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指导 真情帮教——浅谈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几点体会
“法轮功”是一种集古今中外各种伪气功、伪宗教、伪科学为一体的邪教,它通过剽窃、歪曲、篡改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如气功、佛学、道学、儒学等)和科学概念,给练习者设下了一连串的精神陷阱,其教育转化工作极其不易。广阳镇作为南岸区的重灾区,原有“法轮功”练习者近百人,自1999年7月22日中央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转化了一大批“法轮功”练习者,使他们逐渐摆脱了精神桎梏,重新走上了健康的生活道路。下面,浅谈一下我们在从事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广阳镇法轮功练习者概况
要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有效的帮助教育,首先要熟悉他们的具体情况,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找准他们的思想症结。我镇“法轮功”练习者主要是重船厂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及家属、下岗工人,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高级知识分子、技术骨干、教师、干部,也有文盲、待业者,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性格特征。因此,我们对每一个“法轮功”人员的情况都作了一定的了解。
一是广泛熟悉“法轮功”人员的个人情况。作为教育帮教人员,我们十分注意与他们的接触,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我镇的“法轮功”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法轮功”明月沱站点的召集人和辅导站负责人;二是到处写“法轮功”标语,散发,张贴、散发“法轮功”反动宣传品被判刑人员;三是劳教期满,思想顽固的未转化人员。他们的文化程度、生活阅历、对社会的认识角度、认识水平都存在很大差异。
二是观察其行为特征。我镇的“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较深,他们对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策极为不满,对我们的帮教转化工作十分抵触。他们始终抱着一种“锻炼身体、祛病强身”的思想,拒绝与帮教工作人员交谈,认为不练功就会旧病复发,给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三是分析痴迷原因。在对我镇“法轮功”练习者的个人情况有较细的了解之后,对他们痴迷“法轮功”的原因也要作客观分析。他们有的是祛病健身型的“法轮功”痴迷者,在练功后感到身体好转,认为修炼“法轮功”受了益,“法轮功”没有对社会造成破坏,政府应该允许练功。这类人大多数年老体弱、身体条件不好,希望达到健身和减少医疗费支出的目的而修练、进而痴迷“法轮功”;有的是生活,工作遭遇坎坷,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得到安慰,产生严重的依赖;有的人世界观、人生观本来充满了宿命、轮回、神等唯心主义的东西,与李洪志歪理邪说一拍即合,视“法轮功”为信仰和追求;还有的人空闲时间多,精神空虚,将练“法轮功”作为一种精神寄托。
二、用心帮教,一人一策
对于每一个练习“法轮功”的个体而言,由于各自的经历不同、知识水平不同,迷恋程度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情况千差万别。我们教育转化办公室就根据他们的练功原因、性格特征、经济收入、工作经历、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专门分析,因人而异制定转化方案,做到“一人一策”,针对性的进行教育转化。
比如针对“强身健体型”的学员,通过沟通、交流、座谈,我们了解到“法轮功”痴迷者练功后所谓的“身体受益”的表现形式有:一是改变了原有急躁粗野的脾气性格,以及一些坏的生活习惯;二是放弃了对身外之物的追求,远离了世事烦忧,心胸宽阔了;三是原患有的多种慢性身心疾病,主观感觉病情稳定了或症状有所减轻;四是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轻松舒适感,不练功就不自在,不舒服,原来的疾病又显露出来了。对于他们,我们首先是不回避“身体受益”观点,唤起与“法轮功”痴迷者的“共情意识”,消除对立情绪和敌对心理,使他们能够与我们交流,正视现实;熟悉之后,我们帮教工作人员则进一步以科学的专业知识武装头脑,给他们讲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讲李洪志的险恶政治用心,讲解健康知识和卫生知识,并引导他们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健身活动,通过每天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使他们逐渐摆脱“法轮功”精神控制。
又如我镇原“法轮功”管理站的站长姚XX,因执迷不悟,2003年底被送到市法制学习班教育转化。在进班的初期,她也十分顽固,一直都认为练习法轮功后可以强身健体。学习班的老师并不气馁,经常找她谈心。在一次谈心的过程中,当学习班的老师和她谈到了家庭时,她一下子没了语言,眼泪夺眶而出,也许这正是她心理症结之所在。原来她本有个幸福的家,因为练习“法轮功”,丈夫和她离婚了,现在她也很后悔,希望能够和丈夫复婚。学习班的老师及时将这个信息反馈给我们,我们和社区干部一道,找到她的前夫谈话,希望他能够去看看姚,配合法制学习班做好她的教育转化工作。她的前夫很支持,去学习班看望了她。由此,姚XX被学习班的老师和镇帮教人员的这种工作热情感动了,一块坚冰慢慢的被融化,经过3个月的学习班教育转化,姚XX彻底的与“法轮功”决裂,至今也没有反复。 [Page]
