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轮功”等邪教腐朽文化的剖析
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成为了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进行思想渗透和实施演变的政治工具。作为一个“有的是愚昧,缺的是文化”的邪教团体,却妄图用“文化”来为其“反华活动”摇旗呐喊。笔者从文化渊源谈起,从“法轮功”所谓的“文化”特性入手,对其进行剖析如下:
一、文化的含义、渊源和实质
“文化”概念集中反映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的认识,它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如前苏联学者弗•让•凯勒所说:“文化概念反映了人们对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独立性和仅为人所固有的能动性的意识,,这种能动性既不能归结为自然力的作用,也不能归结为神灵的作用,它意味着对人自身崇拜的诞生,从而取代了古代所有的其它崇拜。由于人们所处的时代、环境、地位不同,社会生活和生产的条件不同,拥有的经验、知识、观念不同,因而对“文化”的理解也就有很大的差异。这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度的人们对文化的界定和争论中表现出来了。
在西方,“文化”(culture)一词来源于拉丁语Cultura,含有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尊重之意。最初是指土地的开垦及植物的栽培;后来用它来指对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培养和发展,特别是艺术、道德方面的能力和精神的培养,进而指称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人们在征服自然和自我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在中国,,“文化”一词,原与“武功”相对应,《易经》上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有文治教化之意。 我国这种以“文治”、“教化”为主旨的独特文化观念和文化传统,对中国乃至世界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1940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专门作了题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的演讲,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文化做了一个科学的解释:“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据此而看,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上体现的人类思想和智慧的总和,包括语言、文学、艺术、科学、道德、宗教、哲学等。其核心部分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与一定政治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那么根据当今中国实际情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的反映。
二、“法轮功””具有典型邪教文化特点
“法轮功”及其他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邪教组织,也可以从文化的视角加以审视。但是,从它们的本质和社会作用来说,既不属于落后文化,也不属于健康有益文化,乃是与具有人民性、科学性、进取性、时代性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背道而驰,对抗科学、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邪教文化,因为其完全符合邪教的基本特点:
1、宣扬极端的个人崇拜。李洪志将自己的生日修改为农历四月除八,即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摇身一变,变成了“佛祖释迦牟尼”转世。这样,他就借佛教、道教的名义,为自己罩上了一层迷糊人的光环,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神。不仅如此,他故弄玄虚,编造了一些毫无章法的新式练功动作,偷换佛教中“法轮”的概念,用到其“功术”上,并扬言,练“法轮功”的人,修炼成功了,就真会有一个法轮在肚子中旋转。他要求弟子,他的拼接而成的画像必须当成神像供着,他的《转法轮》和其它言语当成“经文”来诵读。
2、精神控制。李洪志用“真、善、忍”做幌子,用健身、治病来引诱人,用“世界末日”、“地球爆炸”等所谓“邪说”来恐吓人,使练功者相信自己的行动无时不在师父“法身”的控制之下。李洪志不仅不断地“讲法”,出了大量的书,而且不断督促信徒“学法”、看书。使他们完全洗脑,抛弃自己的亲人、家庭、集体甚至国家来追随他,使信徒放弃原来的正常思维模式而听信他的歪理邪说。 [Page]
3、反人类、反社会。无数事实证明,科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但是“法轮功”打着宗教和气功的旗号,歪曲宗教教义,组织策划许多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非法围攻政府机构和媒体,非法静坐、非法示威,甚至鼓动信徒自杀和集体自杀,侵害了人身健康和生命权,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邪教表现还有秘密结社,聚敛钱财等种种恶行,十几年来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综上所述,“法轮功”的所作所为,表明它是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其文化体现也是具有邪教特点的腐朽文化。
三、“法轮功”等邪教文化的腐朽性及表现
