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帮教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笔者认为,在深度攻坚和深化教育的新形势下帮教干部在对“法轮功”痴迷者帮教时,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一、做到“四个”熟悉
   (一)熟悉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只有了解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才能在对邪教痴迷者进行帮教时,做到有的放矢,有说话可谈,才有说服力和辨别力。要让痴迷者明白,邪教往往是打着宗教的旗号来招兵买马。如“法轮大法研究会”便是冒用宗教术语,借用佛教“法轮”一词为其功法命名。而“门徒会” 、“三赎基督教”、“旷野基督教”等也是盗用了《圣经》内容而创立的邪教组织。它们都是打着信仰佛教或基督的名义,让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
   (二)熟悉各类邪教的发展历史及表现形式。邪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400多年前。它们以各种面目、用各种手段欺骗、蛊惑着人们。有些是打着强健身体的旗号;有些说是XX神再生;有些则是“教主”具有超自然的能力等等。在对痴迷者进行教育时,可以旁征博引,让他自己通过事实而对其信仰产生怀疑和动摇。          
   (三)熟悉国际与国内对邪教的态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世界各国政府对于邪教组织都采取的是高度警觉、防范的态度,而对于那些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都坚决予以依法打击。我国政府的态度是“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依法严厉惩治邪教活动”。有些痴迷者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知识扫盲十分必要。帮教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掌握,在教育转化过程中熟悉运用,可以对那些痴迷者起到震慑作用。
  (四)熟悉邪教在世界各地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随时跟踪了解和掌握邪教的最新动向,尤其是在世界各地的各种活动和其最新“教义”、最新“指示”,可以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二、具备“四种”能力
   (一)要具备较强的“免疫力”。在对邪教痴迷者进行帮教过程中,帮教工作人员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不为其歪理邪说所动,不为其所表现出的各种言行所动。
   (二)要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和分析力。一是摸清邪教教义的本质,并分析出它的要害;二是能够洞察到邪教痴迷者的内心活动。如李洪志大讲特讲的“真善忍”,其背后掩盖的是“听他的话便是好人,不听他的话就是坏人”,其实质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对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有的痴迷者对帮教工作人员不屑一顾其实正是他在掩盖内心的脆弱的表现。 
   (三)要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帮教工作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因此,需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说服力。一是要具备行为说服力,就是帮教工作人员自身要行得正、坐得端,让痴迷者首先信服你的人格。二是具备语言说服力,在帮教过程中做到有理、有力、有节,使痴迷者无法找到言辞上的漏洞,进而信服你所讲的道理。
   (四)要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学习是一个人一生的课题,在对邪教痴迷者进行帮教时,更是要加强自身的不断学习。一是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邪教的新信息,随时掌握其最新动向,并加强分析与推理,找到其发展规律,做到“与其俱进”。二是加强沟通与交流,借鉴他人的好方法和好做法,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工作水平。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随时修正工作方法。
    三、掌握“四种”技巧
    帮教工作人员在进行帮教工作时,对不同类型的邪教痴迷者,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因人施教,对他们的帮教方法也各不相同。
   (一)要掌握“科学分类,找准症结”的技巧。要及时掌握了解邪教的新特点、新问题、新变化,根据邪教痴迷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特点、“入教”原因、痴迷程度等不同,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找准症结。如,根据“法轮功”痴迷者不同的练功原因,可将他们分为:“成佛成仙”型、“仇恨社会”型、“祛病健身”型、“精神控制”型、“愚昧无知”型、“顽固不化”型等。针对不同类型,找准症结所在,为下一步“因人施教”,打下坚实的基础。 [Page]
   (二)要掌握“对症下药,克难攻坚”的技巧。针对不同的症结,采取不同的帮教方法。对知识型的,要注重理性的分析,重点在逻辑推导;对文盲型的,要多用直观的事实给他们讲清道理;对强身健体型的,要让他们明白使身体强健的原因及有病不治的后果;对反社会型的,可通过打击惩处与给出路相结合的办法;对迷信型的,可对其灌输科学知识以破除其迷信心理;对年纪较大的,可以用晚辈的姿态与之对话,使其感受到对他的尊重;对年纪较小的,除了要关心爱护之外也可以动用家人的力量来做工作,使其心理放松,更能够接受教育转化;对有些性格倔强的,可以冷处理后,用事例引导其认清事实;对心理障碍型的,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对逆反心理严重的,可以适当用些激将法;对有从众心理,刚刚误入歧途的,要简明扼要地讲清厉害关系,并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影响他;对痴迷较深,经常反复的,则要加强道德与法律教育,宽严相济,重在巩固转化效果。
   (三)要掌握“因势而变,创新方法”的技巧。根据邪教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要在帮教工作的方法上不断进行创新和突破。如对“法轮功”痴迷者,我们就要学会从最初的以“法”破“法”到依法破“法”;从以“情”动人到以“理”服人;从正面教育到“系统排毒”;在帮教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与矫治等措施,不断创新方法,适应帮教工作的需要。
   (四)要掌握“强化巩固,及时跟进”的技巧。在帮教过程中,针对邪教人员在思想上有了一定认识的,应及时彻底根除痴迷者头脑中的歪理邪说,根除对邪教教主的依恋心情,彻底去掉“毒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化。一是要开展科学常识、医学知识、社会形势等教育,对人的生理、心理等一些问题和现象进行科学解释。二是要加强对邪教歪理邪说进行深入揭批,深入剖析,加深对邪教真面目的认识。三是要进行正面灌输,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学习揭批书籍等措施,让邪教人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四是注重培养邪教痴迷者的自主抵抗力,增强其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四、培养“四种”心理素质   
     对邪教人员的帮教过程中,更多的是在打一场心理战。因此,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在不断学习中,培养出过硬的心理素质。
    (一)要有爱心。绝大多数痴迷者本质上都不是坏人。许多是因为想练功强身健体或是因缺少关爱而寻求心理寄托才受骗上当的。因此,生活上要关心爱护他们,心理上更不能嫌弃他们,态度上更是要让他们能够体会到真情和爱心。
    (二)要有信心。对自己的帮教行为要有信心,同时,对痴迷者也要有信心。痴迷者不是魔鬼,也是常人,也有“七情六欲”。他们有时所表现出的疯狂和绝望,其实正是在掩盖其脆弱的一面,要及时把握住他的动摇期进行帮教。
    (三)要有恒心。许多痴迷者情绪、情感都不很稳定,在遇到困难挫折时更容易反复。对他们要像对待病人一样不抛弃不放弃。尤其对一些逆反心理严重的痴迷者,更要有耐心,有持之以恒的精神,用各种方法、从各个角度来进行帮教。 
    (四)要有耐心。对痴迷于邪教者要有更多的人文关怀。对其沉默、生气、愤怒,甚至谩骂等过激行为,要时刻提醒自己,这些痴迷者已被“洗脑”,他们的行为和语言已不受控制,不要计较,更不能与之针锋相对,而要讲究方式方法,用摆事实来讲清道理。
    总之,教育转化工作人员要“像父母对待儿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待“法轮功”邪教痴迷者,使他们走出迷雾,重塑信心,开始新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