三、真情教育+真心帮扶,确保转化成果
经过多年的教育转化,我镇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11年只剩个别“法轮功”练习者比较痴迷、顽固。为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镇成立了教育转化攻坚帮教小组,每年明确重点人头作为我们的教育转化对象,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起到了转化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
被作为攻坚对象之一的张XX,其家庭是一个典型的受“法轮功”毒害的家庭。1998年,张XX以祛病强身为名,开始练习“法轮功”,在练功的过程中认识了他的丈夫“法轮功”习练者廖XX。组建家庭后,一家人对“法轮功”更加痴迷。1999年取缔“法轮功”后,国家禁止练功,张XX一家对邪教的认识不深,受家庭的影响一直练功。其丈夫因执着“法轮功”,挽救无效,被重船厂除名,张XX一家人很不平衡,对此怀恨在心,对政府的教育转化也十分反感,走向了偏激的极端。
2004年1月14日上午,明月沱社区居委会挂挂图进行反邪教宣传,张XX及其母亲前去干扰,不准挂挂图。由于在其家里也发现大量的“法轮功”宣传资料,张被刑拘1个月。被送到市法制学习班后,起初她对教育转化工作有抵触情绪,对自己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法轮功”邪教本质认识不清。在教育转化张XX的过程中,其丈夫也因在开县从事“法轮功”反宣活动被开县警方捉获,判刑3年。张XX深深的被震惊了,丈夫已经入狱,孩子还小,而自己还痴迷于“法轮功”,她终于醒悟了。李洪志不是神,而是一个毁灭自己家庭的魔鬼。经过学习帮教后,她积极反省自己的问题,并向公安机关交代和提供了有关情况,在揭批会上,她声泪俱下的控诉了“法轮功”对她家庭带来的毒害。
张XX回归社会后,政府和社会并没有歧视她,社区干部和我们帮教小组的同志多次到她家了解情况,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了解到她家没有经济来源,我们帮助她在小区租了一个门面开美容室,她一边工作,解决家里的生计问题,一边经常写信、打电话勉励丈夫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2006年6月,张XX的丈夫因表现较好,提前出狱,政府专门派车到万州三合监狱接他。现在他们一家已经彻底的从“法轮功”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对我们教育转化的干部也没有了以前的抵触情绪,而是愿意把我们当成朋友,我也成了她美容店的顾客。
四、建立常态化关注机制,防止转化后重蹈覆辙
“法轮功”痴迷者写下“三书”。表示与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划清界线,不再习炼“法轮功”,只能算是初步转化。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还需加大教育转化的力度,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水平,深挖思想根源,深入揭批邪教本质,彻底实现心理“脱瘾”,不再因各种诱因发生思想反复、重陷泥潭。
一是加强转化后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已转化者的认识,使其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由于“法轮功”练习者在当初加入时存在诸多个体差异,如练功目的不同、人生经历不同、文化水平不同、个性心理不同、理解接受能力不同等,故转化时她们所处认识基点不同,转化程度也不同:有的是彻底认清并抛弃李洪志及“法轮功”歪理邪说;有的是被法律震慑,或被亲情打动,迫于各种压力转化,她们不愿进一步学习,对“法轮功”邪教本质缺乏深刻认识;有的仅简单写出“三书”,不批“真善”,认为李洪志讲的“真善”是对的,要“一分为二”看待“法轮功”;有的转化动机不纯,仅仅是想回家,对“法轮功”歪理邪说基本没有认识,还没有真正脱瘾,为此,我们一定要把所有转化者的思想统一到彻底认清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罪恶行径、彻底脱离其精神控制的认识水平上来。
二是定期谈心交心,掌握其思想动态。转化后的“法轮功”痴迷者,因过去的精神支柱坍塌了,新的道德规范还没建起来,思想处在一个极易波动的阶段,易受健康状况、周边环境、家庭关系、天气变化、教期长短等各种因素影响。为此,作为我们帮教责任人,要经常和他们谈心,通过个别谈话,比较准确的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和实际困难。比如我镇原“法轮功”习练者陈XX,在一次后续帮教谈话中,他向我提到厂里马上要宣布停工了,为了生计,想到外边打工,但是他的缓刑期限要到2005年才结束。为此,我特向镇派出所汇报了这个情况,由于他平时的表现较好,近两年来都没有活动,厂里反映工作也比较踏实,可以考虑他的外出打工请求。 [Page]
