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 蒙骗毒害青少年的对策初探
近3年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决策和正确领导下,全党上下一起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们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其中重要标志之一,是随着揭批斗争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识愈来愈明确了,“法轮功”决不是一般的气功,更不是什么宗教组织,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用来颠覆中国政府,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工具。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新时期在特殊领域里同国际反华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进行的一场政治较量,是一场颠覆与反颠覆、夺权与反夺权政治的斗争,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事关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严肃斗争。已经揭露出的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邪教组织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与我们争夺群众、特别是争夺青少年,企图与党和国家长期抗衡。
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歪理邢说蒙编毒害青少年的手法和步骤及其危害
青少年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品行养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身体继续发育成长,各种器官和机能达到完全成熟,思维、记忆、情感、意志、兴趣、能力和性格迅速发展,形成世界观;社会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开始选择职业并迈进成人生活;蓬勃向上,富于进取,但又缺乏政治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因此,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二最具有特色的时期”。李洪志不是一开始就抛出他的歪理邪说的,而是根据青少年时期这些特点从他们易于接受的东西入手,遵循一定的步骤,由浅入深,慢慢地把青少年拖下水,使其上当受骗,不能自拔,心甘情愿地充当“大法弟子”,成为他的“精神奴隶”,为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务。通过观察和研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牙卜教组织对青少年从诱骗、毒害到控制、利用以至毁灭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过程,我们发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有一整套引诱青少年入套的步骤和伎俩。认真分析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入套的过程,可以帮助人们认清李洪志缝靓的手段和险恶的用心。李洪志引青少年入套有以下四个步骤:
1、强身健体为幌子。健康是幸福之源,在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今天,人们对健康的追求越来越迫切,尤其是对于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青少年,不健康的渴望健康,健康的渴望保持健康。为了身体的健康,青少年主动地或在父母带领下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其中气功养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之一,具有祛病健身的功能,并被实践验证,给许多人带来了健康和长寿。然而由于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气功知识知之甚少,真伪不辨,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伪气功蒙骗人钻了空子.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许多伪气功纷纷出笼的时候,一股气功热在社会上掀起,李洪志编造出所谓的“法轮功”出现了。强身健体这第一步,正迎合了青少年渴望健康的心理和不善识别的弱点。
在李洪志的唆使下,1999年以前,北京、山东、武汉等地办起了少年儿童“法轮功”夏令营,他还要求分站负责人“要把孩子们组织起来搞活动”。还胡说什么“不要学雷锋,练‘法轮功’能使孩子们变聪明”。“法轮功”把佛家坐禅入静和道家的气功动作拿过来,加上一些舞蹈动作,冠上“弥勒押腰”、“如来灌顶”等名称,青少年很轻松地就学会了.李洪志的第一步就是以“强身健律’为幌子,以气功大师的面目出现,把青少年引进了“法轮功”的门。
2、修炼大法下套子。李洪志通过练“法轮功”把青少年们吸引来,接着用“法轮大法”把孩子们套住。练功是假,学法是真。‘修炼大法下套子”是李洪志蒙骗毒害青少年的第二个步骤。李洪志要求“法轮功”所有的练习者,当然也包[Page]括青少年了,要看他的书、听他的录音带、看他的录像,要练习者抄他的书,抄书要一个字不错的抄,错了一个字就要全部重来。李洪志吹嘘“我有无数法身,法身都是我的化身……看我的书、看我的录像带,听我的录音都能得到我的法身”。《转法轮》中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化身,都是佛,全人类我都管”。在李洪志的“宇宙观”、“宿命论”“开天目”,“真、善、忍”、“末世论”到他所谓的“超常科学”的蛊惑下,青少年稚嫩的心灵受到严重侵害,青少年觉得以前自己学的东西,完全都是假的,李洪志才是他们的老师。只有“法轮大法”才是宇宙中的真理.12岁的刘思影自焚前曾是同学们的“开心果”。因为学“法轮功”,相信了李洪志的邪说,书不读了,一心修炼“法轮功”,幻想到“铺满金子的天国”当“法王”。结果走上了不归路。19岁的陈果原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弹得一手好琵琶,事业上大有前途。如今面目全非的脸和烧焦的手告诉她,再也无法找回自己的快乐。
3、精神控制换脑子。李洪志要确立邪教的教主地位,实现他的政治目的,就一定要实行精神控制,给练功者换脑子.
