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邪教的本质及其综合治理
自李洪志1992年推出“法轮功”以来,在短短的七年间即发展为信众遍及全国各行各业、人数有几百万之众的邪教组织,该组织在全国各地发动信众上百次地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直至1999年4月25日发生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信众聚集中南海静坐事件。为此中国政府于当年的7月22日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并予以取缔,10月28日又进一步确认“法轮功”为邪教,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轮功组织及其活动采取了各种果断而严厉的取缔措施,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揭露、批判行动。尽管如此,法轮功组织及其信众至今依然在国内外不断制造事端,且有变本加厉之势。这一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使不少人大感困惑:什么是邪教?邪教何以如此猖撅?为什么“法轮功”等邪教在科学昌明、经济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依然得以滋生、蔓延?如何区分邪教与宗教的差别?人们应从与法轮功等邪教的斗争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以上问题实应引起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我作为一个宗教工作者和法轮功问题的研究者,愿就上述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邪教的本质及其与宗教的区别
在历史上,邪教相对于正教而言,是与正统的、传统的宗教,或与统治阶级、主流社会认同的意识形态相抵触的一套神学说教,并由此形成为一股反政府、反社会的势力;在现代,邪教相对于被政府承认的传统宗教和准宗教社团而言,是指那些不被政府承认的具有反主流文化、反社会、反人性倾向,对当时的政治、社会造成定危害或威胁的具有破坏性的“膜拜团体”(cult)。因此古今中外的统治阶级对邪教无不采取高压手段令其改“邪”归正,或予以取缔并严厉镇压。
邪教,也可以说是准宗教或伪宗教,它们往往具有宗教的许多基本特征,如有教主,有教团组织,有教理教义,有形形色色的修行方式,有一些基本的信众等。而且邪教一般都打着宗教的旗号或歪曲利用传统宗教的某些概念,以招徕信众或寻求法律保护。因此一般的人很难将正当的、合法的宗教与非法的邪教区分开来。何况在历史上,正当的宗教有时也被视为“异端”或“邪教”,也可能滑向“邪”教;而“邪”教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合法的宗教。
因此,究竟何为邪教、何为正当的宗教,社会对“邪”的容忍程度如何,在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种党派、各种宗教、各种社会来说都不尽相同。尤其在近代,新兴宗教和宗教团体不断涌现,或邪或正,亦邪亦正,邪教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如何给邪教下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并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但严酷的现实又使我们今天不得不坐下来研究邪教问题,并尽可能地给邪教下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定义。通过对一些邪教的观察,我发现邪教具有如下一些要素或特征:
1、歪曲利用传统宗教的某些概念或民间神话编造邪说,宣扬神秘主义。
2、编造比较具体的末日、劫难或灾祸之说,蛊惑人心。
3、大搞教主个人崇拜,以神佛或先知自居。
4、渲染宗教性的神秘经验,对信众实行精神控制,使他们疏远乃至脱离家庭
和必要的社会联系。
5、秘密结社,行为诡秘,易走极端,危害社会。
6、教主心理变态,私欲膨胀,骗钱骗色等。
虽然一些正当、合法的宗教多多少少都有卜述的某些特征,但它们的性质为良性:有系统的教理教义,文化内涵丰富,能与主流文化兼容,并不过分强调神通异能或神秘体验;教主多己不在世,个人崇拜成分少,因而不存在人为的精神控制问题;虽然也有末法和劫难之说,但并没有太具体的时问,或刻意渲染;其组织是合法的公开的;其传教目的是化导人心,提升道德,一般来说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利大于弊。而邪教的上述六大要素,其核心是“骗”,其特征是“邪”,其手段是以“超自然能力”招徕信众,以批判社会、拯救人类为口号吸引信众,以建立封闭的组织来控制信众,其目的是想的最大实现和私欲的最大满足,其结果是造成对信众钱财两空,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损害,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极大的破坏。这就是邪教的本质所在。因此邪教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十分隐秘)、扩张性、排他性、功利性和社会危害性。可见只要认真分析,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还是清晰可辨的。
二、邪教滋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简析
