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为何如此“低调”?

  法轮功把“真善忍”挂在嘴边,可谁要是批评它,管保一蹦三丈高,正所谓老虎屁股摸不得。该邪教的一贯做派是,像疯狗似的逮谁咬谁(如美联社和美国几任总统都被它骂过)。可最近它遭到死对头“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以下或简称“反邪联”)迎头痛击,却表现得十分“低调”。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三),纽约市华人社团在该市拉盛区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春节大游行活动,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积极参与,形式和规模均超往年。该联盟在游行花车上写着“邪教法轮功害人害己害社会”的标语,另外,还在街道的铁栅栏上摆放了“远离邪教法轮功!!”的宣传标语。

  用法轮功网站上的话来说,“这个团体游行中高呼的口号,大部分是针对法轮功,……从这些人散发的单子中看,有针对法轮功的大量侮辱性语言”。说得轻巧,这并非一般的谩骂或侮辱,而是直接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要知道,法轮功最怕、最恼的就是别人称它为“邪教”,它也从不承认自己是邪教。然而,面对“反邪联”的直接“挑衅”,法轮功的反应居然十分低调。它除了在自家媒体上发了一篇题目含混的文章低调地丑化了一下,既没敢与对方当场耍横,也没有威胁对方要“法庭上见”,更没有祭出“恶报”的杀手锏。说白了,这样的反应实际上就等于认输服软。那么,法轮功为什么如此低调呢?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法轮功知道“反邪联”背后是强大的海外华人群体

  法轮功不敢当场跟“反邪教联盟”耍横,不是怕该联盟为数不多的成员,而是顾忌“反邪联”背后的强大靠山——海外华人群体。大凡海外华人,有几个不爱国?有几个不嫉邪如仇?有几个看得惯法轮功“逢中必反,逢喜必闹”的丑陋行径(如搅局北京奥运会)?“反邪联”对法轮功的态度代表了广大海外华人的立场。法轮功数典忘祖,卖国求荣,倒行逆施,坏事做尽,早就犯了众怒,2008年的“法拉盛事件”就是明证。因此,“反邪联”一次又一次地“挑衅”法轮功,它也只能做缩头乌龟。另悉,一些政要参与了这次华人迎新年活动,其中包括国会众议员孟昭文、纽约州副州长霍楚、纽约市议员顾雅明以及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凌德丽等。这些政要没有对“反邪联”痛击法轮功的行为发出异议,说明他们对法轮功也没有好印象。即使个别人想偏袒法轮功,也会掂量一下因公开支持邪教而触犯海外华人众怒的分量。

  第二,法轮功知道它的缠讼恶诉吓不倒手握正义的“反邪联”

  法轮功对批评或反对它的个人或团体喜欢搞缠讼恶诉,可“反邪联”公开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它为什么不提起诉讼或者以“法庭上见”相威胁呢?我以为,原因有二。一是它吸取了教训。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华侨时报》因在广告信息版中刊登了原法轮功习练者何兵幡然悔悟的文章,遭到法轮功的围攻。此后,法轮功纠合徒众232人,以“诽谤罪”联名将《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告上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每人要求他赔偿10万加元,合计2320万加元。结果呢,法轮功彻底败诉,还支付了诉讼费。二是它深知自己不占理,打官司必输。“反邪联”将它定性为邪教,有理有据。简言之,法轮功教义邪恶,行为邪恶,对信徒和社会的危害严重。若对簿公堂,法官听了“反邪联”的陈述后,一般是能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性质的。诚如加拿大法官在“华侨时报案”判决书中所说的,“李洪志将科学当作是危险和误导而加以排斥”,“法轮功是一个有争论的运动,这种运动不接受批评言论。”

  第三,法轮功知道它的“恶报”叫嚣只能成为正义者的笑料

  法轮功有个丑品,大凡对谁没奈何了,就以“恶报”相恐吓。比如,法轮功媒体上经常吹嘘谁谁与它作对,遭到了“恶报”。然而,事实证明,“天不佑轮”,遭到“恶报”的往往是那些铁杆大法徒。比如,为法轮功基地卖命的柳济南、韩振国遭到了“恶报”;全判烈、张孟业、金正浩、马克•曼斯(Mark Manns)等大法精英遭遇车祸“恶报”;精进弟子病夭遭“恶报”,如李继光、李大勇、李国栋、封莉莉、刘静航、朱根妹、王岚、黄春梅、李宏、

  朱贤溢、林穂生、刘莺钏、佐藤美津子、孙浚、吴凯仑、梁达方等;“全家修炼”的户主遭“恶报”,如香港的麦惠英、美国塞班岛的陈文禄、日本的佐藤贡,都是全家修炼,结果都死了。相反的,法轮功的敌人却毫毛无损,比如最早揭批法轮功的何祚庥,打假斗士方舟子,反伪科学先锋司马南,敢向法轮功“亮战”的周锦兴,哪个不是活蹦乱跳的。如此一对比,李洪志和法轮功叫嚣的“恶报”,只能成为国际笑料,成为正义者讽刺的靶子。

  总之,邪不压正,正必胜邪。法轮功遭到世人唾弃,彻底走向衰亡,是一个不可挽回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