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一捆矛与一面盾

  “李洪志的矛与盾”是个大课题,可以写一本书,故本题强调的是“一捆”与“一面”。是哪一捆矛和哪一面盾呢?且听下文分解。

  先说这面“盾”

  且引李洪志的原话:“一旦有了常人中的管理方式,什么常人心都会上来,执著的不能修炼,会乱法。”(《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这面“李氏之盾”彻底否定了常人的管理方式。之所以说“彻底”,是因为这里用的是“一旦有了……”,言下之意,常人的管理方式一点都不能有,若有了,就会引出常人心上来,就会执著得无法修炼,就会乱法。简言之,法轮功或法轮功师徒若采用了常人的管理方式,最终的恶果是“乱法”。对于大法弟子来说,“乱法”可是莫大的罪名啊!

  再说那捆“矛”

  为了节省篇幅,在引用某条“佛语”后随即聊作点评。

  ⑴“在常人社会工作你无论做什么,你都要按照常人社会的规定和方式去做,就是这样。”(《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点评〕请问:“常人社会的规定和方式”难道不包括“常人的管理方式”吗?

  ⑵“既然想立足于常人社会使这个媒体能够更有力的发挥作用,那大家就要按照常人的方式来管理。这是我和电视台、电台、大纪元报纸和其它媒体讲的话,是我告诉他们的。……常人怎么做的、公司怎么经营的,你们就怎么经营。”(《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点评〕这里明确要求弟子“按照常人的方式来管理”,而且强调“常人怎么做的、公司怎么经营的,你们就怎么经营”,也就是“依常人的样画大法的葫芦”。

  ⑶“常人社会的任何一个公司,它的最终目地、出发点都是为了经营、赚钱。你们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救人,但是也要立足于常人社会,能够让它良性循环,最大限度的符合社会上的经营方式。”(同上)

  〔点评〕请问,“最大限度的符合社会上的经营方式”不就是“最大限度地模仿常人的经营、管理方式”么?至于“出发点”的轮常之别,完全是胡说:常人公司赚了钱也可以搞慈善,慈善不是救人么?你李洪志不让信徒献血、助残,还胡说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债,这是救人么?

  ⑷“人类社会如果哪些东西不对劲的话,就不可能在人类社会普遍采用。经营中人们

  都用这样的方式,就说明它是符合人们需要的,说明神也许可这种社会方式的。特别是近一两百年来,这种公司形式在运转中证实它是可行的,这也算是常人的经验,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按照那样去做呢?”(同上)

  〔点评〕听听,李洪志在做大法弟子的思想工作呢,“主佛”生怕弟子看不上常人的管理方式,便告诉他们,人类社会普遍采用的也是神认可或许可的。真有意思,李“主佛”慌不择言,已经顾不得他以前大讲特讲的“人神迥别”了。

  ⑸“主办媒体的学员想使大法弟子办的媒体都立足于社会,成为一个常人社会的正常媒体才好。”(《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特别是有一些媒体项目,媒体用人比较多。想使媒体能够真正的起到救度众生的作用,能够真正的发挥媒体的优势,你们就得立足于常人社会。”(《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点评〕李洪志直接要求信徒将“大法媒体”办成“常人社会的正常媒体”,当然必须采用“常人的管理方式”喽。

  以上5支“矛”,支支戳向那面“盾”,以“李佛”之矛刺“李佛”之盾,结果只能是千疮百孔了,只能是令“主佛”万分尴尬。

  李洪志主观上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尴尬。然而,“主佛”还是自相矛盾了,还是自掴耳光了。原因何在?

  窃以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李洪志长了个漏风大嘴,满嘴跑火车跑惯了,他习惯于信口开河,很少考虑前言搭后语。这是他素质极差的表现之一。

  第二,李洪志最早彻底否定常人管理方式是在1998年,而主张向常人学习则是数年之后的事。这个“时间差”说明,如果真的彻底否认常人的理念和做法,法轮功的“项目”或“实业”(如媒体、演艺团体)将寸步难行,办不下去。一个“伪佛”带着一群假神仙还想超凡脱常,那是痴人说梦呢。

  第三,李洪志早先刻薄地贬低常人,大法徒被洗脑后形成了鄙视常人的思维定势,显然不利于做好“大法项目”,这叫做“自种蒺藜自收刺”。现在“师父”要“纠偏“,必须反复强调,费的劲儿更大了。故而,用一根矛是不行的,就出现了“一捆矛刺一面盾”的现象。

  关于“第三”,还可以补充一点证据。李洪志发现有弟子对向常人学习管理方式抱怀疑态度,就出来镇台:“这是我和电视台、电台、大纪元报纸和其它媒体讲的话,是我告诉他们的。……常人怎么做的、公司怎么经营的,你们就怎么经营。”(《2009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大法弟子办的媒体……和常人社会的公司一样的形式,那有什么问题啊?没有问题,尽管去做。”(《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

  这两段话的意思很清楚:我做师父的都发话了,就是让你们按常人的方式去经营,还有什么问题、什么怀疑么?当然喽,李洪志是不会再提“一旦有了常人中的管理方式……会乱法”这茬儿了。

  不过,李教主还有一句话咱替他记着呢,那就是:“那么在常人社会中修,不是被常人社会所熏染,就是常人被你改变,肯定是这样。”(《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试问李“主佛”,在“要不要学习、采用常人管理方式”这一点上,你是不是也“被常人社会所熏染”了呢?

  见识了“李洪志的一捆矛与一面盾”之后,这尊“主佛”是副什么嘴脸你应该领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