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邪教
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在过去的20世纪里,科学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丰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但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人类并没有从根本卜解决精神领域的空虚和极终关怀问题。自古以来,人类面对暂时难以解答的宇宙奥秘问题,面对人类自身的生、老、病、死问题和死后的归宿问题,往往感到迷茫不解与不知所措。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些问题,人们往往要进行苦苦地探索。在这种探索中,一部分人采用科学的方法去证实,走向科学的道路,为人类创造了辉煌的科学技术和物质成果,如哲学、天交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量学、力学、生物学、医药学等等;一部分人采取宗教信仰的态度去思维,走向宗教信仰的道路,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精神成果,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世界三大宗教创造的宗教文化、宗教哲学、宗教道德、宗教艺术、宗教语言文字等。宗教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各国的文学、艺术、音乐、美术、建筑、翻译等等的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在科学昌明,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时代,有一部分人既不用科学的方法去求证(尽管有些人本人就是科学工作者),又不用宗教信仰的途径去探索,而是自辟途径去探索。这一部分由于失去人类创造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这两大精神支柱的精神源泉,不可能走出第三道路。因此,邪教往往对这部分人乘虚而人,通过宣扬荒诞不经的歪理邪说,妖言惑众,宣扬末世论,从思想上精神上对其进行控制,于是这部分人便走入歧途,成为邪教的精神俘虏和牺牲品。
这是邪教产生的最主要的源头。
一、邪教的表现形式及本质特征
全世界目前有各种邪教组织3000多个,人口上亿人,分布在五大洲。邪教虽然种类繁多,千姿百态,但是,他们大多数是通过以下几个过程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
1.“造神”—即首先树立一个神奇的活教主,称其如何修炼,如何得道,如何超人,例如韩国至今发展的最大一个邪教组织“天尊会”,教主牟幸龙及其妻子朴贵达自称为“天尊”、“天母”,牟幸龙宣称,他已修炼成“天尊”,“拥有700。多种医术”,其“天手”能“保治百病”,并能“拯救走向大灾难的人类”。日本邪教组织“法之华三法行”,其头目福永法源自称是继“释迎牟尼、基督之后的最后一位人类拯救者”,是日本唯一能听到“天声”的“天声传递者”。他的“脚底诊断法”可明查人类疾病,只要交纳“人会费”并购买教材,参加他的“法之华只法行自我启示研讨会”,按他的“教诲”修行,就能“百病尽除,身心健康,家庭平安”。李洪志则自称得了宇宙大法,比佛祖、老子、孔子、耶稣这些先哲们都高,只要炼他的法轮大法,就能“圆满”离开地球,超度到宇宙的更高层次。
2.“立说”—即盗用传统宗教的名词术语,编造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以诱人受骗上当。几乎全世界的邪教都以世界各大宗教的创始人释迩牟尼、基督、老子等为招摇的旗帜,创立他们的邪教理论。例如李洪志就盗用佛教和道教的名词术语,加上几个现代科学名词,东拼西凑编造了《转法轮》,成为他们所谓的“经书”。
3.“结社”—即将上当受骗人们秘密组织起来,以恫吓、利诱种种手段,大搞秘密结社。在邪教建立的这个“秘密王国”里,组织严密,行动诡秘,采取神权加教权的统治,对头目及所属群体的绝对效忠、神秘而严密的内部纪律、对教友作思想的管制和操纵、强制的服务及传教活动等。例如法轮功对批判他们的人采取静坐围攻的方法,扰乱社会治安,同时,他们的行动对任何外人不得透露,对李洪志绝对忠诚等。
4.“敛财”—即他们骗人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如韩国邪教组织“天尊会”,到处招摇撞骗,聚敛钱财。据汉城地方检察院统计,仅在最近十多年里,他们诈骗的钱财就多达384亿韩元(1100韩元合1美元)。在受骗的1300多名信徒中,一部分或出走或离婚或自杀,更多的人则是欲哭无泪,追悔莫及。日本“奥姆真理教”在1989至1995年的6年间,资产扩大了250倍,达1000亿日元。大凡邪教,无不声称是为了“拯救人类”。在号召信徒为他卖命的同时,邪教“大师”们却在盆满钵盈后,逃之夭夭;据警方查实,科波卫塔瑞在唆使教徒“升天朝见上帝”的同时,却把他们变卖家产后“奉献”出来的巨额钱款占为己有,购置了大量房地产和多辆汽车。目前在上千信徒付出生命的同时,4个邪教首领却携带大量诈骗和搜括而来的财物在逃。李洪志在骗取了修炼者的大量钱财后,在北京、长春等地购买豪华轿车和住宅,潜逃后在美国购置了豪华住宅。[Page] 二、邪教的危害
