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创新“无邪教创建”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我们立足县情实际,创新思路,以“无邪教创建”活动为抓手,广泛凝聚民间力量,团结社会各界人士,挤压邪教活动空间,厚积反邪教土壤,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得到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深化“无邪教创建”工作,还应从四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创新体制,实基层、强基础,深化“创无”工作
基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创新体制,夯实基层、强化基础,才能有效遏制邪教滋生蔓延的源头,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发挥反邪教斗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社区作为城镇居民集中居住的场所,常常是邪教侵袭危害的重地,相应的也就成为与邪教斗争的主战场。为了更好地开展基层反邪教工作,推动“无邪教示范社区”的创建,我们把反邪教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一要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二要将反邪教工作列入社区议事日程,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每年初将反邪教工作融入社区建设、综治、精神文明等工作中;三要制定社区反邪教工作制度,将工作分解到各个成员,使反邪教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有序、责任到人,承担起对社区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方法和科学思想的职责。建立联系制度,每年听取反邪教工作汇报两次,做到反邪教工作有人抓,年度计划有安排,年终总结有成果。
(二)加强阵地建设,筑牢反邪根基。为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厚积反邪教土壤,提高群众对邪教的防范水平和抵御能力,必须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设置长期固定的宣传橱窗,从邪教的本质特征、骗人手法、恶行危害及如何应对处理邪教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大量触目惊心的事例和生动详实的资料,深刻揭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使广大群众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增强防邪、拒邪意识,构筑防邪反邪思想防线。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的建立,将以点带面,在整体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开展。
(三)整合资源,建立防范网络。一要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建立信息员队伍,发挥他们情况熟、信息快的优势,排查了解邪教活动情况;二要成立精干的快速反应队伍,建立了以驻乡民警为组长,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快速反应队伍,发现情况,及时出击;三要从民宗委、公安机关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宗教、非法传教、邪教和“无邪教创建”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有效推进反邪教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创新宣传载体,增强群众反邪意识
邪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出现的畸形,是寄生于健康社会机体的毒瘤。因此,要积极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思路,增强群众反邪意识,彻底清除邪教这颗毒瘤。
(一)利用主流媒体宣传。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就如何防邪反邪的话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提高群众对反邪教警示教育的知晓率,拓宽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的覆盖面。
(二)利用“街头文艺”宣传。要想办法将居民的闲情集中到健康生活上来,远离邪教。应将有文艺爱好的中老年人组织起来,组成各种“街头文艺”,以相声、小品、扭秧歌等形式,吸引群众。同时,要在节目中安排一些反邪教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批驳邪教散布的“末日论”等内容,使广大市民在观赏时受到教育。
(三)利用主题活动宣传。应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权益日、“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反邪教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览、播放反邪教警示教育片、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
(四)加强干部教育。乡镇干部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教育的主体力量,干部的业务能力决定着工作的效果。只有抓好各乡镇政法书记、防邪干部、新提拔领导干部等的反邪教知识教育和业务仅能培训,增强他们对宗教、非法传教、邪教相关知识的了解,才能提高他们对防邪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进而切实抓好反邪工作。 [Page]
三、创新帮扶机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要创新帮扶工作机制,把攻坚和巩固工作由“软”任务变“硬”任务,通过层层负责,条块结合、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大防邪力度。
(一)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要将“法轮功”人员所在乡镇、单位确定为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 县委有关部门与所在乡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教育转化与巩固责任落实到相应单位,形成稳控多重覆盖网络体系,建立重点人员跟踪管理台账,分层、动态化管理,准确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趋势,发现异常苗头,及时稳控在萌芽状态中。
(二)倾注真情,优化帮教环境。许多“法轮功”习练人员回归社会后,往往担心人们会另眼相看,抱有一定的自责和自卑心理。对此,应改变传统的登门“看望”等粗略方式,本着人格平等、真诚相待、宽容爱护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寓理于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宽松的环境。一要落实“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即在“法轮功”人员所在单位(或乡镇)、社区、家庭各落实一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帮扶;二要以“回归社会工程”为载体,结合“结穷亲”、“大下访”等活动,帮助“法轮功”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实现人格上有尊严、生活上有帮助、精神上有依靠、思想上有回归,真正做到对“法轮功”人员不抛弃、不放弃,引导他们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回归;三要在节假日送去慰问品,致以节日祝福;四要经常对他们嘘寒问暖,拉近心距,做到“春风化丝雨,润物细无声”,帮助他们慢慢建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三)依法惩治,净化社会环境。在关心、帮助和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法轮功”人员的同时,必须依法惩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通过依法打击,达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创新体制,实基层、强基础,深化“创无”工作