李洪志大肆宣扬“大法威力无边,谁要破坏大法,我们的护法神就会毁他,神也会把他杀掉。”使青少年对他既崇拜又敬畏。他又说“我是第一次真正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在“大法弟子”修炼圆满时,“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种说法对于青少年实在是极有诱惑力。“圆满”成了一些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最高理想和追求。西南石油学院博士生段秋者是一个农家孩子,1996年开始读博士生。她自从误入“法轮功”后,学业荒废,性格大变,整日沉缅于练功授功,最后发展到赴京“会功”,出家修行。在李洪志第三步骤完成后,中毒较深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完全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此时,在他们的脑子里只知有师父,不知有父母;只知有“法轮大法”,不知有科学;只知崇拜教主,不知遵纪守法。
4、甘心情愿作弟子。经过上述三个步骤,李洪志在“法轮功”组织内教主的地位牢固地确立,已经是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了。但李洪志的最终目的决不止于此,为了赢得青年,赢得未来,他要做到使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没有退路,心甘情愿作弟子,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为他冲锋陷阵,出生入死。
李洪志鼓吹“求圆满”、“上层次”的神话,这是为所有“法轮功”练习者设立的最终目标。那么,怎样“上层次”呢?李洪志给练功者指出一条路,即所谓一要“弘法”,二要“护法”。所谓“弘法”,就是大家在一起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背书,听录音,看录像,写《经文》,就是去掉各种欲望,执着心,专心专意修炼,宣扬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所谓“护法就是闹事”。有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杀人、甚至杀害自己的亲人,有的服毒自杀,使许多家庭失去了以往的和睦和幸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家住河北省承德市的18岁的李亭,原是一个听话懂事、性情温和、邻里喜欢的孩子,有着一个温馨的家。1997年初中毕业后李亭没有考上重点中学,心情不好,开始学“法轮功”,由于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和愚弄,出现幻觉、妄想,声称自己开了“天目”,时常能看到“燃烧的火球”。后来,竟称自己修成了“佛”,认为自己的父母是“魔” 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李亭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李洪志把一些正常的青少年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
“法轮功”的痴迷者。他们惟李洪志是从,以“法轮大法”为经典,以圆满为最高境界,置党纪、国法、道德、人伦于不顾,残害生命,破坏稳定,成为社会毒瘤,[Page]人民的心腹大患,而李洪志正是这一切罪恶的罪魁祸首。
二、防止“法轮功”邪教组织蒙编毒害青少年的对策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转法轮》的歪理那说。蒙骗毒害青少年的伎俩和危害的大量事实,充分说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牙卜教在与党和国家争夺下一代,我们必须从维护和捍卫无产阶段专政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在青少年中肃清“法轮功”流毒,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
1、要在学校开展以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教育课程。李洪志及其
“法轮功”邪教组织蒙骗毒害青少年的事实,使我们认识到,我国的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大学生陈果严重烧伤后,躺在医院病床上说:“当时觉得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陈果的自述说明,十多年的正统学校教育所树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轻而易举的被《转法轮》的“天国”取而代之,这难道不应引起教育界的深思吗!笔者认为,应该从娃娃抓起,在学校课堂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无神论的基础上,在学校课堂上设立以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教育,使孩子们从小就了解,什么是党的宗教政策?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通过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使孩子们在幼小的心灵中建立起正确的信仰和精神支柱,培养他们具有一定的鉴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不断地教育和引导他们信仰和尊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来统一他们的认识,约束他们的行为,规范他们的情感和道德,培养他们成为肩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
2、深入纳致地做好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从处理和解决
“法轮功”问题开始,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必须教育大多数,团结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教育转化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法轮功”牙卜教组织争夺青少年的政治斗争,是一场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严肃斗争。这是由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的茁壮成长决定着我们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因此,在艰苦、细致、耐心的帮助、教育转化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工作中,社会各界积极动员,全面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工青妇群团组织,厂矿、学校、农村、街道和家庭及亲友怀着“真心、爱心、耐心、细心”真诚帮助,使受蒙骗毒害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成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有所建树的人”。
