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强社会治理、引导回归社会”专题交流和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之六 探讨引导涉邪人员回归社会的有效途径

  帮助原“法轮功”练习人员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是一项重要的群众性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参与,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关心和支持,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发挥企业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机制体制优势,狠抓原“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教育,积极帮助误入邪教的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辖区居民回归正常的生活。为了有的放矢扭转“法轮功”人员反复无常的被动教育转化局面,我们就要不断去发现他们反复和被反复的问题,扼制其再反复,使他们回归到正常的工作生活,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一、 “法轮功” 转化者发生反复现象的内在原因

  在长期从事反邪教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转化人员虽然表示不再修炼“法轮功”,但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毒害,思想上依然很难彻底摆脱邪教的控制和束缚,存在着再度滑入邪教的隐患。

1、 转化人员的思想巩固难。一是根深蒂固的封建迷信思想与邪教的歪理邪说相互交织,使“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深处依然对生老病死及命运等神秘的描述,感到恐惧和不安,即使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助他们从邪教的思想中挣脱出来,也很难使他们清空封建迷信思想,很容易再次被原来“功友”拉回到邪教的“美丽陷阱”。二是转化后人员“余毒”仍然存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对练习者通过引诱、洗脑、恐吓等手段实施精神控制,把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常人变成一个被完全操纵的“机器人”。由于长期受邪教歪理邪说的毒害,一些转化后的人员在思想深处并未彻底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遇到“法轮功”痴迷者的拉笼、恐吓,很容易出现反复现象。三是转化后人员思想空虚。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练功者每天不光“练功”,还要“学法”,反复背诵,反复抄写,挤占了练功者所有的业余时间,甚至是全部时间,使“法轮功”练习者每天的生活似乎都很“充实”。转化后,由于思想空虚,业余时间无所事事,感觉缺少了“精神寄托”。四是转化人员不能正确看待和理解社会中存在的阴暗面。这些人大多数思想偏执,习惯于片面地、孤立地看待社会现象,遇到不如意时,那些“真善忍”、“圆满”、“脱魔”、“消业”的思想又会死灰复燃,成为反复的根源。

2、 转化人员溶入社会难。“法轮功”练习者在帮教学习班或服刑期间,通过帮教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许多人认识到了“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转化效果较好。但当其回到原来的工作、生活环境中时,由于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与人正常交往受阻,出现了溶入社会难的现象。他们与其他同事缺乏共同语言,很少与同事交往,很少参加单位组织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将自己孤立于群体之外。加之,那些仍然顽固的“功友”们不会善罢甘休,以关心为幌子送钱、送物,使转化人员感受到“功友”的“关怀”,有了归属感,这也是出现“反水”的原因之一。

3、 转化人员自我否定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一个长期练习“法轮功”的人员来说,真正摆脱邪教控制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一位痴迷邪教6年的“法轮功”练习人员在描述其精神上脱离邪教时说:“毕竟我在这条路上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迷得太深太深了,为之耗尽了心血,6年来的足迹浸透了血和泪。要悔过、要揭批,谈何容易,如同要我的命啊!我从这中间走过来,每走一步都是剜心透骨的,每走一步都是刻骨铭心的,否定自己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啊!”因此,对于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来说,要想彻底转化,是需要战胜自我的勇气,是一个需要心理校正的过程。

二、 “法轮功” 转化人员出现反复现象的外在原因

  在“法轮功”转化人员后续帮教工作中,不仅有着“法轮功”转化人员自身因素导致的反复。同时,我们在帮教过程中也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帮教机制不健全、帮教方法不灵活等诸多外在原因,也是出现反复现象不容忽视的因素。

1、 帮教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反邪教斗争认识不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16年了,“法轮功”练习者今天转化了、正常了,明天又变了,思想反来复去,有些“法轮功”练习者死顽固,任你磨破嘴皮,死抱着“法轮功”那几句话,就是不转化,厌倦、厌战情绪,出现思想松懈麻痹现象,导致帮教工作不落实,思想工作不到位,催紧了就上心,上级不催、领导不管就撂一边。二是对国家处理“法轮功”转化人员的政策理解不透。国家政策是以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上当受骗“法轮功”练习人员为主,依法惩处、打击极少数“法轮功”犯罪分子为铺,二者相辅相成。这样一来,给部分基层干部造成的印象是,对“法轮功”练习人员处理手段太软,一味迁就忍让,打击力度不够,对“法轮功”转化人员只需要帮教和监控就行了。因为转化耗时耗力还成效不大,因此,存在着重打击轻帮扶现象,没有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怀落到实处,没有让转化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转化后人员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得不到解决时,思想产生波动,如果此时再受到“功友”的“关心帮助”,很容易重操旧业。

