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心”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

    铲除邪教、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既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在同邪教“法轮功”斗争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已成为干部群众自我教育的大课堂,“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但是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远未绝迹,我们还需要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从精神上、思想上、生活上加大对已转化人员的帮教力度,让他们“精神上有依托,思想上不反复,生活上有出路”。
    一、以“健康文化”入心,让已转化人员精神上有依托
    健康的兴趣爱好不仅能够使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丰富,更能够促使人们自觉抵制邪教精神控制,主动融入到健康向上的生活中去。在对已转化人员的帮教工作中,我们应当拿起“健康文化”这一有力武器,让他们在有益文化娱乐中受到启迪和教育,巩固他们对党、对国家、对社会的正确认识。一要分门别类,持续开展反邪教科普宣传活动。在社区党员干部中成立科普宣读团,确定“邪教的违法性”、“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心理与健康”等讲题,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不同内容、形式的反邪教科普宣讲活动。对小学生重点用实例说明“法轮功”危害,提高他们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家庭妇女重点宣传“法轮功”的违法性,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开展以思想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为内容的“三德教育”;对老年群体重点宣讲宗教与邪教区别和老年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引导他们科学健身、远离邪教。二要创新载体,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农村,动员已转化人员参加秧歌队,定期进行排练和演出;聘请专业人员教授健身气功和扇子舞等,引导他们参与科学健身;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球类和棋类等体育比赛,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在城市社区,注意发现有文艺爱好和特长的已转化人员,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区合唱团、小乐团、演出队等文艺组织,给他们创造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对没有特长的人员,组织开展习练太极拳等健身活动;对文化素养较高的人员,聘请专业人员向他们教授书法、绘画、摄影等技能,组织参加社区艺术展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已转化人员的精神生活、扩充了知识面。三要营造氛围,把警示教育与大众科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科普大集、科技周、科普周等活动载体,通过展版和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反邪教科普宣传。利用板报、照片、展板、礼赞墙、条幅、书法、绘画等形式,展示社区居民的各项文化生活。利用社区艺术团、腰鼓队、乒乓球队、老年乐队、秧歌队、舞蹈队、书法小组等团体,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组织、花卉展览、十字绣等活动,吸引社区已转化人员参与其中。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增加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亲情感,有效地激发各类人员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热情,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氛围。
    二、以“和谐帮教”攻心,让已转化人员思想上不反复
   “和谐帮教”是帮助已转化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他们出现思想反复的重要办法。我们要通过寓教于“学”、寓教于“引”、寓教于“心”,使他们重新看到希望,增强融入社会的能力和勇气,燃起对新生活的热爱。一是结对帮教。落实一人一档,多帮一责任制。社区充分发挥治保会、调解会职能,狠抓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几帮一”、包转化责任制,制定后续帮教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实施一人一档管理,并要求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有巩固工作考核记载本,登记每一位工作对象的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困难和要求以及落实的帮教措施等动态信息。二是走访帮教。多数需巩固人员在心理上存在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心理脆弱等问题,工作中如不注意方式方法频繁上门,容易产生逆反情绪。为此,对这类人员不宜动用警力,应更多地通过社区和原单位干部,利用人口统计、计生宣传、收取小区费用、部署创建工作等形式上门走访,与当事人及家属谈心、察颜观色,旁敲侧击,把动态摸排和帮教巩固工作融入具体事务中。三是情趣引导。有计划地安排辖区已转化人员参与社区活动,如邀请爱好文艺的人员参加乐器培训班,吸纳喜欢运动的人员加入小区义务治安员队伍等,培养新的兴趣爱好、转移兴奋点,从而实现思想不稳定人员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接触,达到心理与环境统一,真正回归社会生活。四是疏导帮教。以关爱活动室为载体,变堵为疏,吸纳已转化人员参与其中;成立“巩固教育服务小分队”为已转化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服务、扶贫解困等服务;充分利用心理保健师资源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疏导。 [Page]
    三、以“就业保障”安心,让已转化人员生活上有出路
    为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创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排除他们融入社会的障碍,是做好转化人员巩固工作的根本。为此,我们要不断扩宽就业渠道,融入“人文关怀”,为他们回归社会、服务社会搭建广阔平台。一要加强技能培训,使已转化人员有立身之本。要积极组织他们参与各类教育培训。各级党政要积极发挥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等社会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组织“法轮功”人员参加这些机构举办的工艺品制作、电化教育等兴趣培训班,以及思想道德、时事形势、疾病防控等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教育机构的丰富资源,帮助“法轮功”人员掌握一技之长。二要扩宽就业渠道,使已转化人员有安身之地。在就业问题上,要坚持从已转化人员实际情况出发,对有原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协调工作,尽量让其回原单位上班;有一技之长的,要鼓励他们自食其力,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他们经营、开店提供各种方便;对表现较好,又热心于社会公益工作的,要尽量培养他们成为治安队员或社区工作者。回原单位确实有困难的,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重新安置,对有技术和创业愿望的,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三要解急救困,使已转化人员有感恩之情。对家庭发生变故及长期生活困难的,单位、街道社区及帮教小组坚持上门探望,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帮扶解困,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对年老体弱、劳动能力差、家庭生活困难的,要积极帮助其办理低保、医保和进行经济帮扶;对生病住院的,要及时看望,帮助联系医院治疗,重病的还要与卫生、民政部门协调,为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大病救助和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节假日,要协调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部门,在定期回访基础上,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对重点巩固对象进行上门回访,送去温暖,增强已转化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引导他们开始新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