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治“法轮功”邪教?

  邪教是在教主庇护下,通过群体活动,向教主膜拜的团体,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对社会的破坏。它的特征是:
  1.歪曲利用传统宗教的某些概念或民间神话,编造歪理邪说,宣扬神秘主义,打着宗教招牌反对宗教;
  2.大搞冒充神、佛、先知的教主,实行个人崇拜;
  3.编造比较具体的世界末日、劫难,蛊惑人心,甚至制造集体自杀;
  4.渲染宗教性的神秘经验,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使他们远离家庭和社会;
  5.秘密结社,行为诡秘,易走极端,危害社会;
  6.教主私欲膨胀,骗钱骗色。
  李洪志的“法轮功”完全具备了上述特征,因此它是典型的邪教,必须坚决取缔。
  下面作者从“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分析,来谈谈对它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分析
  宗教信仰的外因,显然与自然灾害、社会情况、政治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有关;宗教信仰的内因,往往与人们的“依怙”、“怖畏”、“向上”的三种心理机能有关,当内因与外因相结合时而产生宗教信仰。这种信仰有时对人有利,有时则有害。
  “法轮功”练习者和痴迷者,基本上是弱势人群,有些是一些病态的人,他们的思想内向,主观偏执,喜爱妄想,加上精神苦闷、失落感、空虚、不满、怨恨、妒忌、失恋、患病、愤世……而且他们缺乏正信正见,因此容易上李洪志“法轮功”的当,甚至积重难返。
  再看李洪志又是玩弄什么花招来使这些弱势人群参加“法轮功”的?一般来说,人们有健身的愿望,有病的需要治病,但经济困难,又不去依靠组织,而是去找寻一种“简单、便宜、有效”的方法。李洪志的“法轮功”趁虚而入,首先打着气功强身治病的幌子,胡乱编造一些“疗效”,吹捧为李洪志这个“佛的化身、的“神效”,使练习者对李洪志这个冒牌的佛,产生“依怙”思想。李洪志进一步又抛出.“世界末日论”、“地球爆炸论”,胡说只有坚决依靠他的“法轮功”,才能于世界末日来临时免于难,使练习者在“怖畏”思想作用下,进一步受到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最后,李洪志又抛出“大圆满”、“去天国”的糖衣毒弹,由于练习者缺少正信正见,在“向上”思想的支配下,死心踏地为李洪志的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罪行服务,天安门自焚事件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二、对“法轮功”邪教的综合防治措施
  1.加强全民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人们真正认识邪教的犯罪和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本质,要向广大群众进行宪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法、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治安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和法规的教育;要进一步提倡防腐倡廉;加强普及科学知识、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培养健康的社会心理,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2.进一步加强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建议从下列方面着手:
  ①因人施教,采用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法。要认真分析每个未转化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阅历、性格、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分析其内在因素和外在原因,选准突破口,进行帮教;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用真情促使其转化;要尊重“法轮功” 练习者的人格,不辱、不贬、不歧视,对他们要仁爱,可以称他们为同志、大爷、大妈;帮教人员应以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来担任。帮教虽然有不少困难,但一定要有信心、决心。此外,运用转化典型作巡回报告,或请专家教授及宗教界人士作报告,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②定期排查回访,即使是已转化了的“法轮功”练习者,对他们仍需要定期排查回访,因为他们仍会有一个矛盾和反复的过程,还会受到歪理邪说的干扰,有时头脑中会感到一片空白,如果遇到幕后操纵者用李洪志的“指令”来煽动,有可能死灰复燃,决不能掉以轻心!
  ③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群团组织防治“法轮功”邪教的作用。例如天津市河西区东海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东海街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研究会,聘请医学教授为顾问,己取得了良好成绩。“法轮功”练习者中已转化的达94%,有的还成为街道文体、治安的积极分子。[Page]
  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法轮功”痴迷者,要进行劳教;对骨干分子要判刑,决不能手软,但也要“稳、准、狠”,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漏掉一个坏人,特别要严惩那些幕后操纵的、死不悔改的人。对劳教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文明管理,要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给出路”的方针。此外,组织社会帮教、亲情帮教、组织参观反邪教展览……天津青年志愿者组成“一帮一”活动,也可以参考。
  3.坚决取缔一切宣扬邪教、伪科学、迷信的书刊、光盘,大力加强打黄扫非,加强综合治理:要严格区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别、气功与邪教的区别。要整顿气功,不允许无序乱传播,更不许“特异功能”、伪科学自由泛滥。对气功界的败类要判刑和罚款。
  4.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反邪教中的作用。要教育人们不要歧视宗教徒,特别不要把佛教与“法轮功”混为一谈。佛教提倡正信正见,是我国最早指出“法轮功”是邪教的部门之一。
  5.要充分发挥中国及各省市反邪教协会的作用,各区、县也应尽快组织。对反邪教的积极分子要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要充分发挥网络在反邪教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不让邪教有活动的余地。
  总起来说,由于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国际反华势力也很猖狂,因此我们与“法轮功”的斗争,必须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

                                                                        (作者为天津市蓟县盘山天成寺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