数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严格区别开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团结、争取、帮助他们,使其回归社会。针对受蒙骗群众的思想认识在转变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复的特点,一定要以宽容之心和客观的态度对待,允许他们思想和行动方面出现一定的反复,持之以恒地对其帮教,决不因他们出现反复而轻易放弃,使他们走向社会的对立面。这样既能瓦解邪教组织的群众基础,削弱和遏制了邪教的社会危害,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公众的整体利益,充分反映了我们对人权的尊正。

    2、加强科学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认识客观世界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彻底的无神论。绝不能把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宣传科学唯物论、无神论对立起来。恰恰相反,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是党的理论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论(包括有神论),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为新形势下防范、抵制和反对邪教指明了方向。科学精神的内涵非常丰富,最基本的要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弘扬科学精神,就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要热爱科学、崇尚真理;就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就要甘于奉献、攀登高峰。只有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才能彻底与愚昧迷信划清界限,坚决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3、大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

    气功的兴起,反映了人们对体育健身活动的一种渴求。由于经济生活条件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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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广大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理想,普通群众还缺乏健身场所、健身形式和健身机会。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活动的期盼差距较大。气功热的兴起不能不说与这种状况有关。像李洪志这样一些不法之徒,正是利用了人们强身健体的愿望。因此,在取缔和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同时,要重视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经费投人,开辟群体体育场馆,引导群众科学健身。

    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持抵制腐朽文化。”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大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总之,邪教滋生和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邪教问题也必须从多方面人手,只要坚持长期努力,实行综合治理,就一定能取得反邪教斗争的伟大胜利,并对全世界反对邪教、保障人权工作作出贡献。

                                       

                                                          (作者为芜湖市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