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成因、特征及矫治对策研究
我国取缔“法轮功”已近10 年, 但目前我国仍存在一些执迷不悟的“法轮功”痴迷者。“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痴迷, 有相当部分可以归于心理因素。同时, 由于长期受“法轮功”的精神控制, 痴迷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因此, 在帮教转化工作中, 应该注重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干预。
一、练习“法轮功”的心理成因
(一)精神空虚、信仰迷茫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新的不熟悉的东西日益增多,整个社会充满了机遇与变化,如何去适应和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是摆在每个人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法轮功”痴迷者面临人生选择时,选择的却是非常规、非理性的思想,产生了不正常、不健康的 心理状,从而盲目相信超自然的东西,而“法轮功”正是迎合了某些人的心理需求,李洪志许诺“往高 层次带人”,修炼可以成为“超常人”,进人“高层次”,让人们得到某种虚幻的满足。
(二)获益心理
据对笑嘻嘻多名“法轮功”痴迷者的问卷调査发现,具有这种心理的几乎100%。在这类人中,有很大 一部分是抱着强身健体、追求健康的心理开始练习“法轮功”的,而且大多数不同程度上患有各种不同病痛,有着一种长期被病痛折磨的心理负担,有着强烈摆脱病魔的欲望,这种强烈的心理需求为“法轮功”趁虚而人提供了心理温床。不可否认,有些人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从而经历了由开始练到痴迷练到对李洪志的一整套说教坚信不移。其实,人们通过运动,调整情绪,静心、静气都可达到自我保健的作用,而不是“法轮功”所说的“唯我独尊”。
(三)迷信心理
“法轮功”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神秘主义现象,李洪志巧妙地利用封建迷信、巫术等消极思想材料,利用人们思想深处相信神佛的存在来蛊惑人心的。
(四)盲从心理
“法轮功”痴迷者看起来非常固执,似乎很有主见,其实不然。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李洪志也不允许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张口“师傅”,闭口“经文”。李洪志抓住了大多数人存在从众心理,要求习练者集体“练功”“背经文”,“法轮功“习练者不理解时就会“向内找”,看到别人都能理解照做,而自己不理解 说明自己心性不好,悟性不高,需加强修炼,从不敢怀疑“法轮功”,即使个体练习者没有产生感觉,但也会强迫自己和周围的人言行一致。这就是“法轮功”习练者从众的心态。
(五)恐惧心理
李洪志散布“形神俱灭”论,说“法轮功”痴迷者不练“法轮功”,就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了,魔也会取走你的性命的,而成为常人,就面临着毁灭,并说他有无数法身,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从而能对“法轮功”习炼者进行保护和监督。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不愿转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怕”,怕遭李洪志报复,怕因停止练功而旧病复发。
(六)偏执心理
长期痴迷“法轮功”的人会发生人格扭曲,易形成偏执型、反社会型的变异人格。“法轮功”痴迷者 为了能达到“圆满”,而不惜拋弃亲情、友情和爱情。
二、“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特征
(一)在性格上都很固执,不易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尤其是在修炼、弘法方面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二)以“经历磨难”、“消除业力”的心态对待处罚。他们用“法轮功”的观点来看待和解释所有事物,认为处罚是“师傅”的安排,是“考试”、“过关”,可以上层次,早日“修成正果”。
(三)自私、无情。他们为了修炼“法轮功”,抛弃了名、利、情,置荣誉、工作、亲属不顾,甚至不惜与政府、社会对抗,宁肯不要生命,也要“法轮大法”。
三、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心理矫治对策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确定对象
运用科学的气功及心理学知识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首先需要确定适用对象。此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真正想学修炼,对练功的实践和理论有兴趣、肯钻研,其他私心杂念比较少,品行比较端正的“法轮功”痴迷者。要了解适用对象的人格特征,以便于在心理干预时找到适当的访谈接触方式。 [Page]
2.人格分析
利用心理学专业方法,例如测量法、访谈法等对“法轮功”痴迷者做心理学分析,了解他们的人格。根据以往研究的结果可以初步总结出他们的一些人格上具有自恋、依赖、缺乏自信、偏执、逆反等共性。
3.要了解适应对象的生活经历