三是搞好接茬帮教。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及单位、社区、家庭等社会力量的联合帮教工作,对转化后的“法轮功”人员,不歧视、不嘲笑、不排挤,帮助他们妥善解决遇到的家庭困难和生病、就业问题;同时净化转化后“法轮功”人员的周边环境,阻隔周边“法轮功”人员的骚扰和拉拢,巩固转化成果、防止他们因缺乏关爱、找不到社会定位,或者困扰缠身、没有正当出路而重新投入邪教组织中去。例如我镇原“法轮功”习练者唐XX,她是一个身体受益型练习者,教育转化后,我们找她谈心,她始终觉得每天象缺少点什么,思想没有着落,我们特地找到她的儿子和媳妇,平时要多和他聊天、说话,转移她的注意力,同时积极组织她参加社区的坝坝舞、故事会等各种娱乐活动。一段时间后,我们再找她谈话时,发现她的情绪好多了,也比以前更乐观了。
五、从事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四点体会
从事教育转化工作几年来,经历过被误解,有过挫折,酸甜苦辣之余更多的是对这份工作的珍视。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以下四点:
一是领导重视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巨大推动力量。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深深的认识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长期、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也是一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人民战争,必须全社会动员起来,齐抓共管。每一个的“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都与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分不开,也与单位、家属等大力协助分不开。
二是要树立“四心”。即对教育转化工作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对“法轮功”练习者要有真诚的关心;做说服教育工作要有坚持不懈的耐心;对转化工作还要充满必须的信心。
三是要不断提升自我。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党和国家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政策界线,掌握做转化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要学习一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宗教、医学、卫生等知识,并熟读《转法轮》一书,明确哪些是李洪志盗用佛家。道家、儒家的理论、名词、术语、哪些是他骗人的歪理邪说,掌握做转化工作的理论依据。
四是要注重做教育转化的工作方法。人不是机器,做“法轮功”人员的转化工作,尤其要注意时间、地点、场合,听者的情绪,说者的语气等,不同的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经过几年的教育帮扶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帮教工作是一场全方位、立体的社会联动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面对面、心贴心的用真情关心、用真心关注帮教对象,才能真正走近他们,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一、广阳镇法轮功练习者概况
要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有效的帮助教育,首先要熟悉他们的具体情况,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找准他们的思想症结。我镇“法轮功”练习者主要是重船厂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及家属、下岗工人,他们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高级知识分子、技术骨干、教师、干部,也有文盲、待业者,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性格特征。因此,我们对每一个“法轮功”人员的情况都作了一定的了解。
一是广泛熟悉“法轮功”人员的个人情况。作为教育帮教人员,我们十分注意与他们的接触,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我镇的“法轮功”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法轮功”明月沱站点的召集人和辅导站负责人;二是到处写“法轮功”标语,散发,张贴、散发“法轮功”反动宣传品被判刑人员;三是劳教期满,思想顽固的未转化人员。他们的文化程度、生活阅历、对社会的认识角度、认识水平都存在很大差异。
二是观察其行为特征。我镇的“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较深,他们对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策极为不满,对我们的帮教转化工作十分抵触。他们始终抱着一种“锻炼身体、祛病强身”的思想,拒绝与帮教工作人员交谈,认为不练功就会旧病复发,给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三是分析痴迷原因。在对我镇“法轮功”练习者的个人情况有较细的了解之后,对他们痴迷“法轮功”的原因也要作客观分析。他们有的是祛病健身型的“法轮功”痴迷者,在练功后感到身体好转,认为修炼“法轮功”受了益,“法轮功”没有对社会造成破坏,政府应该允许练功。这类人大多数年老体弱、身体条件不好,希望达到健身和减少医疗费支出的目的而修练、进而痴迷“法轮功”;有的是生活,工作遭遇坎坷,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得到安慰,产生严重的依赖;有的人世界观、人生观本来充满了宿命、轮回、神等唯心主义的东西,与李洪志歪理邪说一拍即合,视“法轮功”为信仰和追求;还有的人空闲时间多,精神空虚,将练“法轮功”作为一种精神寄托。
