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及转化对策研究
摘要:通过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以欺骗的手段诱人上当、并使练习者逐步痴迷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转化过程中,以正面教育为主导,以“法”破“法”为主线,多点击破为重点,事实教育开误区,渐进引入,事实灌输,冷却促思,交换帮教,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有的放矢与因人施教相结合,事实教育与现身说法相结合,个人提疑与综合解答相结合的12种转化方式和方法,探讨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规律,阐释“法轮功”痴迷者彻底转化的标准及避免邪教滋生、蔓延的家庭条件和社会条件。
关键词:“法轮功”习练者痴迷原因转化对策
一、引言
“法轮功”邪教的滋生和蔓延,给国家、社会、单位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已成为人类的祸害、社会的毒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神化邪教教主,实施精神控制;玩弄种种骗术,大肆聚敛钱财;目无道德法律,破坏社会安宁;泯灭亲情人生,残害他人生命,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决定了它终究覆亡的必然性。
胜利油田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法轮功”邪教滋生、蔓延和危害的过程。自1994年初李洪志窜到胜利油田、发展“法轮功”组织开始,到1999年五年多的时间里,胜利油田的“法轮功”习练者从无到有,发展到2000余人,其中,有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家属、学生,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法轮功”习练者占胜利油田职工、家属总人口40多万人的5%c。胜利油田跨山东省8个地市、28个县区境内,“法轮功”习练者人数虽少,但分布在油田60多个县处级单位和社区。1999年7月22日,我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油田90%以上的“法轮功”习练者迅速脱离了邪教组织。但是,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为了所谓的“弘法”、“护法”、“上层次”、“求圆满”、 “讨说法”,不断进京滋事;痴迷者中,影响工作者、夫妻婚异者、家中数人被劳教者、影响子女学业者、泯灭亲情者、绝食抵触者、拒医拒药致死者、离家出走者,应有尽有,给油田生产、社会稳定、单位工作和家庭和睦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认真研究“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切实做好“法轮功”习练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努力探索转化痴迷者的工作规律,科学地总结防止转化者反复和避免邪教产生的方式和方法,这是油田各级党政组织和反邪教协会的重要任务和历史责任。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及转化对策,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以欺骗的手段诱人上当并使习练者逐步痴迷
1,“法轮功”为何具有吸引力和欺骗性
(1)利用人们向善的心理,打着“真、善、忍”的招牌引诱人。
李洪志一开始就借助人们熟知的“真、善、美”的道德规范,抛出“真、善、忍”的美丽招牌,诱骗人们做所谓好人,“遇事先考虑别人”,以迎合人们向善的心理。以“真、善、忍”、“修炼心性”、“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来打动习练者,“用真、善、忍”作为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使人们认为这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气功的修炼,让人们误认为“法轮功”不但是教人向善,而且能修炼个人的心性,“上层次”,因而堂而皇之地进行修炼,使人随之如愿。
(2)利用人们强身健体、健康长寿的愿望,以“祛病健身”“包治百病”吸引人;以“业力谈”错误地理解疾病的根源。
李洪志利用人们强身健体、健康长寿的愿望,吹嘘练“法轮功”能够‘祛病健身”、“包治百病”,使习练者进人他的圈套后,由于生活起居发生规律性的变化,加之心理作用感到身体舒缓,这种简单的生理现象被习练者误认为是练功所得,随之产生一种“修炼”见效或有作用的感性认识,进而相信李洪志所宣扬的通过他拍、打、抓、摸,就能手到病除的谬论,并相信他的“练功不吃药”按照他说的,只要心摆正,一心练“法轮功”,病就能炼好,而不需要看医生、打针、吃药,“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当习练者身体不舒服时,他宣扬的“业力说”又在起作用。“人生生世世都在造业,自己的业力促成自己下一世、这一世的困难、痛苦、磨难、缺钱、多病。你只要偿还‘业力’之后,才能够得到幸福,才能变好。”他把“业力”称为“黑色物质”,说“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病“不是病”,是“消业时表现出来的状态”。这样就使习练者以错误的感性认识为基础,相信自己有病是在“消业”,这种“消业”不是身体在生病,而是使身体“消业”后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而也就认真地练下去,为的是长生不老、成佛、成道、成神,使这种错误的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修炼”就成了习练者的生理现象和心理体验的需求。[Page] (3)以伪科学神秘主义迷惑人,满足了思想不健康者的心理需要。
一些人对世俗生活厌倦,追求超常的心理体验,渴望拥有超自然的能力,对‘有神秘色彩的东西着迷。李洪志宣扬:“人是从‘真、善、忍’中产生出来的,由于‘偏离了宇宙特性’,在高层次空间呆不住了,就掉到人类这层空间中来了。从而过着低能的生活,用低能的方式繁育着后代。”他说:地球是一个“垃圾站”,是“最肮脏的地方”,“今天人类社会混乱、肮脏得不行”,人类得赶快逃离。“修炼”就是逃离地球这个“最肮脏的地方”,“返回到原来的空间中去”的最好方法。“修炼就能放弃一切”执著心,放下名、利、情,追求李洪志说的“圆满”。他还说:“世间修炼的最高形式是人的身体完全被高能量的物质所代替”,就能修出世间成为“佛、道、神”。李洪志宣扬的这些伪科学的东西,使一些性格内向不愿表露、不善交际的人,或对社会上腐败现象、人与人之间非正常交往看不惯的人,或对家庭和工作不顺心的人,或性格孤僻而又向往“世外桃源”的人,如获至宝,视若神灵。这些人内心认为李洪志所说既可以使自己向善做好人,又能强身健体、治百病,还可以修炼成神,到另外高层次的“天国世界”,一举多得,永世难逢。所以,对李洪志说的一切都深信不疑,进而误人其中,还认为是如鱼得水。这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具有的吸引力和欺骗性。
2,“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及其类型
(1)“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
凡是邪教教主,都有一套精神控制术,李洪志则有过之而无不及:1他的精神控制术与他所搞的教主崇拜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一套精神控制术,就无法造成信徒对他的痴迷、狂热和崇拜;没有对教主的痴迷、狂热和崇拜,教主的精神控制也就起不了作用。
“法轮功”习练者一旦受骗上当,进人李洪志的圈套,很快就会被他精神控制而进人痴迷状态,究其被精神控制而痴迷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八个方面:
①以“真、善、忍”为招牌迷惑习练者。
李洪志说“真善忍”是“佛法的最高体现”,是“最根本的佛法”,是“宇宙根本特性”;“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他把本属于人类伦理道德范畴的概念,无限夸大到自然界、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用这种荒唐可笑的骗术充当招牌,达到其罪恶的政治目的。利用人们对美好道德的追求,作为一种冠冕堂皇的旗帜,来标榜自己,诱人上他的贼船;打出科学的旗帜迷惑人,装扮神化自己;把“真、善、忍”作为护身符、挡箭牌和杀手铜,谁要反对他和“法轮大法”,他就可以用“真、善、忍”保护自己,打击别人。使痴迷者认为练习“法轮功”是道德的回升,人身的康健,文明的追求,所以,在痴迷中理直气壮的练。
②以“法身无数”来控制习练者。
李洪志宣称,全世界当今只有他一人有“法身”,他的法身“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无时无处不在,可以变大变小,连他的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个字的偏旁部首都是他的法身;他的法身之多无法用数字来计算;他的法身长得和他一样,“智慧是完全打开的,法力像佛一样”,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多少人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法轮功”习练者“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等等。他自己都清楚,他说的这种纯属子虚乌有的“法身”,却使习练者唯恐不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去练就被他的“法身”察觉,因而,习练者只能无休止地练下去,唯恐做错了什么,只能尽心尽力地去练习和追求,心甘情愿地充当李洪志玩弄的工具。
③以“法轮常转”来欺骗习练者。[Page] 李洪志宣称“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能自动吸收和发放宇宙能量的灵体”,是一个“高级生命,’;“法轮度己度人,是法轮大法的特点”;“这个法轮太珍贵了,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他并宣称可以给真心修炼者的小腹安装上一个“法轮”,看他的书和录像带,或者听他“讲法”的录音带,都可以得到“法轮”。习练者只要有了这个“法轮”,它每天24小时在体内旋转不停,“内旋度己”,“外旋度人”。他还说,“法轮功”习练者修炼到一定的程度,还可以看见“法轮”。所以,使习练者为了得到他给自己按上“法轮”后获得“度己度人”的本领,就必须认真地读他的书,听他“讲法”和看他的录像,并以一贯之地坚持下去。
④以“开天目”诱使习练者如痴如醉。
李洪志宣扬修炼他的“法轮大法”可以“开天目”,即在“两眉之间打开一个通道,使松果体直接向外看”。并且,“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透过我们的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视物,透视人体。”“到了极高层次,走出世间法修炼以后,还会出现一种复眼似的那种眼睛,就是在整个脸的上半部产生一只大眼睛,里面有无数的小眼睛”。李洪志还说:“一般人很难经过自己修炼开天目,多是师父给开的”,这就是使习练者为“开天目”,为了见到另外空间的“壮丽”景象,去废寝忘食地练,见到世界以外的景象,不但如痴如醉地练、如癫如狂地练,而且,一定按照师父讲的练,否则,就不能“开天目”。
⑤以“消业说”牵制和坑害习练者。李洪志很清楚他的“法轮功”是不能包治百病的,针对习练者长期练功会出现病变时,他又欺骗习练者,“它不是病”,是“消业时表现出来的状态”。他还说:人生病是生前做了坏事,是造成了“业力”,是“业力”所致,不吃药,在痛苦的“消业”中,才能去掉“业力”,将来才能“圆满”,有一个好的去处。他反对人们有病时就医吃药他说如果“你吃药把这业力又压回去,怎么给你清理身体呢?”就医吃药,“对浅层次修炼的人,治不了根本,只能治表面;稍高一点把你这个病推移,或转化成其他的难,或把它推移到亲朋好友身上去。”他,教导弟子们,要真正治好病,就必须做一个真心修炼的人,“练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在李洪志这种歪理邪说的唆使下,习练者为了消除前世做了坏事造就的“业力”和修得“圆满”,不但有病不吃药看医生,而且还愚蠢地坚持下去。
⑥以“不二法门”禁锢习练者。
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读他的书、听他的话、讲他的道,他宣扬:“修炼历来讲不二法门,你要真修这一门,就看这门的经。”“弘扬大法,你根本就不能再提你以前学过的东西。因为你已经和它一刀两断了。”他要求“法轮功”练习者不能再学别的门派的功法,不能学习别的知识,过去所学的东西也不能再提;并吓唬说:如果再学别的知识,就是“往大法里掺低的东西”,就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自己前进的路。”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对他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他还以高明的骗术暗示:你一看书肯定会有许许多多的疑问,但你只要多读《转法轮》,疑问就可以解答。看第一遍的疑问在第二遍得以解答,看第二遍的疑问在第三遍得以解答,以此类推。他使习练者带着疑问一遍一遍地看下去,造成习练者唯他的书是读,唯他的话是听,从而再不看别的书,也不能读报、收听收看其他报道,将习练者牢牢地禁锢在“法轮功”的圈套之中,转来转去,越转越迷,越转越痴,越陷越深。
⑦以“形神全灭”堵住习练者的退路。
李洪志不但把自己装扮成“救世主”,而且还抛出世界“末世说”来恐吓习练者。他说,人类经过许许多多次劫难“被销掉了,然后又产生新的人类”;他还煞有介事地说,他“仔细查了一查,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他杜撰说,每当人类处于被毁灭、被淘汰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极端败坏的时候”。他认为:“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很可怕,“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如果再往下滑就“面临彻底的毁灭。”“所以佛要度人,就是不让你面临这样的绝境,把你从痛苦中度到天国去,那是真正的、根本的解决人的痛苦问题”。李洪志所炮制的这些歪理邪说,使习练者深信不疑,他们为了不受地球“彻底的毁灭”之苦,就必须苦练“法轮功”离开地球飞升到“天国”去,如果不练“法轮功”,李洪志就不会度他们;如果练习不好“法轮功”,自己的“业力重新回到身体上来”,“层层灭尽的痛苦是永无终尽的”,“形神全灭”是很可怕的。所以,习练者在“法轮功”的迷宫中是没有退路的。就是说,专心练下去就能“白日飞升”到美丽的“天国”,退一步,就是“形神全灭”连超生的机会都没有。[Page] ⑧以“天国世界”使习练者痴迷、执着。
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死心踏地练下去,他说,“现在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若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只要你真诚地修下去,一修到底,你们会修到不同层次上去,如法轮世界,甚至更高层次”。“出世问法”修炼就是“修成佛、道、神”;只有修到“出世间法”这一层次,那才是真正理解了“法轮大法”,才能了悟宇宙的奥秘,才能达到了“圆满”,进人没有生老病死、无比美好的“天国”世界。因而众多的习练者痴迷其中,为了修成“佛、道、神”而放弃名、利、情,变成了无亲情、无法制观念、无人情味、挺而走险、不惜生命、满口“神话”、行为颠狂、极端自私的冷血动物,为求达到进人没有生老病死的“天国”世界而不惜一切。
(2)“法轮功”痴迷者的类型
“法轮功”习练者,从习练到痴迷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就痴迷的原因分析,痴迷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按其痴迷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①治病安康型
治病安康型的痴迷者,在习练“法轮功”之前,多数身体患有某种疾病,他们抱着有病乱投医的心态开始习练“法轮功”。当他们习练时,由于生活规律发生了变化,加之李洪志的“祛病健身”和有病是在“消业”的心理暗示作用,自感身体舒缓,即以为是习练“法轮功”所得,进而转为对李洪志的崇拜和对“法轮功”的痴迷,以至于在“法轮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难以自拔。
②精神实现型
精神实现型的“法轮功”痴迷者,是为了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他们中的多数人,人生的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理想中美好的东酉太多、太好,当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或遇到的问题往往与理想的不一样时,往往又对现实和未来失去信心,因而产生悲观厌世或疾世不平,可是他们又不能改变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所以就要寻找理想的天平。当这些人接触到“法轮功”时,很快就会被李洪志的“真、善、忍”、“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育”、修成“佛、道、神”到美好的“天国世界”去等谎言所吸引,就象溺水者抓住了一根救命草绳,死死不会放松,以至掉人李洪志的陷阱而全然不知其受害之深。
③权力欲望型
权力欲望型的“法轮功”痴迷者中的多数人是离退休的老同志,他们原来都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任过职、当过官,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有的人甚至认为权力就是生命的体现,一生都在追求权力砖码的加重,把权力提高到人生的本体地位,从权力的位置上退下来以后,多年来养成的官派作风、对权力的喜爱欲望一下落空,在心理上充满了失落感、孤独感。因此,他们总想寻求自身的体现,并时时寻求着一切实现的时机。当“法轮功”的传播需要有影响的人物来实现时,他们就充当了“民间”领导的角色进入了李洪志的圈套,并在无防范意识的情况下成了“法轮功”的组织者,并在“法轮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④填空消遣型
填空消遣型的“法轮功”痴迷者多数有空闲时间,无所适从,为了填补空落时间和消烦解闷,练这功、习那功,进而习练了“法轮功”。这一类型的痴迷者占所有痴迷者的多数,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有干部、工人,也有家属和无业者,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些人开始习练时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属于自觉不自觉的受骗上当者。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习练之后,由于生活的规律性,加之被李洪志的“修心性”、“真善忍”、“放下名、利、情”的谣言迷惑下,进而发现“消业”和“佛、道、神”、“天国世界”的东西是很美好的,是人间所没有的东西,应该好好地去追求,以至开始对“法轮功”痴迷,对李洪志开始崇拜,精神被其控制,成为牺牲品。[Page] 三、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方式和方法
李洪志的“法轮功”是一个迷魂阵,习练者一旦进去,就会受他的精神控制,丧失自己的思维。他的这一套“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的歪理邪说,是骗取习练者相信他、迷信他、崇拜他,进而维护他的手段和方法。“法轮功”习练者从被骗人圈套开始认真修炼到痴迷,有其各自的心路历程,有其痴迷的各自表现方式,有其各自的愿望和目的,也有其各自的反转化和对抗转化的方式和方法。痴迷者由于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受其流毒根深蒂固,他们根本听不进正面的教育,不敢面对将要“成佛”“成道”“成神”而突然变为正常人的现实,更不能将自己为此付出无限心血、割断一切亲情、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身心所换来的“美好”愿望化为乌有。因此,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艰难困苦的工作,也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一项重大而深远的政治任务。但是,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也并非不能进行或是没有规律可循。通过对胜利油田十几个单位的5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实践,研究发现,“法轮功”痴迷者不但可以转化,而且转化工作有规律可循。1、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普遍方式 任何事物都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也是如此。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普遍方式是指,在转化众多“法轮功”痴迷者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或出现的“法轮功”痴迷者便于接受的、产生效果明显的、易于转化的方式和方法。这种普遍方式的实施和运用并见到成效的过程,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方面。
(1)正面教育为先导