通过了解生活经历,可以了解其所遭受过的心身创伤,而这些心身创伤往往是他们接受“法轮功”的直接原因。经过访谈了解到,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都不是很顺利,人际交往有障碍。例如不少人是因为身体疾病才学练“法轮功”的,有的人则是因同事关系问题、家庭问题等解决不好而学练“法轮功”。有关的生活经历了解得越多、越详细越好,这样能够准确地把握他们参与练“法轮功”的原因, 以便对症下药,找到适当的切入点。
4.要了解其对“法轮功”痴迷的情况
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痴迷于练功治病;一类是痴迷于歪理邪说;也有的两类兼而有之。痴迷于练功治病的以低文化层次者为多,痴迷于歪理邪说的大都文化层次较高。很明显,对两类不同的痴迷者要有不同的工作方法和对策。
(二)进行心理干预的具体方法
1.运用认知干预手段进行矫治
认知干预的目标是转变“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观念。其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地解释练功的强身健体作用和气功幻觉产生的机理。科学地探讨如史前文明、宇宙现象等尚未被完全认识的事物。科学地说明有关宗教的基本知识。认知治疗以个别访谈为基本方式。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特征和偏执性认知障碍,应注意掌握访谈的技巧。这些人的人格依赖性大,本质上需要关切。然而他们又有从自卑到偏执的逆反,单纯的关切还不够。偏执心态的工作对象一般不愿意接受教育式的谈话,他们认为对方居高临下,不平等;他们对规劝式的谈话也通常表示厌烦,规劝属情感打动,与他们横下心来的心态不符,也与他们自认为的“高层次”相抵触。他们比较愿意接受的谈话方式是探讨,此种方式谈话双方相对平等,因而阻抗较小。因此,一般情况下,访谈以关切的态度和探讨的口气进行比较容易成功,把握局面主要靠谈话的内容,不倚势压人。冷冰冰的态度和生硬的批评容易引起阻抗,使以后的访谈难于进行。访谈的频率似不宜过密,因为访谈内容需要有时间消化吸收,不是谈一两个小时马上就能奏效。每次访谈后应布置心理作业,即留下要求思考的问题,并规定书面还是口头回答。
2.运用心理暗示法进行矫治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习练者每天都必须练功,有时间就念他的经文,以加快增长“功力”,这就使一 些人每天无休止地读他的书,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而且不允许习练者看其它任何类的书籍,“法 轮功”痴迷者大多如此。这种长时间大剂量的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说刺激的练功方式,使习练者的大脑 从早到晚一直充斥着那些所谓“圆满”“升天”“消业”等荒诞的内容,从而表现为除了对李洪志和“法轮 功”有兴趣外,对其它事则表现为漠不关心。
在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时,施加强烈心理暗示,效果较为明显。这也体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道理。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制定详细 的个别矫治方案。其次,从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法轮功”自相矛盾之处、“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法轮功”的危害等多角度长时间的施加强大的影响,用谈话、听录音、看录像、读揭批材料等方式使其大脑 不自觉地接受这些知识成为兴奋的中心,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内容处于被抑制的状态,促其清醒。 再次利用典型进行引路。在其进入状态后,用转化典型带动转化。 [Page]
3.运用行为干预进行矫治
行为干预主要针对“法轮功”痴迷者在社会生活中脱离现实的倾向。其内容可以包括:适当安排劳动锻炼,遵循自食其力的生活原则。适当安排文体活动,培养现实生活的兴趣和情趣。抓住出现于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及时促进转化。如果可能,安排学练科学的气功功法。
行为干预以集体活动为基本方式。一般说来,行为干预不直接涉及“法轮功”问题,但对于转化“法轮功”痴迷者脱离社会现实的倾向和自认为“层次高”的心态有积极作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空洞虚幻,脱离现实。批驳这些荒诞的说教仅采用认知干预不够,还应当引导痴迷者们从行为上回归现实。当他们看到那套说教不能够解决社会劳动、文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迷信就会逐渐被打破。除组织集体活动之外,还应善于抓住各种有助于转化的个别事件和问题,及时进行干预。例如,在劳动中有些“法轮功”痴迷者偷懒或逞能,暴露出种种人格弱点;有的“法轮功”痴迷者生了病还是要靠吃药才恢复健康等等。出现这些情况都是进行干预的好时机。干预时应联系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的批判,明确指出问题所在,话不一定多,但要使对方印象深刻。行为干预注重事实教育,目的是改变行为。故此时不用说太多道理,应重在要求改正错误行为。而一旦改正,应对正确行为予以适当形式的表扬。
4.用心理疏通,心理慰藉,心理宣泄等多种手段促其转化