邪教作为一股社会邪恶势力,决定了他们必然从事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行为,当今世界邪教,都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恐怖之源,邪教存在就会严重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受骗上当者的家庭、个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邪教一天不除,国家无宁日,人民无宁日,宗教也无宁日。
邪教的危害有如下几个方面
1.反抗社会
邪教对教徒宣扬隔离社会的生活,恐吓批评者.令信徒与社会势不两立。同时邪教向教徒灌输受迫害意识,使教徒时刻保持对社会的距离和思想警惕,教徒们人人独断的自我声称和排他主义的思想模式,使他们又成一群抗拒主流文化的“异端宗派”,他们时时处处无不与传统的主流文化相对立、相抗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与既有的社会结构脱节,他们与传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绝然不同,水火不容。以上分析,注定他们必然走向反抗社会的邪路。当邪教内幕曝光或罪行败露时,他们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的赌注,诱导信徒制造集体自杀,策划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说,在1999年7月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时,赵朴初居土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取缔法轮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灭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消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事实证朋,从近期“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中可以看到,赵朴初对“法轮功”的诊断是完全正确的。
2.损害教徒身心健康
邪教的共同点都是用异端邪说残害教徒的身心健康,人们一旦误入邪教,后患无穷。由于沉迷邪说,令其失去意志自由,容易产生幻觉、惊慌、精神分裂、罪咎感、怀疑自己的身份,最终导致难以跟人建立互相迁就、亲密的关系,智力减退,身体衰退、判断力差,对家庭造成伦理关系的严重破坏和家庭经济的巨大损失。例如,“法轮功”痴迷者们无不远离人群,脱离家庭,失去理智,失去亲情。他们为了所谓“消业”、“圆满”,许多人有病不吃药,最后自苦自残致死。对修炼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祸害。
3.残害教徒生命
当邪教的歪理一旦不能自圆其说,或者不能达到教徒们升天等许诺的目的其罪行即将败露时,往往为了掩盖罪行,在令教徒身心失常而失去意志自由的基础上,进而采取残害教徒生命的方法,制造人间悲剧。这是世界各地邪教的共同性。而以极端利己主义的说教宣扬世界末日,宣扬自我圆满,鼓吹集体自焚、集体服毒自杀的方式,是他们经常采取的一种最残忍最恐怖的行为。1978年11月18日,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在圭亚那命令900多名追随者喝下混和氰化物的葡萄糖集体自杀。1986年,日本7名“真理之友教”成员在海岸自焚;近10多年来,世界各地的邪教十分活跃,西方国家接连发生多起邪教人士集体自杀的惨剧。1993年美国加州圣菲庄园内有39人受邪教毒害集体自杀事件。同年4月19日,美国联邦调查局侦探包围得克萨斯州韦科市市郊邪教“大卫教派”的庄园51天后,发射催泪弹以迫使邪教教徒投降,没想到6个小时后,庄园起火,教派领袖考雷什和86名追随者不是葬身火海便是中枪身亡。乌干达邪教组织“恢复上帝十戒运动”邪教头目声称,在教堂被焚致死的邪教徒都是“自愿升人天堂”的。2000年3月肯尼亚警察当局强行搜查了一秘密邪教组织,审理得知,凡欲加人该邪教组织均需把自己或亲属的婴儿殉教,宣扬“唯此才是能推迟世界末日的到来,并使自己日后进人天堂、避开地狱之灾”。近一个月来,“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所谓“圆满”蛊惑下,连续制造自焚事件,残害生命,扰乱社会。[Page] 4.危害传统宗教的利益
在我国,除了上述危害外,邪教的所作所为还严重危害宗教界的利益。一是它盗用宗教的名词术语加以歪曲,使宗教的正教正信的名誉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在反对邪教的斗争中,甚至有人将佛教、道教当成邪教,误伤好人;二是邪教扰乱了宗教界日常的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破坏了宗教界正常的生活秩序。除了邪教痴迷者外,宗教界是邪教的最大受害者。
三、佛教正信同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区别
近一个月来,在北京接连发生了数起“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造成二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对此,佛教界人士同全国人民一样,无不感到震惊和痛惜。虽然佛教界很早就对“法轮功”剿窃歪曲佛教名词术语欺逛世人、敛财害命的行径进行了深刻揭露,但仍有执迷不悟者和某些人们没有辨明正信佛教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本质区别是其原因之一。