毛泽东说的好:“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予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构建过程,同时也就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的过程。但“法轮功”不是本着顺应历史发展,对文化扬弃的辩证法精神,而是掀起了打着“传统”大旗,复古糟粕文化的逆流,其表现如下:
1、排斥无神论,构建造神文化。众所周之,人类早在远古时期就开始了对宇宙和生命的探索,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也出现过许多关于宇宙结构的学说,例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火团中心说”、柏拉图的正多面体宇宙结构的种种描绘、以及影响较大的“地心说”和“日心说”等。这些标志着人类对于宇宙的认识已经告别了远古蒙昧时代的神化传说,迈出了探求宇宙构造的可喜的第一步。而进化论的出现则引发了近代以来最深刻的一场科学革命和思想革命,它所带来的世界观的最大变革就是人们从此认识到:在生命世界中“有机界和无机界的一切变异是根据自然界的规律而不是由于神的干涉而发生的”(达尔文《物种起源》)。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洪志不仅完全否认了无神论,还公然在2003年4月的纽约讲法时解释了什么是宇宙:“其实我们这个宇宙啊,就是我一贯所说的这个小宇宙,这个小宇宙叫什么呢?就是中国呢个传说中讲开天辟地的盘古。他不是中国人,他也不是地上其它民族的人,他是天上的神,他是宇宙。”而且对于生命的来源,他如此妄言:“大家知道,我以前讲过,世上的人,包括与正法有关系的一切生命都不简单,都是为正法而来,都是为了正法而成的,都是为了正法而造就的。”“神用三界内物质造成了人,自然就会带有善恶两种因素。”除此之外,李洪志这位“法轮功”造的神不仅在简历中神化自己:“8岁得上乘大法,具有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而且大言不惭地说:“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大法有着无限的内涵,造就了宇宙每一层次的一切。”按此逻辑,李洪志造就“大法”,而“大法”又创造了世界万物,其不仅鼓吹自己是神,而且能把弟子渡成神,所以,李洪志才是真正的创始者,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活着的“神”。
如此看来,“法轮功”硬是违背宇宙发展和生物进化规律造出了一个“活神”,这是其“法轮功”文化腐朽性的重要表现。
2、诋毁科技文化,高举“反科学”大旗。坚持文化的“科学性”,既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也是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科学文化是先进文化的基石,这也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突出特点和强大生命力源泉所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不仅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而且是违背科学事实,甚至是违反科学常识的。 [Page]
李洪志在《美国讲法》中说:“人类现在的科学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的,所以在修炼界的我们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在《转法轮》中又说:“佛法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
但李洪志在他的“著述”及所谓讲“法”的录音录像中,总是把铁叫铁分子(实际是原子),把原子核分裂的反应叫聚变(实际叫裂变),把天文学中的光年当作时间单位(小学教材中就学过是距离单位)等等。在其各种歪理邪说中,类似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不胜枚举,他在如此简单的问题上出现这么多错误,可想而知他能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呢?他这些诋毁科学的歪理邪说无非是为了加强对练习者的精神控制,让他们不再相信“法轮功”意外的其它科学知识,让他们一门心思地用这些精神垃圾支配自己的言行举止,成为李洪志反科学、反社会的工具。
3、打着“中国文化”的旗帜,上演粗俗文化的闹剧。“法轮功”从两年前就开始恬不知耻地在海外打着“正宗中华传统文化”的幌子,宣扬所谓“中华神学文化”。在2011年华盛顿特区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神韵艺术团的表演、演员的表现、节目情节的构思,甚至于一个姿态,神韵唱出的歌词,神韵所创作的音乐,都是传统的、正统的、纯正的中国文化。”可实际上,在海外看过神韵演出的一些华人和外国人却对这些演出不敢恭维。英国《卫报》2008年2月25日报道:在纽约组建的以流亡中国艺术家为主组成的神韵演出团,在这里举办集传统舞蹈、滑稽剧和音乐于一体的晚会。即使你同情“法轮功”,也能感觉出这台节目中传递着一些鬼鬼祟祟的、热衷于布道式的腔调。这个事实也使得这台晚会的视觉风格糟得像一个迪斯尼式的节目:演员身着华而不实、满身亮晶晶金属片的传统服饰,背景是计算机制作的风景图片。最后总结:这实在是一出怪异的宣传与光怪陆离的组合。用陈腐不堪的末流“神学”,搔首弄姿的大神舞蹈,来叫嚣法轮的种种“神妙”,简直是上演一幕现代版的堂•吉诃德闹剧,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亵渎。
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所宣传的确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背道而驰的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腐朽文化。在当今社会日益发展的形势下,“法轮功”组织及其糟粕文化只能象文化长河中一块腐烂的淤泥,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浪淘沙,最终被历史所淘汰!
