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反邪教工作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发展。
    必须始终紧扣发展主题。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必须紧扣发展这个主题。要自觉地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整个社会发展大局,把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作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职责,努力实现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高度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社会土壤,才能把受邪教蒙蔽的群众从邪教的泥淖中彻底地解脱出来。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改进工作目标,调整工作思路,始终把工作对象的进步和发展作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但要帮助工作对象摆脱物质上的贫困,更要帮助工作对象摆脱精神上的贫困,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进步,让每一个群众都能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充分享受公平正义,不让一个群众受到邪教的蛊惑。对于已经彻底脱离了邪教的基本群众,要给政策,让他们有更多的自由和权利,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对已脱离邪教、生活困难的群众,要着力于解决他们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帮助他们走出贫困的阴影;对于思想反复的涉邪人员,要加强思想引导,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思想上的进步和发展。
    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当前,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斗争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从当初的严防死守向固本强基转变,已经从当初的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向社会各部门综合治理转变。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必须转变思想,变管理为服务。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应当看到,大多数受邪教蒙蔽的群众是我们的基本群众,而且还是弱势群体。为他们服务,着力解决他们的各种困难,是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有平等的意识,真诚、耐心、细致、持久地对待工作对象。要努力实现服务制度化,将帮扶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规划,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合力,长期帮扶;要不断强化服务平台,切实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让更多的涉邪人员得到有效巩固和彻底转化,融入社会;要努力实现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既要着力于解决工作对象的生存和发展等现实问题,也要着力解决工作对象的思想问题;既要持之以恒地灌输核心价值观,又要引导工作对象接受普遍的社会意识,成为真正的社会人。
 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反邪教文化建设,不但要纳入文化建设的大局,而且要体现出强烈的职业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点。必须高度重视反邪教文化建设,把反邪教文化建设作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宣传内容上,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用先进的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在宣传阵地上,要充分发挥“一墙一窗”等阵地的作用,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技术,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挤压邪教的生存空间。要着力打造具有鲜明职业特点的反邪教文化。当前,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已经开展十余年,反邪教文化已经有所积淀;各地积极探索反邪教文化建设,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反邪教文化成果。加强反邪教文化建设已经具备了主客观因素。一方面,要努力挖掘、整理各地多年来创造、传承的反邪教文化,整理一批反邪教文化的精品;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反邪教文化的经验,力求反邪教文化的系统化、理论化。 [Page]
    必须勇于创新社会管理。十八大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前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既有来之不易的成绩,更有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更宽的眼界、更高的境界,不断提升反邪教工作水平。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坚持群众路线。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一切为了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依靠群众。创新往往来自于最直接、最生动的实践。不但要善于挖掘、推广基层的创新经验,而且要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最大热忱,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其次,要充分重视科技对管理的巨大影响。目前,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地影响社会,极大地改变我们的工作、生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种影响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影响,积极面对这种影响,主动地把把科技作为工作的要素之一,改变观念,改进工作,始终保持工作的主动性。第三,要充分重视涉邪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断发展,人员流动已经成为普遍社会现象。加强涉邪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应当成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维护流动人口的各种利益,加强涉邪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是做好涉邪流动群众的难点和重点。既能保证涉邪流动人口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又能有效地为他们提供管理和服务;既能规范有序,又不至于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生活,考验着我们反邪教工作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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