下面就邪教“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辨明正信佛教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重要区别。
首先.佛教是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佛教戒律中的第一条即是“不杀生戒”。这是佛教道德实践的重要和首要的内容之一。“不杀生”也包括“不自杀”,佛陀制定“不杀生戒”的最初因缘,正是因为僧团中有比丘因修法不当而自杀。佛教认为“人身难得”。所以佛教特别珍惜他人和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自杀、自焚的行为,尤其是对自己和社会没有任何意义的自杀行为,历来为佛教所坚决反对。
其次,佛教是反对无益苦行的。“法轮功”练习者以生病不吃药作为“消业”的方.法,用自残甚至自焚以求达到“圆满”的结果,在佛教看来,都是极为荒谬的。从佛教“因惑造业”、“因业受苦”的观点看,“业”从“惑”起,“消业”的根本途径是“断惑”,只要断除了无明烦恼(惑),“业力”就失去了烦恼的润泽,从而达到解脱的目的。所以,佛教认为,要想达到圆满解脱,必须通过戒、定、慧的修习才能通达无我智慧、彻见真实理;而不是靠忍病忍苦达到“消业”的目的。自虐自残的方法是远离佛教中道精神的,也是佛教一贯反对的。同时,佛教非常重视救济众生疾苦,大乘佛教菩萨“五明”(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即包括“医方明”,中国古代寺庙中开设的“养病坊”,就是早期的佛教医院。由此可见,“法轮功”忍病消业说,与佛教的精神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的。
第三、佛教是主张广学多闻的。李洪志所谓的“不二法门”,实际上是要绝对效忠他本人,只要求“法轮功”练习者专心读他的书,听他的话,习练他所谓的“法轮大法”,推行排他主义。排斥和摒弃世间一切知识,在佛教看来,恰是在断人慧命。佛教认为,般苦智慧从多闻熏习而来。如《瑜伽论》说:“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五明处求”,即应于入世出世间的一切学问中求。佛教徒念诵的“四弘誓愿”中“法门无量誓愿学”,止体现了“广学多闻”这一精神。对于修菩萨行的佛教徒来说,种种有益于众生的学识和技巧,要“难学能学,尽一切学”,使自己的智慧一天大增长,直到圆成佛果。所以从古至今,佛教不仪不反对教徒们对其他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学习,而且还乐见科学的昌明.佛教徒中就有一行禅师这样对人类科技文明做出伟大贡献的科学家。李洪志宣扬的所谓“不二法门”,不仅是对佛教义理的歪曲,也是他愚化“法轮功”练习者的枷锁,对其进行精神控制的手段。
第四、佛教是提倡知恩报恩的。佛教认为,众生世间是相依相成、互为缘起的,所以佛教提倡要报“四恩”一一国土恩、众生恩、父母恩、佛法恩。每个佛教徒都关切国家与民族安宁与幸福,悯念众生的疾苦。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具体到现在,就是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佛陀教诫弟子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安法师也提出“不依国主,法事难立”的教诫。在某个时候,即使国家的法律、法令存在欠缺,也要依照正当的办法来补救,不能触犯禁令,聚众闹事,制造动乱,这是有违佛教的根本教义与慈悲本怀的。[Page] 第五、正信佛教主张不妄语。而李洪志吹嘘自己经过神人指点,具有功法,能力上超过了佛陀、孔子、老子、耶稣等等。并且妄称他能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可以将人往“高层次上度”。这些正是佛教中所说的“大妄语”,是极重的恶业。所以“法轮功”的所教所言,所作所为,是与佛教的正教正信、正言正行格格不人的。
四、对待邪教的对策
在世界各地,邪教接二连三制造人间悲剧给善良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引起了各国人民的警惕。事实证明,邪教是世界人民的一大公害,各国政府都加大了打击邪教的力度。 治理邪教是社会的一大系统工程,从各国情况看,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法:
1 法律制裁
近几年,澳大利亚、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等国面对邪教的破坏,纷纷制定制裁邪教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划定属于异端的教派。200。年,日本也加大了打击奥姆真理教和法之华三法行等邪教的力度。将参与1995年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奥姆真理教成员相继押上法庭,14名涉案人员以杀人罪被起诉,已有7人被判处死刑。法国议会2000年6月22日还通过了一项法案,增设了一项新罪名—“精神操纵罪”,以便对各类邪教组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制裁。