二、用心帮教,一人一策
对于每一个练习“法轮功”的个体而言,由于各自的经历不同、知识水平不同,迷恋程度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情况千差万别。我们教育转化办公室就根据他们的练功原因、性格特征、经济收入、工作经历、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专门分析,因人而异制定转化方案,做到“一人一策”,针对性的进行教育转化。
比如针对“强身健体型”的学员,通过沟通、交流、座谈,我们了解到“法轮功”痴迷者练功后所谓的“身体受益”的表现形式有:一是改变了原有急躁粗野的脾气性格,以及一些坏的生活习惯;二是放弃了对身外之物的追求,远离了世事烦忧,心胸宽阔了;三是原患有的多种慢性身心疾病,主观感觉病情稳定了或症状有所减轻;四是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轻松舒适感,不练功就不自在,不舒服,原来的疾病又显露出来了。对于他们,我们首先是不回避“身体受益”观点,唤起与“法轮功”痴迷者的“共情意识”,消除对立情绪和敌对心理,使他们能够与我们交流,正视现实;熟悉之后,我们帮教工作人员则进一步以科学的专业知识武装头脑,给他们讲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讲李洪志的险恶政治用心,讲解健康知识和卫生知识,并引导他们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健身活动,通过每天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使他们逐渐摆脱“法轮功”精神控制。
又如我镇原“法轮功”管理站的站长姚XX,因执迷不悟,2003年底被送到市法制学习班教育转化。在进班的初期,她也十分顽固,一直都认为练习法轮功后可以强身健体。学习班的老师并不气馁,经常找她谈心。在一次谈心的过程中,当学习班的老师和她谈到了家庭时,她一下子没了语言,眼泪夺眶而出,也许这正是她心理症结之所在。原来她本有个幸福的家,因为练习“法轮功”,丈夫和她离婚了,现在她也很后悔,希望能够和丈夫复婚。学习班的老师及时将这个信息反馈给我们,我们和社区干部一道,找到她的前夫谈话,希望他能够去看看姚,配合法制学习班做好她的教育转化工作。她的前夫很支持,去学习班看望了她。由此,姚XX被学习班的老师和镇帮教人员的这种工作热情感动了,一块坚冰慢慢的被融化,经过3个月的学习班教育转化,姚XX彻底的与“法轮功”决裂,至今也没有反复。 [Page]
三、真情教育+真心帮扶,确保转化成果
经过多年的教育转化,我镇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11年只剩个别“法轮功”练习者比较痴迷、顽固。为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镇成立了教育转化攻坚帮教小组,每年明确重点人头作为我们的教育转化对象,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起到了转化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
被作为攻坚对象之一的张XX,其家庭是一个典型的受“法轮功”毒害的家庭。1998年,张XX以祛病强身为名,开始练习“法轮功”,在练功的过程中认识了他的丈夫“法轮功”习练者廖XX。组建家庭后,一家人对“法轮功”更加痴迷。1999年取缔“法轮功”后,国家禁止练功,张XX一家对邪教的认识不深,受家庭的影响一直练功。其丈夫因执着“法轮功”,挽救无效,被重船厂除名,张XX一家人很不平衡,对此怀恨在心,对政府的教育转化也十分反感,走向了偏激的极端。
2004年1月14日上午,明月沱社区居委会挂挂图进行反邪教宣传,张XX及其母亲前去干扰,不准挂挂图。由于在其家里也发现大量的“法轮功”宣传资料,张被刑拘1个月。被送到市法制学习班后,起初她对教育转化工作有抵触情绪,对自己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法轮功”邪教本质认识不清。在教育转化张XX的过程中,其丈夫也因在开县从事“法轮功”反宣活动被开县警方捉获,判刑3年。张XX深深的被震惊了,丈夫已经入狱,孩子还小,而自己还痴迷于“法轮功”,她终于醒悟了。李洪志不是神,而是一个毁灭自己家庭的魔鬼。经过学习帮教后,她积极反省自己的问题,并向公安机关交代和提供了有关情况,在揭批会上,她声泪俱下的控诉了“法轮功”对她家庭带来的毒害。
张XX回归社会后,政府和社会并没有歧视她,社区干部和我们帮教小组的同志多次到她家了解情况,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了解到她家没有经济来源,我们帮助她在小区租了一个门面开美容室,她一边工作,解决家里的生计问题,一边经常写信、打电话勉励丈夫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2006年6月,张XX的丈夫因表现较好,提前出狱,政府专门派车到万州三合监狱接他。现在他们一家已经彻底的从“法轮功”的阴影中摆脱出来,对我们教育转化的干部也没有了以前的抵触情绪,而是愿意把我们当成朋友,我也成了她美容店的顾客。
四、建立常态化关注机制,防止转化后重蹈覆辙
“法轮功”痴迷者写下“三书”。表示与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划清界线,不再习炼“法轮功”,只能算是初步转化。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还需加大教育转化的力度,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水平,深挖思想根源,深入揭批邪教本质,彻底实现心理“脱瘾”,不再因各种诱因发生思想反复、重陷泥潭。