2、 帮教督导机制不科学。一是评判标准不科学。各级组织虽然层层签订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责任书和包保责任书,明确了领导责任和包保责任人的职责,由于“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变化快、起伏大,并且有的练习者经常出现思想反复,还出现假转化或迫于组织、家庭的压力“硬”转化等现象,教育转化的标准和转化程度不好掌握,导致督导难、考核不到位,责任落实缺乏刚性,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具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致使有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帮教“包保”工作不重视、不落实,马虎应付。二是人员资金不到位。一些单位“法轮功”练习者多则五六个,少则一两个,无法按标准设定岗位和编制,基本由党委办公室的同志兼职,导致反邪教工作发生问题时集中处置,并没有放到日常议事日程。由于邪教从潜伏地下到翻于水上只是瞬间的事,反邪教工作不固定,经费也难以确定。有些单位领导重视,专门划拨经费,一些单位没有发生邪教案事件,领导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只忙于抓生产等,不仅是经费问题甚至整个反邪教工作都疲软,造成反邪教工作不平衡。

3、 帮教方式方法不灵活。一是严监控,疏教育。有的单位认为对待“法轮功”练习者就应该严防死守,只要把这些人监控起来就可以了,不注意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感化,未能真正的从关心教育和心理学的角度去做帮教工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法轮功”练习人员思想反复,使帮教工作陷入僵局,造成帮教效果事倍功半。二是重管理,缺方法。许多基层帮教干部和承包人员虽然认真负责,能够按照组织的安排对“法轮功”练习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了关爱和帮助,甚至有些同志与承包对象成为朋友,但缺乏对反邪教知识和误入邪教人员真正思想的了解,往往是好话说了一箩筐,一谈到“法轮功”就沉默以对或坚持己见,最后是不欢而散。三是缺耐心,无实效。有的帮教人员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法轮功”练习者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及思想动态了解不透,不能因人而宜,因时制宜,对症下药,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致使帮教对象产生逆反心理,转化后的巩固效果不佳。

三、 引导原“法轮功”练习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不断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是解决“法轮功”转化人员反复现象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彻底铲除“法轮功”邪教组织滋生蔓延土壤的基础性工作,是“法轮功”转化人员彻底摆脱邪教精神枷锁的有效途径。