2.行政限制
世界许多国家对邪教采取行政措施,对其活动进行限制。据悉,目前比利时已划定了187个异端。德国划定了800个异端,法国划定了172个异端。对于这些邪教,政府严加监督和控制。例如,1999年4月以来,日本东京等地开始拒绝奥姆真理教信徒及其家属迁人。警方不断对其住地进行搜查。
3.群众抵制
在日本16个地区部分商业协会拒绝向奥姆真理教信徒及其家属出售一切商品,群众自觉监视他们的行动,随时向警方举报。一时间,奥姆真理教在日本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4.教育转化
对邪教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是我国同邪教斗争的一个重要特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优越性,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可能做到的。在我国,误人邪教的广大群众,坚持顽固立场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练习者都是受歪理邪说的欺骗和蒙蔽的,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将他们教育转化过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清除邪教的影响,做到除恶务尽。所以,中央反复强调,在同邪教“法轮功”的斗争中,特别要注意政策,要注重教育,注重转化,注重团结大多数。各级政府开办的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机构是一个很好的形式,应当长期坚持下去,办得更好。
5.宗教界和科学技术界要结成同邪教斗争的广泛统一战线,共同对付邪教
我国的邪教既有世界各国邪教的共性,又有我国邪教的个性:以“法轮功”为例,一是信者的广泛性,几乎各阶层人士都有人信;二是信者的普遍性,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几乎都有人信;三是邪教发展的猛烈性,“法轮功”从1992年到1999年的七年时间内就发展到200多万之众,其传播速度之快是十分惊人的;四是痴迷的顽固性,这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造成我国邪教上述特性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一是我国科一学技术不够发达、普及力度不大,人们的科学观念淡薄;二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过“文革”后,正信的宗教力量正在恢复时期,势力微弱,覆盖面极小,造成众多人宗教基本知识几乎等于零。多数国人对宗教不知为何物,因此,人们就对邪教缺乏辨别能力和抵抗能力,当邪教出现的时候,使他们难以分清邪教与正教。邪教“法轮功”正是利用这个大空隙传播开来的。因此,我们在批判邪教“法轮功”的斗争中,呼吁广大自然科学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同宗教界团结起来,既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又用宗教的正教正信,共同抵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对策。[Page]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在祖国的大地上彻底铲除邪教“法轮功”,使祖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为国家分扰,为民众解难.为社会出力,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新世纪尽绵薄之力。
这是邪教产生的最主要的源头。
一、邪教的表现形式及本质特征
全世界目前有各种邪教组织3000多个,人口上亿人,分布在五大洲。邪教虽然种类繁多,千姿百态,但是,他们大多数是通过以下几个过程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
1.“造神”—即首先树立一个神奇的活教主,称其如何修炼,如何得道,如何超人,例如韩国至今发展的最大一个邪教组织“天尊会”,教主牟幸龙及其妻子朴贵达自称为“天尊”、“天母”,牟幸龙宣称,他已修炼成“天尊”,“拥有700。多种医术”,其“天手”能“保治百病”,并能“拯救走向大灾难的人类”。日本邪教组织“法之华三法行”,其头目福永法源自称是继“释迎牟尼、基督之后的最后一位人类拯救者”,是日本唯一能听到“天声”的“天声传递者”。他的“脚底诊断法”可明查人类疾病,只要交纳“人会费”并购买教材,参加他的“法之华只法行自我启示研讨会”,按他的“教诲”修行,就能“百病尽除,身心健康,家庭平安”。李洪志则自称得了宇宙大法,比佛祖、老子、孔子、耶稣这些先哲们都高,只要炼他的法轮大法,就能“圆满”离开地球,超度到宇宙的更高层次。
2.“立说”—即盗用传统宗教的名词术语,编造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以诱人受骗上当。几乎全世界的邪教都以世界各大宗教的创始人释迩牟尼、基督、老子等为招摇的旗帜,创立他们的邪教理论。例如李洪志就盗用佛教和道教的名词术语,加上几个现代科学名词,东拼西凑编造了《转法轮》,成为他们所谓的“经书”。
