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法轮功”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的思考

    长期以来,巩固回归工作大多停留在防止巩固对象破坏性行为的发生,安排工作人员家访、暗访或“一对一”盯防等层面上。这些措施极易使需巩固回归人员产生对立思想和不满情绪而再次反复,以至于前功尽弃。为此,创造性地做好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巩固回归工作,是当前防邪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好“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巩固工作,促使其正常回归,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严打态势,解决反转化黑手问题
   “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转化活动往往会使一些已转化人员一夜间出现思想波动,个别人甚至走出去从事反宣活动,致使千辛万苦的转化工作付诸东流。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切断反转化黑手。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发挥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及顽固痴迷“法轮功”人员亲属等作用,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建立“内线信息员”,获取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掌握斗争主动权。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力求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公安机关要加强专案侦破工作,加大破网络、挖团伙、捣窝点、断财源的力度。三是注重社会效果。建立打转结合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反对党和国家的顽固分子、专门从事邪教活动的职业分子,特别是幕后操纵者,打击要狠;对单纯痴迷者及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要教育优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高度关注民生,解决基本生计问题
    许多“法轮功”痴迷者抛家舍业,追究虚无缥缈的精神寄托,以致生活非常穷困。他们转化后,如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解决其工作、生活等难题,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显得非常重要。镇街及相关社会单位要将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作为特殊群体,纳入民生工程的优扶对象中。一是对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要协调解决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二是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无业人员,要采取“送岗位”的方式解决就业问题。三是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人员,要落实低保解决生存问题。四是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人员,要从项目、资金上支持,协调解决好创业难题。五是对生病住院等有临时困难的人员,要积极协调解决医疗救助、联系医院等具体困难。
    三、组建文体组织,解决功能性替代问题
    法轮功”邪教以其歪理邪说迎合部分群众对健身和终极信仰需求,为他们提供了载体和便利。他们转化后,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牢固,精神生活上还会出现彷徨和无助,如果只是简单地采用领导谈话、“一帮一”帮教、亲朋劝说等个人说教的方式,往往会收效甚微,甚至引起他们的抵触和反感。为此,应积极发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邀请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参加,为其找到功能性替代品。一是建立健身活动站点。体育部门要有计划地在各社区(村)建立或帮助建立健身气功、太极拳等站点,积极吸纳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参与,为群众提供传统健身功法并间接弘扬传统文化。二是建立群众文艺团体。文广部门要帮助社区(村)成立民间歌舞、戏剧等群众文艺活动团体,设法让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参与进来,并重点培养,让其爱上这个集体,从而获得精神的慰藉。三是成立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群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社区(村)建立各种志愿者队伍,邀请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从事守楼护院、义工等力所能及的义务活动,为其提供实现社会价值的机会。四是引导信仰正教。主动对那些信仰需求强烈的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引导他们去寺庙、教会等合法宗教场所听合法教职人员讲道,从而步入正统宗教组织。
    四、营造良好氛围,解决和谐环境问题
   “法轮功”人员转化后,确保家庭、单位、社会顺利接纳,并营造良好的巩固回归环境非常重要。一要营造和谐家庭氛围。镇街及社区(村)要定期组织需巩固回归人员家属培训会,或安排巩固帮教责任人与家属个别交流谈话,让需巩固回归人员的家属成员积极接纳,实施亲情感召,用亲人的一言一行把需巩固回归人员拉入家庭正常生活。平时加强引导、监督需巩固回归人员,有效抵制邪教的再次侵蚀。二要营造和谐单位氛围。镇街及区级相关部门要落实单位领导责任,确保做到不歧视,不冷落,真情接纳,真心关怀。要根据需巩固回归人员特长,尽可能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及时解决思想、生活困难。三要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主动邀请参加社区(村)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实需巩固回归人员业余文化生活。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用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遏制各种邪教的传播。 [Page]
    五、建立工作机制,解决工作保障问题
    当前,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法轮功”人员的顽固性、反复性估计不够,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打击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倾向,对把巩固回归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任务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对巩固回归工作投入不足,方法不多,责任不落实。为此,必须从健全制度入手,强化工作保障。一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立足尽早解脱,提升巩固回归工作质量,将控制反复率、确保解脱数量等指标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二要建立形势教育制。防邪部门要建立每季度一次向本级党委报告和向下级党委通报防邪形势的制度,同时建立每年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一次防邪形势教育培训制度。三要建立定期帮教制度。镇街及相关单位对需巩固回归“法轮功”人员要逐人建立巩固回归帮教责任小组,根据转化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组织有一定专业水准的帮教人员,每月上门开展一次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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