如上所述,邪教是一种准宗教或伪宗教,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畸形物。通过对一些邪教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邪教头目的素质并不高,甚至很低,他们的骗术也不怎么高明,他们的歪理邪说是那么荒诞不经,但为什么在科技、文化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邪教竟也层出不穷呢?问题在于它除了同宗教一样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社会根源外,还有着一些特殊的现实因缘。分析起来,我想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从我国来说,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民族和人口众多,从古至今就是一个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较多的国家。从历史文化方面来看,我国的传统文化主要由儒释道三教构成,千百年来成为沉淀于广大老百姓心中的一个巨大情结;与此同时,还有许许多多的民间信仰游移于三教之间。宋代以后,随着儒释道的逐步衰落,民间出现了大量杂糕三教与各种巫术的民间宗教,如宋金元之白莲教、毗卢教、糠禅、香会,明清之罗祖教、闻香教、斋教、黄天教、大乘教、圆顿教、青帮,近代之同善社、先天教、灯花教、归根道、一贯道等。这些民间宗教无不盛极一时,在有些地方,其势力甚至远远超过正统宗教,以致代表主流文化的统治阶级对它们不得不加以限制,甚至将它们定为邪教予以取缔。解放前我国的民间宗教或会道门就极多,其中许多会道门在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地的华人间仍很活跃并有新的发展。随着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的增多,这些会道门随时可能死灰复燃。[Page]
2、从世界范围来说,邪教在近代已成为世界性的难题。由于科技的发展,马列主义影响的扩大,多元文化的相互交流,使各国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宗教日显落伍,对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力与摄受力大大减弱。但民众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贪污腐败、道德沦丧、就业与生活压力加大,以及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现代战争尤其是核战争威胁等等,因而精神空虚、焦燥不安,人们对宗教的需求在许多方面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就为各种宗教异端、新兴宗教乃至邪教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从我国当代社会政治文化背景来看,“文革”以后,社会发生巨变,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但贫富差距加大,各种社会矛盾增加,而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跟不上生产力的发展。随着许多人马列主义信仰淡化,精神日益空虚,于从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寄托。然而从“五四”运动以来,我国的传统文化遭到极大的破坏,许多人对传统文化近于无知,充满了误解,对宗教往往视同迷信,同时正统的宗教也不尽如人意,且局限于寺观教堂之一隅,弘扬乏力,于是相当多的人“病急乱投医”,通过形形色色的气功修炼甚至巫术来治疗疾病、强身健体,并希望藉此了解传统文化,获得精神寄托。主流文化既衰弱不振,各种旁门左道或邪教不断滋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4、1980年代至1990代的特异功能热和气功热潮,气功的日益商业化、宗教化,以及许多共产党员、干部的参与,为法轮功等邪教的发展起了极好的铺垫作用。尤其是法轮功,打着气功、佛法、科学以及“真善忍”的旗号,极尽歪曲利用之能事,说法通俗,组织形式灵活,多采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这是传统宗教所无法做到的。李洪志大搞个人崇拜,实行精神控制,在短短的七年间竟蒙蔽了几百万人,使他们深陷其中,进而为“弘法”不遗余力,以至几百次的冲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现在虽遭取缔,依然负隅顽抗,变本加厉。使人们进一步看到了邪教的危害和可怕。
三、法轮功等邪教的综合治理
对于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邪教,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应该坚决予以取缔。我个人认为,中国政府果断地处理法轮功问题是英明的,是非常必要的,是为民除害,有利于社会稳定,是符合包括法轮功练习者在内的人民群众利益的。通过与法轮功的斗争,使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对邪教危害的认识,并为今后防范和治理邪教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我们知道,宗教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乃至文化性,而法轮功等邪教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畸形物,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社会根源,也有群众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部分民族性、文化性问题,因此不是依法取缔就万事大吉了的,必须扶正驱邪、预防在先,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进行综合治理。从法轮功的形成、发展到取缔、治理,我们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总结、汲取。下面我想从一个宗教工作者和法轮功问题研究者的角度谈谈对邪教的综合治理问题。