3.“结社”—即将上当受骗人们秘密组织起来,以恫吓、利诱种种手段,大搞秘密结社。在邪教建立的这个“秘密王国”里,组织严密,行动诡秘,采取神权加教权的统治,对头目及所属群体的绝对效忠、神秘而严密的内部纪律、对教友作思想的管制和操纵、强制的服务及传教活动等。例如法轮功对批判他们的人采取静坐围攻的方法,扰乱社会治安,同时,他们的行动对任何外人不得透露,对李洪志绝对忠诚等。
4.“敛财”—即他们骗人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如韩国邪教组织“天尊会”,到处招摇撞骗,聚敛钱财。据汉城地方检察院统计,仅在最近十多年里,他们诈骗的钱财就多达384亿韩元(1100韩元合1美元)。在受骗的1300多名信徒中,一部分或出走或离婚或自杀,更多的人则是欲哭无泪,追悔莫及。日本“奥姆真理教”在1989至1995年的6年间,资产扩大了250倍,达1000亿日元。大凡邪教,无不声称是为了“拯救人类”。在号召信徒为他卖命的同时,邪教“大师”们却在盆满钵盈后,逃之夭夭;据警方查实,科波卫塔瑞在唆使教徒“升天朝见上帝”的同时,却把他们变卖家产后“奉献”出来的巨额钱款占为己有,购置了大量房地产和多辆汽车。目前在上千信徒付出生命的同时,4个邪教首领却携带大量诈骗和搜括而来的财物在逃。李洪志在骗取了修炼者的大量钱财后,在北京、长春等地购买豪华轿车和住宅,潜逃后在美国购置了豪华住宅。[Page] 二、邪教的危害
邪教作为一股社会邪恶势力,决定了他们必然从事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行为,当今世界邪教,都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恐怖之源,邪教存在就会严重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受骗上当者的家庭、个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邪教一天不除,国家无宁日,人民无宁日,宗教也无宁日。
邪教的危害有如下几个方面
1.反抗社会
邪教对教徒宣扬隔离社会的生活,恐吓批评者.令信徒与社会势不两立。同时邪教向教徒灌输受迫害意识,使教徒时刻保持对社会的距离和思想警惕,教徒们人人独断的自我声称和排他主义的思想模式,使他们又成一群抗拒主流文化的“异端宗派”,他们时时处处无不与传统的主流文化相对立、相抗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与既有的社会结构脱节,他们与传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绝然不同,水火不容。以上分析,注定他们必然走向反抗社会的邪路。当邪教内幕曝光或罪行败露时,他们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的赌注,诱导信徒制造集体自杀,策划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说,在1999年7月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时,赵朴初居土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取缔法轮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灭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消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事实证朋,从近期“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中可以看到,赵朴初对“法轮功”的诊断是完全正确的。
2.损害教徒身心健康
邪教的共同点都是用异端邪说残害教徒的身心健康,人们一旦误入邪教,后患无穷。由于沉迷邪说,令其失去意志自由,容易产生幻觉、惊慌、精神分裂、罪咎感、怀疑自己的身份,最终导致难以跟人建立互相迁就、亲密的关系,智力减退,身体衰退、判断力差,对家庭造成伦理关系的严重破坏和家庭经济的巨大损失。例如,“法轮功”痴迷者们无不远离人群,脱离家庭,失去理智,失去亲情。他们为了所谓“消业”、“圆满”,许多人有病不吃药,最后自苦自残致死。对修炼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祸害。
3.残害教徒生命
当邪教的歪理一旦不能自圆其说,或者不能达到教徒们升天等许诺的目的其罪行即将败露时,往往为了掩盖罪行,在令教徒身心失常而失去意志自由的基础上,进而采取残害教徒生命的方法,制造人间悲剧。这是世界各地邪教的共同性。而以极端利己主义的说教宣扬世界末日,宣扬自我圆满,鼓吹集体自焚、集体服毒自杀的方式,是他们经常采取的一种最残忍最恐怖的行为。1978年11月18日,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在圭亚那命令900多名追随者喝下混和氰化物的葡萄糖集体自杀。1986年,日本7名“真理之友教”成员在海岸自焚;近10多年来,世界各地的邪教十分活跃,西方国家接连发生多起邪教人士集体自杀的惨剧。1993年美国加州圣菲庄园内有39人受邪教毒害集体自杀事件。同年4月19日,美国联邦调查局侦探包围得克萨斯州韦科市市郊邪教“大卫教派”的庄园51天后,发射催泪弹以迫使邪教教徒投降,没想到6个小时后,庄园起火,教派领袖考雷什和86名追随者不是葬身火海便是中枪身亡。乌干达邪教组织“恢复上帝十戒运动”邪教头目声称,在教堂被焚致死的邪教徒都是“自愿升人天堂”的。2000年3月肯尼亚警察当局强行搜查了一秘密邪教组织,审理得知,凡欲加人该邪教组织均需把自己或亲属的婴儿殉教,宣扬“唯此才是能推迟世界末日的到来,并使自己日后进人天堂、避开地狱之灾”。近一个月来,“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所谓“圆满”蛊惑下,连续制造自焚事件,残害生命,扰乱社会。[Page] 4.危害传统宗教的利益