正面教育是指帮教人员或负责教育工作的同志对被帮教者进行马列主义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及法纪法规教育。这种教育开始就讲明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处理的态度,如教育转化的目的;“法轮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轮功”宣扬的什么“世界末日”、“六道轮回”、“形神全灭”等等都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伪科学的东西,是有神论,是与科学和辩证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阐明科学是正确的理论与实践检验所证明的产物,而“法轮功”的种种邪说则不能被实践验证,因而是不正确的,是伪科学和反科学的东西,所以应坚决抵制和反对。有神论是荒唐可笑的、极其愚昧的东西,人类发展到今天是没有任何神的,所谓神话的东西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神话的起源是人类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时期,面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束手无策,而想象出来的一种能够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各种假想以满足人们的愿望的东西。
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了解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处理的基本态度和方针、政策,唤起其思想上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去比较和鉴别的意向,明确自己要转变思想的基本思路,缩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距离,减少受教育者的心理压力,为展开全面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铺垫,促进其很好地接受教育。
(2)以“法,’破“法”为主线
所谓以“法”破“法”,是指教育者在对被教育者施教过程中,利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自相矛盾的方面,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揭穿李洪志谣言惑众的谎言和本质。这种教育方式,一般用于已经彻底转化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对痴迷者进行教育。这种教育,是通过转化者原来的认识同现在的认识相结合来诱导痴迷者,使痴迷者与转化者之间相互沟通,以便了解掌握对方“学法”的情况,使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理论信服,愿意交流思想。教育者此时要把握被教育者的思想动态,确定被教育者想交流什么,对哪些问题的理解还不够,这种问题出现的根源是什么等。对于受教育者所提出的问题,分析其痴迷的根源是强身健体,还是为“善”、为“真”,是“成佛”、“成道”、成“神”,是对“大法”的情、是对师父的崇拜,或是惧怕“形神全灭”等。针对这些问题,教育者在灵活运用、顺水推舟的方法进行解释的同时,找出李洪志的邪说和行为的自相矛盾之处进行破解,促其醒悟。 这种方法,适用于学“法”较多,对李洪志崇拜有加,“护法”“弘法”的心理欲望较强,对“成佛、道、神”信心十足,多次外出而又到处碰壁,“圆满”的欲望屡屡化为泡影而又不死心,善于宣扬又没有道合者。这种痴迷者,往往易于交流,他们总是急于将自己的歪理和思想强加于对方,所以在急于交流的过程中被教育者的理论所折服,因而表现出愿意向教育者提出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以求对方给予满意的答案。当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被破解,一个又一个的邪说或幻想被揭穿时,他就会立刻醒悟:原来我是受骗上当,李洪志的“法轮功”真的是不真、不善、不忍。这种痴迷者虽然原来比较顽固,但转化比较快。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三分之一,这种痴迷者转化的时间一般在1一3天左右,最多不超过5天,并且不易反复。[Page] (3)多点击破为重点
多点击破,是指对被转化者实施教育的过程中,针对一不易转化的受教育者,采用多名教育者对其进行教育的方式。采取这种教育的原因是:一是被教育者掌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多,没有全面了解“法轮功”的思想和“法理”,或者说对李洪志的“法轮功”只是一知半解,只知其矛而不知其盾。二是被教育者在学习和习练“法轮功”的过程中,只是按需所学,按需所练,按需所求,不但没有掌握“法轮功”的全部内容,而且对邪说的接受也是支离破碎,这种人形而上学更为突出。三是被教育者学“法”时没有“尽心”,不但学“法”少,而且实践少。这种人既不想失掉现实的东西,还想得到李洪志许诺要给予的东西,既达不到李洪志要求的“开悟”,还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思维。所以,对这些人施教的过程中,一开始很难掌握其思想动态,无法摸清其痴迷的症结。因此采用多名教育者一起对其教育和引导,发挥多人的智慧和教育方式,同时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多侧面、多方位地对其“交流”,让其自由地发表个人的感受和疑问,使多名教育者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到受教育者的心态变化和思想症结所在,从而集中力量从多种角度进行诱导和击破,使受教育者在多方诱导中领悟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矛盾所在,达到最终“开悟”,跳出怪圈之目的。
这种方式的实施对象较多,这种痴迷者的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五分之三稍多。转化这种类型的痴迷者一般在5一8天,最多用10天时间即可完成,但这种痴迷者转化后的反复率在10%一15%左右。
(4)事实教育开误区
这种教育方式是指,当被教育者经过几天的教育后,思想开始变化,但还不能彻底认识到自己确实是上当受骗,认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有些对的地方,也有些错的地方,其“真、善、忍”的东西还是很多,个人以前的所作所为不是完全错误。这种情况下,不能对其进行现身说法的教育,应该进行事实教育,这种教育的方式是通过看录像、有关书籍或让多名转化者谈体会,揭露李洪志的不真、不善、不忍。如,观看《李昌、姚洁访谈录》,了解李洪志制假贩假的真相和欺世盗名、蒙骗习练者的罪行;观看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转化痴迷者过程的录像,进一步加深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痴迷者的欺骗手段的认识,从而认清自己之所以痴迷是因为自己的那颗无比自私的心在作怪,是“成佛”、“成道”、“成神”的贪欲心所驱使;观看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领悟“成佛”、城道”、“成神”的欲望变成虚无而悲惨的现实,从而断掉“圆满”到“天国”的欲念;观看科普录像,认清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从而揭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骗人伎俩和险恶的政治用心;观看山东省劳教所录制的转化学员的现身演讲,促其彻底转化,并扬起对生活和理想的风帆,从而理解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多么宽容。通过进行这些教育,使处在转化边缘的痴迷者顿开误区,起到促进转化和巩固思想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在前期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教育转化痴迷者的最终结果和目的。这种教育一般用1-2天的时间即可。
2、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特殊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十分顽固的痴迷者。这种痴迷者对李洪志的“法理”不一定学得太多,领会也不一定太深。但是由于这种人一般性格较内向孤僻,不善于言辞和交际,即使在“法轮功”习练者之间也不便于交流。加之这种人一般是在习练“法轮功”之前就有生活中的坎坷经历,进人“法轮功”怪圈的原因就是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因而进人其中之后,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在他们的思维中认为一旦失去了这种精神支柱将彻底崩溃,现实中将再也没有美好的东西。因而,这种痴迷者对待转化表现出极端的抵触情绪,扬言不应对其进行转化,不应干涉他的信仰自由等等:当对其进行正面教育时,他们强调各自的理由;转化者对其教育时,他闭口不谈对“法轮功”的任何认识,既不讲他学的“法”,也不听你讲的“法”,始终保持他的长期沉默,以沉默对抗转化。对这种痴迷者的转化教育工作应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Page] 渐进引人
这种方式是对顽固不化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引人方法。其过程是:当被转化者进人转化单位进行转化时,转化单位在按照各种普遍方式进行转化无效的情况下(一般to大以后),对被转化者实施特殊教育。指定1一2名教育者对被教育者进行“法轮功”有关内容的“诱导”,了解他学习“法轮功”的实际程度。当他对“法轮功”的“知识”面感到增加时,他才能表现出让教育者很难察觉的兴趣或认同感。这种情况下,被教育者通常还是保持让人难以置信的沉默或是漫不经心,有时让教育者还感到是对牛弹琴。但是,教育者还是要通过观察他的面部表情变化,捕捉到他认同或是感兴趣的东西,随着他的面部表情变化读懂他的心理所需。这两名教育者带着政治任务,仍扮演李洪志信仰者的角色,反复变换被教育者所需的内容和教材,进行摸着石头过河式的讲解“大法”,经过十儿天的反复试验,才能摸清被教育者的内心世界,促其向教育者吐露真情。
当采取以上的办法,摸清被教育者的内心世界或是被教育者向教育者吐露真情时,转化的条件还不成熟。由于这种痴迷者的性格较孤僻,当他暴露内心或吐露真情时,表现的行为会稍露即逝,或是触动真情时又突然封闭。在这种情况下,教育者要不慌不忙,不急不躁,不灰心、不丧气、无怨言,用李洪志的近期“经文”来留住被教育者刚刚开启的心扉,稳住他的情绪,堵住他的退路。通过让被教育者学习李洪志的新“经文”以后,被教育者的心态就会稳定下来,表现出听取教育者进行教育的耐心、吸收李洪志所传“知识”的诚心。这时,被教育者才能与教育者进行有关“法”的交流。一旦开始交流,教育者就要立即抓住他的思想症结,及卜时采取以“法”破“法” 的方式对其进行猛烈的进攻,让其只有吸收之力而无反击之功,很快就会顿悟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之邪、之谬,进人到转化的前期状态。这种情况下,受教育者将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会抓住教育者不放,提出一系列的疑问让教育者解答,教育者在解答的过程中,就将其从“法轮功”的怪圈中带了出来。实施这一方法的过程是艰难的,不但需要教育者的耐心,而且需要教育者的机智和灵活。这一方式的实施过程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这种方式适应的对象只占痴迷者总数的1%一3%,其反复率在20%以内,前后共需转化时间40一50天。
(2)事实灌输
这种方式,也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转化方式。这种方式与渐进式的区别在于教育的内容不同。渐进式是采取讲“法”慢进,去寻找被教育者的心理现象从而攻破其防线,而事实灌输则是用正确的理念反复引导和灌输来达到最终目的。进行这种方式的过程是,当对痴迷者采取普通方式进行教育无效时,对其进行有关转化内容的灌输。如让其观看辽宁“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实况录像、《李昌、姚洁防谈录》、山东省劳教局录制的转化学员的现身演讲录像、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宇宙与人》科教片等。将这些录像的内容划分类别,排列观看顺序,让被教育者反复观看,并根据录像内容,拟定思考题目,让他们看后写感想。观看方式,可采取白天观看、晚上思考的方式,也可采取全天观看不留思考时间的方式。不论哪一种方式,都要进行5-10天的时间,其目的就是让被教育者在反复观看教育录像的过程中领悟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之所在,领悟已转化学员现身说法的道理所在,领悟已转化学员是怎样的心路历程,领悟“成佛、成道、成神”的邪说能否实现、领悟“白日飞升”是否荒唐,领悟党和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政策是否正确,领悟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否宽容等道理。通过反复灌输,使被教育者由排斥到随意、由随意到注意、由注意到接受、由接受到理解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达到思想转变,正确认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慢慢跳出“法轮功”的怪圈,达到彻底转化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实施对象一般占痴迷者总数的10%一15%左右,总计转化时间在20天左右,且转化后基本没有反复。[Page] (3)冷却促思
这种方式,虽然也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转化方式,但被转化者的性格和行为有别于前两种实施对象。这种方式的实施所谓“法”没懂多少,还叫嚷“法轮功”多好、多好,自己从中受益多少、多少,对教育者横眉冷对,大有走向极端、炸平卢山和停止地球转动之势。对这种痴迷者实施教育的过程是,在采取普遍式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教育者对被教育者的任何态度都不予理睬,只当对其不进行转化或是对其不报有任何希望,将其放下,让其自己在房间内自由自在的想问题,不给其提任何要求,只是让其在房间中无所事事,经过1一3天后,观其动向,看其是否在想问题,是否对这种方式有意见。如果有意见,则说明他在思考问题,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如果没有,则说明他没有思考问题,转化的难度在增大。如果3天后被教育者提出问题或是这样哪样的要求,则教育者要及时解答,并因势利导,促其转化。这种情况下,一般再用3一5天的时间即可转化。如果3天后被教育者仍没有什么反应,则仍需对其不予理睬,再过三天后,不管他有什么变化,教育者都要与其进行交流。这种情况下,被教育者不管其思想认识正确与否,他都会交流。所以,教育者要抓住被教育者开始交流的时机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引导,其转化就将成为现实。这种情况下的转化,一般要再用2-5天的时间即可。适用于这种冷却式的两种情况的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10%左右,总转化时间不超过20天,而且不易反复。
(4)交换帮教
这种方式,同样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而进行的教育转化方式。但这种转化方式的实施对象,在性格上又有别于冷却式,它所适应的对象的性格是内向型的。这种方式的实施,也是在采取普遍方式无效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其实施过程和原因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已经掌握,教育者对其采取的方法都不奏效,或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教育方法有一套反转化的能力,造成教育者束手无策,或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任何方式都采取封闭的态度,以至形成转化的严重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组织转化工作的领导者要不失时机地分析和总结转化过程的得失,及时调整和更换具有其他性格特点和帮教特长的教育者对其进行转化。要从教育者的性格特点和对“法轮功”的内容掌握情况来分析换“将”的问题,选好合适的人选去做教育工作。这时,由于被教育者排斥前任教育者的思想和方法,其个人心理上也就需要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教育对象或排斥对象。新更换的帮教者(即教育者)有备而来,接受上任教育者的教训,往往会一炮打响,与被教育者可以及时交流。这种情况下的交流,会使被教育者有一种弃旧从新的感觉,产生愿意交流的愿望。这样,就能很快使教育者在教育和交流的过程中找到被教育者痴迷的症结,及时把他引出怪圈,达到转化被教育者之目的。这种教育的实施对象,一般占痴迷者总数的5%左右,总转化时间一般在20一30天左右,这种痴迷者转化后,由于受到多名帮教人员的教育,因而,一般不易反复。
3、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综合方式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的综合方式,是对普遍方式和特殊方式的结合和总结。其内容很多地方大致相同,其区别在于实施对象的群体性和个体性。普遍式和特殊式实施的对象具有个体性,综合式实施的对象是个体性和群体性的统一,并侧重于群体性;实施的内容也侧重于综合性;就实施的目的而言,普遍式和特殊式实施的目的是促其转化,而综合式实施的目的则重于对转化者(即受教育者)思想的巩固和提高。综合式的实施方法一般
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Page] 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的转化方法,适用于个体和群体两个方面。当实施于个体的时候,则是对受教育者先进行正面了解,不先切人转化内容。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平等谈话,既谈家庭生活琐事,也谈工作问题;既谈“学习”“法轮功”的内容,也谈个人对“法轮功”的理解和认识(教育者要注意不能直接提及“法轮功”歪和邪的问题,以免被教育者封闭自己)。教育者在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及家庭时,要多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感受,以便拉近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距离。通过1一2天的谈话了解,教育者掌握被教育者的基本思想状况,再适时对其进行正面教育。这种正面教育是对被教育者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和党的政策法规教育。通过正面教育,使被教育者在思想上产生烙印,即使他不认同或有时提出反对意见,也不要急于与之发生争论,而是顺其自然,达到使被教育者有理性思维的感觉为目的,为实施教育转化工作奠定基础。
综合方式实施于群体时,刘一象则是已开始转化或基本转化的痴迷者。这种方式的实施过程是,对处于以上情况的受教育者1人或几人进行教育,参加对这部分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教育者也是1人或几人。形式既像座谈会,一也像学习班。在这种方式中,自由交谈时,可让受教育者随意提出自己近日来被转化的体会和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疑惑的问题,或是对现实生活与“法轮功”的“法理”不相适应的问题,让教育者回答。教育者中谁对受教育者提出的问题较清楚,就由谁来回答,其他教育者随时补充。这种宽层面的提疑和宽层面的解答,既能满足提疑的受教育者,也能使其他受教育者得到启示,收到的效果往往是事半功倍。进行正面教育时,教育者通过讲授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使受教育者得到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当受教育者还不完全理解,或提出疑义时,教育者全体中的个体成员都可以回答,回答过程中一定要与揭批“法轮功”的内容相联系,达到使受教育者从理性思维的角度来看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但是邪教,而且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本质,真正起到正面教育的作用,这种方式既对受教育者是理性教育,一也对教育者全体起着提高的作用。当受教育者观看教育录像时,教育者全体也要参加,并通过录像中的人和事影响和开启受教育者。当受教育者提出对录像中的人和事不理解或理解程度不够或有诸多疑问时,教育者集体要随时解答,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加深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的理解,以便促进受教育者的思想提高,达到巩固思想、提高认识并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彻底决裂、深人揭批之目的。
(2)有的放矢与因人适教相结合
这种转化方式的实施,适用于个体痴迷者。使用这种方法,是在教育者对被教育者进行暴露思想阶段的了解后,根据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和性格特点及其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选择教育方式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并根据教育者的各种素质指派教育者。这种方法的实施过程是,先抓好第一阶段暴露思想方面的有关工作,在被教育者暴露思想的过程中,组织者让全体教育者用较多的时间参与了解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分析被转化的痴迷者属于哪一种类型、他的思想状况如何、痴迷达到什么程度、其痴迷者的外部表现方式如何,开始思考教育者(即帮教人员)中谁的性格与其相近,派谁去做这位痴迷者的工作最合适,最有可能达到最佳效果。经过组织者的反复思考后,召集教育者集体研究,决定对被教育者实施教育的人选和实施方法,指派合适的教育者完成教育转化任务。这种有目的的指派的教育者,因为他参与对被教育者进行暴露思想阶段的全过程,了解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及其他情况,加之自己的性格特点与被教育者有些相同之处所以,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二者容易沟通和便于交流。他们交流起来,由于性格相近,受教育者对教育者易于产生相信的情感,心灵不再封闭,交流快,而且效果好。这种有的放矢、因人适教的转化方法的前后实施过程,共需10天左右的时间,前期需要1-2天,后期需要3-8天。实施的对象约占痴迷者总数的30%左右,这种方法实施完毕后,还需要进行I一2天的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以利于巩固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防止反复。[Page] (3)实事教育与现身说法相结合
