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

  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我们党在复杂局面中统揽全局的内在要求,使党站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高度繁荣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列,坚持党的先进性,是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我们深入推进这场斗争,把握斗争发展大势,不断提高斗争决策能力、领导水平和斗争艺术,夺取斗争胜利的行动指南。

  一、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不断深化对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既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考当前的反邪教斗争,对于我们推进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打击邪教非法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就是为了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敏锐地了解和把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趋势和要求,一切工作方针政策最终都要促进先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了空前提高。今后的五到十年,是我国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沈阳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沈阳将乘势而上,建设综合实力雄厚、经济体制完善、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民主文明、人民生活富庶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这一切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我国发展的首要条件,但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宣扬的“末世论”、“科学无用论”、“政府无用论”等腐朽愚昧的歪理邪说,否定人类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程,把人类社会几千年的科学成就归于神的安排;与西方敌对势力合流,鼓动练功者对抗政府,采取极端化、暴力化的破坏活动,阻挠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妄图颠覆我国政权,干扰和破坏了我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正是党按照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思想,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正确看待和处理改革开放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政治斗争实践。

  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揭批邪教歪理邪说,坚定理想信念,就是为了弘扬先进文化。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每当社会处于重大转折关头,思想领城的矛盾和斗争往往十分复杂。当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两手战略”,一手是采取直接的军事手段和其它霸权主义行径,力图推翻杜会主义国家政权;另一手是和平演变战略,对社会主义国象进行文化渗透,用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搞乱人们的思想,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法轮功”问题正是西方敌对势力反华、反社会主义的直接反映。同"法轮功”的斗争,在思想领域实质上是两种对立世界观的较量,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开展深入的揭批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新时期我国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深层次的一项重要思想政治斗争任务。展开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次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大普及,对于坚持马克思主文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巩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意识领城的指导地位,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团结全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Page]

  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保障人民生活安定,挽救邪教受害者,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同志指出:党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这就要求我们的一切行为准则,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法轮功”邪教组织“造神”、“结社”、“敛财”,建立‘秘密王国”,以神权加教权的统治,操纵邪恶势力,鼓动练功者聚众滋事,围攻党政机关,对练功者实施精神控制、精神摧残,制造种种自杀、自焚、自裁事件残害痴迷者生命,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定。近期“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已经升级为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暴力性活动,甚至发生了企图颠覆列车、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非法电视信号攻击鑫诺卫星等案件。依法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尊严的需要,同时,党和政府始终保持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使绝大多数受骗者、受害者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是对国际反邪教事业的贡献和维护人权的正义之举,是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斗争意识,充分认识“法轮功”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切实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在思想上、组织上、政策上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二、贯彻三个代表童要思想,不断推进同“法轮幼”邪教组织的斗争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个实践何题。当前,我们要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总结以往斗争的成功经验,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把斗争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开展针锋相对的打击斗争

  严防法轮功顽固分子进京滋事,严防发生“法轮功”群体聚众滋事,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各类暴力事件,严防发生转化人员思想反复,是当前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形势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活安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工作。在工作中,必须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深挖打击行动,摧毁其地下组织体系,打击幕后策划者、职业“法轮功”分子和骨干分子;必须增强防暴力恐怖活动能力,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把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大同反转化活动斗争的力度,摸清“法轮功”顽固分子围攻和拉拢转化人员情况,采取坚决手段打掉反转化势力。同时,加大运用法律武器惩处组织和利用邪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的力度,依法打击处理,震慑“法轮功”顽固分子,教育提醒“法轮功”痴迷者,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第二,加大防范监控工作力度

  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前提,维护好沈阳的大局,对保持全省乃至东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搞好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防范和“法轮功”人员监控工作,是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要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幕后策划者和顽固分子煽动痴迷者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非法活动和制造暴力恐怖事件的情况,采取积极的措施把问题处置在萌芽阶段,势态控制在始发初期。要加强社会全面控制,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极端化、暴力化行为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聚集和制造报复社会的轰动事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切实抓好教育转化工作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代表群众、团结群众、教育群众、带领群众一起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斗争,这是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点。各级反邪教组织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着眼于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工程。要抓好社会接续帮教工的落实,开展“反复帮、帮反复”活动,巩固转化成果,对已转化人员给以出路,让他们“有活干、吃上饭”,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防止因政策不落实,导致已转化人员出现思想反复。 [Page]

  第四,搞好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同邪教势力和敌对势力争夺思想阵地、群众阵地的一项全局性的政治斗争任务,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这是我们赢得斗争胜利的深厚基础。要发挥群众路线的优势,把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变成人民群众生动活泼的实践,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积极参加各种主题活动,教育转化身边的痴迷者,防范其非法活动,使“法轮功”邪教组织无处藏身,非法活动没有市场。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文艺舞台、基层文化场所等各种思想、文化和舆论阵地的作用,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的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团结、教育、挽救痴迷者的政策,及时宣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典型事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群众性健身气功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拓展高新技术信息传媒领域的反邪教斗争,营造“反对邪教,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能力和水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点是迎接新考验,各级组织要以党的最新理论为指导,增强执政者的忧患意识,不断改善自身领导,着眼于同“法轮功”斗争的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研究斗争新情况,摸索斗争新规律,创造斗争新方法,提高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我们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绝对不能小视“法轮功”邪教组织,绝对不能松懈斗争意志,绝对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绝对不能期望“法轮功”痴迷者不教而转,绝对不能丢掉群众路线,绝对不能放松各项斗争措施。各级反邪教组织必须一如既往地承担起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好深挖打击、防范监控、教育转化的关系,制定工作计划,强化责任制度,做好反邪教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各项措施

  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经验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把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措施落实到基层。

  三是探索斗争规律,把握工作主动

    我们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问题,是党执政以来第一次同这些大规模的邪教活动进行的斗争,对这场带有国际政治斗争背景和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特点的新斗争,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工作机制也需要进一步适应。同时,两年来的斗争实践,我们又积累了很多宝贵工作经验,得到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为此,我们必须从斗争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分析形势,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开展工作,善于发现和解决那些妨碍斗争深入发展的问题,找到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有效途径。同时,注意运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经验,指导处理其它带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的工作,防止其非法活动和与我对抗,防止产生新的有害气功组织和非法组织。

 

                                                                                         (作者单位:沈阳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