一、文化的含义、渊源和实质
“文化”概念集中反映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的认识,它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如前苏联学者弗•让•凯勒所说:“文化概念反映了人们对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独立性和仅为人所固有的能动性的意识,,这种能动性既不能归结为自然力的作用,也不能归结为神灵的作用,它意味着对人自身崇拜的诞生,从而取代了古代所有的其它崇拜。由于人们所处的时代、环境、地位不同,社会生活和生产的条件不同,拥有的经验、知识、观念不同,因而对“文化”的理解也就有很大的差异。这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度的人们对文化的界定和争论中表现出来了。
在西方,“文化”(culture)一词来源于拉丁语Cultura,含有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尊重之意。最初是指土地的开垦及植物的栽培;后来用它来指对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培养和发展,特别是艺术、道德方面的能力和精神的培养,进而指称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人们在征服自然和自我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在中国,,“文化”一词,原与“武功”相对应,《易经》上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有文治教化之意。 我国这种以“文治”、“教化”为主旨的独特文化观念和文化传统,对中国乃至世界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1940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专门作了题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的演讲,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对文化做了一个科学的解释:“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据此而看,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上体现的人类思想和智慧的总和,包括语言、文学、艺术、科学、道德、宗教、哲学等。其核心部分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与一定政治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那么根据当今中国实际情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的反映。
二、“法轮功””具有典型邪教文化特点
“法轮功”及其他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邪教组织,也可以从文化的视角加以审视。但是,从它们的本质和社会作用来说,既不属于落后文化,也不属于健康有益文化,乃是与具有人民性、科学性、进取性、时代性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背道而驰,对抗科学、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邪教文化,因为其完全符合邪教的基本特点:
1、宣扬极端的个人崇拜。李洪志将自己的生日修改为农历四月除八,即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摇身一变,变成了“佛祖释迦牟尼”转世。这样,他就借佛教、道教的名义,为自己罩上了一层迷糊人的光环,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神。不仅如此,他故弄玄虚,编造了一些毫无章法的新式练功动作,偷换佛教中“法轮”的概念,用到其“功术”上,并扬言,练“法轮功”的人,修炼成功了,就真会有一个法轮在肚子中旋转。他要求弟子,他的拼接而成的画像必须当成神像供着,他的《转法轮》和其它言语当成“经文”来诵读。
2、精神控制。李洪志用“真、善、忍”做幌子,用健身、治病来引诱人,用“世界末日”、“地球爆炸”等所谓“邪说”来恐吓人,使练功者相信自己的行动无时不在师父“法身”的控制之下。李洪志不仅不断地“讲法”,出了大量的书,而且不断督促信徒“学法”、看书。使他们完全洗脑,抛弃自己的亲人、家庭、集体甚至国家来追随他,使信徒放弃原来的正常思维模式而听信他的歪理邪说。 [Page]
3、反人类、反社会。无数事实证明,科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但是“法轮功”打着宗教和气功的旗号,歪曲宗教教义,组织策划许多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非法围攻政府机构和媒体,非法静坐、非法示威,甚至鼓动信徒自杀和集体自杀,侵害了人身健康和生命权,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邪教表现还有秘密结社,聚敛钱财等种种恶行,十几年来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综上所述,“法轮功”的所作所为,表明它是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其文化体现也是具有邪教特点的腐朽文化。
三、“法轮功”等邪教文化的腐朽性及表现
毛泽东说的好:“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予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构建过程,同时也就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的过程。但“法轮功”不是本着顺应历史发展,对文化扬弃的辩证法精神,而是掀起了打着“传统”大旗,复古糟粕文化的逆流,其表现如下:
