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四个步骤

  目前尚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除少数具有反社会、反政府倾向或纯粹假借”法轮功”之名,行反党、反社会主义之实的人之外,都是”法轮功”痴迷者。这些痴迷者或痴迷”法轮功”能够练功治病,或痴迷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或二者兼而有之,他们思想上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严重,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极端崇拜,把李洪志视为“救世主”,把”法轮功”视为“世界上最超常玄奥的科学”、作为其判别是非的标准,丧失了正常的理解和判断能力;行为上自我封闭、孤僻怪异、顽冥不化、固执叛逆、情感冷漠,对家庭、单位和社会缺乏责任感,甚至对抗国家法律。
  把这些法轮功痴迷者中的绝大多数转化过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治病救人”的需要。这些痴迷者深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毒害,丧失了自我,精神上受控制。他们是法轮功邪教的受害者,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给他们的家庭、单位,以及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伤害和损害。每转化一个痴迷者,实质上是挽救了一个人,也挽救了一个家庭。其次,这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要求。如果这些痴迷者得不到转化,他们会不断地聚集滋事,还可能会诱使其他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引起连锁反应,危及社会政治稳定。其三,这是夺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全面胜利的选择。这些痴迷者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国内煽动滋事、在国外向西方反华势力显示其尚有存在价值的最后资本。把这些人转化过来,对于夺取这场斗争的全面胜利将收到釜底抽薪的效果。虽然教育转化这些痴迷者难度很大,但是我们仍要充满信心。这不仅仅是因为目前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具有着不少有利条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从根本_L讲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是荒谬的,经不起事实和实践的检验,只要我们方法得当、锲而不舍,把这些人员中的绝大多数转化过来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综合两年来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转化“法轮功”痴迷者,一般要经历这么四个步骤:一是亲情感化,消除对抗;二是“以法破法”,打开缺口;三是正面灌输,置换思想;四是后续帮教,巩固成果。这四个步骤,对于不同的痴迷者,可能因个人阅历、文化程度、练功成因、痴迷程度等不尽相同而在时间上、工作量上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讲,这四个步骤是步步紧随,环环相扣的、其中亲情感化作为一种有效方法,居于转化的第一个环节,但同时它作为一种精神,要体现在教育转化的各个环节之中。
  一、亲情感化,消除对抗
  亲情感化就是帮教人员在帮教工作中,对待“法轮功”痴迷者投人真心、献出爱心、坚定信心、增强耐心,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化痴迷者,消除对抗情绪,拉近距离,增进感情,为转化工作创造条件、打下基础。“法轮功”痴迷者由于深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毒害,认为现在的人类是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下来的,“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要么把帮教人员视为无法与其平等交流的“常人”,要么看成是妨碍其“上层次”的“魔”,对帮教人员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和戒备心理。在这一阶段,主要应针对痴迷者的家庭情况、个人简历、性格特点、思想症结等,以个别谈心的形式,通过对其从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迅速建立起融洽的关系,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使其心理防线在真情中融化。但需要明确的是,运用亲情感化,与在学习班、羁押场所加强对痴迷者的严格管理,与对“法轮功”类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进行打击并行不悖。严格管理和刘一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打击体现着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往往会促使其醒悟和反思。
  二、“以法破法”,打开缺口
  “以法破法”中的两个“法”字都是指“法轮功”,即用“法轮功”来破法轮功,指利用法轮功歪理邪说中自相矛盾的论断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在社会生活中言行不一的事实,使其不能自圆其说,引导痴迷者从对“法轮功”歪理邪说产生怀疑开始,逐步打破其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盲目崇拜,进而开始否定、反思过去的思想和行为,直到彻底认识李洪志的虚伪面目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严重危害,“以法破法”的重要作用是解决了教育转化痴迷者的切人点问题。就是以探讨“法轮功”的形式,找到了与痴迷者之间的能共同交流的话题,切人其思想症结,进而步步深人,直至产生“多米诺骨脾”效应。“以法破法”的主体既可以是转化典型,也可以是帮教干部。但对于这两方面的人员都有较高的要求,挑选的转化典型不仅要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并与之彻底决裂,而且还必须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Page];挑选做这一工作的帮教干部,除了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之外,还必须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有很深的了解,达到知己知彼的程度。运用“以法破法”要“破”得彻底。仅仅让未转化人员认识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言行不一、“法轮大法”是歪理邪说、不是在教人做“好人”还远远不够,必须让他们看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和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境外敌对势力走狗的丑恶表现,认识到“真,善,忍”就是“真残忍”,跟着李洪志走下去就是与人民为敌,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破”得彻底才能为高质量的转化奠定牢靠基础。
  三、正面灌输,置换思想
  正面灌输是在“以法破法”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正面教育,用正确的观念填补“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空白。“以法破法”,解决了“破”的问题,使“法轮功”痴迷者认识到“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大法”讲的是歪理邪说,打破了李洪志在其心目中的神圣地位。正面灌输解决的是“立”的问题,即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应该怎样做。怀着强身健体目的的善良群众受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一步步通过“练功”、“会功”、“弘法”,阅读“法轮功”书籍,逐渐丧失自我意识,达到痴迷状态后,其思想就完全被“法轮功”宣传的唯心主义,有神论、宿命论,末世一沦占领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成了他们观察社会、分析问题及为人处事的标准和准则,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在帮助法轮功人员认清李洪志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摆脱精神控制、脱离邪教组织的同时,通过正面灌输帮助“法轮功”练习者树立正确的“三观”,使他们真正做到: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正确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用法律规范言行;培养科学素养,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提高抵御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学会客观地看待问题,立足现实,树立积极的、健康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进取精神,正确对待人生挫折和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树立起民族自尊心和社会责任感,看到祖国当前繁荣昌盛的大好形势,加深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感情。
  四、接续帮教,巩固成果
  接续帮教就是对于基本转化的“法轮功”劳教人员,为防止其思想反复和行为反弹,通过谈心、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法轮功”痴迷者转化之后,在生活、一上作、学习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诸如社会上一些人的不理解、尚未转化“功友”的嘲讽甚至威胁、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现象等。再加上,邪教本身具有极强的反复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仍在不断蛊惑煽动进行反转化,这些都可能会使刚刚转化的人员思想上产生波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搞好接续帮教,及时解决其思想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他们迈过融人正常社会的门槛。不这样做,我们辛辛苦苦取得的教育转化成果就会丧失,就可能前功尽弃。搞好后续帮教,一方面要尽可能地、合情合理地解决其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在继续有效地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还要帮助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合理引导并不断满足其追求生活丰富多彩、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美好愿望,牢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他们再次受到邪教的侵蚀。接续帮教,乃至整个教育转化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把“法轮功”痴迷者真正融人到正常的社会之中。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党和政府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思想领域内展开的一场争夺战,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脚踏实地、积极探索,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当然,对于转化每一位法轮功痴迷者而言,这些规律只有艺术地、创造性地加以运用,才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