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分妇女痴迷“法轮功”看科学无神论教育的重要性
四年来,随着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不断深人,其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日渐凸显,它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有目共睹。而在众多练功者中,女性占了相当比例,研究妇女痴迷“法轮功”的原因,对妇女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对于揭露“法轮功”的思想根源和社会土壤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丰台区女性陷入“法轮功”邪教的原因分析
北京市丰台区已掌握“法轮功”人员中,女性占练功人员总数的70 %;其中30岁以下占女性人员总数的8%;30-50岁占25 % ; 50岁以上的占67 %。所有女性练功人员中,文盲占4%;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5 %;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9%;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占12%;无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占50%。练功者中,迷信“法轮功”祛病健身者占90%;感情空虚寻找精神寄托者占9.6%;对社会持偏见及其他占0. 4 %。
从以上情况看,在该区女性“法轮功”人员中,以中老年女性、文化水平偏低者、无业和离退休人员为主,并且呈现出多层面的特点。其堕入邪教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为什么这些层次各异,背景不同的女性接受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为什么她们比较容易陷人邪教的泥潭?
从分析来看,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相信命运与外在的神力,这跟女性的心理、行为有很大的联系。多数女性温顺、善良、服从的特性形成了她们在遇到困难挫折时,往往更加渴望精神上的慰藉与支持,容易相信外在的神力。李洪志宣称的“真、善、忍是宇宙中的最高天机”,“是万物起源”,“包容一切领域”等歪理邪说怡恰符合了某些女性对虚幻神力的一种心理需求。李洪志将自己神化成宇宙间的大佛,以迷信做烟雾,也迎合了某些女性对安全的一种需求,因此,多数女性“法轮功”人员在起初接受“法轮功”时,在一种特殊的语言和心理暗示下,会对身心产生新的刺激和变化,获得一种松弛或轻松感,这种状况就是“法轮功”人员误以为的练功受益,当她们在身体上出现病痛、家庭出现困难,自身能力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往往将希望寄托在李洪志的身上。李洪志编造的虚假谎言使得她们为自己的迷信思想找到了最好的栖身之所。此外,由于女性组织化的程度相对较低,某些妇女有社会交往的需求,“法轮功”邪教组织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练功者集聚起来。所以,不少妇女在长期的煽动、迷惑下不自觉的成为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反政府、反社会的牺牲品。
就丰台区的情况来说,痴迷“法轮功”的女性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1、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妇女。丰台区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郊区农民的土地被不断征用,广大农民群众逐渐离开土地,由于种种原因,作为家中次要劳动力的妇女(特别是中老年妇女)闲赋在家,过起相夫教子的生活,信息闭塞,社会交往面不宽。不少农村妇女没有经济来源,有的在家中还没有地位,承受着家庭的巨大压力,无知、无聊、无奈的状态使得迷信的思想在她们中间很有市场,以至陷人“法轮功”。如“法轮功”人员肖某,原为河北籍农民,小学文化,家境贫穷,自幼相信迷信且性格内向,嫁人京城后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落下了一身病,几次重病后负债累累,一次偶然的机会,经人介绍陷人“法轮功”,由信到迷到痴,她掏空家底成箱购买“法轮功”的书籍磁带,把练功传法做为自己唯一的事情,在她的反复劝说下,全家兄弟叔嫂四人全部陷人“法轮功”。
2、城市老年女性。城市老年女性退休年龄普遍比男性早,特别是在丰台区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中,女性人才更新换代的频率比男性要快,许多原来在岗位上有过突出贡献的知识女性退休回家后或是陷人烦琐的家务劳动中,成为丈夫、子女的“家庭保姆”,或是离开子女单独居住,成为“空巢”老人,有心理失衡的倾向,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更年期的到来也会给她们带来许多生理上的病痛与折磨,容易寻找心灵安慰。如原“法轮功”人员任某,是该区航天科技集团总公司第11研究所的离休干部,离婚的她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以后,离开子女单独居住,宽敞的住房、丰厚的工资使她愈发觉得精神空虚,加之身体的原因,迷恋上了“法轮功”。
3、中青年女性。新的劳动力市场,给社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于女性人才的投资远远低于男性,女性的人才层次远远低于男性,使得一些中青年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的地位,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再加上一些客观原因,如家庭、子女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女的工作,使得妇女的工资待遇、提职升迁受到影响,许多妇女在工作岗位感到失意。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亲情观念的淡化,她们又难以得到来自家庭、朋友的关爱,需要在心理上找平衡、精神上找寄托。如“法轮功”人员阀某的生活经历就十分坎坷,下岗以后,经历了离婚、丧父的打击,思想本已十分脆弱,惟一与她做伴的儿子又在玩耍中弄伤了眼睛,造成失明,承受不住生活压力的她终于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找到了寄托,她自认为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业力太大,无法抗拒,只有精进修炼才能“消业”,“师傅”才能度她圆满。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她多次到重点地区聚集滋事,不惜践踏国家法律也要进行所谓的“护法”,被有关部门依法劳教。
