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型“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考

    在部分法轮功痴迷人员未转化的主要原因是自认为练功受益——既练功后感到在身体健康、人情关系、精神状态等方面得到了实惠和好处,而痴迷,进而从事“护法”等违法犯罪活动,我们称这类人员为受益型痴迷人员。由于这类人员人数相对较多,思想顽固,拒绝转化,对抗管理教育;又因练功受益容易混淆视听,容易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受益型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更清楚的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笔者特提出以下拙见,供大家商榷。 
    一、主要类型和改造特点
   (一)根据受益型人员的情况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强身健体受益型。此类人员大多年龄较大,家住在农村,身体较差,文化较低。当初抱着治疗疾病、强身健体、渴望长寿的目的修炼法轮功。练习后,他们自认为健康状况有所好转,进而对法轮功由相信变为痴迷。
    2、精神需求受益型。此类人员大多期望值较高,但却一事无成;或是心理脆弱,找不到精神支柱,没有安全感和归宿感;或是性格偏激,过于自信,为人固执。练功后,一是借练功来提高地位,赢得尊重;二是渴望修成“特异功能”等神奇力量;三是妄想脱离“常人”世界,沉溺于成仙成佛的幻想中;四是寻找精神安慰,充实空虚心灵;五是以修炼为信仰,发泄对社会和国家的不满;六是成为组织骨干后,权利欲得以满足。
    3、提高“适应”能力受益型。此类人员大多因家庭、社会关系紧张,心理压力巨大而无所是从。练功后,为其中的“向内找”、“做好人”和“与人为善”等假象所迷惑,以“消除”争强好胜、急功近利等自身不足做为上“层次”的阶梯,强制改变自己,造成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工作积极等表面现象。
    4、改正陋习受益型。此类罪犯以前具有吸烟、喝酒、赌博等陋习,因为想要“成仙成佛”,促使他们不断地“修口”、“修身”、“修心”,强迫自己放弃这些陋习,以示与“常人”的区别,达到“修炼人”的标准。 
  (二)受益型人员的教育特点:
    1、强调受益,拒绝转化。此类罪犯的思想极为顽固,不认罪,不服判。针对专管人员的教育,他们振振有辞,常常以自己练功受益的“事实”、“做好人”无罪等为理由对自己和法轮功进行辩护,以信仰不同拒绝交流,对抗转化教育。
    2、传播受益,借机“弘法”。在教育过程中,他们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受益情况,以“身体好了”、“心态放平了”等为借口,以示自己是“真修弟子”,法轮功是“正法”,达到“弘法”的目的,来提高“层次”。
    3、以受益为名,拒医拒药。他们以“消业”成功来看待自己的“病情”好转,将打针吃药看成是增加“业力”和“黑色物质”,是干扰修炼,即使真的有病也坚决拒绝治疗。
    4、为受益所困,害怕转化。经过教育挽救后,他们的法轮功思想有了松动,却不敢决裂揭批李洪志及法轮功,害怕转化遭到“报应”,担心“病情”复发,甚至“神形全灭”,而心存恐惧,不敢转化。 
    二、受益的原因分析 
    法轮功是不是具有祛病健身、弃恶扬善、净化心灵的功效?这种身心受益的感受是从何而来?它产生的原因和实质又是什么?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受益来源于气功练习的疗效 
    气功是指调身、调息、调心合为一体的身心调节技能,对疾病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主要因为:通过练功,达到三调合一的气功境界,或是长期坚持带有气功因素的锻炼,对疾病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二是在心理暗示的作用下,可以让人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反应,正确的心理暗示可以唤起人的积极思想情绪,促进心态平和及身体机能代谢,增强抵抗力,使疾病症状得以缓解甚至消失。邪教法轮功先以《中国法轮功》的面目出现,里面包含了佛家的禅密功——动功,道家的九宫八卦掌——静功,和一些泰国的舞蹈动作——锻炼,动功和静功是练习气功的常用手段。正是法轮功中的气功作用,让练功者感到身心受益。
   2、受益来源于群体意向
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人不适应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的巨大变化,而法轮功却给了他们精神替代。他们在练功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可以相互交流、相互鼓励、相互尊重的小群体,通过交流练功心得、谈感受等方式,使心灵得到安慰,压力得到缓解,慢慢地产生愉悦感、满足感和安全感,从中得到了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的满足,逐渐形成一种心理行为依赖。为了得到练功群体的进一步认可和尊重,表明自己修炼“层次”不低于他人,练功者会以“病情好转”、“改掉陋习”等,扩大修炼成果,事实上这种受益是一个集体接受暗示的心理变化过程,是一种利用集体生活去个性化的过程。 [Page]
    3、受益来源于假相迷惑
    人体有多种疾病,其中一些疾病具有自愈性,不治疗也会好;还有些疾病不可能达到药到病除,而是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才会见效,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练功者生病后及时治疗没疗效,几天后练功病却好了,其实质是药物的持续作用;另外一些慢性病因为症状不明显、不会对身体造成大碍而不易被发现,或者症状出现后,练功者正在全身心的投入练功,被其中“消业”的兴奋状态所替代,注意力被转移,而导致了病情延缓发作,这种情况看似受益,实未得益。同时,为了修“忍”,练功者强制改变自己的背后,却隐藏着“升天成佛”的最大私心,因此这种受益也完全是一种外在的假象,不是人的本质变化。
    4、受益来源于归因偏差
    练功者在“信则灵”的思想基础上,对法轮功所谓的功法、效力深信不已,受益在他们的心目中占据了先入为主的位置,因此练功者的一切思维和活动都集中在对法轮功修炼上,对于有利于修炼的东西不加区别的一概吸收,反之则坚决予以抛弃。在练功中,由于练功者全身心的投入和心理暗示等作用,以前的精神压抑有所缓解,身体不适等也被练功的兴奋所替代,陋习因为需要上“层次”也被强制改掉,因此练功者具有身心受益的愉悦感觉,并将好的现象和结果都归结为李洪志的“传法”和自己的“修炼”结果。 