基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创新体制,夯实基层、强化基础,才能有效遏制邪教滋生蔓延的源头,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发挥反邪教斗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社区作为城镇居民集中居住的场所,常常是邪教侵袭危害的重地,相应的也就成为与邪教斗争的主战场。为了更好地开展基层反邪教工作,推动“无邪教示范社区”的创建,我们把反邪教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一要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二要将反邪教工作列入社区议事日程,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每年初将反邪教工作融入社区建设、综治、精神文明等工作中;三要制定社区反邪教工作制度,将工作分解到各个成员,使反邪教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有序、责任到人,承担起对社区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方法和科学思想的职责。建立联系制度,每年听取反邪教工作汇报两次,做到反邪教工作有人抓,年度计划有安排,年终总结有成果。
(二)加强阵地建设,筑牢反邪根基。为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厚积反邪教土壤,提高群众对邪教的防范水平和抵御能力,必须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设置长期固定的宣传橱窗,从邪教的本质特征、骗人手法、恶行危害及如何应对处理邪教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大量触目惊心的事例和生动详实的资料,深刻揭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使广大群众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增强防邪、拒邪意识,构筑防邪反邪思想防线。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的建立,将以点带面,在整体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开展。
(三)整合资源,建立防范网络。一要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建立信息员队伍,发挥他们情况熟、信息快的优势,排查了解邪教活动情况;二要成立精干的快速反应队伍,建立了以驻乡民警为组长,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快速反应队伍,发现情况,及时出击;三要从民宗委、公安机关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宗教、非法传教、邪教和“无邪教创建”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有效推进反邪教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创新宣传载体,增强群众反邪意识
邪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出现的畸形,是寄生于健康社会机体的毒瘤。因此,要积极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思路,增强群众反邪意识,彻底清除邪教这颗毒瘤。
(一)利用主流媒体宣传。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就如何防邪反邪的话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提高群众对反邪教警示教育的知晓率,拓宽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的覆盖面。
(二)利用“街头文艺”宣传。要想办法将居民的闲情集中到健康生活上来,远离邪教。应将有文艺爱好的中老年人组织起来,组成各种“街头文艺”,以相声、小品、扭秧歌等形式,吸引群众。同时,要在节目中安排一些反邪教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批驳邪教散布的“末日论”等内容,使广大市民在观赏时受到教育。
(三)利用主题活动宣传。应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权益日、“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反邪教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览、播放反邪教警示教育片、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
(四)加强干部教育。乡镇干部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教育的主体力量,干部的业务能力决定着工作的效果。只有抓好各乡镇政法书记、防邪干部、新提拔领导干部等的反邪教知识教育和业务仅能培训,增强他们对宗教、非法传教、邪教相关知识的了解,才能提高他们对防邪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进而切实抓好反邪工作。 [Page]
三、创新帮扶机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要创新帮扶工作机制,把攻坚和巩固工作由“软”任务变“硬”任务,通过层层负责,条块结合、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大防邪力度。
(一)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要将“法轮功”人员所在乡镇、单位确定为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 县委有关部门与所在乡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教育转化与巩固责任落实到相应单位,形成稳控多重覆盖网络体系,建立重点人员跟踪管理台账,分层、动态化管理,准确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趋势,发现异常苗头,及时稳控在萌芽状态中。
(二)倾注真情,优化帮教环境。许多“法轮功”习练人员回归社会后,往往担心人们会另眼相看,抱有一定的自责和自卑心理。对此,应改变传统的登门“看望”等粗略方式,本着人格平等、真诚相待、宽容爱护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寓理于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宽松的环境。一要落实“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即在“法轮功”人员所在单位(或乡镇)、社区、家庭各落实一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帮扶;二要以“回归社会工程”为载体,结合“结穷亲”、“大下访”等活动,帮助“法轮功”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实现人格上有尊严、生活上有帮助、精神上有依靠、思想上有回归,真正做到对“法轮功”人员不抛弃、不放弃,引导他们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回归;三要在节假日送去慰问品,致以节日祝福;四要经常对他们嘘寒问暖,拉近心距,做到“春风化丝雨,润物细无声”,帮助他们慢慢建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三)依法惩治,净化社会环境。在关心、帮助和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法轮功”人员的同时,必须依法惩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通过依法打击,达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