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半边天”作用 推进防邪阵地前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摘  要:妇女是邪教侵害的“易感人群”,深入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开展防邪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履职尽责,积极参与防邪工作体系,深入推进防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以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以提高广大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弱势群体和贫困妇女为重点,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以帮助误入歧途的妇女回归正道为目标,积极开展帮教、转化工作。

  关键词:妇女  家庭  防邪  职能  和谐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防范和反对邪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紧密联系妇女、联系家庭、辐射面广的职能优势,把防邪反邪、维护稳定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凸显“半边天”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 深入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开展防邪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一)妇女群众是邪教侵害的重点群体

  由于不少妇女缺乏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导致在辨别好与坏、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的认知能力较低,缺少对邪教的防范意识与能力,极易受到不法人员的蛊惑,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陷入邪教组织的圈套。这些上当受骗的妇女对邪教抵御能力差,不明就里、抛家舍业,沉溺于邪教活动,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二)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加,但目前社区功能的发挥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如相关部门对社区工作的指导、管理、支持力度不够,社区服务项目较少并不够深入,基层矛盾化解、利益诉求不能及时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社区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支持度还不高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邪教组织提出“先夺民心,后夺政权,建立神国”,煽动国内成员和不明真相的群众以极端方式进行捣乱破坏。基层社会管理的薄弱地带,往往就是邪教乘隙而入的重灾区,“免疫力”相对较低的妇女群众更是“易感人群”。

  (三)群众路线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还不够

  一是有的公共服务部门对贯彻群众路线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重视抓项目、搞经济,忽视软环境建设,群众工作不到位,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做得不够;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牢,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方法不当,冷硬横推,办事拖沓,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三是没有及时、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没有将大量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导致违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无理取闹的案件增多,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此种种,在邪教组织与我们争夺群众的斗争中,自然会失去人心,让邪教有招摇撞骗的卖点、有蛊惑人心的市场。一些邪教人员正是抓住社会腐败、诚信缺失、贫富差距等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的矛盾问题,借题发挥,无限地加以夸大和渲染,挑拨离间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亟待全域覆盖、全面加强

  由于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相对更低,邪教组织的活动在农村的比例较高,其种类既有“法轮功”,又有“门徒会”、“全能神”、“全范围教会”等其它邪教,其传播的时间长,活动的范围广,参与的人员多,社会危害性大。因此,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一户,既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五)深入妇女群众开展防邪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邪教是危害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尽管我们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法轮功”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联非常密切,活动仍然相当猖獗,呈现出地下组织动态化、渗透破坏隐蔽化、反宣手段科技化等倾向;“门徒会”、“全能神”等其它邪教和有害功法组织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企图死灰复燃、坐大成势。和谐社会是由千千万万个和谐家庭组成的,不能也不可能缺少作为“半边天”的广大妇女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开展防邪工作,是新的斗争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深入妇女群众构建防止邪教滋生、蔓延的铜墙铁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在广大妇女群众中筑牢防邪前沿阵地

  (一)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履职尽责

  防邪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这一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行齐抓共管、整体作战,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协作、人人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级妇联组织要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防邪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妇联组织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防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建立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增强全体妇联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妇联的其它业务工作,分解、落实职责任务,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

  (二)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积极参与防邪工作体系

  村组、社区是我们与邪教组织争夺群众、争夺人心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和村组、社区、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等基层妇联组织的建设,建立一支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素质优良的妇女工作专兼职队伍。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为主体,积极组织妇女干部参与防邪工作体系,夯实防邪工作基础。妇女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与村支两委、社区干部等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反邪教斗争的深入开展。针对辖区防邪工作形势,结合妇联组织建设,组织妇女骨干成立区县、乡镇、村组三级“同心姐妹”防邪队伍,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正面宣传和内幕性信息收集,并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防邪业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妇联系统防邪工作规范化建设

  制度建设在防邪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各种邪教滋生漫延的社会根源和主要途径,了解和掌握各类邪教活动的情况,探索同邪教组织斗争的规律;要结合妇联工作的任务和特点,贴近辖区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包括妇女儿童宣传教育、权益保护、预案应对、绩效考核等在内的一系列防邪工作制度。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将防邪工作贯穿在各项妇联业务工作中,提升广大妇女群众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筑牢夯实防邪一线阵地,彻底铲除滋生邪教的“病灶”,全力保障社会和谐、政治稳定、人民安康。

  (四)以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满足妇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广大妇女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妇联组织开展防邪工作非常有力的切入点。基层妇联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全面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把防邪工作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针对妇女群众对强身健体、医疗卫生、心理健康、科学知识等方面的需求,针对新时期精神文化需求的特点,有的放矢地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妇女群众从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素质。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利用傍晚等时段,在乡镇场口、社区广场组织舞蹈、跳操等健身活动,在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开展读书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身理念,提高广大妇女对邪教的辨别能力,丰富她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坚定她们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决心、信心和恒心,不给各类异端邪说以可乘之机。

  (五)以提高广大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和警示教育

  妇女是家庭的核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崇尚科学、关爱生命、珍惜家庭、反对邪教”为主题,将防邪宣传教育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工程、“六五”普法等的重要内容,找准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抓手,深入妇女群众开展防邪科普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提高广大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增强妇女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和抵制邪教的自觉性,使一切邪恶说教没有市场。要积极开展“拒绝邪教从我做起”、“无邪教家庭创建”、“温暖你我她、防邪宣传进万家”等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将防邪反邪教育与“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妇联重大节庆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对广大妇女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从邪教的特征、危害、手段、如何防范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讲解,充分发挥家庭反邪教第一道防线作用。特别是在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要紧紧结合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通俗易懂的科普教育,努力营造尊重科学的浓厚氛围,教育妇女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邪教的歪理邪说,防止因缺乏识别能力而受到蒙蔽,步入邪教歧途。

  (六)以弱势群体和贫困妇女为重点,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打破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模式,把一些人推向了被“下岗”、被闲置的位置,这部分人极易出现对社会的认知偏差,成为被邪教侵害的对象。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以广大妇女的期盼为念,为广大妇女的权益而战,以对弱势群体和贫困妇女“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立足妇联职能,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妇女就业服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失业妇女摸底调查,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无业妇女开展定向、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之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时获得就业的机会。要积极开展扶危济困、爱心捐助等公益活动,动员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帮助解决贫困妇女遇到的困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倡导人文关怀,使困难者得到帮助,困惑者得到关爱,挫折者得到鼓励,使邪教无法乘隙而入。

  (七)以帮助误入歧途的妇女回归正道为目标,积极开展帮教、转化工作

  各级妇联要建立帮教工作体系,针对邪教痴迷妇女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和回归社会工程,按照因对象施教的原则,从妇女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等角度出发,通过开展到监狱探望、心理疏导、送温暖等活动,对重点对象进行一对一帮教,引导她们认识邪教组织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动员迷途知返者现身说法,从法律、家庭、工作、生活等角度讲述亲身经历与前后对比,最大限度地教育、转化受邪教组织蒙蔽、裹挟的妇女群众。要落实专人定期对邪教重点人员回访、帮教制度,深入其家庭、单位、社区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思想动态,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巩固改造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高扬“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大旗,深入广大妇女、家庭构建和谐文化,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实建设者和捍卫者,做群众路线的忠实践行者,以科学防治邪教,以文明改变愚昧,以理性战胜邪恶,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