    5、受益来源于修炼需要 
    绝大多数的练功者都渴望得到“师父”李洪志、“大法”和“同修”的认可,来显示自己走的是“正道”,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在这种强烈的心理因素下,其他“大法”弟子都出现了“疾病练好了”、“陋习改好了”等等神奇的效果,自己“得法”后绝对不能没有任何效果。于是出于修炼的需要,一些身体本来没有任何变化的练功者,也纷纷“受益”,以主观感受代替客观现实,结果却反害了卿卿性命,导致了一桩桩悲剧的发生。
    三、教育转化工作的做法
    为了瓦解受益型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思想意志,引导他们走出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我们需要对此类人员开展以以下几个方面为内容的专题教育。
    1、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骗人内幕
李洪志利用邪教法轮功骗人主要有四种手段:一是利用祛病健身引人入套。夸大法轮功治病的疗效,练功能治百病,比其他任何气功都好,同时强调“修在自己,功在师父”,使练功者依靠自己,以便实行控制;二是利用“真善忍”骗人修炼。练功者视“真善忍”为人世间的唯一真理,需要成百上千遍朗读背诵经文,来不断地“悟”,引诱练功者视法轮功为生命中的唯一,逐渐消弱他们的自我意识,促进精神演变;三是极力宣传神秘主义。李洪志吹嘘自己具有如何神通和“特异功能”、会教人“开天目”等,肆意歪曲科学,达到神化自己和煽动教主崇拜的目的;四是威胁恐吓练功者。要求练功者不准吸收除法轮功以外的任何信息,强调“不二法门”,否则被淘汰,让练功者产生服从性和依赖性,摧毁他们的理智和情感。李洪志通过以上手段,逐步对练功者进行“洗脑”,将他们变成狭隘自私、不明是非、无情无义,除了自己“升天”什么都不管的人。
    2、剖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卖国违法害民本质
    法轮功由一个带有气功性质的组织,逐渐蜕变为利用邪教活动方式搞邪教政治的反动政治组织,其邪教本质包括:⑴李洪志之流与国内外反华势力同流合污,专门从事颠覆我国政府、分裂祖国的政治活动,其目的也由“以练功敛财”、“以传功谋取政治地位”转变为反华势力的走卒;⑵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真善忍”的掩护下做出了许多“真残忍”的事实,危害了人民、破坏了稳定、亵渎了法律;⑶李洪志利用法轮功宣扬教主崇拜等封建迷信和唯心主义思想,肆意歪曲科学,神化自己,控制练功者,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地剖析李洪志及法轮功,促使被蒙蔽的无辜练习者脱离邪教,不要沦为邪教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和危害人民的工具。 [Page]
    3、帮助指导受益型罪犯的服刑改造生活
    针对此类人员的特点,我们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他们的正面教育,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⑴对抗管理教育是一种是违法的行为,引导他们遵规守纪;⑵我国《宪法》中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刑法》中破坏公共管理秩序罪的有关内容,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第300条的司法解释和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等,教育他们不要对“平反”、“无罪释放”报有任何幻想;⑶教育他们要面对现实、正视自己以前的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认清改造方向。以此教育法轮功罪犯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责,面对现实,重新定位人生和未来。
    4、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
    加强对受益型罪犯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是促进他们转化的又一个手段。通过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应付技能,提高生活适应能力,提高自信心,学习人际交往技能,帮助他们走出自我压抑、自我封闭、自以为是的心理误区。教育重点为:⑴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心理疾病是因为人的身体机能系统由于种种原因而出现了暂时异常,通过调整可以得到恢复,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进行自我调节,达到心理问题的防微杜渐;⑵心理自我调整技能的学习。引导他们将学习到心理健康所需要的思维方式应用于生活实践中,帮助他们正确看待世间的人和事,减少情感困扰,并正确地自我调节精神状态和情绪;⑶发挥心理咨询的作用。引导他们在感到心理压力比较大、内心冲突激烈、自我调节难以奏效时,要及时地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排解心理压力和情感困扰。
    5、帮助他们树立培养重新生活的信心和能力
    为了使这些痴迷者完全彻底地走出法轮功的精神控制,重新建立新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我们主要利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在原则范围内尽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加强对他们的病情治疗,为他们传达一个科学的治病理念;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替代他们对练功群体的心理依赖;妥善地解决他们家庭中实际困难,解除他们改造中后顾之忧等。二是帮助他们学习基本科学知识,认识一些自然现象和规律等,正确的把握自己。三是学习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引导他们批驳李洪志的“物质和意识是同一性”的歪理邪说,认识追求练功过程中幻听幻视的危害性。四是利用健康气功拉回部分强身健体的练习者,利用宗教来替代以法轮功为信仰的练功者,填补他们与法轮功决裂后的健身需要和精神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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