在我国,除了上述危害外,邪教的所作所为还严重危害宗教界的利益。一是它盗用宗教的名词术语加以歪曲,使宗教的正教正信的名誉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在反对邪教的斗争中,甚至有人将佛教、道教当成邪教,误伤好人;二是邪教扰乱了宗教界日常的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破坏了宗教界正常的生活秩序。除了邪教痴迷者外,宗教界是邪教的最大受害者。
三、佛教正信同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区别
近一个月来,在北京接连发生了数起“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造成二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对此,佛教界人士同全国人民一样,无不感到震惊和痛惜。虽然佛教界很早就对“法轮功”剿窃歪曲佛教名词术语欺逛世人、敛财害命的行径进行了深刻揭露,但仍有执迷不悟者和某些人们没有辨明正信佛教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本质区别是其原因之一。
下面就邪教“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事件,辨明正信佛教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重要区别。
首先.佛教是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佛教戒律中的第一条即是“不杀生戒”。这是佛教道德实践的重要和首要的内容之一。“不杀生”也包括“不自杀”,佛陀制定“不杀生戒”的最初因缘,正是因为僧团中有比丘因修法不当而自杀。佛教认为“人身难得”。所以佛教特别珍惜他人和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自杀、自焚的行为,尤其是对自己和社会没有任何意义的自杀行为,历来为佛教所坚决反对。
其次,佛教是反对无益苦行的。“法轮功”练习者以生病不吃药作为“消业”的方.法,用自残甚至自焚以求达到“圆满”的结果,在佛教看来,都是极为荒谬的。从佛教“因惑造业”、“因业受苦”的观点看,“业”从“惑”起,“消业”的根本途径是“断惑”,只要断除了无明烦恼(惑),“业力”就失去了烦恼的润泽,从而达到解脱的目的。所以,佛教认为,要想达到圆满解脱,必须通过戒、定、慧的修习才能通达无我智慧、彻见真实理;而不是靠忍病忍苦达到“消业”的目的。自虐自残的方法是远离佛教中道精神的,也是佛教一贯反对的。同时,佛教非常重视救济众生疾苦,大乘佛教菩萨“五明”(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即包括“医方明”,中国古代寺庙中开设的“养病坊”,就是早期的佛教医院。由此可见,“法轮功”忍病消业说,与佛教的精神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的。
第三、佛教是主张广学多闻的。李洪志所谓的“不二法门”,实际上是要绝对效忠他本人,只要求“法轮功”练习者专心读他的书,听他的话,习练他所谓的“法轮大法”,推行排他主义。排斥和摒弃世间一切知识,在佛教看来,恰是在断人慧命。佛教认为,般苦智慧从多闻熏习而来。如《瑜伽论》说:“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五明处求”,即应于入世出世间的一切学问中求。佛教徒念诵的“四弘誓愿”中“法门无量誓愿学”,止体现了“广学多闻”这一精神。对于修菩萨行的佛教徒来说,种种有益于众生的学识和技巧,要“难学能学,尽一切学”,使自己的智慧一天大增长,直到圆成佛果。所以从古至今,佛教不仪不反对教徒们对其他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学习,而且还乐见科学的昌明.佛教徒中就有一行禅师这样对人类科技文明做出伟大贡献的科学家。李洪志宣扬的所谓“不二法门”,不仅是对佛教义理的歪曲,也是他愚化“法轮功”练习者的枷锁,对其进行精神控制的手段。
第四、佛教是提倡知恩报恩的。佛教认为,众生世间是相依相成、互为缘起的,所以佛教提倡要报“四恩”一一国土恩、众生恩、父母恩、佛法恩。每个佛教徒都关切国家与民族安宁与幸福,悯念众生的疾苦。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具体到现在,就是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佛陀教诫弟子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安法师也提出“不依国主,法事难立”的教诫。在某个时候,即使国家的法律、法令存在欠缺,也要依照正当的办法来补救,不能触犯禁令,聚众闹事,制造动乱,这是有违佛教的根本教义与慈悲本怀的。[Page] 第五、正信佛教主张不妄语。而李洪志吹嘘自己经过神人指点,具有功法,能力上超过了佛陀、孔子、老子、耶稣等等。并且妄称他能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可以将人往“高层次上度”。这些正是佛教中所说的“大妄语”,是极重的恶业。所以“法轮功”的所教所言,所作所为,是与佛教的正教正信、正言正行格格不人的。