这种方式,适用于对已处于转化状态的“法轮功”痴迷者促进其彻底转化和巩固转化成果的阶段。与其他方式的区别在于,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这种方式的实施过程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法轮功”害人与反科学的事实教育,使受教育者亲身体会到“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如观看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让其醒悟到李洪志的“白日飞升”和“天国世界”纯属骗人害人的东酉,习练者无论怎样习练都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成佛、成道、成神”只不过是骗人上当的诱饵。并对其进行‘`4 . 25”真相教育,让其了解李洪志及其“法转功”的不真、不善、不忍的政治用心。对其进行“法轮功”习练者自残、自杀、残害他人的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法轮功”不仅邪而巨残害生命的罪恶本质。
在教育的过程中,可吸收多名已彻底转化的教育者参加,让教育者针对教育过程中的具体事例、结合自身的练功过程和在练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身说法。例1,进行“4. 25”事件教育时,教育者可谈及自己为企求“圆满”和通过李洪志的所谓“考试”,是如何想方设法进京或外出的:这种“弘法”、“讨说法”是自己为追求“上层次”和“圆满”而不惜亲人、同事、领导的关心和爱护,置亲人的痛苦于不顾,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这种行为的根源就是一切为了自己所谓“成佛、成道、成神”,一切为了自己的“白日飞升”的极端自私的心在作怪,这种做法不是“真、善、忍”,而是不真、不善、不忍。例2,当用“法轮功”痴迷者自残、自杀的事例进行教育时,教育者可根据教育材料中的事实与个人的极端行动结合起来:如“法轮常转”“内旋度已、外旋度人”的邪说,教育者中未转化前也说自己的腹部有“法轮”在转,现在为什么没有了,就是因为当时一伙人在一起练功时,有人说自己腹部感到有“法轮”在转,别人就得跟着说有“法轮”在转。如果不说自己的腹部“法轮”在转,别的习练者就会说你层次低、或者是练功“学法”没有诚心。这样,为了迎合练功群体的认可,自己就只能用意念来长期体验自己腹中有“法轮”在转,这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不真之处,也是伪科学的东西在作怪。例3,当用“法轮功”痴迷者因有病不吃药、不治疗而导致死亡的事实进行教育时,教育者中就应有人谈及自己未转化前有病不吃药、不打针、不治疗的原因和现实;个人在练功的过程中也曾经有过病,也是不吃药,硬撑过去。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别的“功友”知道后说自己练功心不诚,对一‘师父”的“法”不相信。怕自己的“业力”又被压回到身体中去,怕让“师父”知道后不再给自己治病,怕掉层次得不到“圆满”等,说到底就是怕自己不按“师父”说的去做,就“修”不上去,自己的一切努力就将化泡影,是自己的私心在作怪,是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结果。
通过这种形式的教育及多名教育者“练功”过程中的现身说法,使被教育者深刻体会自己“练功”时的众多虚假的东西是多么荒唐。从而分辨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骗人、害人的行径是何其毒也,激起被教育者对“法轮功”的仇恨,达到彻底转化和巩固思想的目的。
(4)个人提疑与综合解答相结合
这种转化方式,也是适用于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转化工作的后期,它的实施对象也是针对群体而言。这种方式,是在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前期教育后,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始转化或正在转化而采用的。他们中的有些人已认识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不真、不善、不忍,认识到自己习练“法轮功”是受骗上当了,李洪志搞精神控制让自己进人了永不休止的“学法”、“练功”之中,使自己远离亲情、坑害亲人、违法犯罪却全然不知,李洪志所许诺的“成佛、成道、成神”、“白日飞升”、“天国世界”是纯属乌有的东西,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自己应该跳出“法轮功”的怪圈,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但是,对个别问题还存在疑问,如李洪志让做到“真、善、忍”和做个好人,这应该没有什么错误,难道做个好人不好吗?没练功时身体有不舒服的地方,练功后病状没有了,也没有吃药;在过去练功时自己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只是给别人传递李洪志的“经文”,没有给社会造成多大的麻烦;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因果报应”的问题,自然现象中也有些奇怪的事情发生,用现实科学难以证实等等。针对受教育者提出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教育者这个群体要一一正面回答,让受教育者有一种耳目一新或豁然开朗的感觉。[Page] 例1,如做好人的问题,教育者就要向受教育者讲清楚,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做好人都没有错,问题是你做没做好人?怎么做的?你所谓要做的好人是在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去做的,而且是不符合现实标准和违背客观规律的,所以,不是真正地做好人。你为了让别人“升天”而将其杀害,这不但不是做好人而且是犯罪。
例2,关于健身的问题,教育者要讲清:这是因为你练功前生活没有规律性或是没有实质性的大病而有思想负担的原因。人的生活起居如果有规律,身体不舒服的东西也就自然要少,不吃药也能抗过很多常见病。如果你真的患有重大疚病,只练功不吃药就会延误治疗而导致死亡。
例3,关于传递“经文”的问题,教育者要向受害者讲清:你认为这是小事,其实不然。因为你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毒害别人,这是在犯罪,给社会的安宁带来很多麻烦。
例4“因果报应”问题,教育者要向受害者讲清:这是不科学的,也没有现实的理论根据。如果有这种现象,也只能说这是自然现象或现实社会运动中的巧合,因果报应的初衷只能是人们对他人向善行为的愿望或是对坏事惩罚的心理需要而已。自然现象的问题,要讲明在现代社会中,有些自然现象科学尚无法全部证实,但科学证实不了的东西,任何别的解释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这些难以证实的自然现象,随着科学的进步一定会证实,“神”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全是骗人的东西。
这样,通过教育者多方位、全面的、综合的解答,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李洪志的“法轮功”不是教人向善,其歪理邪说全是反科学的东西,只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才是正确的。4、转化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和把握的几个环节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既具有复杂性,又具有知识性和科学性由于痴迷者痴迷的原因和个性特点及痴迷程度不同,决定了对其进行转化的方式和方法不同,而这种不同性表现在转化过程中,就应出现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环节,因而,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同志,就应时刻注意出现的不同问题,科学地把握不同的环节,否则,就会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
(1)转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注意为痴迷者造就适应转化的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痴迷者对待转化都有抵触情绪,都是想千方百计地逃避转化,这种特性完全符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怕转化、怕揭批、怕深挖的三大特点。因而,为痴迷者造就转化的“特殊”环境是促进转化的前提条件。因为,环境不但影响人,而且一也改造人。
造就转化的环境要达到以下几点:一要为被转化者提供单独的场所。这种场所,具有普通性,要安静、不受外界干扰,要具备包括食宿在内的条件。二要为转化工作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资料。要配备电视、音像等设备,配备必要的教学用品,马列理论书籍,科普知识书箱,心理卫生知识书箱,揭批“法轮功”资料,还要配备李洪志的“法轮功”有关书籍,以便揭批时随时有据可查。三要有两种师资力量。一种是正面教育的师资力量,即马列教师、哲学教师、历史教师、文学教师和对揭批“法轮功”有研究的专业教师。马列教师负责对痴迷者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哲学教师负责对其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无神论教育;历史教师负责对其进行宗教的起源、发展、具有的特征以及与“法轮功”的区别等教育;文学教师负责对其进行有关“神话”的起源、发展、形成的背景和历史原因以及对社会的发展所起的正反两方面的作用等教育;科技和医疗专家讲现代科技和医疗保健知识;专业教师负责对其进行“法轮功”为何具有吸引力和欺骗性及习练者痴迷的原因等教育。当然,这些教育要适时进行,不可能一起灌输,否则,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种师资力量,则是原“法轮功”痴迷者彻底转化后能以“法”破“法”的师资。因为,这部分人在未转化前,他们痴迷较深,学李洪志的“法”较多,有的甚至能熟背李洪志的几本“经”。这些人由于深受李洪志的毒害之苦,转化后对李洪志具有无比的怨恨,对“法轮功”的歪、邪之处和自相矛盾之处了如指掌,随口即出,对痴迷者的任何现象和表现形式都有深刻的体会,他们最易于抓住痴迷者的心理症结,也便于与被转化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当然,已转化的原痴迷者中,不是任何人都能担当转化教师,而是要选择哪些原来痴迷较深,学李洪志的“法”较多、掌握较熟练、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耐心且又具备当教师的资格者。四要实行监控管理。这种管理就是要有保卫人员参加,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有监控管理才能给被转化者造成心理的压力,让被转化者知道这种场所是为转化工作特设的场所,这就是医治“法轮功”痴迷者的“精神医院”,精神上有了病就得治,治不好“病”你就不能出“院”。保卫人员的职责是防止被转化人员自残、自杀、外逃及外部人员的干扰和有关“法轮功”信息的传人,切断被转化人员与外界“法轮功”人员的联系。[Page] 二是要注意及时研究和总结。这种方法是指在对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的过程中,要及时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为,在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过程中,痴迷者的表现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化多端的或是风云莫测的。所以,需要教育工作者及时总结和研究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新办法、新措施。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是,每天转化工作开始之前,组织者要召集转化教师研究今天工作的内容、合理配备帮教人员进行工作;当一天工作结束时,组织者要及时召集帮教人员总结一天的帮教情况,通过总结发现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方法和措施。这种方式和方法的实施和运用,能够使组织者及时了解被转化者的思想动态,把握被转化者的转化进程,达到知己知彼、促进转化。
三是要注意协调被转化者家庭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被转化的痴迷者所在的家庭和工作单位对其转化情况都在时刻关注,他们各自关注的角度和对转化的期望值以及表现出的关注方式有所不同。这就需要负责转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注意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化工作负责转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被转化者的家庭,要及时提供被转化者在转化期间的精神状态和食宿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以便使其家庭放心,把主要精力放在劝导和支持其转化上,同时,对家庭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与其所在单位进行联系,让其所在单位力所能及地满足被转化者个人和家庭所需要的条件要向被转化者所在单位,及时反馈被转化者在转化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和转化进度,了解被转化者的转化动态。同时,对被转化者和家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时给予满足。总之,被转化者(即痴迷者)的家庭、工作单位和转化单位的密切合作和同频共振,是痴迷者转化的良好的外部条件,对其转化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转化过程中要把握的环节
一是稳定情绪的环节。对任何痴迷者进行转化的过程中,他们一开始都会出现抵触情绪,有些被转化者刚进人转化基地时,暴跳如雷,大吵大闹,绝食抵抗,企求逃跑等。针对这些情况,负责转化工作的同志要保持头脑清醒,注意观察转化者的行为,判断痴迷者的性格特征和痴迷症状,研究稳定情绪的方式和方法。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去激怒被转化者,而是和风细雨的去与他交谈,从食宿等关心方面去温暖被转化者,使他真正感觉到这里的工作人员是和善的,没有因为自己习练“法轮功”而得到歧视,更没有因自己的过激言行而打击和报复。相反,还能以诚相待和关心爱护。这样,被转化者的心理就会慢慢平静下来,抵触情绪就会慢慢趋于缓和。如果一开始置被转化者的情绪于不顾,就草草地安排教育者对其进行帮教,受教育者就会因个人的情绪没有得到缓和而产生更强的抵触情绪,对教育者的各种说教都听不进去,并且将自己的心理紧紧封闭住,不向教育者暴露半点个人认识,随你教育者如何启发,他都是一言不发,不做任何交流。如果抓不好这一环节,将来的一切工作都将是徒劳的,教育者不但不能了解被教育者的心理需要,而且容易产生教育者与受教育之间的心理隔阂,使转化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即使再选派其他教育者对其做工作,他也会紧紧封闭自己,再想开启被转化者的心灵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二是转化边缘的环节。这一环节,是非常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因为受教育者经过与教育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后,教育者的思想已经深深地影响着他,现在他认为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和切身感受很多地方是对的。但他认为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和感受只能对教育者个人是合适的或实际的,与自己的遭遇、学“法”练功的情况不一样,自己按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去做就不一定对,如果转化就不一定符合“真、善、忍”的要求,就对不起自己顶礼膜拜的“师父”自己多年为之付出的一切将化为泡影。说到底,就是难以割舍对一‘大法”的情、对“师父”的崇拜。在这种矛盾的交织中,痴迷者确实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会反复地思考和对比,甚至逃避转化的心情会更迫切,因而,能做出不转化、坚持到底的选择,想方设法逃离现实环境。在这种情况下,负责转化上作的同志要审时度势,抓住这样的大好时机,一是允许被转化者多思考,并尽可能地减缓他的心理压力,使其不至于走向极端或是逃避出走;二是及时召集全体教育者研究对策,集中力量对被转化者进行促其转化的工作,加大转化力度,促使他走向转化的道路,堵住他走向反面的退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不辞劳苦地对其进行攻坚战,促其在转化的道路上走下去。这种环节的把握,要有一个度和量的概念,如果对被转化者“逼”得太紧,他就有可能走向极端(多数是伺机逃跑),造成前功尽弃;如果把握松了,他就有可能后退,给继续做好转化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所以,度和量的问题必须把握合适。[Page] 三是深化思想的环节。深化思想的环节是指被转化者已经转化,写出了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认识也比较深刻。这种环节的前提是帮助人员和全体教育者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换来的,是被转化者在这种特殊环境中,经过教育者做艰苦帮教工作的结果。但是,离开了这种环境,离开了这些教育者,他到现实生活中去将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现实问题。在面对现实问题或是受到来自“法轮功”未转化者的干扰时,他就有可能解决不了所遇到的具体问题,那时,他将会出现迷惑或仿徨,甚至会出现反复。所以,为使被转化者牢固树立转化的思想,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抵抗邪教侵蚀的免疫力,教育者就应适时地安排已转化者深人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打牢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最合适的方法是让其跟着帮教人员去做未转化者的工作,让其在跟着做别人的转化工作的过程中,辨别其他痴迷者受李洪志毒害的各种现象,比较自己与别人痴迷时的差异,观察痴迷者不能觉悟的现象,了解别人痴迷的原因,感悟教育者对痴迷者实施教育的道理,理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痴迷者进行毒害的途径,进一步认清李洪志险恶的政治用心,认清“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认清“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真正选择彻底转化、回归社会、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的道路,同时,使他深刻体会到做好转化工作的必要性。通过这一环节,打牢转化者的思想基础,避免转化者以后出现反复。这一环节的的工作做好了,对避免其他转化者的反复也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
四、避免转化者反复、防止邪教的滋生和蔓延
1、转化者的具体表现和彻底转化的标准
(1)痴迷者转化后的具体表现
“法轮功”痴迷者经过教育者的工作转化后,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相同处:
一是精神面貌发生改变。多数痴迷者转化后,都因解脱了精神枷锁而感到轻松愉快,面部时刻露出欣喜的笑容。他们的兴奋和喜悦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们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精神长久的处于压抑而又不敢表露的状态,恐怕“师父”发现自己不真诚而惩罚自己。因而,成年累月地、无休止地学“法”练“功”,长期不能挣脱精神控制,在疲惫不堪的状态下长期坚持着、支撑着自己那颗“成佛、成道、成神”欲望的心灵,所以,一旦解脱精神侄桔,身心表现出不由自主的轻松愉悦。
二是表现出积极挽救其他痴迷者的良好愿望。“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后,他们深知没有解脱李洪志精神枷锁时的痛苦和在痴迷状态中的习练者容易受李洪志指使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他们愿意让原来练功的“功友”、正在深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之苦的痴迷者早日跳出苦海,愿意为转化他们所熟悉的痴迷者贡献一切力量。
