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作为反邪教工作的突破口 深入推进反邪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当代中国邪教的孽生蔓延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国际根源,它决定了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走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之路。在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始终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社会反对邪教的工作机制。

  (一)健全宣传教育机制。1、提升科普宣传教育水平。邪教是一个从根本上反科学、害怕科学的组织。要从根本上抵制邪教,就要加强科学文化建设,普及大众的科学技术知识,带领群众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增强自觉抵御邪教的意识和能力。2、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和教育制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与邪教作斗争的形势。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建工作和文明创建计划,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反邪教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把反邪教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体系。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反邪教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借助“法律六进”宣传教育平台,营造文化声势,巩固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参与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活动经费,真正把反邪教宣传教育做到群众身边、做到群众家里、做到群众心中,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辐射一片社区的实效。

  (二)健全防范控制机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应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对邪教组织活动的防范,进一步削弱邪教活动的空间和能量。要坚持不懈地落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防控责任,明确人员以及他们各自的任务、分工、责任。要把邪教组织活动情况的排查作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及重点人员的动向,加强对邪教骨干及重点人员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被裹胁群众要逐个甄别,对邪教参与者,切实落实帮教防控措施。

  (三)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处是世界各国治理邪教的基本做法。要依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情报搜集研判和侦查取证的工作水平,及时发现、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要坚持“宽严相济”,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坚持教育和惩治两手并用,扩大教育面,缩小惩处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达到既消除社会危害、又不激化矛盾的工作效果。

  (四)健全社会关爱机制。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实行帮教救助,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实施“社会关爱”工程,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法轮功”等邪教痴迷人员经教育摆脱邪教桎梏后,会遇到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出现反复,还会面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拉拢和恐吓。因此,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实施“社会关爱”工程,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将使他们进一步坚定信心,顺利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通过真心关爱、真情感化,逐渐矫正其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培养健康、和谐的心理,使他们能用平和宁静的心态思考问题,以乐观豁达的情怀对待生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他们抵御邪教的能力,真正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