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的模仿与“创新”

  近读君正的报道《河南辉县破获法轮功“双修”淫乱案》(凯风网2014-04-01),顿生感慨:案中的孙某真是善于自悟、敢于创新的“精进”弟子啊!何以如此说?因为这个大法徒对李洪志的“法理”吃得很透,既善于模仿,又敢于“创新”。

  先说善于模仿

  模仿师父编身份。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孙某是货真价实的法轮功信徒,自2001年起,孙某以“称自己是李洪志的父亲,主张与其他女性‘转基因、修恋’发生性关系”。孙某理应对李洪志行弟子礼,却“称自己是李洪志的父亲”,岂非大逆不道?其实,恰恰因为这一点,才说明孙某是师父的“高徒”。1999年2月21日,李洪志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时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既然李洪志能够“造父母”,孙某为什么不能“造师父”?

  模仿师父夸好处。要想说服女性与自己“双修”,总得让对方觉得有好处,“献身”是值得的。孙某告诉被骗者,有他参与“双修”,可以“帮助其他女性净化身体,提升悟性,开启身体各种功能,使其达到先天圆满,回归高层世界”。瞧瞧,这“净化身体”、“开启功能”、“圆满”、“回归”等,不都是李洪志常说的词儿吗?大法师父不也在《转法轮》中说过一大堆“男女双修”的好处吗?

  模仿师父装穷相。孙某多次向受骗的女性说“自己家中困难,家庭情况不好,妻子没有工作”,结果呢,“众多与孙某发生过性关系的女性为表示感谢,给其财物,少则两三千,多则两三万。几年来,孙某共骗取钱财20余万元”。李洪志当初不也是装穷诉苦,变相地向弟子索要钱财吗?法轮功第一媒体上就有弟子爆料,李洪志自己出书卖钱,还向弟子变相索捐:“当时师父收的钱都是做书用的”“大家听说师父要做书,就主动拿钱,有拿一百的,有拿五十的……当时有四、五十人拿钱吧。做出的书就是《法轮功》”(《师父在长春传法初期时的见证》)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

  再说敢于“创新”

  理论上的“创新”。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这套“理论”似乎较为“朴素”。孙某在谈“男女双修”原理时,加进了现代科技的因素,提出了“转基因、修恋”的新概念。“转基因”技术可是当今极时髦的生物工程,孙某欺骗女性说,他自己的精液是高能量物质,注入对方体内,可以促成双方的基因转变。明明是伪科学,却说得煞有介事,很具迷惑性。

  实践上的“创新”。说到男女双修,“法轮净土”上秽闻不断。比如2001年破获的“山莱西双修案”,2003年破获的“河南驻马店双修案”。这些脏事,做得直接、露骨,缺少涵养。孙某就不同了,他善于利用网络来树形象、找目标。孙某以“大中原”这个网名在两个法轮功QQ群中活动,传播具有邪教性质的文章260余篇,以此寻找“猎物”,结交“修恋”对象,先后17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充分体现了其网络高手的优势。

  邪教出邪才,孙某身上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