1、必须扶正以驱邪。应进一步确立、强化主流文化意识,这样才能有效地抑制邪教的形成与发展。除了要加强作为我国指导思想的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宣传,加强科学思想和科普知识的宣传以外,还应大力发展人文科学,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不仅要发展经济治穷,还要大力治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我认为,对包括传统宗教在内的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予以特别的重视、扶持与引导,一是因为近代以来传统文化受到过度的破坏;二是因为有关方面堕于发展科技和经济,因而人文科学的研究相对较弱;三是传统文化体系庞大,十分复杂,颇多争议,不少人有意回避,殊不知传统文化是回避不了的,越是复杂越需要花大力气进行深入的研究。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关系到祖国历史文化的继承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关系到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文理科的均衡发展,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到防止邪教的滋生蔓延。法轮功的发展正是钻了人们在传统文化认识上的无知,尤其是对宗教知识的无知。例如法轮功信众绝大多数人都缺乏传统文化的基本知识;信法轮功的知识分子中,多数都是学理工科和金融、外语的;许多党政干部和公务员由于缺乏传统文化的修养和基本的宗教知识,识别不了法轮功邪说的荒谬,不仅不能予以揭露、处理,反而误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些宣传部门对正常宗教缺乏认识,对它与邪教的区别难以判别,顾虑重重,不能及时地对法轮功予以揭露批判:而佛教界是最早识别和坚决抵制法轮功的。佛教影响比较大的省份,法轮功信众就少得多,例如福建省的法轮功信众仅有6000余人。可见传统宗教是邪教的天敌。[Page]
2、应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应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精神需求,尤其是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断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主流文化占领思想与信仰市场。不过在无神论的宣传方面应注意把握分寸。法轮功等邪教虽然都宣传和借助于有神论,但它们与传统宗教的有神论是不同的,是对宗教有神论的歪曲利用,是十分低劣的有神论。有神论信仰从人类原始社会即已存在,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争论己延续了几千年,它不应也不妨碍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因此在揭露和批判法轮功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挑起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论。在对待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问题上,比较好的做法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3、必须加强对宗教问题的研究和管理。邪教虽说不是宗教,但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宗教和社会肌体上孪生出来的恶性肿瘤,发现治理不及时将十分可怕。因此应继续贯彻落实并适当调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导传统宗教的力度;应重视宗教知识的普及工作,让必要的宗教知识进入学校、进入大众媒体;要对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各种活动进行必要的监控,加大研究力度,尽早定性,以便严加惩治,特别是在媒体宣传、出版流通领域要把好关;对各种健身气功要扶持、引导,但不许以气功为名搞歪门邪道,骗钱敛财。为此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不给邪教留市场。过去,政府对传统宗教的管制较多,而对邪教的综合防范、治理严重滞后。几年前就有不少人指出法轮功的乖谬与危害,却找不到主管部门进行受理、研究,新闻单位几乎是一片沉默。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还是广大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宗教知识和邪教问题缺乏基本的了解,管理机制存在严重漏洞。因此政府应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导传统宗教的力度,并建立起监控和处理邪教的有效机制。
4、对邪教问题应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与一般的非法组织和违法犯罪不同,邪教信众尤其是法轮功练习者,绝大多数是善良的,是受蒙蔽者,他们迷信于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对气功、宗教、科学常识和一些自然、人文现象存在着大量的错误认识,而这些错误认识和信仰的改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对于邪教问题必须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我认为比较好的办法是:一、首先由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调查,及时地揭穿邪教及其教主的真相。二、对邪教组织坚决依法取缔,对该组织的核心成员及其罪行依法提起公诉。三、请包括科技界、宗教界、气功界在内的各方面的权威人士或专家通过新闻媒体,摆事实讲道理,让社会大众理解、拥护政府的决定,并化解邪教信众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这样就能使相当一部分人脱离甚至站出来反对邪教,因为谁也不愿为骗子和谬论献身。四、堵塞漏洞,解决好各种善后问题。在实行改革开放、多元文化并驾齐驱、强调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里,应尽量避免单纯站在某一党派立场上,开展大运动的急风暴雨方式,这往往会造成一些社会硬伤,使邪教信众心中产生抵触、消沉等负面心理,不利于分化瓦解邪教组织,且易授人以柄,为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