大多数“法轮功”痴迷人员对“法轮功”所宣扬的内容盲目信服,痴迷程度深,一门 心思追求“圆满”。在进行心理疏通时,一是以事明理,揭镙“法轮功”的荒诞之处和骗人之术,使其从心 理上对“法轮功”产生怀疑。二是以案明法,揭露其伪科学的本质和重大危害,使其从心理上受到震动。 三是从“法轮功”自相矛盾的地方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从心理上对“法轮功”产生动摇。再辅之以科学的理论灌输。
对于工作有挫折、生活困难、精神空虚、心理上有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我们从精神上给予关心和爱护,从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安慰,温暖其冰冷的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摆脱不良情绪的负面影响,重新唤起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希望,纳入正常人生活的轨道。
针对恐惧心理,在严格掌握转化标准的同时,开展公开宣读“三书”活动。
总之,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应采用强制性和自觉性相结合、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结合,注重 营造良好的教育转化氛围,从心理分析入手,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使其从心理上彻底摆脱“法轮功”的 精神束缚,回到正常生活中去。
一、练习“法轮功”的心理成因
(一)精神空虚、信仰迷茫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新的不熟悉的东西日益增多,整个社会充满了机遇与变化,如何去适应和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是摆在每个人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法轮功”痴迷者面临人生选择时,选择的却是非常规、非理性的思想,产生了不正常、不健康的 心理状,从而盲目相信超自然的东西,而“法轮功”正是迎合了某些人的心理需求,李洪志许诺“往高 层次带人”,修炼可以成为“超常人”,进人“高层次”,让人们得到某种虚幻的满足。
(二)获益心理
据对笑嘻嘻多名“法轮功”痴迷者的问卷调査发现,具有这种心理的几乎100%。在这类人中,有很大 一部分是抱着强身健体、追求健康的心理开始练习“法轮功”的,而且大多数不同程度上患有各种不同病痛,有着一种长期被病痛折磨的心理负担,有着强烈摆脱病魔的欲望,这种强烈的心理需求为“法轮功”趁虚而人提供了心理温床。不可否认,有些人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从而经历了由开始练到痴迷练到对李洪志的一整套说教坚信不移。其实,人们通过运动,调整情绪,静心、静气都可达到自我保健的作用,而不是“法轮功”所说的“唯我独尊”。
(三)迷信心理
“法轮功”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神秘主义现象,李洪志巧妙地利用封建迷信、巫术等消极思想材料,利用人们思想深处相信神佛的存在来蛊惑人心的。
(四)盲从心理
“法轮功”痴迷者看起来非常固执,似乎很有主见,其实不然。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李洪志也不允许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张口“师傅”,闭口“经文”。李洪志抓住了大多数人存在从众心理,要求习练者集体“练功”“背经文”,“法轮功“习练者不理解时就会“向内找”,看到别人都能理解照做,而自己不理解 说明自己心性不好,悟性不高,需加强修炼,从不敢怀疑“法轮功”,即使个体练习者没有产生感觉,但也会强迫自己和周围的人言行一致。这就是“法轮功”习练者从众的心态。
(五)恐惧心理
李洪志散布“形神俱灭”论,说“法轮功”痴迷者不练“法轮功”,就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了,魔也会取走你的性命的,而成为常人,就面临着毁灭,并说他有无数法身,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从而能对“法轮功”习炼者进行保护和监督。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不愿转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怕”,怕遭李洪志报复,怕因停止练功而旧病复发。
(六)偏执心理
长期痴迷“法轮功”的人会发生人格扭曲,易形成偏执型、反社会型的变异人格。“法轮功”痴迷者 为了能达到“圆满”,而不惜拋弃亲情、友情和爱情。
二、“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特征
(一)在性格上都很固执,不易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尤其是在修炼、弘法方面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二)以“经历磨难”、“消除业力”的心态对待处罚。他们用“法轮功”的观点来看待和解释所有事物,认为处罚是“师傅”的安排,是“考试”、“过关”,可以上层次,早日“修成正果”。
(三)自私、无情。他们为了修炼“法轮功”,抛弃了名、利、情,置荣誉、工作、亲属不顾,甚至不惜与政府、社会对抗,宁肯不要生命,也要“法轮大法”。