三是愿意向同事、朋友和家人表示忏悔之意。因为转化者在未转化之前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都受李洪志的控制,在舍弃“名、利、情”、“圆满上苍弯”的精神支配下,他们都干出过不惜伤害别人而求“圆满”、“上层次”的事情。他们回归人间正道后,深知对同志、朋友和亲人的愧疚。所以,就急于表现出对同事、朋友和亲人忏悔和将功补过的心情。
四是对待工作表现出较高的热情。转化者在痴迷于李洪志的“法轮功”时,工作态度是单位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挑不拣,不与同事争高论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可是由于痴迷于学“法”练功,心中一直想着“成佛、成道、成神”,“卜层次”“求圆满”,因而,工作也就不会出色。多数人还为了所谓的“弘法”“传法”“走出去”“讨说法”,给单位和同事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转化后,他们都想着利用自己的工作,给单位和同事以补偿和回报,表现出较高的工作热情。[Page] 五是急于表现出无私和奉献。因为转化者在痴迷于“法轮功”的过程中,他所做的一切,什么舍弃“名、利、情”,什么做到“真、善、忍”,都是为了自己所谓“上层次”“求圆满”,都是为了通过“师父”的考试,这一切说白了都是无比自私的心在作怪。所以,走出“法轮功”的怪圈后,他们对自己原来的私心感到可耻,用真正无私无我的行动回驳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真、善、忍”做好人的骗局,把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作自己的追求,把雷锋作为学习的榜样,力求做到只有奉献、不讲索取二 表现方式的不同处:一是由于性格不同,在行为表现上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二是由于痴迷过程和原因不同,有的急于补偿,有的慢慢补偿;三是由于他们给社会、单位和家庭造成的灾难和损失不同,因而回报的方式也不同。
(2)痴迷者彻底转化的标准
“法轮功”痴迷者痴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痴迷的程度和表现方式不尽相同,转化后的表现情况也不尽相同,如何判断转化者是否彻底转化,怎样才不会出现反复,必须经过下列标准的实践检验。
一是转化后要自愿写出探刻的揭批材料,即《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悔过书》要对自己痴迷过程中所做的一切伤害亲人,割裂亲情,到处传播“法轮功”的宣传品毒害他人,破坏社会治安,给社会、单位和家庭带来严重危害的事实说清楚并彻底悔过;《决裂书》要写出自己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彻底决裂,永远回归人间正道的信心和决心,表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有关李洪志的书籍、录像、录音及“经文”都不会涉足,并将全部材料主动上交,清除出门;《揭批书》要对李洪志的谣言和伪科学的东西,结合自己受毒害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揭露和批判,如有病不吃药的问题,腹部有“法轮”的问题,“开天目”的问题,“法身”的问题,统统加以揭露和批判,通过探人揭批净化个人的心灵。
二是提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即深恶痛绝。这.种表现是因为痴迷者上当受骗太深重,现在提及这些问题就有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提及李洪志的什么“经文”,李洪志所给承诺的“成佛、成道、成神”,“圆满”“白日飞升”“天国世界”就感到荒唐、可笑,可自己痴迷时就是确信无疑,这不是荒唐、可笑吗,因而不愿再提起此类言辞,愿意接受新的、.正面的、科学的东一西,以填补自己大脑中的空白。
三是对转化工作积极支持并任劳任怨。刚刚转化时是想着使自己熟悉的“功友”要尽快脱离苦海,解脱精神枷锁,回归人间正道。现在想的是整个“法轮功”痴迷者对社会的危害要彻底清除,要挽救所有痴迷者或更多的痴迷者。因为挽救一名受害者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所以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是一件比起“成佛、成道、成神”更有意义的事情,因而,在转化痴迷者的工作中表现出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的积极性。
四是愿意主动地洗脑,自觉抵制李洪志的新“经文”。因为痴迷“法轮功”时,对正面教育全部进行排斥,李洪志的思想在头脑中根深蒂固,在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和科学思想时,李洪志的各种思想还会时常冒出来干扰:因此,彻底转化者个人要主动自觉地用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东西去充实头脑,洗净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残余,真正对李洪志发布的所谓新“经文”产生抗体,不但不怕新“经文”,而且自觉大胆地予以揭露和批判。
以上四点,是检验“法轮功”痴迷者彻底转化的基本标准,如果在各自的生活实践中能够做到,就说明痴迷者已经彻底转化,以后就不再会发生反复。如果做不到、或是做得不够,就有可能会出现反复。
2,避免转化者反复的社会、家庭条件[Page] “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后,他们头脑中多数是空白的。因为他们在痴迷过程中,断绝了亲情来往、社会交往,不看“法轮功”以外的书,不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不收听收看新闻广播和电视,严格的封闭自己,只在“法轮功”怪圈里转来转去。所以,他们走出泥潭和怪圈后,尽管表现出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任劳任怨的热情,但是,由于他们几年来在怪圈中无休止地学“法”练功,实际上他们的思想已经落后,“法轮功”给他们留下的作息时间的惯性、与别人断绝交往的封闭性、参加集体活动较少的压抑性等还在影响着他们。特别是在工作、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内,他们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当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又感到束手无策或难以用现实的方法加以解决。这时,他们就会感到迷茫,或是想不开,思想反复的动意可能出现,时间长了就容易出现反复。因而,需要社会和家庭提供必要的条件,才能避免转化者的反复。
(1) 避免转化者反复的社会条件
(2)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到位。当痴迷者转化后,原工作单位要对其进行及
时的思想工作。单位领导亲自出面找其谈话,首先对他的转化表示庆祝之意,使转化者由衷地感到温暖和亲切;其次要讲明党和政府对转化者的期待和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政策,使转化者重新体验党和政府对自己的关怀无以附-加;再次要对转化者转化的真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用党的政策和单位的关怀使转化者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充满信心,扬起理想的风帆。
二是安排工作要及时到位。痴迷者转化后,他们的思维已经是正常人的思维,他要思考的问题是,原来自己痴迷于“法轮功”时给单位造成很多麻烦和不应有的损失,单位是否还会为自己安排原来的工作,单位对自己原来的过错是否完全谅解,对自己的工作是否放心等。带着这些问题回归单位后,单位要及时为其安排工作,并尽量安排原来的工作,以示对他的关心和放心,使转化者真正地体验到,原来自己确实是噩梦初醒,单位仍然相信我,我一定要找回原来的感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绝不能再对自己干扰、缠身、
三是同事间的情感要到位。痴迷者在转化前,由于脱离了正常人的思维,对同事间的关心和爱护视为要向自己要“德”,或是因对自己的规劝和诱导而默然置之,伤害了同事间的情感。转化者回归本工作单位和岗位后,同事一们要为他的转化而高兴和祝贺,使转化者重感同事间仍有真情在,李洪志宣扬的放弃“名、利、情”纯属对人性的扭曲,还是人间正道好。
四是参加各种活动要到位。痴迷者在痴迷的过程中,对单位的任何活动都不感兴趣,或是以种种借口推托。当他转化后回到单位,单位领导和同事要主动地吸收他参加各种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公共事业活动、集体劳动等都要有意识地安排他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通过让其参加各种活动,使其在充分表现白己的同时,充实了自己的文化生活,加速对“法轮功”的淡化与忘却。
(2)避免转化者反复的家庭条件
一是欢迎“回归”见真情。当痴迷者转化后,他会冷静地思考由于自己为通过“考试”或过“情关”,为“圆满”和“弘法”给家庭造成了灾难,伤害了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姐妹之间、兄弟之间的感情,使自己变成了无情、无意、无爱、无恨的冷血动物等,他会感到自己有愧于家庭、有愧于亲人。这时,家庭中的各成员要对转化者原来的所有过错给以凉解,对他的转化和回归人间正道视为家庭可喜可贺的事,使转化者重新体验家庭的温暖、亲人的真情,李洪志的“弃情”得“道”是骗人的鬼话,练“法轮功”只能给家庭带来灾难,不会给家庭带来幸福。[Page] 二是亲属关系更密切。痴迷者转化后,因其原来给家庭造成很多的伤害和灾难,所以,他报效家庭、亲人的心情和行动较为急切。这种情况下,亲人们不应因他的行动变化而惊诧,也不应因他的报效行为而任其实施,而应采取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的方式来对待。家庭和睦如初,亲情关系。让转化者感到自己家庭和亲人宽容,这是人间正道,李洪志所说的“成佛、成道、成神”报福十亲人是荒谬的。
三是有益活动多支持。痴迷者转化后,由于其挣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枷索,心情特别舒畅,工作热情较高,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积极而不辞劳苦,特别是转化其他痴迷者表现出废寝忘食的精神。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耽误家庭的一些事情,家庭对这种情况应表示理解并多给予支持,使转化者放心大胆地、心情舒畅地投人到各项正常的活动中去(包括社交活动),切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影响和未转化者及昔日的“功友”对他的干扰和侵蚀。
四是鞭策进步多鼓励。痴迷者在痴迷过程中,由于几年中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怪圈内转来转去,一切心思都放在学“法”练功追求“圆满”上,因而中断了事业,荒废了学业,不求进取。重新回归人间正道后,可能认为事业难继、学业难成,并且再继续也确有困难。这时家庭和亲人要进行积极的鼓励和鞭策,促其重新找回事业心、上进心,扬起理想风帆,轻装上阵,努力学习工作。
3、防止邪教的滋生蔓延
“法轮功”的出现、发展、蔓延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给我们以警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纷纭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形势,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观察和处理现实问题。“法轮功”问题的出现也绝非是一种偶然现象,这说明我们在正确理论引导、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因此,各级党政组织,要做到抓经济决不能忽视思想领域的问题,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思想领域的问题要超前做好教育工作,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什么范围内出现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要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袭,绝不给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之类邪教以可乘之机,消灭邪教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及条件。
一是通过大力宣传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思想武器,只有这一科学理论体系,而没有其他任何一种思想理论能够把13亿人民团结、凝聚、统一起来,能够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问题。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将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二是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用马克思主义占领群众性的文化阵地,积极创造条件去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思想文化单位生产和传播精神产品,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绝不能成为“经济效益”的附属物,要确实做到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把社会宣传、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等部门单位及各类文化场所真正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阵地。加强对互联网的研究,采取有利措施,主动出击,增强正面宣传的力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这一新阵地的应有作用。
三是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法轮功”问题的出现说明,即使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仍需要加强科学世界观的教育,仍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大力倡导科学精神。要广泛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进一步帮助党员、干部和群众从思想上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群众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坚持大力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尤其是普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科学健身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的良好风气,以科学破除迷信,以文明改变愚昧[Page] 四是重视社会心理健康建设,提倡健康的社会心理,矫正社会不良心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以能广泛流传,就在于它利用了转型期的消极社会心理。这就从反面警示我们,要防止类似“法轮功”的问题再度出现,就必须努力实现人的心态和心理素质的现代化。
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与人们的社会心理磨擦不可避免的条件下,我们一定要重视研究转型期的社会心理问题。就胜利油田目前人们的社会心理状况而言,一些离退休干部心理有些失落感,一些下岗和退休、离职人员心理有不平衡感,一些家属和待业青年心理有些怨恨感,对待这些问题必须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愿望,感受群众的疾苦,理顺群众的情绪,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要注意解决好两个重要问题:一要解决群众对社会公平的期待。认真规范各种经济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惩治腐败,坚持取缔非法收人,完善分配制度,使收人分配规范化。二要解决人们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努力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保障低收人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广开就业渠道,既要搞好物质扶贫,也要搞好精神扶贫。要在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做好优化人们的社会心理,清除社会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邪教无隙可乘。
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区文化。邪教“法轮功”组织所以能在社会上危害人民,欺骗群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有薄弱环节,社会上某些不良风气,助长了邪气。正是由于社会道德滑坡,才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趁虚而人。因此,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防止邪教滋生蔓延的重要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加强思想情操、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等社会各种有益于人民事业的建设。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人人争做一个有理想、孔道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那么,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自然无法滋生蔓延。搞好社区文化建设也是防止邪教滋生蔓延的必要措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处在转轨时期,社会发展与结构变化的现实,客观上需要社区这样一个新的载体,通过社区建设来加强基层社会的管理。由于社区是基层社会,加强社区的管理,使社区切实承担起将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离职职工、待业青年、家属等管理起来、组织起来,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来满足社区居民的文体需要,用丰富多彩、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活动充实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使邪教无隙可乘,无立足之地,无法滋生和蔓延。
五、结论和体会
一是、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实践越来越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把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转化过来,使他们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同邪教彻底决裂,才能消除“法轮功”死灰复燃的基础,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教育转化工作表面上和风细雨,但实际上是两种思想、两种力量的较量只有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把痴迷者争夺过来,才能彻底孤立和打击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骨干分子,有效地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政权的图谋,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二是、我们正在做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在实施一项“救人”工程,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实践。多转化一个人,就是为人民多办一件好事,就增加了一份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
三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必须领导重视,在深化群众性反邪教斗争的从基础上建立强有力的专门帮教队伍和教育转化工作运行机制,各方共同参与,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Page] 四是、集中办班是教育转化痴迷者的最有效的途径。把痴迷者集中补在某个场所进行转化,营造教育转化的“特殊”环境。在集中办班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帮教力量(文、史、哲、医、体育、科普教师和转化典型)、专门的教材教具及其亲属陪读,根据每个痴迷者的特点,全力攻坚,直至彻底转化。