总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和客观事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反对邪教的统一战线,对法轮功等邪教进行综合治理,为国家的富强、文化的繁荣、社会的和谐与长久稳定作最大的努力。
以上问题实应引起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我作为一个宗教工作者和法轮功问题的研究者,愿就上述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邪教的本质及其与宗教的区别
在历史上,邪教相对于正教而言,是与正统的、传统的宗教,或与统治阶级、主流社会认同的意识形态相抵触的一套神学说教,并由此形成为一股反政府、反社会的势力;在现代,邪教相对于被政府承认的传统宗教和准宗教社团而言,是指那些不被政府承认的具有反主流文化、反社会、反人性倾向,对当时的政治、社会造成定危害或威胁的具有破坏性的“膜拜团体”(cult)。因此古今中外的统治阶级对邪教无不采取高压手段令其改“邪”归正,或予以取缔并严厉镇压。
邪教,也可以说是准宗教或伪宗教,它们往往具有宗教的许多基本特征,如有教主,有教团组织,有教理教义,有形形色色的修行方式,有一些基本的信众等。而且邪教一般都打着宗教的旗号或歪曲利用传统宗教的某些概念,以招徕信众或寻求法律保护。因此一般的人很难将正当的、合法的宗教与非法的邪教区分开来。何况在历史上,正当的宗教有时也被视为“异端”或“邪教”,也可能滑向“邪”教;而“邪”教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合法的宗教。
因此,究竟何为邪教、何为正当的宗教,社会对“邪”的容忍程度如何,在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种党派、各种宗教、各种社会来说都不尽相同。尤其在近代,新兴宗教和宗教团体不断涌现,或邪或正,亦邪亦正,邪教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如何给邪教下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并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但严酷的现实又使我们今天不得不坐下来研究邪教问题,并尽可能地给邪教下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定义。通过对一些邪教的观察,我发现邪教具有如下一些要素或特征:
1、歪曲利用传统宗教的某些概念或民间神话编造邪说,宣扬神秘主义。
2、编造比较具体的末日、劫难或灾祸之说,蛊惑人心。
3、大搞教主个人崇拜,以神佛或先知自居。
4、渲染宗教性的神秘经验,对信众实行精神控制,使他们疏远乃至脱离家庭
和必要的社会联系。
5、秘密结社,行为诡秘,易走极端,危害社会。
6、教主心理变态,私欲膨胀,骗钱骗色等。
虽然一些正当、合法的宗教多多少少都有卜述的某些特征,但它们的性质为良性:有系统的教理教义,文化内涵丰富,能与主流文化兼容,并不过分强调神通异能或神秘体验;教主多己不在世,个人崇拜成分少,因而不存在人为的精神控制问题;虽然也有末法和劫难之说,但并没有太具体的时问,或刻意渲染;其组织是合法的公开的;其传教目的是化导人心,提升道德,一般来说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利大于弊。而邪教的上述六大要素,其核心是“骗”,其特征是“邪”,其手段是以“超自然能力”招徕信众,以批判社会、拯救人类为口号吸引信众,以建立封闭的组织来控制信众,其目的是想的最大实现和私欲的最大满足,其结果是造成对信众钱财两空,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损害,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极大的破坏。这就是邪教的本质所在。因此邪教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十分隐秘)、扩张性、排他性、功利性和社会危害性。可见只要认真分析,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还是清晰可辨的。
二、邪教滋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简析
如上所述,邪教是一种准宗教或伪宗教,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畸形物。通过对一些邪教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邪教头目的素质并不高,甚至很低,他们的骗术也不怎么高明,他们的歪理邪说是那么荒诞不经,但为什么在科技、文化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邪教竟也层出不穷呢?问题在于它除了同宗教一样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社会根源外,还有着一些特殊的现实因缘。分析起来,我想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从我国来说,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民族和人口众多,从古至今就是一个民间信仰和民间宗教较多的国家。从历史文化方面来看,我国的传统文化主要由儒释道三教构成,千百年来成为沉淀于广大老百姓心中的一个巨大情结;与此同时,还有许许多多的民间信仰游移于三教之间。宋代以后,随着儒释道的逐步衰落,民间出现了大量杂糕三教与各种巫术的民间宗教,如宋金元之白莲教、毗卢教、糠禅、香会,明清之罗祖教、闻香教、斋教、黄天教、大乘教、圆顿教、青帮,近代之同善社、先天教、灯花教、归根道、一贯道等。这些民间宗教无不盛极一时,在有些地方,其势力甚至远远超过正统宗教,以致代表主流文化的统治阶级对它们不得不加以限制,甚至将它们定为邪教予以取缔。解放前我国的民间宗教或会道门就极多,其中许多会道门在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地的华人间仍很活跃并有新的发展。随着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的增多,这些会道门随时可能死灰复燃。[Page]