1、 发挥机制的制约作用。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各级组织要建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邪教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帮教责任机制。对已转化人员持之以恒进行帮教和回访,对新转化人员要及时建立以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复为主要内容的帮教责任机制。建立由转化人员责任单位、亲属所在单位、所在社区、帮教干部及家庭成员组成的帮扶小组。责任单位领导是帮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转化人员亲属所在单位要做好其亲属工作,协助做好转化人员的思想巩固工作;所在社区要发动转化后人员周围居民做好监控和帮教工作;帮教干部要与转化人员“交朋友、结对子”,包教育、包巩固;家庭成员也应承担明确的帮教责任,防止他们同外界邪教组织及顽固分子勾结串联,防止其出现反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机制。建立公安、社区、单位、基层班组“四级”信息网络队伍,定期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法轮功”练习人员进行深入的排查摸底,做到思想清、底数清、动向清、情况清,有的放矢的开展监控、帮教,对本辖区、本单位“法轮功”练习人员做到“人动我知”、“未动先知”。四是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动员社会性自治组织,老年协会、关爱协会、各类文体协会等,把涉邪人员的帮扶工作纳入其活动范围,动员他们参加所组织的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帮教责任,严格督促检查和考评制度,把检查、考评结果列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对工作表现差、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实行 “一票否决”,该给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该进行经济处罚的给予经济处罚,决不留情;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在评先推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六是建立健全帮教培训机制。可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就当前斗争的形势、特点、任务、手段等课题进行辅导,针对基层帮教和防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讨,寻求对策,以提高帮教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 发挥组织的堡垒作用。许多“法轮功” 练习者回归社会后,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自责和自卑心理。对此,我们应本着不放弃、不抛弃、不歧视的原则,用人格平等、真诚相待、宽容爱护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不无故限制其人身自由,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宽松的环境,做到“春风化丝雨,润物细无声”。对已转化人员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思想上关注。要时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和解决。要鼓励他们多参加单位组织的健康讲座和文体活动,丰富和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要引导发挥转化人员自身优势,服务于社会,使其产生归属感。油田某厂的徐某练功时无心上班,更无心穿衣打扮,人不到四十却像个老太太似的。经耐心帮教转化后,厂里就启动回归社会工作机制,从厂部到班组、从党委到支部、从党委书记到一般同事,将徐某作为一名正常女职工对待的同时,注重发挥其自己特长和爱好,给其创造机会,使其从工作中、从生活中找到价值认同。徐某喜欢写写画画,负责宣传的同志就以忙不过来,有意无意地让其帮忙,直至让其负责宣传栏和黑板报的制作,徐某从此找到体现自身价值的支点,并从为大家传递正能量的同时,自己也受到正面教育。之后,参加了厂里组织的太极协会、登山协会。徐某也像脱胎换骨一般,性格开朗,整天笑容挂在脸上,穿衣打扮也时尚起来,重新回到青春时代,用徐某的话说,她要把耽误的十年抢回来。现在的徐某已是一名储运站的班长,负责硫磺装运。要在政治上关心。对已转化人员有入党意愿的,通过组织考察,确实符合党员标准的,也可以吸收为党员。要在生活上关爱,对家庭困难的转化人员,要本着真困难、真帮助的原则,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在工作上支持。对已转化人员工作出色的,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使他们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3、 发挥家庭的亲情作用。人们常说“家是避风的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承担着社会责任。因此,亲情感化在回归社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既可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社会活动,防止其再次与“法轮功”顽固人员接触,又可通过亲人的关心与照顾使其建立生活信心。油田某公司原“法轮功”练习者刘某的妻子在其老家经营一家超市,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孩子也不在身边,为了帮助刘某转化,公司派人多次到刘的老家做其妻子的工作,其妻深受感动,毅然放弃了在老家经营很好的生意,回到了丈夫身边,经常陪他一起聊天、散步,一起与朋友聚会、一起管孩子,将上门来访的“功友”拒之门外。加之,各级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使刘某很快摆脱了“法轮功”的缚束,由于其工作积极、认真,现已是该单位某班班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某,因多种原因与妻子离婚,当他刑满释放后,面对一个冰冷的家,无所依靠,生活中没人嘘寒问暖,加之“功友”的热情,最终使其又参与了散发反宣品的活动。李某反复的因素是多种的,但亲情的缺失无遗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亲情帮教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一个重要环节。

4、 发挥社会的温馨作用。当前,反邪教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党委、政府组织的大面积的帮教帮扶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绝大部分原“法轮功”练习者老龄化,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帮教形式也应随之调整和创新。油田大部分原“法轮功”练习者退休或离休成为居民,社区也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很多新型的帮教转化模式,如老龄委、关工委、各种文体协会及爱心家园、关爱活动室、社区之家、心理咨询室等,为帮教转化和后续巩固工作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将过去单一的封闭帮教模式,向关爱、服务、引导和心理疏导为重心的开放式教育转变,同时引导他们参与到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原“法轮功”练习者郭某,她儿子在大二时,由于各方面表现积极,被学校列为入党发展对象,并对其父母进行外调。郭某对外调函中“在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中表现如何?”一项内容不理解,误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同时也担心自己练习“法轮功”的过去会对儿子的未来造成不良影响。心事重重的郭某来到社区心理咨询室,咨询师了解到郭某的疑虑后,向她讲明了党组织做此项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希望她正确面对这件事,要对组织和社会有信心。同时,咨询师陪她来到社区居民管理站,客观地为她出具了证明材料,让她感受到组织既往不咎公平公正的待遇,坚定了转化的信心。因此,及时疏导化解“法轮功”转化人员心理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疏导和沟通工作,对解决反复问题有着助推作用。

  “法轮功”练习者发生反复现象,充分反映出了邪教本身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转化与反转化的斗争还比较激烈,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 的思想准备,只有充分认识其反复的根本原因,不断探索解决反复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抓反复反复抓,才能达到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目的。帮助原“法轮功”练习人员回归正常生活轨道任重道远,需要党委、政府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才能帮助涉邪人员彻底摆脱邪教组织,回归正常社会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