五是、教育转化工作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拓展和体现,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把他们从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中解脱出来,并不断探索转化工作的规律、方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红星、戴晨京主编,扩法轮功”与邪教》,1999年9月,宗教文化出版社
2、王渝生主编,《反对邪教,保障人权》论文集,2001年1月,中国反邪教协会
3、中国反邪教协会编,《反对邪教,保障人权》,2001年3月,利一学普及出版社
4、山东省6t0办公室、山东省劳教局,《回归人间正道—原“法轮功”人员揭批材料汇编》,2001年3月
关键词:“法轮功”习练者痴迷原因转化对策
一、引言
“法轮功”邪教的滋生和蔓延,给国家、社会、单位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已成为人类的祸害、社会的毒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神化邪教教主,实施精神控制;玩弄种种骗术,大肆聚敛钱财;目无道德法律,破坏社会安宁;泯灭亲情人生,残害他人生命,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决定了它终究覆亡的必然性。
胜利油田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法轮功”邪教滋生、蔓延和危害的过程。自1994年初李洪志窜到胜利油田、发展“法轮功”组织开始,到1999年五年多的时间里,胜利油田的“法轮功”习练者从无到有,发展到2000余人,其中,有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家属、学生,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法轮功”习练者占胜利油田职工、家属总人口40多万人的5%c。胜利油田跨山东省8个地市、28个县区境内,“法轮功”习练者人数虽少,但分布在油田60多个县处级单位和社区。1999年7月22日,我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油田90%以上的“法轮功”习练者迅速脱离了邪教组织。但是,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为了所谓的“弘法”、“护法”、“上层次”、“求圆满”、 “讨说法”,不断进京滋事;痴迷者中,影响工作者、夫妻婚异者、家中数人被劳教者、影响子女学业者、泯灭亲情者、绝食抵触者、拒医拒药致死者、离家出走者,应有尽有,给油田生产、社会稳定、单位工作和家庭和睦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认真研究“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切实做好“法轮功”习练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努力探索转化痴迷者的工作规律,科学地总结防止转化者反复和避免邪教产生的方式和方法,这是油田各级党政组织和反邪教协会的重要任务和历史责任。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及转化对策,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以欺骗的手段诱人上当并使习练者逐步痴迷
1,“法轮功”为何具有吸引力和欺骗性
(1)利用人们向善的心理,打着“真、善、忍”的招牌引诱人。
李洪志一开始就借助人们熟知的“真、善、美”的道德规范,抛出“真、善、忍”的美丽招牌,诱骗人们做所谓好人,“遇事先考虑别人”,以迎合人们向善的心理。以“真、善、忍”、“修炼心性”、“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来打动习练者,“用真、善、忍”作为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使人们认为这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气功的修炼,让人们误认为“法轮功”不但是教人向善,而且能修炼个人的心性,“上层次”,因而堂而皇之地进行修炼,使人随之如愿。
(2)利用人们强身健体、健康长寿的愿望,以“祛病健身”“包治百病”吸引人;以“业力谈”错误地理解疾病的根源。
李洪志利用人们强身健体、健康长寿的愿望,吹嘘练“法轮功”能够‘祛病健身”、“包治百病”,使习练者进人他的圈套后,由于生活起居发生规律性的变化,加之心理作用感到身体舒缓,这种简单的生理现象被习练者误认为是练功所得,随之产生一种“修炼”见效或有作用的感性认识,进而相信李洪志所宣扬的通过他拍、打、抓、摸,就能手到病除的谬论,并相信他的“练功不吃药”按照他说的,只要心摆正,一心练“法轮功”,病就能炼好,而不需要看医生、打针、吃药,“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当习练者身体不舒服时,他宣扬的“业力说”又在起作用。“人生生世世都在造业,自己的业力促成自己下一世、这一世的困难、痛苦、磨难、缺钱、多病。你只要偿还‘业力’之后,才能够得到幸福,才能变好。”他把“业力”称为“黑色物质”,说“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病“不是病”,是“消业时表现出来的状态”。这样就使习练者以错误的感性认识为基础,相信自己有病是在“消业”,这种“消业”不是身体在生病,而是使身体“消业”后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而也就认真地练下去,为的是长生不老、成佛、成道、成神,使这种错误的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修炼”就成了习练者的生理现象和心理体验的需求。[Page] (3)以伪科学神秘主义迷惑人,满足了思想不健康者的心理需要。
一些人对世俗生活厌倦,追求超常的心理体验,渴望拥有超自然的能力,对‘有神秘色彩的东西着迷。李洪志宣扬:“人是从‘真、善、忍’中产生出来的,由于‘偏离了宇宙特性’,在高层次空间呆不住了,就掉到人类这层空间中来了。从而过着低能的生活,用低能的方式繁育着后代。”他说:地球是一个“垃圾站”,是“最肮脏的地方”,“今天人类社会混乱、肮脏得不行”,人类得赶快逃离。“修炼”就是逃离地球这个“最肮脏的地方”,“返回到原来的空间中去”的最好方法。“修炼就能放弃一切”执著心,放下名、利、情,追求李洪志说的“圆满”。他还说:“世间修炼的最高形式是人的身体完全被高能量的物质所代替”,就能修出世间成为“佛、道、神”。李洪志宣扬的这些伪科学的东西,使一些性格内向不愿表露、不善交际的人,或对社会上腐败现象、人与人之间非正常交往看不惯的人,或对家庭和工作不顺心的人,或性格孤僻而又向往“世外桃源”的人,如获至宝,视若神灵。这些人内心认为李洪志所说既可以使自己向善做好人,又能强身健体、治百病,还可以修炼成神,到另外高层次的“天国世界”,一举多得,永世难逢。所以,对李洪志说的一切都深信不疑,进而误人其中,还认为是如鱼得水。这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具有的吸引力和欺骗性。
2,“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及其类型
(1)“法轮功”习练者痴迷的原因
凡是邪教教主,都有一套精神控制术,李洪志则有过之而无不及:1他的精神控制术与他所搞的教主崇拜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一套精神控制术,就无法造成信徒对他的痴迷、狂热和崇拜;没有对教主的痴迷、狂热和崇拜,教主的精神控制也就起不了作用。
“法轮功”习练者一旦受骗上当,进人李洪志的圈套,很快就会被他精神控制而进人痴迷状态,究其被精神控制而痴迷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八个方面:
①以“真、善、忍”为招牌迷惑习练者。
李洪志说“真善忍”是“佛法的最高体现”,是“最根本的佛法”,是“宇宙根本特性”;“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他把本属于人类伦理道德范畴的概念,无限夸大到自然界、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用这种荒唐可笑的骗术充当招牌,达到其罪恶的政治目的。利用人们对美好道德的追求,作为一种冠冕堂皇的旗帜,来标榜自己,诱人上他的贼船;打出科学的旗帜迷惑人,装扮神化自己;把“真、善、忍”作为护身符、挡箭牌和杀手铜,谁要反对他和“法轮大法”,他就可以用“真、善、忍”保护自己,打击别人。使痴迷者认为练习“法轮功”是道德的回升,人身的康健,文明的追求,所以,在痴迷中理直气壮的练。
②以“法身无数”来控制习练者。
李洪志宣称,全世界当今只有他一人有“法身”,他的法身“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无时无处不在,可以变大变小,连他的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个字的偏旁部首都是他的法身;他的法身之多无法用数字来计算;他的法身长得和他一样,“智慧是完全打开的,法力像佛一样”,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多少人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法轮功”习练者“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等等。他自己都清楚,他说的这种纯属子虚乌有的“法身”,却使习练者唯恐不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去练就被他的“法身”察觉,因而,习练者只能无休止地练下去,唯恐做错了什么,只能尽心尽力地去练习和追求,心甘情愿地充当李洪志玩弄的工具。
③以“法轮常转”来欺骗习练者。[Page] 李洪志宣称“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能自动吸收和发放宇宙能量的灵体”,是一个“高级生命,’;“法轮度己度人,是法轮大法的特点”;“这个法轮太珍贵了,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他并宣称可以给真心修炼者的小腹安装上一个“法轮”,看他的书和录像带,或者听他“讲法”的录音带,都可以得到“法轮”。习练者只要有了这个“法轮”,它每天24小时在体内旋转不停,“内旋度己”,“外旋度人”。他还说,“法轮功”习练者修炼到一定的程度,还可以看见“法轮”。所以,使习练者为了得到他给自己按上“法轮”后获得“度己度人”的本领,就必须认真地读他的书,听他“讲法”和看他的录像,并以一贯之地坚持下去。
④以“开天目”诱使习练者如痴如醉。
李洪志宣扬修炼他的“法轮大法”可以“开天目”,即在“两眉之间打开一个通道,使松果体直接向外看”。并且,“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透过我们的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视物,透视人体。”“到了极高层次,走出世间法修炼以后,还会出现一种复眼似的那种眼睛,就是在整个脸的上半部产生一只大眼睛,里面有无数的小眼睛”。李洪志还说:“一般人很难经过自己修炼开天目,多是师父给开的”,这就是使习练者为“开天目”,为了见到另外空间的“壮丽”景象,去废寝忘食地练,见到世界以外的景象,不但如痴如醉地练、如癫如狂地练,而且,一定按照师父讲的练,否则,就不能“开天目”。
⑤以“消业说”牵制和坑害习练者。李洪志很清楚他的“法轮功”是不能包治百病的,针对习练者长期练功会出现病变时,他又欺骗习练者,“它不是病”,是“消业时表现出来的状态”。他还说:人生病是生前做了坏事,是造成了“业力”,是“业力”所致,不吃药,在痛苦的“消业”中,才能去掉“业力”,将来才能“圆满”,有一个好的去处。他反对人们有病时就医吃药他说如果“你吃药把这业力又压回去,怎么给你清理身体呢?”就医吃药,“对浅层次修炼的人,治不了根本,只能治表面;稍高一点把你这个病推移,或转化成其他的难,或把它推移到亲朋好友身上去。”他,教导弟子们,要真正治好病,就必须做一个真心修炼的人,“练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在李洪志这种歪理邪说的唆使下,习练者为了消除前世做了坏事造就的“业力”和修得“圆满”,不但有病不吃药看医生,而且还愚蠢地坚持下去。
⑥以“不二法门”禁锢习练者。
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读他的书、听他的话、讲他的道,他宣扬:“修炼历来讲不二法门,你要真修这一门,就看这门的经。”“弘扬大法,你根本就不能再提你以前学过的东西。因为你已经和它一刀两断了。”他要求“法轮功”练习者不能再学别的门派的功法,不能学习别的知识,过去所学的东西也不能再提;并吓唬说:如果再学别的知识,就是“往大法里掺低的东西”,就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自己前进的路。”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对他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他还以高明的骗术暗示:你一看书肯定会有许许多多的疑问,但你只要多读《转法轮》,疑问就可以解答。看第一遍的疑问在第二遍得以解答,看第二遍的疑问在第三遍得以解答,以此类推。他使习练者带着疑问一遍一遍地看下去,造成习练者唯他的书是读,唯他的话是听,从而再不看别的书,也不能读报、收听收看其他报道,将习练者牢牢地禁锢在“法轮功”的圈套之中,转来转去,越转越迷,越转越痴,越陷越深。
⑦以“形神全灭”堵住习练者的退路。
李洪志不但把自己装扮成“救世主”,而且还抛出世界“末世说”来恐吓习练者。他说,人类经过许许多多次劫难“被销掉了,然后又产生新的人类”;他还煞有介事地说,他“仔细查了一查,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他杜撰说,每当人类处于被毁灭、被淘汰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极端败坏的时候”。他认为:“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很可怕,“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如果再往下滑就“面临彻底的毁灭。”“所以佛要度人,就是不让你面临这样的绝境,把你从痛苦中度到天国去,那是真正的、根本的解决人的痛苦问题”。李洪志所炮制的这些歪理邪说,使习练者深信不疑,他们为了不受地球“彻底的毁灭”之苦,就必须苦练“法轮功”离开地球飞升到“天国”去,如果不练“法轮功”,李洪志就不会度他们;如果练习不好“法轮功”,自己的“业力重新回到身体上来”,“层层灭尽的痛苦是永无终尽的”,“形神全灭”是很可怕的。所以,习练者在“法轮功”的迷宫中是没有退路的。就是说,专心练下去就能“白日飞升”到美丽的“天国”,退一步,就是“形神全灭”连超生的机会都没有。[Page] ⑧以“天国世界”使习练者痴迷、执着。
李洪志为了使习练者死心踏地练下去,他说,“现在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若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只要你真诚地修下去,一修到底,你们会修到不同层次上去,如法轮世界,甚至更高层次”。“出世问法”修炼就是“修成佛、道、神”;只有修到“出世间法”这一层次,那才是真正理解了“法轮大法”,才能了悟宇宙的奥秘,才能达到了“圆满”,进人没有生老病死、无比美好的“天国”世界。因而众多的习练者痴迷其中,为了修成“佛、道、神”而放弃名、利、情,变成了无亲情、无法制观念、无人情味、挺而走险、不惜生命、满口“神话”、行为颠狂、极端自私的冷血动物,为求达到进人没有生老病死的“天国”世界而不惜一切。
(2)“法轮功”痴迷者的类型
“法轮功”习练者,从习练到痴迷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就痴迷的原因分析,痴迷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按其痴迷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①治病安康型
治病安康型的痴迷者,在习练“法轮功”之前,多数身体患有某种疾病,他们抱着有病乱投医的心态开始习练“法轮功”。当他们习练时,由于生活规律发生了变化,加之李洪志的“祛病健身”和有病是在“消业”的心理暗示作用,自感身体舒缓,即以为是习练“法轮功”所得,进而转为对李洪志的崇拜和对“法轮功”的痴迷,以至于在“法轮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难以自拔。
②精神实现型
精神实现型的“法轮功”痴迷者,是为了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他们中的多数人,人生的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理想中美好的东酉太多、太好,当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或遇到的问题往往与理想的不一样时,往往又对现实和未来失去信心,因而产生悲观厌世或疾世不平,可是他们又不能改变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所以就要寻找理想的天平。当这些人接触到“法轮功”时,很快就会被李洪志的“真、善、忍”、“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育”、修成“佛、道、神”到美好的“天国世界”去等谎言所吸引,就象溺水者抓住了一根救命草绳,死死不会放松,以至掉人李洪志的陷阱而全然不知其受害之深。
③权力欲望型
权力欲望型的“法轮功”痴迷者中的多数人是离退休的老同志,他们原来都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任过职、当过官,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有的人甚至认为权力就是生命的体现,一生都在追求权力砖码的加重,把权力提高到人生的本体地位,从权力的位置上退下来以后,多年来养成的官派作风、对权力的喜爱欲望一下落空,在心理上充满了失落感、孤独感。因此,他们总想寻求自身的体现,并时时寻求着一切实现的时机。当“法轮功”的传播需要有影响的人物来实现时,他们就充当了“民间”领导的角色进入了李洪志的圈套,并在无防范意识的情况下成了“法轮功”的组织者,并在“法轮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④填空消遣型
填空消遣型的“法轮功”痴迷者多数有空闲时间,无所适从,为了填补空落时间和消烦解闷,练这功、习那功,进而习练了“法轮功”。这一类型的痴迷者占所有痴迷者的多数,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有干部、工人,也有家属和无业者,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些人开始习练时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属于自觉不自觉的受骗上当者。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习练之后,由于生活的规律性,加之被李洪志的“修心性”、“真善忍”、“放下名、利、情”的谣言迷惑下,进而发现“消业”和“佛、道、神”、“天国世界”的东西是很美好的,是人间所没有的东西,应该好好地去追求,以至开始对“法轮功”痴迷,对李洪志开始崇拜,精神被其控制,成为牺牲品。[Page] 三、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方式和方法
李洪志的“法轮功”是一个迷魂阵,习练者一旦进去,就会受他的精神控制,丧失自己的思维。他的这一套“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的歪理邪说,是骗取习练者相信他、迷信他、崇拜他,进而维护他的手段和方法。“法轮功”习练者从被骗人圈套开始认真修炼到痴迷,有其各自的心路历程,有其痴迷的各自表现方式,有其各自的愿望和目的,也有其各自的反转化和对抗转化的方式和方法。痴迷者由于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受其流毒根深蒂固,他们根本听不进正面的教育,不敢面对将要“成佛”“成道”“成神”而突然变为正常人的现实,更不能将自己为此付出无限心血、割断一切亲情、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身心所换来的“美好”愿望化为乌有。因此,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艰难困苦的工作,也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一项重大而深远的政治任务。但是,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也并非不能进行或是没有规律可循。通过对胜利油田十几个单位的5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实践,研究发现,“法轮功”痴迷者不但可以转化,而且转化工作有规律可循。1、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普遍方式 任何事物都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也是如此。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普遍方式是指,在转化众多“法轮功”痴迷者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或出现的“法轮功”痴迷者便于接受的、产生效果明显的、易于转化的方式和方法。这种普遍方式的实施和运用并见到成效的过程,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方面。
(1)正面教育为先导
正面教育是指帮教人员或负责教育工作的同志对被帮教者进行马列主义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及法纪法规教育。这种教育开始就讲明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处理的态度,如教育转化的目的;“法轮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轮功”宣扬的什么“世界末日”、“六道轮回”、“形神全灭”等等都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伪科学的东西,是有神论,是与科学和辩证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阐明科学是正确的理论与实践检验所证明的产物,而“法轮功”的种种邪说则不能被实践验证,因而是不正确的,是伪科学和反科学的东西,所以应坚决抵制和反对。有神论是荒唐可笑的、极其愚昧的东西,人类发展到今天是没有任何神的,所谓神话的东西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神话的起源是人类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时期,面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束手无策,而想象出来的一种能够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各种假想以满足人们的愿望的东西。