2、从世界范围来说,邪教在近代已成为世界性的难题。由于科技的发展,马列主义影响的扩大,多元文化的相互交流,使各国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宗教日显落伍,对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力与摄受力大大减弱。但民众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贪污腐败、道德沦丧、就业与生活压力加大,以及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现代战争尤其是核战争威胁等等,因而精神空虚、焦燥不安,人们对宗教的需求在许多方面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就为各种宗教异端、新兴宗教乃至邪教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从我国当代社会政治文化背景来看,“文革”以后,社会发生巨变,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但贫富差距加大,各种社会矛盾增加,而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跟不上生产力的发展。随着许多人马列主义信仰淡化,精神日益空虚,于从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寄托。然而从“五四”运动以来,我国的传统文化遭到极大的破坏,许多人对传统文化近于无知,充满了误解,对宗教往往视同迷信,同时正统的宗教也不尽如人意,且局限于寺观教堂之一隅,弘扬乏力,于是相当多的人“病急乱投医”,通过形形色色的气功修炼甚至巫术来治疗疾病、强身健体,并希望藉此了解传统文化,获得精神寄托。主流文化既衰弱不振,各种旁门左道或邪教不断滋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4、1980年代至1990代的特异功能热和气功热潮,气功的日益商业化、宗教化,以及许多共产党员、干部的参与,为法轮功等邪教的发展起了极好的铺垫作用。尤其是法轮功,打着气功、佛法、科学以及“真善忍”的旗号,极尽歪曲利用之能事,说法通俗,组织形式灵活,多采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这是传统宗教所无法做到的。李洪志大搞个人崇拜,实行精神控制,在短短的七年间竟蒙蔽了几百万人,使他们深陷其中,进而为“弘法”不遗余力,以至几百次的冲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现在虽遭取缔,依然负隅顽抗,变本加厉。使人们进一步看到了邪教的危害和可怕。
三、法轮功等邪教的综合治理
对于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邪教,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应该坚决予以取缔。我个人认为,中国政府果断地处理法轮功问题是英明的,是非常必要的,是为民除害,有利于社会稳定,是符合包括法轮功练习者在内的人民群众利益的。通过与法轮功的斗争,使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对邪教危害的认识,并为今后防范和治理邪教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我们知道,宗教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乃至文化性,而法轮功等邪教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畸形物,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社会根源,也有群众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部分民族性、文化性问题,因此不是依法取缔就万事大吉了的,必须扶正驱邪、预防在先,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进行综合治理。从法轮功的形成、发展到取缔、治理,我们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总结、汲取。下面我想从一个宗教工作者和法轮功问题研究者的角度谈谈对邪教的综合治理问题。
1、必须扶正以驱邪。应进一步确立、强化主流文化意识,这样才能有效地抑制邪教的形成与发展。除了要加强作为我国指导思想的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宣传,加强科学思想和科普知识的宣传以外,还应大力发展人文科学,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不仅要发展经济治穷,还要大力治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我认为,对包括传统宗教在内的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予以特别的重视、扶持与引导,一是因为近代以来传统文化受到过度的破坏;二是因为有关方面堕于发展科技和经济,因而人文科学的研究相对较弱;三是传统文化体系庞大,十分复杂,颇多争议,不少人有意回避,殊不知传统文化是回避不了的,越是复杂越需要花大力气进行深入的研究。