二、对妇女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迫在眉睫
女性堕人“法轮功”邪教后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强有力地向我们证实了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必要性。很多女性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拒医拒药,导致病情加重;还有的女性痴谜“法轮功”后,终日处于末世论的惶恐之中,失去生活的信心,更有一些妇女悲观、绝望。作为妻子、母亲,痴迷邪教使得“法轮功”邪恶的魔手也伸向了家庭,走火人魔的母亲往往还会携带自己的子女共同练功,将邪教的流毒传给下一代,荼毒祖国的未来。导致夫妻反目,家庭离异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仍然痴迷的女性,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形成极为强烈的抵触情绪,由此影响到家庭成员,造成其亲属对党和政府政策的不理解,从而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及时、有效地在妇女中普及无神论教育已是当务之急。
邪教是迷信愚昧活动发展的极端产物。进行无神论教育对于做好“法轮功”痴迷者、反复者以及已转化人员的思想工作,解除“法轮功”对她们的精神控制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长远来看,无神论的教育还有利于提高广大妇女的识别、抵御能力,从根本上起到防微杜渐,防止迷信思想的蔓延的作用。
三、建议与思考
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妇女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用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语)。在当今科技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更有必要让女性明白这个道理,要增强妇女群众对宗教知识的了解,帮助妇女正确地认识宗教,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首先,要为妇女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导向,各种媒体特别是妇女的刊物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橱窗、互联网站等要着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反对和抵制伪科学。其次,使妇女正确认识无神论教育同我国的宗教政策之间的关系,宗教信仰自由与科学无神论的教育宣传两者是不矛盾的,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对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都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2、建议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在基层组织中加大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力度。各基层社区组织应高度重视无神论的教育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利用妇女参加社区(村)各种活动的机会,以国家、地区的科技动态充实社区活动的精神文明内涵,举办形式多样的广大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体活动,让广大妇女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神舟五号的发射成功就是对广大妇女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一个绝佳的事例。可以利用社区(村)文明学校等文化阵地,采取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地对妇女群众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特别是对妇女群众的心理健康、保健问题应重点教育,发挥北京专家学者多的优势,举办专家讲座、心理咨询等,帮助妇女树立科学的健身养生之道,提高广大妇女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从而使其免受腐朽迷信思想的侵袭。
3、解决妇女的实际困难,保证妇女的经济待遇。高度重视妇女的再就业问题,在市场需求的导向下,把培训与就业结合起来,提高妇女就业的技术含量、安置水平,切实减少非正规就业的比例,保护中老年女性的经济地位和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权益。对女性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应多开展一些“送温暖”活动,加强社会救助,帮助其解决社会低保、就业等问题。对婚姻受挫、家庭不幸的妇女应帮助她们树立生活的自信心,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
4、有关部门对自发形成的健身活动应注意规范性管理。科学的健身活动潜移默化地传播着科学精神,是抵制封建迷信的有效形式,各级组织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阵地,把妇女对健身活动的热情加以正确引导,不断探索融运动性、趣味性、艺术性、思想性于一体的,适合当代妇女要求的科学健身活动,丰富妇女科学健身活动的内容,营造健康向上氛围,用先进文化牢牢占领群众的思想文化阵地,防止其再度陷人其它有迷信色彩的功法组织,构筑起一道不再受邪教侵蚀的屏障。
(作者单位:北京市反邪教协会)