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了解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处理的基本态度和方针、政策,唤起其思想上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去比较和鉴别的意向,明确自己要转变思想的基本思路,缩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距离,减少受教育者的心理压力,为展开全面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铺垫,促进其很好地接受教育。
(2)以“法,’破“法”为主线
所谓以“法”破“法”,是指教育者在对被教育者施教过程中,利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自相矛盾的方面,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揭穿李洪志谣言惑众的谎言和本质。这种教育方式,一般用于已经彻底转化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对痴迷者进行教育。这种教育,是通过转化者原来的认识同现在的认识相结合来诱导痴迷者,使痴迷者与转化者之间相互沟通,以便了解掌握对方“学法”的情况,使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理论信服,愿意交流思想。教育者此时要把握被教育者的思想动态,确定被教育者想交流什么,对哪些问题的理解还不够,这种问题出现的根源是什么等。对于受教育者所提出的问题,分析其痴迷的根源是强身健体,还是为“善”、为“真”,是“成佛”、“成道”、成“神”,是对“大法”的情、是对师父的崇拜,或是惧怕“形神全灭”等。针对这些问题,教育者在灵活运用、顺水推舟的方法进行解释的同时,找出李洪志的邪说和行为的自相矛盾之处进行破解,促其醒悟。 这种方法,适用于学“法”较多,对李洪志崇拜有加,“护法”“弘法”的心理欲望较强,对“成佛、道、神”信心十足,多次外出而又到处碰壁,“圆满”的欲望屡屡化为泡影而又不死心,善于宣扬又没有道合者。这种痴迷者,往往易于交流,他们总是急于将自己的歪理和思想强加于对方,所以在急于交流的过程中被教育者的理论所折服,因而表现出愿意向教育者提出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以求对方给予满意的答案。当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被破解,一个又一个的邪说或幻想被揭穿时,他就会立刻醒悟:原来我是受骗上当,李洪志的“法轮功”真的是不真、不善、不忍。这种痴迷者虽然原来比较顽固,但转化比较快。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三分之一,这种痴迷者转化的时间一般在1一3天左右,最多不超过5天,并且不易反复。[Page] (3)多点击破为重点
多点击破,是指对被转化者实施教育的过程中,针对一不易转化的受教育者,采用多名教育者对其进行教育的方式。采取这种教育的原因是:一是被教育者掌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多,没有全面了解“法轮功”的思想和“法理”,或者说对李洪志的“法轮功”只是一知半解,只知其矛而不知其盾。二是被教育者在学习和习练“法轮功”的过程中,只是按需所学,按需所练,按需所求,不但没有掌握“法轮功”的全部内容,而且对邪说的接受也是支离破碎,这种人形而上学更为突出。三是被教育者学“法”时没有“尽心”,不但学“法”少,而且实践少。这种人既不想失掉现实的东西,还想得到李洪志许诺要给予的东西,既达不到李洪志要求的“开悟”,还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思维。所以,对这些人施教的过程中,一开始很难掌握其思想动态,无法摸清其痴迷的症结。因此采用多名教育者一起对其教育和引导,发挥多人的智慧和教育方式,同时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多侧面、多方位地对其“交流”,让其自由地发表个人的感受和疑问,使多名教育者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到受教育者的心态变化和思想症结所在,从而集中力量从多种角度进行诱导和击破,使受教育者在多方诱导中领悟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矛盾所在,达到最终“开悟”,跳出怪圈之目的。
这种方式的实施对象较多,这种痴迷者的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五分之三稍多。转化这种类型的痴迷者一般在5一8天,最多用10天时间即可完成,但这种痴迷者转化后的反复率在10%一15%左右。
(4)事实教育开误区
这种教育方式是指,当被教育者经过几天的教育后,思想开始变化,但还不能彻底认识到自己确实是上当受骗,认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有些对的地方,也有些错的地方,其“真、善、忍”的东西还是很多,个人以前的所作所为不是完全错误。这种情况下,不能对其进行现身说法的教育,应该进行事实教育,这种教育的方式是通过看录像、有关书籍或让多名转化者谈体会,揭露李洪志的不真、不善、不忍。如,观看《李昌、姚洁访谈录》,了解李洪志制假贩假的真相和欺世盗名、蒙骗习练者的罪行;观看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转化痴迷者过程的录像,进一步加深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痴迷者的欺骗手段的认识,从而认清自己之所以痴迷是因为自己的那颗无比自私的心在作怪,是“成佛”、“成道”、“成神”的贪欲心所驱使;观看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领悟“成佛”、城道”、“成神”的欲望变成虚无而悲惨的现实,从而断掉“圆满”到“天国”的欲念;观看科普录像,认清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从而揭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骗人伎俩和险恶的政治用心;观看山东省劳教所录制的转化学员的现身演讲,促其彻底转化,并扬起对生活和理想的风帆,从而理解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多么宽容。通过进行这些教育,使处在转化边缘的痴迷者顿开误区,起到促进转化和巩固思想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在前期教育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教育转化痴迷者的最终结果和目的。这种教育一般用1-2天的时间即可。
2、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特殊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十分顽固的痴迷者。这种痴迷者对李洪志的“法理”不一定学得太多,领会也不一定太深。但是由于这种人一般性格较内向孤僻,不善于言辞和交际,即使在“法轮功”习练者之间也不便于交流。加之这种人一般是在习练“法轮功”之前就有生活中的坎坷经历,进人“法轮功”怪圈的原因就是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因而进人其中之后,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在他们的思维中认为一旦失去了这种精神支柱将彻底崩溃,现实中将再也没有美好的东西。因而,这种痴迷者对待转化表现出极端的抵触情绪,扬言不应对其进行转化,不应干涉他的信仰自由等等:当对其进行正面教育时,他们强调各自的理由;转化者对其教育时,他闭口不谈对“法轮功”的任何认识,既不讲他学的“法”,也不听你讲的“法”,始终保持他的长期沉默,以沉默对抗转化。对这种痴迷者的转化教育工作应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Page] 渐进引人
这种方式是对顽固不化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引人方法。其过程是:当被转化者进人转化单位进行转化时,转化单位在按照各种普遍方式进行转化无效的情况下(一般to大以后),对被转化者实施特殊教育。指定1一2名教育者对被教育者进行“法轮功”有关内容的“诱导”,了解他学习“法轮功”的实际程度。当他对“法轮功”的“知识”面感到增加时,他才能表现出让教育者很难察觉的兴趣或认同感。这种情况下,被教育者通常还是保持让人难以置信的沉默或是漫不经心,有时让教育者还感到是对牛弹琴。但是,教育者还是要通过观察他的面部表情变化,捕捉到他认同或是感兴趣的东西,随着他的面部表情变化读懂他的心理所需。这两名教育者带着政治任务,仍扮演李洪志信仰者的角色,反复变换被教育者所需的内容和教材,进行摸着石头过河式的讲解“大法”,经过十儿天的反复试验,才能摸清被教育者的内心世界,促其向教育者吐露真情。
当采取以上的办法,摸清被教育者的内心世界或是被教育者向教育者吐露真情时,转化的条件还不成熟。由于这种痴迷者的性格较孤僻,当他暴露内心或吐露真情时,表现的行为会稍露即逝,或是触动真情时又突然封闭。在这种情况下,教育者要不慌不忙,不急不躁,不灰心、不丧气、无怨言,用李洪志的近期“经文”来留住被教育者刚刚开启的心扉,稳住他的情绪,堵住他的退路。通过让被教育者学习李洪志的新“经文”以后,被教育者的心态就会稳定下来,表现出听取教育者进行教育的耐心、吸收李洪志所传“知识”的诚心。这时,被教育者才能与教育者进行有关“法”的交流。一旦开始交流,教育者就要立即抓住他的思想症结,及卜时采取以“法”破“法” 的方式对其进行猛烈的进攻,让其只有吸收之力而无反击之功,很快就会顿悟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之邪、之谬,进人到转化的前期状态。这种情况下,受教育者将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会抓住教育者不放,提出一系列的疑问让教育者解答,教育者在解答的过程中,就将其从“法轮功”的怪圈中带了出来。实施这一方法的过程是艰难的,不但需要教育者的耐心,而且需要教育者的机智和灵活。这一方式的实施过程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这种方式适应的对象只占痴迷者总数的1%一3%,其反复率在20%以内,前后共需转化时间40一50天。
(2)事实灌输
这种方式,也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转化方式。这种方式与渐进式的区别在于教育的内容不同。渐进式是采取讲“法”慢进,去寻找被教育者的心理现象从而攻破其防线,而事实灌输则是用正确的理念反复引导和灌输来达到最终目的。进行这种方式的过程是,当对痴迷者采取普通方式进行教育无效时,对其进行有关转化内容的灌输。如让其观看辽宁“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实况录像、《李昌、姚洁防谈录》、山东省劳教局录制的转化学员的现身演讲录像、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宇宙与人》科教片等。将这些录像的内容划分类别,排列观看顺序,让被教育者反复观看,并根据录像内容,拟定思考题目,让他们看后写感想。观看方式,可采取白天观看、晚上思考的方式,也可采取全天观看不留思考时间的方式。不论哪一种方式,都要进行5-10天的时间,其目的就是让被教育者在反复观看教育录像的过程中领悟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之所在,领悟已转化学员现身说法的道理所在,领悟已转化学员是怎样的心路历程,领悟“成佛、成道、成神”的邪说能否实现、领悟“白日飞升”是否荒唐,领悟党和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政策是否正确,领悟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是否宽容等道理。通过反复灌输,使被教育者由排斥到随意、由随意到注意、由注意到接受、由接受到理解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达到思想转变,正确认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慢慢跳出“法轮功”的怪圈,达到彻底转化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实施对象一般占痴迷者总数的10%一15%左右,总计转化时间在20天左右,且转化后基本没有反复。[Page] (3)冷却促思
这种方式,虽然也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时所采取的慢步转化方式,但被转化者的性格和行为有别于前两种实施对象。这种方式的实施所谓“法”没懂多少,还叫嚷“法轮功”多好、多好,自己从中受益多少、多少,对教育者横眉冷对,大有走向极端、炸平卢山和停止地球转动之势。对这种痴迷者实施教育的过程是,在采取普遍式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教育者对被教育者的任何态度都不予理睬,只当对其不进行转化或是对其不报有任何希望,将其放下,让其自己在房间内自由自在的想问题,不给其提任何要求,只是让其在房间中无所事事,经过1一3天后,观其动向,看其是否在想问题,是否对这种方式有意见。如果有意见,则说明他在思考问题,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如果没有,则说明他没有思考问题,转化的难度在增大。如果3天后被教育者提出问题或是这样哪样的要求,则教育者要及时解答,并因势利导,促其转化。这种情况下,一般再用3一5天的时间即可转化。如果3天后被教育者仍没有什么反应,则仍需对其不予理睬,再过三天后,不管他有什么变化,教育者都要与其进行交流。这种情况下,被教育者不管其思想认识正确与否,他都会交流。所以,教育者要抓住被教育者开始交流的时机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引导,其转化就将成为现实。这种情况下的转化,一般要再用2-5天的时间即可。适用于这种冷却式的两种情况的人数,约占痴迷者总数的10%左右,总转化时间不超过20天,而且不易反复。
(4)交换帮教
这种方式,同样是针对顽固的痴迷者而进行的教育转化方式。但这种转化方式的实施对象,在性格上又有别于冷却式,它所适应的对象的性格是内向型的。这种方式的实施,也是在采取普遍方式无效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其实施过程和原因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已经掌握,教育者对其采取的方法都不奏效,或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教育方法有一套反转化的能力,造成教育者束手无策,或是被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任何方式都采取封闭的态度,以至形成转化的严重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组织转化工作的领导者要不失时机地分析和总结转化过程的得失,及时调整和更换具有其他性格特点和帮教特长的教育者对其进行转化。要从教育者的性格特点和对“法轮功”的内容掌握情况来分析换“将”的问题,选好合适的人选去做教育工作。这时,由于被教育者排斥前任教育者的思想和方法,其个人心理上也就需要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教育对象或排斥对象。新更换的帮教者(即教育者)有备而来,接受上任教育者的教训,往往会一炮打响,与被教育者可以及时交流。这种情况下的交流,会使被教育者有一种弃旧从新的感觉,产生愿意交流的愿望。这样,就能很快使教育者在教育和交流的过程中找到被教育者痴迷的症结,及时把他引出怪圈,达到转化被教育者之目的。这种教育的实施对象,一般占痴迷者总数的5%左右,总转化时间一般在20一30天左右,这种痴迷者转化后,由于受到多名帮教人员的教育,因而,一般不易反复。
3、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综合方式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的综合方式,是对普遍方式和特殊方式的结合和总结。其内容很多地方大致相同,其区别在于实施对象的群体性和个体性。普遍式和特殊式实施的对象具有个体性,综合式实施的对象是个体性和群体性的统一,并侧重于群体性;实施的内容也侧重于综合性;就实施的目的而言,普遍式和特殊式实施的目的是促其转化,而综合式实施的目的则重于对转化者(即受教育者)思想的巩固和提高。综合式的实施方法一般
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Page] 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的转化方法,适用于个体和群体两个方面。当实施于个体的时候,则是对受教育者先进行正面了解,不先切人转化内容。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平等谈话,既谈家庭生活琐事,也谈工作问题;既谈“学习”“法轮功”的内容,也谈个人对“法轮功”的理解和认识(教育者要注意不能直接提及“法轮功”歪和邪的问题,以免被教育者封闭自己)。教育者在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及家庭时,要多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感受,以便拉近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距离。通过1一2天的谈话了解,教育者掌握被教育者的基本思想状况,再适时对其进行正面教育。这种正面教育是对被教育者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和党的政策法规教育。通过正面教育,使被教育者在思想上产生烙印,即使他不认同或有时提出反对意见,也不要急于与之发生争论,而是顺其自然,达到使被教育者有理性思维的感觉为目的,为实施教育转化工作奠定基础。
综合方式实施于群体时,刘一象则是已开始转化或基本转化的痴迷者。这种方式的实施过程是,对处于以上情况的受教育者1人或几人进行教育,参加对这部分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教育者也是1人或几人。形式既像座谈会,一也像学习班。在这种方式中,自由交谈时,可让受教育者随意提出自己近日来被转化的体会和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疑惑的问题,或是对现实生活与“法轮功”的“法理”不相适应的问题,让教育者回答。教育者中谁对受教育者提出的问题较清楚,就由谁来回答,其他教育者随时补充。这种宽层面的提疑和宽层面的解答,既能满足提疑的受教育者,也能使其他受教育者得到启示,收到的效果往往是事半功倍。进行正面教育时,教育者通过讲授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使受教育者得到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当受教育者还不完全理解,或提出疑义时,教育者全体中的个体成员都可以回答,回答过程中一定要与揭批“法轮功”的内容相联系,达到使受教育者从理性思维的角度来看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但是邪教,而且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本质,真正起到正面教育的作用,这种方式既对受教育者是理性教育,一也对教育者全体起着提高的作用。当受教育者观看教育录像时,教育者全体也要参加,并通过录像中的人和事影响和开启受教育者。当受教育者提出对录像中的人和事不理解或理解程度不够或有诸多疑问时,教育者集体要随时解答,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加深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的理解,以便促进受教育者的思想提高,达到巩固思想、提高认识并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彻底决裂、深人揭批之目的。
(2)有的放矢与因人适教相结合
这种转化方式的实施,适用于个体痴迷者。使用这种方法,是在教育者对被教育者进行暴露思想阶段的了解后,根据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和性格特点及其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选择教育方式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并根据教育者的各种素质指派教育者。这种方法的实施过程是,先抓好第一阶段暴露思想方面的有关工作,在被教育者暴露思想的过程中,组织者让全体教育者用较多的时间参与了解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分析被转化的痴迷者属于哪一种类型、他的思想状况如何、痴迷达到什么程度、其痴迷者的外部表现方式如何,开始思考教育者(即帮教人员)中谁的性格与其相近,派谁去做这位痴迷者的工作最合适,最有可能达到最佳效果。经过组织者的反复思考后,召集教育者集体研究,决定对被教育者实施教育的人选和实施方法,指派合适的教育者完成教育转化任务。这种有目的的指派的教育者,因为他参与对被教育者进行暴露思想阶段的全过程,了解被教育者的思想状况及其他情况,加之自己的性格特点与被教育者有些相同之处所以,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二者容易沟通和便于交流。他们交流起来,由于性格相近,受教育者对教育者易于产生相信的情感,心灵不再封闭,交流快,而且效果好。这种有的放矢、因人适教的转化方法的前后实施过程,共需10天左右的时间,前期需要1-2天,后期需要3-8天。实施的对象约占痴迷者总数的30%左右,这种方法实施完毕后,还需要进行I一2天的暴露思想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以利于巩固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防止反复。[Page] (3)实事教育与现身说法相结合
