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与其他邪教的斗争
当前,在我们取得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决定性胜利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对其他邪教的斗争。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冒用宗教名义进行活动的其他邪教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邪教斗争的重大任务。对此,我们要有战略性思维。要坚持两手抓,一手要坚持防范和处理邪教“法轮功”,一手要切实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要切实做到两手都要硬。
(一)清醒认识现实严峻形势,把宣传领导和领导宣传的工作做实。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协会要把宣传领导和领导宣传的工作做实。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对冒用宗教名义活动的其他邪教问题严重程度的认识。要用辽宁工作中取得的大量第一手资料,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当前除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外,还有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组织在进行活动。了解他们在数量上人多势众,活动和危害能量很大;他们在组织性质上是反动政治组织;他们的政治目的是推翻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政权;他们在表面上是冒用宗教的名义,在活动方式上是以地下活动为主;他们的活动范围是以基层为主,点多面广,很难及时发现和处置;他们发展和拉拢的对象是基层群众为主,危害我们的执政根基;他们发展组织的手段多样,速度也很快。 这些邪教组织同“法轮功”一样,也是境外敌对势力联手与我对抗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定期形势分析,案例剖析等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同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组织斗争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时刻保持对敌斗争的警惕性,居安思危,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要积极建议将反邪教斗争纳入党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起严格的领导责任体系,确保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问题工作常抓不懈,特别是要将宣传领导转化为领导宣传,使全省上下凝聚起同其他邪教作斗争的共识,不断深化辽宁的反邪教斗争,为辽宁的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认真总结反邪教斗争的经验,促进“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严防坐大成势。各级协会要认真总结宣传十五年反邪教斗争的经验。面对其他邪教问题,要吸取当初“法轮功”邪教组织坐大成势的严重教训,及时打击冒用宗教名义的各种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辽宁省防范和打击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工作取得的很大成效。打击和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一些地方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在表面上偃旗息鼓。但是,全省还有数量不容小觑的、不在工作视线内的潜在的邪教组织和人员没有被发现,还有相当比例的已发现的邪教人员没有转化或没有彻底转化。防范和处理这部分邪教组织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各级反邪教协会要积极与有关部门一起,持续不断地分析和研究这些邪教组织的特点、规律,根据各种邪教组织的规模、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打击对策,促进经常性的打击工作。要发挥基层反邪教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使基层反邪教协会成为基层反邪教斗争的重要力量。
(三)发挥优势,强化反邪教社会宣传教育。当前,相当多的人对自己所信的邪教这一事实并不知晓,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加大反邪教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要破除反邪教工作自我神秘思想,利用各种地方媒体,向群众揭露各种冒用宗教名义活动的其他邪教的特征、本质、危害,介绍各种邪教组织的表现形式、活动特点,让群众人人都认识邪教,远离邪教,抵制邪教,反对邪教。二是要紧密结合实际。要通过对各种在当地发生的冒用宗教名义活动的邪教案件的剖析,达到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识别和抵御邪教能力,达到让受骗群众脱离邪教的目的。三是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与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干部培训等多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使警示教育活动达到应有的成效。
(四)当好参谋,推动长期斗争的机制建设。加强反邪教斗争的各种机制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同各种邪教组织进行长期斗争迫切需要。大量的事实表明,冒用宗教名义的各种邪教组织裹挟群众众多,危害极大。因此,我们同各种邪教组织的斗争不是阶段性的,将伴随整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伴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那种期望十年、八年就把邪教打绝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15年的斗争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各种邪教组织已经成为中外敌对势力分化分裂我国版图、侵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颠覆我们政权,侵害我国人民利益的工具。我们不仅要同“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而且也要同冒用宗教名义的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所以,我们要当好参谋,推动各级领导在反邪教斗争既要从政治上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性,同时又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从人员、队伍、机构建设和工作投入上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五)搭建平台,促进全社会齐抓共管。反邪教斗争,需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反邪教协会要影响宣传文化部门积极投稿反邪教斗争,大力生产揭露和批判各种邪教的文化产品,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群众在娱乐中分清什么是合法宗教,什么是非法邪教,使广大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反邪教警示教育从而自觉远离邪教。教育部门把反邪教的内容纳入学生教材,使学生尽早知道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民政部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制定扶贫帮困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让广大群众特别市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积极引导他们依靠科学、劳动致富。各级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工作,针对当前邪教成员女性多的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工作,并且对陷入邪教的妇女做好帮教工作,使她们早日迷途知返。卫生部门针对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组织医疗队伍下乡送医送药,使有病的困难群众早日解除病痛,不致因无钱看病而误入邪教。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送法律给群众。
(六)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促进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科学发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团结群众、教育群众、武装群众、施惠于群众的群众性的心理疏导工作、思想教育工作。各级反邪教协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反邪教斗争。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工作的政策性很强,须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在坚持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把完善反邪教立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行调研论证和科学分析,促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反邪教法律法规体系,为更加有效地做好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的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