一是加强转化后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已转化者的认识,使其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由于“法轮功”练习者在当初加入时存在诸多个体差异,如练功目的不同、人生经历不同、文化水平不同、个性心理不同、理解接受能力不同等,故转化时她们所处认识基点不同,转化程度也不同:有的是彻底认清并抛弃李洪志及“法轮功”歪理邪说;有的是被法律震慑,或被亲情打动,迫于各种压力转化,她们不愿进一步学习,对“法轮功”邪教本质缺乏深刻认识;有的仅简单写出“三书”,不批“真善”,认为李洪志讲的“真善”是对的,要“一分为二”看待“法轮功”;有的转化动机不纯,仅仅是想回家,对“法轮功”歪理邪说基本没有认识,还没有真正脱瘾,为此,我们一定要把所有转化者的思想统一到彻底认清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罪恶行径、彻底脱离其精神控制的认识水平上来。
二是定期谈心交心,掌握其思想动态。转化后的“法轮功”痴迷者,因过去的精神支柱坍塌了,新的道德规范还没建起来,思想处在一个极易波动的阶段,易受健康状况、周边环境、家庭关系、天气变化、教期长短等各种因素影响。为此,作为我们帮教责任人,要经常和他们谈心,通过个别谈话,比较准确的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和实际困难。比如我镇原“法轮功”习练者陈XX,在一次后续帮教谈话中,他向我提到厂里马上要宣布停工了,为了生计,想到外边打工,但是他的缓刑期限要到2005年才结束。为此,我特向镇派出所汇报了这个情况,由于他平时的表现较好,近两年来都没有活动,厂里反映工作也比较踏实,可以考虑他的外出打工请求。 [Page]
三是搞好接茬帮教。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及单位、社区、家庭等社会力量的联合帮教工作,对转化后的“法轮功”人员,不歧视、不嘲笑、不排挤,帮助他们妥善解决遇到的家庭困难和生病、就业问题;同时净化转化后“法轮功”人员的周边环境,阻隔周边“法轮功”人员的骚扰和拉拢,巩固转化成果、防止他们因缺乏关爱、找不到社会定位,或者困扰缠身、没有正当出路而重新投入邪教组织中去。例如我镇原“法轮功”习练者唐XX,她是一个身体受益型练习者,教育转化后,我们找她谈心,她始终觉得每天象缺少点什么,思想没有着落,我们特地找到她的儿子和媳妇,平时要多和他聊天、说话,转移她的注意力,同时积极组织她参加社区的坝坝舞、故事会等各种娱乐活动。一段时间后,我们再找她谈话时,发现她的情绪好多了,也比以前更乐观了。
五、从事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四点体会
从事教育转化工作几年来,经历过被误解,有过挫折,酸甜苦辣之余更多的是对这份工作的珍视。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以下四点:
一是领导重视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巨大推动力量。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深深的认识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长期、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也是一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人民战争,必须全社会动员起来,齐抓共管。每一个的“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都与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分不开,也与单位、家属等大力协助分不开。
二是要树立“四心”。即对教育转化工作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对“法轮功”练习者要有真诚的关心;做说服教育工作要有坚持不懈的耐心;对转化工作还要充满必须的信心。
三是要不断提升自我。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党和国家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政策界线,掌握做转化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要学习一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宗教、医学、卫生等知识,并熟读《转法轮》一书,明确哪些是李洪志盗用佛家。道家、儒家的理论、名词、术语、哪些是他骗人的歪理邪说,掌握做转化工作的理论依据。
四是要注重做教育转化的工作方法。人不是机器,做“法轮功”人员的转化工作,尤其要注意时间、地点、场合,听者的情绪,说者的语气等,不同的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经过几年的教育帮扶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帮教工作是一场全方位、立体的社会联动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面对面、心贴心的用真情关心、用真心关注帮教对象,才能真正走近他们,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