3、中青年女性。新的劳动力市场,给社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于女性人才的投资远远低于男性,女性的人才层次远远低于男性,使得一些中青年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的地位,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再加上一些客观原因,如家庭、子女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女的工作,使得妇女的工资待遇、提职升迁受到影响,许多妇女在工作岗位感到失意。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亲情观念的淡化,她们又难以得到来自家庭、朋友的关爱,需要在心理上找平衡、精神上找寄托。如“法轮功”人员阀某的生活经历就十分坎坷,下岗以后,经历了离婚、丧父的打击,思想本已十分脆弱,惟一与她做伴的儿子又在玩耍中弄伤了眼睛,造成失明,承受不住生活压力的她终于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找到了寄托,她自认为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业力太大,无法抗拒,只有精进修炼才能“消业”,“师傅”才能度她圆满。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她多次到重点地区聚集滋事,不惜践踏国家法律也要进行所谓的“护法”,被有关部门依法劳教。
二、对妇女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迫在眉睫
女性堕人“法轮功”邪教后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强有力地向我们证实了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必要性。很多女性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拒医拒药,导致病情加重;还有的女性痴谜“法轮功”后,终日处于末世论的惶恐之中,失去生活的信心,更有一些妇女悲观、绝望。作为妻子、母亲,痴迷邪教使得“法轮功”邪恶的魔手也伸向了家庭,走火人魔的母亲往往还会携带自己的子女共同练功,将邪教的流毒传给下一代,茶毒祖国的未来。导致夫妻反目,家庭离异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仍然痴迷的女性,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形成极为强烈的抵触情绪,由此影响到家庭成员,造成其亲属对党和政府政策的不理解,从而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及时、有效地在妇女中普及无神论教育已是当务之急。
邪教是迷信愚昧活动发展的极端产物。进行无神论教育对于做好“法轮功”痴迷者、反复者以及已转化人员的思想工作,解除“法轮功”对她们的精神控制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长远来看,无神论的教育还有利于提高广大妇女的识别、抵御能力,从根本上起到防微杜渐,防止迷信思想的蔓延的作用。
三、建议与思考
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妇女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用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语)。在当今科技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更有必要让女性明白这个道理,要增强妇女群众对宗教知识的了解,帮助妇女正确地认识宗教,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首先,要为妇女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导向,各种媒体特别是妇女的刊物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橱窗、互联网站等要着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反对和抵制伪科学。其次,使妇女正确认识无神论教育同我国的宗教政策之间的关系,宗教信仰自由与科学无神论的教育宣传两者是不矛盾的,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对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都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2、建议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在基层组织中加大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力度。各基层社区组织应高度重视无神论的教育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利用妇女参加社区(村)各种活动的机会,以国家、地区的科技动态充实社区活动的精神文明内涵,举办形式多样的.广大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体活动,让广大妇女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神舟五号的发射成功就是对广大妇女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一个绝佳的事例。可以利用社区(村)文明学校等文化阵地,采取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地对妇女群众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特别是对妇女群众的心理健康、保健问题应重点教育,发挥北京专家学者多的优势,举办专家讲座、心理咨询等,帮助妇女树立科学的健身养生之道,提高广大妇女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从而使其免受腐朽迷信思想的侵袭。[Page]
3、解决妇女的实际困难,保证妇女的经济待遇。高度重视妇女的再就业问题,在市场需求的导向下,把培训与就业结合起来,提高妇女就业的技术含量、安置水平,切实减少非正规就业的比例,保护中老年女性的经济地位和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权益。对女性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应多开展一些“送温暖”活动,加强社会救助,帮助其解决社会低保、就业等问题。对婚姻受挫、家庭不幸的妇女应帮助她们树立生活的自信心,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
4、有关部门对自发形成的健身活动应注意规范性管理。科学的健身活动潜移默化地传播着科学精神,是抵制封建迷信的有效形式,各级组织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阵地,把妇女对健身活动的热情加以正确引导,不断探索融运动性、趣味性、艺术性、思想性于一体的,适合当代妇女要求的科学健身活动,丰富妇女科学健身活动的内容,营造健康向上氛围,用先进文化牢牢占领群众的思想文化阵地,防止其再度陷人其它有迷信色彩的功法组织,构筑起一道不再受邪教侵蚀的屏障。
(作者单位:北京市反邓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