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邪教协会参与“回归社会工程”的途径及几点建议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14年来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开展“回归社会”工程是是教育转化工作的有效延伸、巩固和深化,是我们党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反邪斗争中的具体体现。反邪教协会作为民间群众组织,在反邪教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反邪教协会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应有作用,积极参与“回归社会”工程,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经过14年来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目前,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已得到转化,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实现了转化。但有的遇到了一些生活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也有的没有完全转化或回归到社会又出现了反复;还有极少数顽固痴迷者坚持错误立场,甚至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境外“法轮功”也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煽动、教唆境内外的“法轮功”人员对已转化人员进行拉拢或恐吓,大肆开展反转化活动,妄图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达到推翻党的领导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事实证明,“法轮功”人员既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群体,也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精神控制和进行反转化的重点。因此,对“法轮功”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后续帮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如果“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做不好,就永远走不出转化、反复,再转化、再反复的怪圈。  

二、 科学规划、综合施策,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社会工程”是推动“法轮功”人员回归理性、回归现实、回归社会,推进教育转化工作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回归社会工程”,要求协会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并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开创教育转化工作新局面。

  ——着力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回归社会工程”提供保障

  为确保“回归社会工程”扎实开展,协会必须建立健全制度,积极完善回归社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专项工作通报制。就“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最新动向、新发案事件以及“回归社会工程”等情况,专门印制情况通报,呈送各级领导,使领导及时了解斗争形势。二是建立定期汇报、通报制。每季度,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反邪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各苏木镇通报反邪教工作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按年度将反邪教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与各地各部门层层签订,强化工作的推动落实。

  ——着力开展无邪教社区(嘎查)创建工作,助推“回归社会工程”

  社区(嘎查)是构筑防范邪教的第一道防线,而“无邪教创建”工作是铲除邪教土壤、夯实基层基础政权,逐步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土壤重要途径。反邪教协会参与“无邪教创建”工作,是协会发挥自身作用的良好机会,是深入开展反邪教科普宣传与警示教育的广阔平台,也是新形势下对反邪教协会工作的客观要求。首先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要特别注重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协会要物建社区(嘎查)治安巡逻队员、反邪教信息员,形成对社区、主要街道等易发案区域,以及重点人和外来可疑人全方位的巡查防控网络,严防反宣品张贴、投放等违法案件的发生。从一个社区、一个嘎查的“小安”抓起,把一个个基层社区(嘎查)建成反邪教斗争的前沿堡垒,为深化“回归社会工程”提供

  有力支撑。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做好“回归社会工程”强大合力

  “回归社会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协会一家是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将“回归社会工程”与落实政策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和原“法轮功”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建立健全帮困扶助机制。坚持贯彻“给出路”的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劳动、妇联、教育等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对已转化的无业或失业“法轮功”人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其重新就业。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就业而没有生活来源的已转化人员,给予解决低保待遇等方面的扶助。综合施策,搭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平台载体。

  ——提升自身技能,提高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专业性

  作为基层协会,群众性、自发性、自觉性和参与性,决定了我们在推动反邪教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当前,难转化、易反复是教育转化工作亟需突破的瓶颈问题,可以说,攻坚转化和巩固教育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协会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和内部培训,通过外出考察和举办培训班及不定期地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通报斗争形势、分析对象特点、交流工作心得,并邀请各地帮教能手和心理咨询专家传授帮教经验,进行专业辅导。此外,还要充分积极协调外地转化基地,分批派工作人员进行跟班学习,以实战来提升技能、以实战来磨练意志。

  ——发挥会员优势,为强化反邪教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讲政策,又要讲人情,更要讲科学,在实际工作中,协会要充分发挥其具有的民间人士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学科优势和专业优势进行帮教工作,积极开拓“回归社会工程”新思路。要根据对象的身体、心理特点,科学有效地制定帮教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进行有益的尝试。在民族聚居地区,可以开展“民族情愫唤回归”活动,利用民族语言、民族情感对少数民族“法轮功”人员进行教育转化,促使其回归社会;可以开展“宗教反邪”活动,动员协会中的宗教界人士,发挥传统正规宗教积极作用,抵制和防范邪教势力的蔓延和发展。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宣传《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向信教的“法轮功”人员宣传教理教义和国家宗教政策,使其认清邪教本质,最终与邪教决裂。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在接茬、安置、扶持、服务和保障上求突破

  对司法、公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能进行整合,建立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科学有效的的衔接、管理和控制办法,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安置帮教工作职能,以苏木镇司法所为主体,协调公、检、法、民政及工、青、妇等社团组织定期开展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活动。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

三、 反邪教协会参与“回归社会工程”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为“回归社会工程”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要把“回归社会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政考核体系,要着眼全局,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计划,经常督促检查,在构建和谐社会大局中实现整体推进,使“回归社会工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真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将“回归社会工程”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各领域

  要切实加强横向协作,共同创造良好的安置帮教环境;充分发挥社区资源的优势,将安置帮教工作有机地融入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环节之中,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妇女、离退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对原“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工作,逐步实现帮教社会化,积极构建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综合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回归社会工程”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回归社会工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协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既为帮教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能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