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邪教整治要实行综合治理
邪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冒用宗教名义,混淆是非,加之其以极强的隐蔽性和活动时的诡秘性,长期与政府对抗,与社会对抗,虽经政府多次打击,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彻底铲除邪教。政府在面上打击,邪教赓转入地下活动;稍微有点放松,邪教便死灰复燃,公开跳出来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当今,各类邪教的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给打击邪教增添了不少难度。例如,过去邪教开展活动,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因文化水平低,有的甚至是文盲,邪教人员聚集后,教主要亲临现场传教,少不了要带一些涉及邪教方面的书籍,加之交通不便,容易现场查获,人证物证皆有;而今,邪教组织将邪教的内容制作成光盘等视听资料,只需由邪教组织骨干成员组织邪教人员观看或由邪教人员自己在家中观看即可,邪教的传播速度更快、更广,危害程度更强,查处的难度更大。道高如有一尺,魔高须达一丈,毕竟邪不压正。面对新形势下的反邪教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方法,适应新形势,对邪教实行综合整治。
一、 强化打击手段
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打击手段无疑是整治邪教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对于政治色彩浓厚、以推翻共产党为目的、反政府、反社会的“法轮功”邪教组织依法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通过对案件的查处,对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的打击,让群众清醒地看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信不得、沾不得,让其不敢活动,不能活动,让其失去活动的土壤基础,从而逐渐消亡。
二、 深化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10年来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应有的成效,广大群众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对于那些冒用宗教名义、打着救世主行善招牌、隐蔽较深、特别是与封建迷信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的邪教活动,群众一时还难以辨认,如,“门徒会”、“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活动。因此,要不断深化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能力。一是突出重点,厘清邪教渗透的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要把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散户作为重点,把平时封建迷信思想严重、思想脆弱、遇事便求神拜佛的人员作为重点人群;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低、甚至文盲人员,不能要求过高,不必讲大道理,不必发宣传资料,不必搞签名仪式,对其应采取口头宣讲,尽量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语言,用身边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晓之以理,让他们知晓那些行为违法,那些活动不能参与,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秘密聚会活动要报告基层干部即可。二是紧紧抓住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电视节目图文声并茂的宣传作用,在人口聚居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播放一些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种植及日常生活中浅显易懂的科普知识片,让群众接受更多的科学知识。三是严格区分邪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要把群众一般的封建迷信活动等同于邪教活动;如果任意扩大邪教活动范围,将不利于打击极少数邪教骨干成员,还容易把有封建迷信活动的人群推向邪教一边,违背了团结教育挽救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邪教骨干的方针。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让邪教无插入之机,无立锥之地。
三、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在反对邪教工作中,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利用其安排工作走村串户、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正面宣传法律法规,宣传邪教的危害,宣传科技知识,并当好反邪教工作的信息员、指挥员、战斗员,一旦发现邪教的非法活动,及时报告,并配合政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 加强阵地建设
一是在不鼓励不提倡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应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让信教群众有地方开展合法的宗教活动,引导、规范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占领群众思想阵地。
五、 加强经济建设
加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邪教问题的根本出路。纵观邪教活动区域,往往是经济发展落后,群众物资生活、精神生活贫乏之地。而绝大多数人被裹挟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也都是抱着祈求保佑全家平安、祛病健身、追求幸福生活的心态,被蒙骗而参与邪教活动,他们本身没有政治目的,有的完全是因病致贫,有的长期处于经济困难之中。邪教组织正是看重了这些薄弱之处,对这类群体施以小恩小惠,再辅之以参与他们的活动后有病不打针不吃药也能好等谎言,将其拉拢。因此,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增加群众收入,解决好群众的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切实解除后顾之忧,让群众信任政府、相信科学,自觉抵制邪教活动,让邪教自身失去活动能力,最终灭亡。
铲除邪教,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对邪教的综合整治要作为常态化的工作,常抓不懈,不给邪教喘息之机,全力打压邪教生存空间,最终铲除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