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关系到祖国历史文化的继承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关系到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文理科的均衡发展,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到防止邪教的滋生蔓延。法轮功的发展正是钻了人们在传统文化认识上的无知,尤其是对宗教知识的无知。例如法轮功信众绝大多数人都缺乏传统文化的基本知识;信法轮功的知识分子中,多数都是学理工科和金融、外语的;许多党政干部和公务员由于缺乏传统文化的修养和基本的宗教知识,识别不了法轮功邪说的荒谬,不仅不能予以揭露、处理,反而误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些宣传部门对正常宗教缺乏认识,对它与邪教的区别难以判别,顾虑重重,不能及时地对法轮功予以揭露批判:而佛教界是最早识别和坚决抵制法轮功的。佛教影响比较大的省份,法轮功信众就少得多,例如福建省的法轮功信众仅有6000余人。可见传统宗教是邪教的天敌。[Page]
2、应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应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精神需求,尤其是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断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主流文化占领思想与信仰市场。不过在无神论的宣传方面应注意把握分寸。法轮功等邪教虽然都宣传和借助于有神论,但它们与传统宗教的有神论是不同的,是对宗教有神论的歪曲利用,是十分低劣的有神论。有神论信仰从人类原始社会即已存在,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争论己延续了几千年,它不应也不妨碍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因此在揭露和批判法轮功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挑起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论。在对待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问题上,比较好的做法是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3、必须加强对宗教问题的研究和管理。邪教虽说不是宗教,但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宗教和社会肌体上孪生出来的恶性肿瘤,发现治理不及时将十分可怕。因此应继续贯彻落实并适当调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导传统宗教的力度;应重视宗教知识的普及工作,让必要的宗教知识进入学校、进入大众媒体;要对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各种活动进行必要的监控,加大研究力度,尽早定性,以便严加惩治,特别是在媒体宣传、出版流通领域要把好关;对各种健身气功要扶持、引导,但不许以气功为名搞歪门邪道,骗钱敛财。为此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不给邪教留市场。过去,政府对传统宗教的管制较多,而对邪教的综合防范、治理严重滞后。几年前就有不少人指出法轮功的乖谬与危害,却找不到主管部门进行受理、研究,新闻单位几乎是一片沉默。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还是广大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宗教知识和邪教问题缺乏基本的了解,管理机制存在严重漏洞。因此政府应加大扶持、管理和引导传统宗教的力度,并建立起监控和处理邪教的有效机制。
4、对邪教问题应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与一般的非法组织和违法犯罪不同,邪教信众尤其是法轮功练习者,绝大多数是善良的,是受蒙蔽者,他们迷信于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对气功、宗教、科学常识和一些自然、人文现象存在着大量的错误认识,而这些错误认识和信仰的改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对于邪教问题必须以疏导为主,惩治为辅,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我认为比较好的办法是:一、首先由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调查,及时地揭穿邪教及其教主的真相。二、对邪教组织坚决依法取缔,对该组织的核心成员及其罪行依法提起公诉。三、请包括科技界、宗教界、气功界在内的各方面的权威人士或专家通过新闻媒体,摆事实讲道理,让社会大众理解、拥护政府的决定,并化解邪教信众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这样就能使相当一部分人脱离甚至站出来反对邪教,因为谁也不愿为骗子和谬论献身。四、堵塞漏洞,解决好各种善后问题。在实行改革开放、多元文化并驾齐驱、强调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里,应尽量避免单纯站在某一党派立场上,开展大运动的急风暴雨方式,这往往会造成一些社会硬伤,使邪教信众心中产生抵触、消沉等负面心理,不利于分化瓦解邪教组织,且易授人以柄,为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
总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和客观事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反对邪教的统一战线,对法轮功等邪教进行综合治理,为国家的富强、文化的繁荣、社会的和谐与长久稳定作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