这种方式,适用于对已处于转化状态的“法轮功”痴迷者促进其彻底转化和巩固转化成果的阶段。与其他方式的区别在于,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这种方式的实施过程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法轮功”害人与反科学的事实教育,使受教育者亲身体会到“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如观看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让其醒悟到李洪志的“白日飞升”和“天国世界”纯属骗人害人的东酉,习练者无论怎样习练都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成佛、成道、成神”只不过是骗人上当的诱饵。并对其进行‘`4 . 25”真相教育,让其了解李洪志及其“法转功”的不真、不善、不忍的政治用心。对其进行“法轮功”习练者自残、自杀、残害他人的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法轮功”不仅邪而巨残害生命的罪恶本质。
在教育的过程中,可吸收多名已彻底转化的教育者参加,让教育者针对教育过程中的具体事例、结合自身的练功过程和在练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身说法。例1,进行“4. 25”事件教育时,教育者可谈及自己为企求“圆满”和通过李洪志的所谓“考试”,是如何想方设法进京或外出的:这种“弘法”、“讨说法”是自己为追求“上层次”和“圆满”而不惜亲人、同事、领导的关心和爱护,置亲人的痛苦于不顾,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这种行为的根源就是一切为了自己所谓“成佛、成道、成神”,一切为了自己的“白日飞升”的极端自私的心在作怪,这种做法不是“真、善、忍”,而是不真、不善、不忍。例2,当用“法轮功”痴迷者自残、自杀的事例进行教育时,教育者可根据教育材料中的事实与个人的极端行动结合起来:如“法轮常转”“内旋度已、外旋度人”的邪说,教育者中未转化前也说自己的腹部有“法轮”在转,现在为什么没有了,就是因为当时一伙人在一起练功时,有人说自己腹部感到有“法轮”在转,别人就得跟着说有“法轮”在转。如果不说自己的腹部“法轮”在转,别的习练者就会说你层次低、或者是练功“学法”没有诚心。这样,为了迎合练功群体的认可,自己就只能用意念来长期体验自己腹中有“法轮”在转,这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不真之处,也是伪科学的东西在作怪。例3,当用“法轮功”痴迷者因有病不吃药、不治疗而导致死亡的事实进行教育时,教育者中就应有人谈及自己未转化前有病不吃药、不打针、不治疗的原因和现实;个人在练功的过程中也曾经有过病,也是不吃药,硬撑过去。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别的“功友”知道后说自己练功心不诚,对一‘师父”的“法”不相信。怕自己的“业力”又被压回到身体中去,怕让“师父”知道后不再给自己治病,怕掉层次得不到“圆满”等,说到底就是怕自己不按“师父”说的去做,就“修”不上去,自己的一切努力就将化泡影,是自己的私心在作怪,是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结果。
通过这种形式的教育及多名教育者“练功”过程中的现身说法,使被教育者深刻体会自己“练功”时的众多虚假的东西是多么荒唐。从而分辨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骗人、害人的行径是何其毒也,激起被教育者对“法轮功”的仇恨,达到彻底转化和巩固思想的目的。
(4)个人提疑与综合解答相结合
这种转化方式,也是适用于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转化工作的后期,它的实施对象也是针对群体而言。这种方式,是在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前期教育后,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始转化或正在转化而采用的。他们中的有些人已认识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不真、不善、不忍,认识到自己习练“法轮功”是受骗上当了,李洪志搞精神控制让自己进人了永不休止的“学法”、“练功”之中,使自己远离亲情、坑害亲人、违法犯罪却全然不知,李洪志所许诺的“成佛、成道、成神”、“白日飞升”、“天国世界”是纯属乌有的东西,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自己应该跳出“法轮功”的怪圈,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但是,对个别问题还存在疑问,如李洪志让做到“真、善、忍”和做个好人,这应该没有什么错误,难道做个好人不好吗?没练功时身体有不舒服的地方,练功后病状没有了,也没有吃药;在过去练功时自己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只是给别人传递李洪志的“经文”,没有给社会造成多大的麻烦;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因果报应”的问题,自然现象中也有些奇怪的事情发生,用现实科学难以证实等等。针对受教育者提出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教育者这个群体要一一正面回答,让受教育者有一种耳目一新或豁然开朗的感觉。[Page] 例1,如做好人的问题,教育者就要向受教育者讲清楚,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做好人都没有错,问题是你做没做好人?怎么做的?你所谓要做的好人是在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去做的,而且是不符合现实标准和违背客观规律的,所以,不是真正地做好人。你为了让别人“升天”而将其杀害,这不但不是做好人而且是犯罪。
例2,关于健身的问题,教育者要讲清:这是因为你练功前生活没有规律性或是没有实质性的大病而有思想负担的原因。人的生活起居如果有规律,身体不舒服的东西也就自然要少,不吃药也能抗过很多常见病。如果你真的患有重大疚病,只练功不吃药就会延误治疗而导致死亡。
例3,关于传递“经文”的问题,教育者要向受害者讲清:你认为这是小事,其实不然。因为你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毒害别人,这是在犯罪,给社会的安宁带来很多麻烦。
例4“因果报应”问题,教育者要向受害者讲清:这是不科学的,也没有现实的理论根据。如果有这种现象,也只能说这是自然现象或现实社会运动中的巧合,因果报应的初衷只能是人们对他人向善行为的愿望或是对坏事惩罚的心理需要而已。自然现象的问题,要讲明在现代社会中,有些自然现象科学尚无法全部证实,但科学证实不了的东西,任何别的解释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这些难以证实的自然现象,随着科学的进步一定会证实,“神”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全是骗人的东西。
这样,通过教育者多方位、全面的、综合的解答,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李洪志的“法轮功”不是教人向善,其歪理邪说全是反科学的东西,只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才是正确的。4、转化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和把握的几个环节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既具有复杂性,又具有知识性和科学性由于痴迷者痴迷的原因和个性特点及痴迷程度不同,决定了对其进行转化的方式和方法不同,而这种不同性表现在转化过程中,就应出现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环节,因而,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同志,就应时刻注意出现的不同问题,科学地把握不同的环节,否则,就会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
(1)转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注意为痴迷者造就适应转化的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痴迷者对待转化都有抵触情绪,都是想千方百计地逃避转化,这种特性完全符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怕转化、怕揭批、怕深挖的三大特点。因而,为痴迷者造就转化的“特殊”环境是促进转化的前提条件。因为,环境不但影响人,而且一也改造人。
造就转化的环境要达到以下几点:一要为被转化者提供单独的场所。这种场所,具有普通性,要安静、不受外界干扰,要具备包括食宿在内的条件。二要为转化工作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资料。要配备电视、音像等设备,配备必要的教学用品,马列理论书籍,科普知识书箱,心理卫生知识书箱,揭批“法轮功”资料,还要配备李洪志的“法轮功”有关书籍,以便揭批时随时有据可查。三要有两种师资力量。一种是正面教育的师资力量,即马列教师、哲学教师、历史教师、文学教师和对揭批“法轮功”有研究的专业教师。马列教师负责对痴迷者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哲学教师负责对其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无神论教育;历史教师负责对其进行宗教的起源、发展、具有的特征以及与“法轮功”的区别等教育;文学教师负责对其进行有关“神话”的起源、发展、形成的背景和历史原因以及对社会的发展所起的正反两方面的作用等教育;科技和医疗专家讲现代科技和医疗保健知识;专业教师负责对其进行“法轮功”为何具有吸引力和欺骗性及习练者痴迷的原因等教育。当然,这些教育要适时进行,不可能一起灌输,否则,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种师资力量,则是原“法轮功”痴迷者彻底转化后能以“法”破“法”的师资。因为,这部分人在未转化前,他们痴迷较深,学李洪志的“法”较多,有的甚至能熟背李洪志的几本“经”。这些人由于深受李洪志的毒害之苦,转化后对李洪志具有无比的怨恨,对“法轮功”的歪、邪之处和自相矛盾之处了如指掌,随口即出,对痴迷者的任何现象和表现形式都有深刻的体会,他们最易于抓住痴迷者的心理症结,也便于与被转化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当然,已转化的原痴迷者中,不是任何人都能担当转化教师,而是要选择哪些原来痴迷较深,学李洪志的“法”较多、掌握较熟练、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耐心且又具备当教师的资格者。四要实行监控管理。这种管理就是要有保卫人员参加,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有监控管理才能给被转化者造成心理的压力,让被转化者知道这种场所是为转化工作特设的场所,这就是医治“法轮功”痴迷者的“精神医院”,精神上有了病就得治,治不好“病”你就不能出“院”。保卫人员的职责是防止被转化人员自残、自杀、外逃及外部人员的干扰和有关“法轮功”信息的传人,切断被转化人员与外界“法轮功”人员的联系。[Page] 二是要注意及时研究和总结。这种方法是指在对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的过程中,要及时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为,在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过程中,痴迷者的表现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化多端的或是风云莫测的。所以,需要教育工作者及时总结和研究对痴迷者进行转化的新办法、新措施。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是,每天转化工作开始之前,组织者要召集转化教师研究今天工作的内容、合理配备帮教人员进行工作;当一天工作结束时,组织者要及时召集帮教人员总结一天的帮教情况,通过总结发现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方法和措施。这种方式和方法的实施和运用,能够使组织者及时了解被转化者的思想动态,把握被转化者的转化进程,达到知己知彼、促进转化。
三是要注意协调被转化者家庭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被转化的痴迷者所在的家庭和工作单位对其转化情况都在时刻关注,他们各自关注的角度和对转化的期望值以及表现出的关注方式有所不同。这就需要负责转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注意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化工作负责转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被转化者的家庭,要及时提供被转化者在转化期间的精神状态和食宿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以便使其家庭放心,把主要精力放在劝导和支持其转化上,同时,对家庭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与其所在单位进行联系,让其所在单位力所能及地满足被转化者个人和家庭所需要的条件要向被转化者所在单位,及时反馈被转化者在转化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和转化进度,了解被转化者的转化动态。同时,对被转化者和家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时给予满足。总之,被转化者(即痴迷者)的家庭、工作单位和转化单位的密切合作和同频共振,是痴迷者转化的良好的外部条件,对其转化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转化过程中要把握的环节
一是稳定情绪的环节。对任何痴迷者进行转化的过程中,他们一开始都会出现抵触情绪,有些被转化者刚进人转化基地时,暴跳如雷,大吵大闹,绝食抵抗,企求逃跑等。针对这些情况,负责转化工作的同志要保持头脑清醒,注意观察转化者的行为,判断痴迷者的性格特征和痴迷症状,研究稳定情绪的方式和方法。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去激怒被转化者,而是和风细雨的去与他交谈,从食宿等关心方面去温暖被转化者,使他真正感觉到这里的工作人员是和善的,没有因为自己习练“法轮功”而得到歧视,更没有因自己的过激言行而打击和报复。相反,还能以诚相待和关心爱护。这样,被转化者的心理就会慢慢平静下来,抵触情绪就会慢慢趋于缓和。如果一开始置被转化者的情绪于不顾,就草草地安排教育者对其进行帮教,受教育者就会因个人的情绪没有得到缓和而产生更强的抵触情绪,对教育者的各种说教都听不进去,并且将自己的心理紧紧封闭住,不向教育者暴露半点个人认识,随你教育者如何启发,他都是一言不发,不做任何交流。如果抓不好这一环节,将来的一切工作都将是徒劳的,教育者不但不能了解被教育者的心理需要,而且容易产生教育者与受教育之间的心理隔阂,使转化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即使再选派其他教育者对其做工作,他也会紧紧封闭自己,再想开启被转化者的心灵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二是转化边缘的环节。这一环节,是非常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因为受教育者经过与教育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后,教育者的思想已经深深地影响着他,现在他认为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和切身感受很多地方是对的。但他认为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和感受只能对教育者个人是合适的或实际的,与自己的遭遇、学“法”练功的情况不一样,自己按教育者所说的道理去做就不一定对,如果转化就不一定符合“真、善、忍”的要求,就对不起自己顶礼膜拜的“师父”自己多年为之付出的一切将化为泡影。说到底,就是难以割舍对一‘大法”的情、对“师父”的崇拜。在这种矛盾的交织中,痴迷者确实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会反复地思考和对比,甚至逃避转化的心情会更迫切,因而,能做出不转化、坚持到底的选择,想方设法逃离现实环境。在这种情况下,负责转化上作的同志要审时度势,抓住这样的大好时机,一是允许被转化者多思考,并尽可能地减缓他的心理压力,使其不至于走向极端或是逃避出走;二是及时召集全体教育者研究对策,集中力量对被转化者进行促其转化的工作,加大转化力度,促使他走向转化的道路,堵住他走向反面的退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不辞劳苦地对其进行攻坚战,促其在转化的道路上走下去。这种环节的把握,要有一个度和量的概念,如果对被转化者“逼”得太紧,他就有可能走向极端(多数是伺机逃跑),造成前功尽弃;如果把握松了,他就有可能后退,给继续做好转化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所以,度和量的问题必须把握合适。[Page] 三是深化思想的环节。深化思想的环节是指被转化者已经转化,写出了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认识也比较深刻。这种环节的前提是帮助人员和全体教育者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换来的,是被转化者在这种特殊环境中,经过教育者做艰苦帮教工作的结果。但是,离开了这种环境,离开了这些教育者,他到现实生活中去将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现实问题。在面对现实问题或是受到来自“法轮功”未转化者的干扰时,他就有可能解决不了所遇到的具体问题,那时,他将会出现迷惑或仿徨,甚至会出现反复。所以,为使被转化者牢固树立转化的思想,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抵抗邪教侵蚀的免疫力,教育者就应适时地安排已转化者深人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打牢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最合适的方法是让其跟着帮教人员去做未转化者的工作,让其在跟着做别人的转化工作的过程中,辨别其他痴迷者受李洪志毒害的各种现象,比较自己与别人痴迷时的差异,观察痴迷者不能觉悟的现象,了解别人痴迷的原因,感悟教育者对痴迷者实施教育的道理,理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痴迷者进行毒害的途径,进一步认清李洪志险恶的政治用心,认清“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认清“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真正选择彻底转化、回归社会、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的道路,同时,使他深刻体会到做好转化工作的必要性。通过这一环节,打牢转化者的思想基础,避免转化者以后出现反复。这一环节的的工作做好了,对避免其他转化者的反复也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
四、避免转化者反复、防止邪教的滋生和蔓延
1、转化者的具体表现和彻底转化的标准
(1)痴迷者转化后的具体表现
“法轮功”痴迷者经过教育者的工作转化后,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相同处:
一是精神面貌发生改变。多数痴迷者转化后,都因解脱了精神枷锁而感到轻松愉快,面部时刻露出欣喜的笑容。他们的兴奋和喜悦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们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精神长久的处于压抑而又不敢表露的状态,恐怕“师父”发现自己不真诚而惩罚自己。因而,成年累月地、无休止地学“法”练“功”,长期不能挣脱精神控制,在疲惫不堪的状态下长期坚持着、支撑着自己那颗“成佛、成道、成神”欲望的心灵,所以,一旦解脱精神侄桔,身心表现出不由自主的轻松愉悦。
二是表现出积极挽救其他痴迷者的良好愿望。“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后,他们深知没有解脱李洪志精神枷锁时的痛苦和在痴迷状态中的习练者容易受李洪志指使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他们愿意让原来练功的“功友”、正在深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之苦的痴迷者早日跳出苦海,愿意为转化他们所熟悉的痴迷者贡献一切力量。
三是愿意向同事、朋友和家人表示忏悔之意。因为转化者在未转化之前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都受李洪志的控制,在舍弃“名、利、情”、“圆满上苍弯”的精神支配下,他们都干出过不惜伤害别人而求“圆满”、“上层次”的事情。他们回归人间正道后,深知对同志、朋友和亲人的愧疚。所以,就急于表现出对同事、朋友和亲人忏悔和将功补过的心情。
