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是一项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政治优势,而且是在历史上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政治优势。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历来十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其他工作所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在用雷锋精神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不是做一般的思想政治工作,而是一项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对象进行工作,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和实际生活问题,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而对“法轮功”人员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其目的是使他们转化过来,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由于“法轮功”人员顽固坚持“护法”、“弘法”,刚开始对教育转化抵触情绪较大,表现形式是绝食、不和管教人员对话等。因此,对“法轮功”习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用简单的思想教育工作就能起作用的,要用特殊的方式、方法进行特殊的工作。首先要对“法轮功”人员进行了解,掌握他们的各种情况;其次要对大量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进行分类,针对他们中毒深浅因人施教;然后将“法轮功”人员的思想问题进行归纳,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二、教育内容的特殊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生命线,它的工作内容就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深入人心,还要紧密结合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来开展。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是一项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它的教育内容也有别于普通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法轮功”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和谈话技巧,解除他们思想中的困惑。
1、“法轮功”是邪教。用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与邪教特征对比,说明“法轮功”是邪教,并揭露其危害。“法轮功”具有邪教组织的一般特征,这就是:(1)教主崇拜。为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2)精神控制。这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信众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3)编造邪说。这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4)敛取钱财。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5)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进行施密活动。(6)危害社会。主要表现在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
2、对他们进行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帮助他们认清:(1)李洪志是人不是神。认清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关键环节。李洪志宣传自己是“另一个空间的人” 其目的是为了抬高自己,借神来控制练功者为他所用。(2)修炼“法轮功”者成佛成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世界上没有神,李洪志也不是神,更不能渡人。如果修炼“法轮功”能成仙,那么有些人因为修炼“法轮功”把工作、前途、家庭包括后天所有的一切都放下了,甚至绝食、自焚,为什么李洪志的“法身”不来救他们?(3)修炼“法轮功”升天得圆满是幻想。列举李洪志煽动“法轮功”人员聚众闹事,围攻党政机关,投靠西方反华势力,说明“法轮功”制造混乱,危害人民精神和身体健康,危害社会稳定,取缔“法轮功”是人民的意志,历史的必然。
3、“法轮功”不是教人做好人。李洪志一方面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消极现象大加指责;另一方面利用人们追求道德完善的心理,兜售“真、善、忍”,做“好人”以此吸引群众。针对这些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教育:(1)列举公认的好人,如雷锋、乔安山、陈雅娟等,归纳出好人的标准,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时时处处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着想的好人。(2)好人、坏人是道德评价标准,是他人的评价,不是自己认为是好人就是好人,更不是李洪志所说的好人就是好人。用事实说明李洪志不真、不善、不忍。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凡是听他话的就是好人,否则就是坏人。其实质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来达到控制练习者的精神的目的。(3)李洪志和“法轮功”讲的好人没有是非标准,如不讲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把名、利、情、执著一概视为常人观念,揭批“法轮功”关于“真、善、忍”的含义,论证“真、善、忍”是让“法轮功”练习者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要事业,不要家庭,更不能要感情,变成冷血动物,其结果必然是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4)为了自己上层次、成佛成仙,违反国家法律,给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亲人造成伤害,是一种自私自利行为,不是好人。(5)“法轮功”让想做好人的“法轮功”练习者,成为违法犯错误的“坏人”。 [Page]
4、“法轮功”不是强身健体的有效方法。(1)向“法轮功”人员宣传科学知识。(2)列举“法轮功”人员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问题,说明修炼“法轮功”没有使他们处于健康状况,反而出现幻觉、狂想等病症,严重的导致精神病,自杀或杀人。(3)科学解释练功后的身体反应,说明身体状况好转的原因,一是生活质量提高;二是有规律的运动和作息;三是心理暗示作用。不练“法轮功”身体也能健康。
三、教育方式方法特殊性
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由于对“法轮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因此,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也有着特殊性。
1、对“法轮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做普通他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不一样。帮教人员与“法轮功”人员同吃、同住、同学习。其教育转化难度和所付出的努力,超出一般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说,做人的思想工作难,做“法轮功”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更难。为了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各级领导和帮教于部从各个方面关心、爱护、帮助“法轮功”人员,使他们尽快回到人民的怀抱。
2、做“法轮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任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抚顺市成立了“法轮功”帮教团,由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各有关单位也组成了“法轮功”帮教小组,定期做“法轮功” 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讲授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健康知识、国情、市情、讲授心理学、社会学、党史、哲学等,对他们进行理想前途教育 引导他们脱离邪教“法轮功”。在对“法轮功”进行的教育转化过程中,我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向他们宣讲雷锋的先进事迹,请学雷锋先进人物和他们吃住、学习在一起,深入细致地的做“法轮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还发动“法轮功”人员家人、亲戚、朋友协助我们做“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用亲情去感化他们。
3、坚持说服教育和法制制裁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说服教育,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但是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必须给予纪律甚至法律制裁。可以说法纪制裁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当然,在给予制裁时,还要同时给予思想政治教育,把两者密切结合起来,才可能取得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