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与反对邪教
远古时代的人类,对各种自然现象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因而猜想在天上有各种神抵存在。至于是众多的神各司其责,或是一个万能的神统管一切。则不同的民族,各有他们自己的说法。由此而产生的宗教,也是各种各样的。中国古人崇拜祖先,认为远古的祖先如盘古、女蜗等,本来都是神灵下凡。近代祖先,则是死后成神,一统于昊天上帝。犹太人则认为上帝是唯一而万能的,他创造了世界,又统率着一群天使,对人世奖善罚恶。其他民族的信仰各各不同,这里不必详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信仰逐步形成为宗教。不同的民族相遇时,由于宗教不同和争夺生活资源,发生战争。战胜的一方,就要把自己的宗教视为正统。不同于正统的则是异端,必须予以消灭。那时的信仰,是不自由的。耶稣被罗马帝国杀害,就是一个例子。
统治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用宗教来统一人心,也影响宗教的发展。例如,虽然基督教在初期不被认为正宗,但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大帝,为了安抚人心,首先废除了对基督教的禁令。并宣布说:如果耶稣之灵在战争中帮助他统一分裂的罗马帝国,他将信仰基督教。在罗马帝国重新获得统一之后,基督教逐步上升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在梵蒂冈建立教廷。作为国教,它也是不容忍异端的。在欧洲中世纪时,违反基督教的“异端”人士,要受到“破门令”以至火焚的惩罚。宗教信仰是不自由的。罗马帝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宗教,如印度的婆罗门教、阿拉伯世界的回教、西藏的喇嘛教等,无一不是自命正统。
专一的宗教统治,是不可能持久的。在历史的洪流中,基督教分成了天主教、耶稣教、东方正教,回教分为逊尼派和什叶派,喇嘛教分成红、黄、白三派,婆罗门教也己式微。分裂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分裂的事实,说明大一统是不可能的。各国政府,都陆续承认了信教自由,以求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建设力量。
任何个宗教的出发点,都是劝人为善的,信教自由,不同信仰者和平共处,有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冥冥中的超人力量或特异功能。但既然各种宗教都是为了劝人为善,这种信仰是可以允许的。不过应当指出,任何人的信仰自由,不能发展为千涉别人的信仰自由或人身自山。以宗教名义作超出法律范围的行为,显然和宗教的本旨相违反,因而必须制止。
英国的作家莎士比亚在《凯撒大帝》这一剧本中,有一段Brutus向群众解释他杀死凯撒大帝的讲话。其中的警句说:“因为凯撒大帝有野心,所以我杀了他!”又说:“你们是愿意凯撒活着,而大家都作奴隶呢?还是愿意凯撒死去,而大家作自由的罗马人呢?”这一谎言,当时也争取到一部分群众。现在西方有些人一方面大喊“人权,自由”,一方面又出于利已的目的,对我国在西藏解放农奴、改进政治制度说三道四,认为“信教不自由”。我也要仿照莎士比亚的笔调问一下:“是要以‘宗教自由’为借口,保持西藏的农奴制度呢?还是应当让原来的农奴成为自由人,打破他们身上的枷锁呢?”应当看到,主持正义和信仰自由是并行不悖的。
中国社会上多年对不同宗教的看法是:“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从来本家”。在历史上,虽然有过特别扶持佛教或道教的现象,但从来没有过因宗教信仰不同而政府下令杀害某些信徒的事例。唐代韩愈谏迎佛骨,说信佛者短寿,指摘皇帝,只受到贬职处理,可见一斑。
邪教与一般宗教不同,它的出发点,不是劝人为善,而是以种种借口,谋少数人的私利,进而建立组织,与政府对抗。解放前夕的反动会道门,如一贯道等,都属于此类。他们的手法,总是先用一些本可见效的事,吹嘘说是度自己的法术。例如,气功治病,早已有文字一记载(例如马礼堂的“养气功”),但他们一定要把这些做法“神”化,加上一些邪说,自称有“特异功能”。在治好病后,就进一步说修炼成功,可以远距离发功,法力无边。另一种手段则是冒充先知、预言家。关于这一点,以前上海有一个股票市场占卜者曾泄露机密。他说,有人来占卜股票涨落,你可以在同一期间对一不同的人说相反的预测—涨或跌。那些听了你的话而得利的人,当然会替你吹嘘,说是如何灵验。受到损失的人,满心懊恼,不会来找你抱怨。万一真有人来,则可以用“诚则灵”三字作挡箭牌,说他当时来意不诚。至于随机应变,巧言欺骗,像陈济棠[Page] 1936年扶乱的“机不可失”。唐明皇请道士为杨贵妃招魂的“钗留一股盒一扇”,与被杀时的“花锢委地无人收”相矛盾。以及用明矾在白纸仁作画,用豆芽推佛像出土等等,也都是众所周知的事。
在骗到了一些信徒之后,就可以妄言祸福(天地末日、大灾大疫等),说是只有饭依本教,才能趋吉避凶。甚至说某人今生业报已定,笃信本教,死后可上天堂(或来生),以达到敛钱的目的。至于里通外国,借机窃取机密;或者谣言惑众,以护教为名,行扰乱之实;妄图自行组织团体或打入已有团体,形成独立王国。种种谎言,更是难以罄述。报纸上己有许多记载,这里不再多说了。
有人说:很多国际知名的科学家,晚年成为宗教的笃信者;历史上的卜术,也有许多灵验,不可不信。关于前者,个人认为,这是因为老年人自觉来日无多,在死前向“神”说几句好话,反正不吃亏(有神可得到好处,无神也无所谓)。现在人造卫星已遨游太空,我们不能一方面安排登月、上火星,同时又承认有嫦娥和火德星君。至于算卦,则大家都知道,《左传》中的卜筑记载,灵与不灵的都有。古人早己说过:“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斗廉、张公谨)。眼看已到二十一世纪,
科学发达,难道我们还不如古人?