3、通过“立法”,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我国虽然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没有制定出采取法律措施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的具体内容。
世界上有些国家,如法国就是通过立法,禁止对青少年宣传邪教,禁止邪教组织设立在学校、’医院以及集中脆弱人员的机构附近。在我国,应尽快通过立法,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禁止父母、亲属向子女传播邪教,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用法律的利剑斩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伸向青少年的黑手,使祖国的年轻一代不断健康成长,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就能永葆前进的生机和活力。[Page]
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歪理邢说蒙编毒害青少年的手法和步骤及其危害
青少年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品行养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身体继续发育成长,各种器官和机能达到完全成熟,思维、记忆、情感、意志、兴趣、能力和性格迅速发展,形成世界观;社会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开始选择职业并迈进成人生活;蓬勃向上,富于进取,但又缺乏政治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因此,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二最具有特色的时期”。李洪志不是一开始就抛出他的歪理邪说的,而是根据青少年时期这些特点从他们易于接受的东西入手,遵循一定的步骤,由浅入深,慢慢地把青少年拖下水,使其上当受骗,不能自拔,心甘情愿地充当“大法弟子”,成为他的“精神奴隶”,为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务。通过观察和研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牙卜教组织对青少年从诱骗、毒害到控制、利用以至毁灭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过程,我们发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有一整套引诱青少年入套的步骤和伎俩。认真分析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入套的过程,可以帮助人们认清李洪志缝靓的手段和险恶的用心。李洪志引青少年入套有以下四个步骤:
1、强身健体为幌子。健康是幸福之源,在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今天,人们对健康的追求越来越迫切,尤其是对于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青少年,不健康的渴望健康,健康的渴望保持健康。为了身体的健康,青少年主动地或在父母带领下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其中气功养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之一,具有祛病健身的功能,并被实践验证,给许多人带来了健康和长寿。然而由于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气功知识知之甚少,真伪不辨,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伪气功蒙骗人钻了空子.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许多伪气功纷纷出笼的时候,一股气功热在社会上掀起,李洪志编造出所谓的“法轮功”出现了。强身健体这第一步,正迎合了青少年渴望健康的心理和不善识别的弱点。
在李洪志的唆使下,1999年以前,北京、山东、武汉等地办起了少年儿童“法轮功”夏令营,他还要求分站负责人“要把孩子们组织起来搞活动”。还胡说什么“不要学雷锋,练‘法轮功’能使孩子们变聪明”。“法轮功”把佛家坐禅入静和道家的气功动作拿过来,加上一些舞蹈动作,冠上“弥勒押腰”、“如来灌顶”等名称,青少年很轻松地就学会了.李洪志的第一步就是以“强身健律’为幌子,以气功大师的面目出现,把青少年引进了“法轮功”的门。
2、修炼大法下套子。李洪志通过练“法轮功”把青少年们吸引来,接着用“法轮大法”把孩子们套住。练功是假,学法是真。‘修炼大法下套子”是李洪志蒙骗毒害青少年的第二个步骤。李洪志要求“法轮功”所有的练习者,当然也包[Page]括青少年了,要看他的书、听他的录音带、看他的录像,要练习者抄他的书,抄书要一个字不错的抄,错了一个字就要全部重来。李洪志吹嘘“我有无数法身,法身都是我的化身……看我的书、看我的录像带,听我的录音都能得到我的法身”。《转法轮》中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化身,都是佛,全人类我都管”。在李洪志的“宇宙观”、“宿命论”“开天目”,“真、善、忍”、“末世论”到他所谓的“超常科学”的蛊惑下,青少年稚嫩的心灵受到严重侵害,青少年觉得以前自己学的东西,完全都是假的,李洪志才是他们的老师。只有“法轮大法”才是宇宙中的真理.12岁的刘思影自焚前曾是同学们的“开心果”。因为学“法轮功”,相信了李洪志的邪说,书不读了,一心修炼“法轮功”,幻想到“铺满金子的天国”当“法王”。结果走上了不归路。19岁的陈果原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弹得一手好琵琶,事业上大有前途。如今面目全非的脸和烧焦的手告诉她,再也无法找回自己的快乐。
3、精神控制换脑子。李洪志要确立邪教的教主地位,实现他的政治目的,就一定要实行精神控制,给练功者换脑子.