四、对待邪教的对策
在世界各地,邪教接二连三制造人间悲剧给善良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引起了各国人民的警惕。事实证明,邪教是世界人民的一大公害,各国政府都加大了打击邪教的力度。 治理邪教是社会的一大系统工程,从各国情况看,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法:
1 法律制裁
近几年,澳大利亚、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等国面对邪教的破坏,纷纷制定制裁邪教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划定属于异端的教派。200。年,日本也加大了打击奥姆真理教和法之华三法行等邪教的力度。将参与1995年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奥姆真理教成员相继押上法庭,14名涉案人员以杀人罪被起诉,已有7人被判处死刑。法国议会2000年6月22日还通过了一项法案,增设了一项新罪名—“精神操纵罪”,以便对各类邪教组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制裁。
2.行政限制
世界许多国家对邪教采取行政措施,对其活动进行限制。据悉,目前比利时已划定了187个异端。德国划定了800个异端,法国划定了172个异端。对于这些邪教,政府严加监督和控制。例如,1999年4月以来,日本东京等地开始拒绝奥姆真理教信徒及其家属迁人。警方不断对其住地进行搜查。
3.群众抵制
在日本16个地区部分商业协会拒绝向奥姆真理教信徒及其家属出售一切商品,群众自觉监视他们的行动,随时向警方举报。一时间,奥姆真理教在日本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4.教育转化
对邪教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是我国同邪教斗争的一个重要特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优越性,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可能做到的。在我国,误人邪教的广大群众,坚持顽固立场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练习者都是受歪理邪说的欺骗和蒙蔽的,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将他们教育转化过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清除邪教的影响,做到除恶务尽。所以,中央反复强调,在同邪教“法轮功”的斗争中,特别要注意政策,要注重教育,注重转化,注重团结大多数。各级政府开办的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机构是一个很好的形式,应当长期坚持下去,办得更好。
5.宗教界和科学技术界要结成同邪教斗争的广泛统一战线,共同对付邪教
我国的邪教既有世界各国邪教的共性,又有我国邪教的个性:以“法轮功”为例,一是信者的广泛性,几乎各阶层人士都有人信;二是信者的普遍性,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几乎都有人信;三是邪教发展的猛烈性,“法轮功”从1992年到1999年的七年时间内就发展到200多万之众,其传播速度之快是十分惊人的;四是痴迷的顽固性,这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造成我国邪教上述特性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一是我国科一学技术不够发达、普及力度不大,人们的科学观念淡薄;二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过“文革”后,正信的宗教力量正在恢复时期,势力微弱,覆盖面极小,造成众多人宗教基本知识几乎等于零。多数国人对宗教不知为何物,因此,人们就对邪教缺乏辨别能力和抵抗能力,当邪教出现的时候,使他们难以分清邪教与正教。邪教“法轮功”正是利用这个大空隙传播开来的。因此,我们在批判邪教“法轮功”的斗争中,呼吁广大自然科学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同宗教界团结起来,既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又用宗教的正教正信,共同抵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对策。[Page]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在祖国的大地上彻底铲除邪教“法轮功”,使祖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为国家分扰,为民众解难.为社会出力,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新世纪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