统治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用宗教来统一人心,也影响宗教的发展。例如,虽然基督教在初期不被认为正宗,但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大帝,为了安抚人心,首先废除了对基督教的禁令。并宣布说:如果耶稣之灵在战争中帮助他统一分裂的罗马帝国,他将信仰基督教。在罗马帝国重新获得统一之后,基督教逐步上升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在梵蒂冈建立教廷。作为国教,它也是不容忍异端的。在欧洲中世纪时,违反基督教的“异端”人士,要受到“破门令”以至火焚的惩罚。宗教信仰是不自由的。罗马帝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宗教,如印度的婆罗门教、阿拉伯世界的回教、西藏的喇嘛教等,无一不是自命正统。
专一的宗教统治,是不可能持久的。在历史的洪流中,基督教分成了天主教、耶稣教、东方正教,回教分为逊尼派和什叶派,喇嘛教分成红、黄、白三派,婆罗门教也己式微。分裂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分裂的事实,说明大一统是不可能的。各国政府,都陆续承认了信教自由,以求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建设力量。
任何个宗教的出发点,都是劝人为善的,信教自由,不同信仰者和平共处,有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冥冥中的超人力量或特异功能。但既然各种宗教都是为了劝人为善,这种信仰是可以允许的。不过应当指出,任何人的信仰自由,不能发展为千涉别人的信仰自由或人身自山。以宗教名义作超出法律范围的行为,显然和宗教的本旨相违反,因而必须制止。
英国的作家莎士比亚在《凯撒大帝》这一剧本中,有一段Brutus向群众解释他杀死凯撒大帝的讲话。其中的警句说:“因为凯撒大帝有野心,所以我杀了他!”又说:“你们是愿意凯撒活着,而大家都作奴隶呢?还是愿意凯撒死去,而大家作自由的罗马人呢?”这一谎言,当时也争取到一部分群众。现在西方有些人一方面大喊“人权,自由”,一方面又出于利已的目的,对我国在西藏解放农奴、改进政治制度说三道四,认为“信教不自由”。我也要仿照莎士比亚的笔调问一下:“是要以‘宗教自由’为借口,保持西藏的农奴制度呢?还是应当让原来的农奴成为自由人,打破他们身上的枷锁呢?”应当看到,主持正义和信仰自由是并行不悖的。
中国社会上多年对不同宗教的看法是:“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从来本家”。在历史上,虽然有过特别扶持佛教或道教的现象,但从来没有过因宗教信仰不同而政府下令杀害某些信徒的事例。唐代韩愈谏迎佛骨,说信佛者短寿,指摘皇帝,只受到贬职处理,可见一斑。
邪教与一般宗教不同,它的出发点,不是劝人为善,而是以种种借口,谋少数人的私利,进而建立组织,与政府对抗。解放前夕的反动会道门,如一贯道等,都属于此类。他们的手法,总是先用一些本可见效的事,吹嘘说是度自己的法术。例如,气功治病,早已有文字一记载(例如马礼堂的“养气功”),但他们一定要把这些做法“神”化,加上一些邪说,自称有“特异功能”。在治好病后,就进一步说修炼成功,可以远距离发功,法力无边。另一种手段则是冒充先知、预言家。关于这一点,以前上海有一个股票市场占卜者曾泄露机密。他说,有人来占卜股票涨落,你可以在同一期间对一不同的人说相反的预测—涨或跌。那些听了你的话而得利的人,当然会替你吹嘘,说是如何灵验。受到损失的人,满心懊恼,不会来找你抱怨。万一真有人来,则可以用“诚则灵”三字作挡箭牌,说他当时来意不诚。至于随机应变,巧言欺骗,像陈济棠[Page] 1936年扶乱的“机不可失”。唐明皇请道士为杨贵妃招魂的“钗留一股盒一扇”,与被杀时的“花锢委地无人收”相矛盾。以及用明矾在白纸仁作画,用豆芽推佛像出土等等,也都是众所周知的事。
在骗到了一些信徒之后,就可以妄言祸福(天地末日、大灾大疫等),说是只有饭依本教,才能趋吉避凶。甚至说某人今生业报已定,笃信本教,死后可上天堂(或来生),以达到敛钱的目的。至于里通外国,借机窃取机密;或者谣言惑众,以护教为名,行扰乱之实;妄图自行组织团体或打入已有团体,形成独立王国。种种谎言,更是难以罄述。报纸上己有许多记载,这里不再多说了。
有人说:很多国际知名的科学家,晚年成为宗教的笃信者;历史上的卜术,也有许多灵验,不可不信。关于前者,个人认为,这是因为老年人自觉来日无多,在死前向“神”说几句好话,反正不吃亏(有神可得到好处,无神也无所谓)。现在人造卫星已遨游太空,我们不能一方面安排登月、上火星,同时又承认有嫦娥和火德星君。至于算卦,则大家都知道,《左传》中的卜筑记载,灵与不灵的都有。古人早己说过:“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斗廉、张公谨)。眼看已到二十一世纪,
科学发达,难道我们还不如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