四是对待工作表现出较高的热情。转化者在痴迷于李洪志的“法轮功”时,工作态度是单位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挑不拣,不与同事争高论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可是由于痴迷于学“法”练功,心中一直想着“成佛、成道、成神”,“卜层次”“求圆满”,因而,工作也就不会出色。多数人还为了所谓的“弘法”“传法”“走出去”“讨说法”,给单位和同事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转化后,他们都想着利用自己的工作,给单位和同事以补偿和回报,表现出较高的工作热情。[Page] 五是急于表现出无私和奉献。因为转化者在痴迷于“法轮功”的过程中,他所做的一切,什么舍弃“名、利、情”,什么做到“真、善、忍”,都是为了自己所谓“上层次”“求圆满”,都是为了通过“师父”的考试,这一切说白了都是无比自私的心在作怪。所以,走出“法轮功”的怪圈后,他们对自己原来的私心感到可耻,用真正无私无我的行动回驳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真、善、忍”做好人的骗局,把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作自己的追求,把雷锋作为学习的榜样,力求做到只有奉献、不讲索取二 表现方式的不同处:一是由于性格不同,在行为表现上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二是由于痴迷过程和原因不同,有的急于补偿,有的慢慢补偿;三是由于他们给社会、单位和家庭造成的灾难和损失不同,因而回报的方式也不同。
(2)痴迷者彻底转化的标准
“法轮功”痴迷者痴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痴迷的程度和表现方式不尽相同,转化后的表现情况也不尽相同,如何判断转化者是否彻底转化,怎样才不会出现反复,必须经过下列标准的实践检验。
一是转化后要自愿写出探刻的揭批材料,即《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悔过书》要对自己痴迷过程中所做的一切伤害亲人,割裂亲情,到处传播“法轮功”的宣传品毒害他人,破坏社会治安,给社会、单位和家庭带来严重危害的事实说清楚并彻底悔过;《决裂书》要写出自己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彻底决裂,永远回归人间正道的信心和决心,表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有关李洪志的书籍、录像、录音及“经文”都不会涉足,并将全部材料主动上交,清除出门;《揭批书》要对李洪志的谣言和伪科学的东西,结合自己受毒害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揭露和批判,如有病不吃药的问题,腹部有“法轮”的问题,“开天目”的问题,“法身”的问题,统统加以揭露和批判,通过探人揭批净化个人的心灵。
二是提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即深恶痛绝。这.种表现是因为痴迷者上当受骗太深重,现在提及这些问题就有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提及李洪志的什么“经文”,李洪志所给承诺的“成佛、成道、成神”,“圆满”“白日飞升”“天国世界”就感到荒唐、可笑,可自己痴迷时就是确信无疑,这不是荒唐、可笑吗,因而不愿再提起此类言辞,愿意接受新的、.正面的、科学的东一西,以填补自己大脑中的空白。
三是对转化工作积极支持并任劳任怨。刚刚转化时是想着使自己熟悉的“功友”要尽快脱离苦海,解脱精神枷锁,回归人间正道。现在想的是整个“法轮功”痴迷者对社会的危害要彻底清除,要挽救所有痴迷者或更多的痴迷者。因为挽救一名受害者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所以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是一件比起“成佛、成道、成神”更有意义的事情,因而,在转化痴迷者的工作中表现出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的积极性。
四是愿意主动地洗脑,自觉抵制李洪志的新“经文”。因为痴迷“法轮功”时,对正面教育全部进行排斥,李洪志的思想在头脑中根深蒂固,在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和科学思想时,李洪志的各种思想还会时常冒出来干扰:因此,彻底转化者个人要主动自觉地用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东西去充实头脑,洗净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残余,真正对李洪志发布的所谓新“经文”产生抗体,不但不怕新“经文”,而且自觉大胆地予以揭露和批判。
以上四点,是检验“法轮功”痴迷者彻底转化的基本标准,如果在各自的生活实践中能够做到,就说明痴迷者已经彻底转化,以后就不再会发生反复。如果做不到、或是做得不够,就有可能会出现反复。
2,避免转化者反复的社会、家庭条件[Page] “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后,他们头脑中多数是空白的。因为他们在痴迷过程中,断绝了亲情来往、社会交往,不看“法轮功”以外的书,不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不收听收看新闻广播和电视,严格的封闭自己,只在“法轮功”怪圈里转来转去。所以,他们走出泥潭和怪圈后,尽管表现出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任劳任怨的热情,但是,由于他们几年来在怪圈中无休止地学“法”练功,实际上他们的思想已经落后,“法轮功”给他们留下的作息时间的惯性、与别人断绝交往的封闭性、参加集体活动较少的压抑性等还在影响着他们。特别是在工作、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内,他们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当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又感到束手无策或难以用现实的方法加以解决。这时,他们就会感到迷茫,或是想不开,思想反复的动意可能出现,时间长了就容易出现反复。因而,需要社会和家庭提供必要的条件,才能避免转化者的反复。
(1) 避免转化者反复的社会条件
(2)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到位。当痴迷者转化后,原工作单位要对其进行及
时的思想工作。单位领导亲自出面找其谈话,首先对他的转化表示庆祝之意,使转化者由衷地感到温暖和亲切;其次要讲明党和政府对转化者的期待和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政策,使转化者重新体验党和政府对自己的关怀无以附-加;再次要对转化者转化的真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用党的政策和单位的关怀使转化者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充满信心,扬起理想的风帆。
二是安排工作要及时到位。痴迷者转化后,他们的思维已经是正常人的思维,他要思考的问题是,原来自己痴迷于“法轮功”时给单位造成很多麻烦和不应有的损失,单位是否还会为自己安排原来的工作,单位对自己原来的过错是否完全谅解,对自己的工作是否放心等。带着这些问题回归单位后,单位要及时为其安排工作,并尽量安排原来的工作,以示对他的关心和放心,使转化者真正地体验到,原来自己确实是噩梦初醒,单位仍然相信我,我一定要找回原来的感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绝不能再对自己干扰、缠身、
三是同事间的情感要到位。痴迷者在转化前,由于脱离了正常人的思维,对同事间的关心和爱护视为要向自己要“德”,或是因对自己的规劝和诱导而默然置之,伤害了同事间的情感。转化者回归本工作单位和岗位后,同事一们要为他的转化而高兴和祝贺,使转化者重感同事间仍有真情在,李洪志宣扬的放弃“名、利、情”纯属对人性的扭曲,还是人间正道好。
四是参加各种活动要到位。痴迷者在痴迷的过程中,对单位的任何活动都不感兴趣,或是以种种借口推托。当他转化后回到单位,单位领导和同事要主动地吸收他参加各种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公共事业活动、集体劳动等都要有意识地安排他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通过让其参加各种活动,使其在充分表现白己的同时,充实了自己的文化生活,加速对“法轮功”的淡化与忘却。
(2)避免转化者反复的家庭条件
一是欢迎“回归”见真情。当痴迷者转化后,他会冷静地思考由于自己为通过“考试”或过“情关”,为“圆满”和“弘法”给家庭造成了灾难,伤害了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姐妹之间、兄弟之间的感情,使自己变成了无情、无意、无爱、无恨的冷血动物等,他会感到自己有愧于家庭、有愧于亲人。这时,家庭中的各成员要对转化者原来的所有过错给以凉解,对他的转化和回归人间正道视为家庭可喜可贺的事,使转化者重新体验家庭的温暖、亲人的真情,李洪志的“弃情”得“道”是骗人的鬼话,练“法轮功”只能给家庭带来灾难,不会给家庭带来幸福。[Page] 二是亲属关系更密切。痴迷者转化后,因其原来给家庭造成很多的伤害和灾难,所以,他报效家庭、亲人的心情和行动较为急切。这种情况下,亲人们不应因他的行动变化而惊诧,也不应因他的报效行为而任其实施,而应采取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的方式来对待。家庭和睦如初,亲情关系。让转化者感到自己家庭和亲人宽容,这是人间正道,李洪志所说的“成佛、成道、成神”报福十亲人是荒谬的。
三是有益活动多支持。痴迷者转化后,由于其挣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枷索,心情特别舒畅,工作热情较高,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积极而不辞劳苦,特别是转化其他痴迷者表现出废寝忘食的精神。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耽误家庭的一些事情,家庭对这种情况应表示理解并多给予支持,使转化者放心大胆地、心情舒畅地投人到各项正常的活动中去(包括社交活动),切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影响和未转化者及昔日的“功友”对他的干扰和侵蚀。
四是鞭策进步多鼓励。痴迷者在痴迷过程中,由于几年中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怪圈内转来转去,一切心思都放在学“法”练功追求“圆满”上,因而中断了事业,荒废了学业,不求进取。重新回归人间正道后,可能认为事业难继、学业难成,并且再继续也确有困难。这时家庭和亲人要进行积极的鼓励和鞭策,促其重新找回事业心、上进心,扬起理想风帆,轻装上阵,努力学习工作。
3、防止邪教的滋生蔓延
“法轮功”的出现、发展、蔓延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给我们以警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纷纭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形势,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观察和处理现实问题。“法轮功”问题的出现也绝非是一种偶然现象,这说明我们在正确理论引导、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因此,各级党政组织,要做到抓经济决不能忽视思想领域的问题,用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思想领域的问题要超前做好教育工作,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什么范围内出现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要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袭,绝不给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之类邪教以可乘之机,消灭邪教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及条件。
一是通过大力宣传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思想武器,只有这一科学理论体系,而没有其他任何一种思想理论能够把13亿人民团结、凝聚、统一起来,能够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问题。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将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二是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用马克思主义占领群众性的文化阵地,积极创造条件去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思想文化单位生产和传播精神产品,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绝不能成为“经济效益”的附属物,要确实做到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把社会宣传、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等部门单位及各类文化场所真正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阵地。加强对互联网的研究,采取有利措施,主动出击,增强正面宣传的力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这一新阵地的应有作用。
三是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法轮功”问题的出现说明,即使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仍需要加强科学世界观的教育,仍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大力倡导科学精神。要广泛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进一步帮助党员、干部和群众从思想上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群众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坚持大力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尤其是普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科学健身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的良好风气,以科学破除迷信,以文明改变愚昧[Page] 四是重视社会心理健康建设,提倡健康的社会心理,矫正社会不良心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以能广泛流传,就在于它利用了转型期的消极社会心理。这就从反面警示我们,要防止类似“法轮功”的问题再度出现,就必须努力实现人的心态和心理素质的现代化。
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与人们的社会心理磨擦不可避免的条件下,我们一定要重视研究转型期的社会心理问题。就胜利油田目前人们的社会心理状况而言,一些离退休干部心理有些失落感,一些下岗和退休、离职人员心理有不平衡感,一些家属和待业青年心理有些怨恨感,对待这些问题必须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愿望,感受群众的疾苦,理顺群众的情绪,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要注意解决好两个重要问题:一要解决群众对社会公平的期待。认真规范各种经济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惩治腐败,坚持取缔非法收人,完善分配制度,使收人分配规范化。二要解决人们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努力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保障低收人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广开就业渠道,既要搞好物质扶贫,也要搞好精神扶贫。要在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做好优化人们的社会心理,清除社会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邪教无隙可乘。
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区文化。邪教“法轮功”组织所以能在社会上危害人民,欺骗群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有薄弱环节,社会上某些不良风气,助长了邪气。正是由于社会道德滑坡,才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趁虚而人。因此,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防止邪教滋生蔓延的重要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加强思想情操、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等社会各种有益于人民事业的建设。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养成尊老爱幼、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人人争做一个有理想、孔道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那么,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自然无法滋生蔓延。搞好社区文化建设也是防止邪教滋生蔓延的必要措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处在转轨时期,社会发展与结构变化的现实,客观上需要社区这样一个新的载体,通过社区建设来加强基层社会的管理。由于社区是基层社会,加强社区的管理,使社区切实承担起将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离职职工、待业青年、家属等管理起来、组织起来,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来满足社区居民的文体需要,用丰富多彩、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活动充实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素质,使邪教无隙可乘,无立足之地,无法滋生和蔓延。
五、结论和体会
一是、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实践越来越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把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转化过来,使他们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同邪教彻底决裂,才能消除“法轮功”死灰复燃的基础,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教育转化工作表面上和风细雨,但实际上是两种思想、两种力量的较量只有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把痴迷者争夺过来,才能彻底孤立和打击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骨干分子,有效地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政权的图谋,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二是、我们正在做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在实施一项“救人”工程,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实践。多转化一个人,就是为人民多办一件好事,就增加了一份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
三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必须领导重视,在深化群众性反邪教斗争的从基础上建立强有力的专门帮教队伍和教育转化工作运行机制,各方共同参与,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Page] 四是、集中办班是教育转化痴迷者的最有效的途径。把痴迷者集中补在某个场所进行转化,营造教育转化的“特殊”环境。在集中办班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帮教力量(文、史、哲、医、体育、科普教师和转化典型)、专门的教材教具及其亲属陪读,根据每个痴迷者的特点,全力攻坚,直至彻底转化。
五是、教育转化工作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拓展和体现,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把他们从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中解脱出来,并不断探索转化工作的规律、方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红星、戴晨京主编,扩法轮功”与邪教》,1999年9月,宗教文化出版社
2、王渝生主编,《反对邪教,保障人权》论文集,2001年1月,中国反邪教协会
3、中国反邪教协会编,《反对邪教,保障人权》,2001年3月,利一学普及出版社
4、山东省6t0办公室、山东省劳教局,《回归人间正道—原“法轮功”人员揭批材料汇编》,200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