1、排斥无神论,构建造神文化。众所周之,人类早在远古时期就开始了对宇宙和生命的探索,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也出现过许多关于宇宙结构的学说,例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火团中心说”、柏拉图的正多面体宇宙结构的种种描绘、以及影响较大的“地心说”和“日心说”等。这些标志着人类对于宇宙的认识已经告别了远古蒙昧时代的神化传说,迈出了探求宇宙构造的可喜的第一步。而进化论的出现则引发了近代以来最深刻的一场科学革命和思想革命,它所带来的世界观的最大变革就是人们从此认识到:在生命世界中“有机界和无机界的一切变异是根据自然界的规律而不是由于神的干涉而发生的”(达尔文《物种起源》)。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洪志不仅完全否认了无神论,还公然在2003年4月的纽约讲法时解释了什么是宇宙:“其实我们这个宇宙啊,就是我一贯所说的这个小宇宙,这个小宇宙叫什么呢?就是中国呢个传说中讲开天辟地的盘古。他不是中国人,他也不是地上其它民族的人,他是天上的神,他是宇宙。”而且对于生命的来源,他如此妄言:“大家知道,我以前讲过,世上的人,包括与正法有关系的一切生命都不简单,都是为正法而来,都是为了正法而成的,都是为了正法而造就的。”“神用三界内物质造成了人,自然就会带有善恶两种因素。”除此之外,李洪志这位“法轮功”造的神不仅在简历中神化自己:“8岁得上乘大法,具有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而且大言不惭地说:“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大法有着无限的内涵,造就了宇宙每一层次的一切。”按此逻辑,李洪志造就“大法”,而“大法”又创造了世界万物,其不仅鼓吹自己是神,而且能把弟子渡成神,所以,李洪志才是真正的创始者,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活着的“神”。
如此看来,“法轮功”硬是违背宇宙发展和生物进化规律造出了一个“活神”,这是其“法轮功”文化腐朽性的重要表现。
2、诋毁科技文化,高举“反科学”大旗。坚持文化的“科学性”,既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也是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科学文化是先进文化的基石,这也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突出特点和强大生命力源泉所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不仅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而且是违背科学事实,甚至是违反科学常识的。 [Page]
李洪志在《美国讲法》中说:“人类现在的科学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的,所以在修炼界的我们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在《转法轮》中又说:“佛法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
但李洪志在他的“著述”及所谓讲“法”的录音录像中,总是把铁叫铁分子(实际是原子),把原子核分裂的反应叫聚变(实际叫裂变),把天文学中的光年当作时间单位(小学教材中就学过是距离单位)等等。在其各种歪理邪说中,类似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不胜枚举,他在如此简单的问题上出现这么多错误,可想而知他能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呢?他这些诋毁科学的歪理邪说无非是为了加强对练习者的精神控制,让他们不再相信“法轮功”意外的其它科学知识,让他们一门心思地用这些精神垃圾支配自己的言行举止,成为李洪志反科学、反社会的工具。
3、打着“中国文化”的旗帜,上演粗俗文化的闹剧。“法轮功”从两年前就开始恬不知耻地在海外打着“正宗中华传统文化”的幌子,宣扬所谓“中华神学文化”。在2011年华盛顿特区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神韵艺术团的表演、演员的表现、节目情节的构思,甚至于一个姿态,神韵唱出的歌词,神韵所创作的音乐,都是传统的、正统的、纯正的中国文化。”可实际上,在海外看过神韵演出的一些华人和外国人却对这些演出不敢恭维。英国《卫报》2008年2月25日报道:在纽约组建的以流亡中国艺术家为主组成的神韵演出团,在这里举办集传统舞蹈、滑稽剧和音乐于一体的晚会。即使你同情“法轮功”,也能感觉出这台节目中传递着一些鬼鬼祟祟的、热衷于布道式的腔调。这个事实也使得这台晚会的视觉风格糟得像一个迪斯尼式的节目:演员身着华而不实、满身亮晶晶金属片的传统服饰,背景是计算机制作的风景图片。最后总结:这实在是一出怪异的宣传与光怪陆离的组合。用陈腐不堪的末流“神学”,搔首弄姿的大神舞蹈,来叫嚣法轮的种种“神妙”,简直是上演一幕现代版的堂•吉诃德闹剧,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亵渎。
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所宣传的确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背道而驰的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腐朽文化。在当今社会日益发展的形势下,“法轮功”组织及其糟粕文化只能象文化长河中一块腐烂的淤泥,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浪淘沙,最终被历史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