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邪教与宗教的联系与区别
李洪志曾多次讲过“法轮功”不是宗教,但是他跑到美国与海外反华势力勾结在一起,一再攻击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是违反宗教信仰自由,侵犯人权。他盗用大量的宗教名词、术语,宣扬迷信、歪理邪说,迷惑群众。他伪造自己是释迩牟尼转世,炮制端坐莲花宝座、头顶光环的“神像”,宣称自己是通达宇宙、普度众生的“救世主”。李洪志反复声明“法轮功”不是宗教,没有宗教的形式,没有寺庙、教堂,不烧香磕头,大道无形。他却把打着“气功”旗号起家的“法轮功”称为“法轮佛法”、“法轮大法”出书立说,打座练功。通过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揭露批判,大量事实证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确不是宗教,他不过是盗用宗教的名义,蛊惑群众,混淆是非,以实现他建立发展邪教组织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只有撕下“法轮功”伪装宗教的面纱,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的联系和区别,才能在实践中做到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同一切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邪教做斗争。
一、概念定义的不同
宗教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即对神道和有神论的信抑。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宗教也反映了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民族习惯。
什么是邪教?最高法院作的司法解释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不是指"邪”的宗教,而是特指一类邪恶的说教、邪恶的势力。邪教没有完备的信仰理论体系,更没有宗教的文化体系。只是剽窃与冒用某些宗教概念、术语的剽窃与冒用,是与国家政治制度、社会道德、科学文化、人性相违背的邪恶说教,是反政府、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非法组织和黑暗势力。
二、产生发展厉史的不同
宗教产生于史前社会的后期,当时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还无法认识自然力量,幻想以祈祷、祭献或巫术来影响主宰自然界的神灵,形成最初形式的宗教仪式。阶级社会出现后,阶级压迫给人们带来较自然灾害更加深重的痛苦,当人们不理解其社会根源时,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在人类历史上,随着各种社会形态和政权形式的出现、交错与更迭,便出现了各种不同内容、形式的宗教,从“拜物教”到“多神教”,再到单神教;由氏族“图腾”崇拜到民族神和民族宗教,最后又出现了世界性的宗教。目前主要世界性宗教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有些国家还有民族宗教。如日本的神道教、印度的印度教等。某些地区仍然存在原始宗教,如萨满教等。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随着宗教存在的根源的消失,即一切剥削阶级及其影响的彻底消灭,物质生产和文化科学的高度发展,宗教也会逐渐趋于消亡。
中国的民间封建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几乎每个时代都有一批打着宗教幌子的邪教出现。自东汉末年开始出现那教教派、学说,直至建国初期取缔一贯道、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在近18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发育的有较大地区性和全国性影响的邪教教派多达200余种。到了20世纪80年代,社会上各种迷信邪说死灰复燃,伪科学、伪气功沉渣泛起。加之人们对社会发展带来的一些不确定因素难以把握,感到困惑,对自身、对社会,甚至对科学就容易失去信心,不少人产生了信仰危机,而宣扬鬼神、命运、超自然神秘力量的邪教就会趁虚而入,占据人们的心灵空间。
三、思想文化形态的不同
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人类各种有益的思想文化,与政治、哲
[Page]学、法律、科学、文化、道德相包容、相渗透,形成了一种综合的社会文化形态,是人类历史文化的一种沉积。宗教大都提倡帮贫助困、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劝人为善。当代各种宗教团体都越来越注重宗教的文化作用和伦理道德作用,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关注世俗的社会问题,为维护世界和平,摆脱贫穷落后和环境恶化等问题而作出努力。邪教排斥人类一切优秀文化和进步思想,排斥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原则,反对传统科学,宣扬伪科学,蔑视法律,扰乱社会治安,不讲起码的人伦道德,拿生命当儿戏,甚至制造自杀、自焚、杀妻害女、栽父杀母的人间惨剧,使成千上万的家庭失去了和睦和幸福。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还极力鼓吹“末世论”、胡说地球毁灭过81次。他谩骂科学是邪教,胡说“科学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他让练功者有病不吃药,甚至“放下生死”,走向“圆满”。
四、形态特征上的区别
1, 邪教大搞教主崇拜,个人崇拜,唯教主是从,听任教主摆布。无论是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日本的“奥姆真理教”麻原彰晃,还是中国的邪教“法轮功”李洪志,都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而传统宗教,是由对万物有灵多神崇拜,归结为一神崇拜,即对主宰人类万物的“上帝”、“佛”、“真主”的崇拜。崇拜的是精神之神,不再是以现实的活人为神。
2. 邪教组织无一例外地以聚敛钱财为目的,对信徒进行敲诈勒索。而成为骗钱敛财的吸血鬼、暴发户。李洪志胁迫群众买、看他的书和录像带,听他的录音和报告,开办各种学习班,收取高额学费、心理治疗费等。以此聚敛大量不义之财。他在长春、北京甚至跑到国外买豪宅、汽车供自己享用。而宗教组织都是坚持扶危济困的传统,以乐善好施来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教人做善事,止人作恶行。
3 , 邪教组织的教主都有一套精神控制术,对信徒施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等进行“洗脑”,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李洪志要求修练“法轮功”要放下常人常理常情,“不二法门”,只读《转法轮》、《法轮佛法》,使习练者牢牢地禁锢在“法轮功”圈套之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而正常的宗教都尊重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大都提倡优良的社会伦理,将纯洁人心,净化社会作为伦理建设的基本目标。传统宗教有教义、教规,对不文明、不道德、不法行为做某些制约。
4,邪教组织的教主大都狂妄自大,对现实社会不满,他们制造各种谣言,低毁社会与政府,鼓动信徒对抗自已的国家和社会。而传统宗教都主张维护社会稳定,对所在的社会采用包容接纳和积极参与的态度。告诫信徒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尊重合法政权。引导信徒与其他同胞一道共同建设文明社会。
5、各种邪教组织大都有其严密的组织结构,采取诡秘的联系方式,暗地里进行非法活动,其内幕不仅非信徒难以知晓,甚至连一般信徒也被蒙在鼓里。李洪志就是未经注册登记成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在各省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下设众多的辅导站和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完整的秘密组织体系。而宗教团体都是由信仰者自愿组织、经过注册登记、公开活动的合法宗教组织。是按照教规章程在国家宪法法律范围内从事正常宗教活动和有益于社会的公益活动。
6.邪教组织的头目大都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的概念、术语,编造歪理邪说。李洪志从道教、佛教、基督教的教义中搬来“真、善、忍”东拼西凑、胡乱解释,表面上好像是教人学好,暗地里却干着破坏家庭、干扰社会的罪恶勾当。而传统的宗教在其产生、发展过程中,都有一套完整的宗教学说、教仪、教规,都形成了固有的宗教经典,如佛教的《佛经》、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圣经》、[Page]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道教的《道德经》等,其文化底蕴丰厚,内容博大精深。已被列为世界文化典籍。
综上所述,应该说邪教与宗教具有本质的区别,邪教剽窃宗教、亵渎宗教,遭到包括宗教界朋友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唾弃。我们要揭露邪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本质及其害人的方法,将其虚伪性、危害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基本利益,也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我们坚决拥护。
(作者单位:辽宁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