李洪志大肆宣扬“大法威力无边,谁要破坏大法,我们的护法神就会毁他,神也会把他杀掉。”使青少年对他既崇拜又敬畏。他又说“我是第一次真正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在“大法弟子”修炼圆满时,“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种说法对于青少年实在是极有诱惑力。“圆满”成了一些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最高理想和追求。西南石油学院博士生段秋者是一个农家孩子,1996年开始读博士生。她自从误入“法轮功”后,学业荒废,性格大变,整日沉缅于练功授功,最后发展到赴京“会功”,出家修行。在李洪志第三步骤完成后,中毒较深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完全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此时,在他们的脑子里只知有师父,不知有父母;只知有“法轮大法”,不知有科学;只知崇拜教主,不知遵纪守法。
4、甘心情愿作弟子。经过上述三个步骤,李洪志在“法轮功”组织内教主的地位牢固地确立,已经是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了。但李洪志的最终目的决不止于此,为了赢得青年,赢得未来,他要做到使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没有退路,心甘情愿作弟子,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为他冲锋陷阵,出生入死。
李洪志鼓吹“求圆满”、“上层次”的神话,这是为所有“法轮功”练习者设立的最终目标。那么,怎样“上层次”呢?李洪志给练功者指出一条路,即所谓一要“弘法”,二要“护法”。所谓“弘法”,就是大家在一起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背书,听录音,看录像,写《经文》,就是去掉各种欲望,执着心,专心专意修炼,宣扬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所谓“护法就是闹事”。有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杀人、甚至杀害自己的亲人,有的服毒自杀,使许多家庭失去了以往的和睦和幸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家住河北省承德市的18岁的李亭,原是一个听话懂事、性情温和、邻里喜欢的孩子,有着一个温馨的家。1997年初中毕业后李亭没有考上重点中学,心情不好,开始学“法轮功”,由于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和愚弄,出现幻觉、妄想,声称自己开了“天目”,时常能看到“燃烧的火球”。后来,竟称自己修成了“佛”,认为自己的父母是“魔” 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李亭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李洪志把一些正常的青少年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
“法轮功”的痴迷者。他们惟李洪志是从,以“法轮大法”为经典,以圆满为最高境界,置党纪、国法、道德、人伦于不顾,残害生命,破坏稳定,成为社会毒瘤,[Page]人民的心腹大患,而李洪志正是这一切罪恶的罪魁祸首。
二、防止“法轮功”邪教组织蒙编毒害青少年的对策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转法轮》的歪理那说。蒙骗毒害青少年的伎俩和危害的大量事实,充分说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牙卜教在与党和国家争夺下一代,我们必须从维护和捍卫无产阶段专政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在青少年中肃清“法轮功”流毒,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
1、要在学校开展以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教育课程。李洪志及其
“法轮功”邪教组织蒙骗毒害青少年的事实,使我们认识到,我国的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大学生陈果严重烧伤后,躺在医院病床上说:“当时觉得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陈果的自述说明,十多年的正统学校教育所树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轻而易举的被《转法轮》的“天国”取而代之,这难道不应引起教育界的深思吗!笔者认为,应该从娃娃抓起,在学校课堂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无神论的基础上,在学校课堂上设立以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教育,使孩子们从小就了解,什么是党的宗教政策?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通过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使孩子们在幼小的心灵中建立起正确的信仰和精神支柱,培养他们具有一定的鉴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不断地教育和引导他们信仰和尊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来统一他们的认识,约束他们的行为,规范他们的情感和道德,培养他们成为肩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
2、深入纳致地做好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从处理和解决
“法轮功”问题开始,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必须教育大多数,团结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教育转化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法轮功”牙卜教组织争夺青少年的政治斗争,是一场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严肃斗争。这是由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的茁壮成长决定着我们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因此,在艰苦、细致、耐心的帮助、教育转化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工作中,社会各界积极动员,全面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工青妇群团组织,厂矿、学校、农村、街道和家庭及亲友怀着“真心、爱心、耐心、细心”真诚帮助,使受蒙骗毒害的青少年“法轮功”练习者,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成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有所建树的人”。
3、通过“立法”,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我国虽然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没有制定出采取法律措施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的具体内容。
世界上有些国家,如法国就是通过立法,禁止对青少年宣传邪教,禁止邪教组织设立在学校、’医院以及集中脆弱人员的机构附近。在我国,应尽快通过立法,禁止邪教组织及其成员以任何形式影响和诱导青少年,禁止父母、亲属向子女传播邪教,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用法律的利剑斩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伸向青少年的黑手,使祖国的年轻一代不断健康成长,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就能永葆前进的生机和活力。[Page]
(作者为哈尔滨市反邪教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