三、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心理矫治对策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确定对象
运用科学的气功及心理学知识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首先需要确定适用对象。此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真正想学修炼,对练功的实践和理论有兴趣、肯钻研,其他私心杂念比较少,品行比较端正的“法轮功”痴迷者。要了解适用对象的人格特征,以便于在心理干预时找到适当的访谈接触方式。 [Page]
2.人格分析
利用心理学专业方法,例如测量法、访谈法等对“法轮功”痴迷者做心理学分析,了解他们的人格。根据以往研究的结果可以初步总结出他们的一些人格上具有自恋、依赖、缺乏自信、偏执、逆反等共性。
3.要了解适应对象的生活经历
通过了解生活经历,可以了解其所遭受过的心身创伤,而这些心身创伤往往是他们接受“法轮功”的直接原因。经过访谈了解到,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都不是很顺利,人际交往有障碍。例如不少人是因为身体疾病才学练“法轮功”的,有的人则是因同事关系问题、家庭问题等解决不好而学练“法轮功”。有关的生活经历了解得越多、越详细越好,这样能够准确地把握他们参与练“法轮功”的原因, 以便对症下药,找到适当的切入点。
4.要了解其对“法轮功”痴迷的情况
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痴迷于练功治病;一类是痴迷于歪理邪说;也有的两类兼而有之。痴迷于练功治病的以低文化层次者为多,痴迷于歪理邪说的大都文化层次较高。很明显,对两类不同的痴迷者要有不同的工作方法和对策。
(二)进行心理干预的具体方法
1.运用认知干预手段进行矫治
认知干预的目标是转变“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观念。其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地解释练功的强身健体作用和气功幻觉产生的机理。科学地探讨如史前文明、宇宙现象等尚未被完全认识的事物。科学地说明有关宗教的基本知识。认知治疗以个别访谈为基本方式。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格特征和偏执性认知障碍,应注意掌握访谈的技巧。这些人的人格依赖性大,本质上需要关切。然而他们又有从自卑到偏执的逆反,单纯的关切还不够。偏执心态的工作对象一般不愿意接受教育式的谈话,他们认为对方居高临下,不平等;他们对规劝式的谈话也通常表示厌烦,规劝属情感打动,与他们横下心来的心态不符,也与他们自认为的“高层次”相抵触。他们比较愿意接受的谈话方式是探讨,此种方式谈话双方相对平等,因而阻抗较小。因此,一般情况下,访谈以关切的态度和探讨的口气进行比较容易成功,把握局面主要靠谈话的内容,不倚势压人。冷冰冰的态度和生硬的批评容易引起阻抗,使以后的访谈难于进行。访谈的频率似不宜过密,因为访谈内容需要有时间消化吸收,不是谈一两个小时马上就能奏效。每次访谈后应布置心理作业,即留下要求思考的问题,并规定书面还是口头回答。
2.运用心理暗示法进行矫治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习练者每天都必须练功,有时间就念他的经文,以加快增长“功力”,这就使一 些人每天无休止地读他的书,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而且不允许习练者看其它任何类的书籍,“法 轮功”痴迷者大多如此。这种长时间大剂量的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说刺激的练功方式,使习练者的大脑 从早到晚一直充斥着那些所谓“圆满”“升天”“消业”等荒诞的内容,从而表现为除了对李洪志和“法轮 功”有兴趣外,对其它事则表现为漠不关心。
在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时,施加强烈心理暗示,效果较为明显。这也体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道理。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制定详细 的个别矫治方案。其次,从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法轮功”自相矛盾之处、“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法轮功”的危害等多角度长时间的施加强大的影响,用谈话、听录音、看录像、读揭批材料等方式使其大脑 不自觉地接受这些知识成为兴奋的中心,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内容处于被抑制的状态,促其清醒。 再次利用典型进行引路。在其进入状态后,用转化典型带动转化。 [Page]
3.运用行为干预进行矫治
行为干预主要针对“法轮功”痴迷者在社会生活中脱离现实的倾向。其内容可以包括:适当安排劳动锻炼,遵循自食其力的生活原则。适当安排文体活动,培养现实生活的兴趣和情趣。抓住出现于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及时促进转化。如果可能,安排学练科学的气功功法。
行为干预以集体活动为基本方式。一般说来,行为干预不直接涉及“法轮功”问题,但对于转化“法轮功”痴迷者脱离社会现实的倾向和自认为“层次高”的心态有积极作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空洞虚幻,脱离现实。批驳这些荒诞的说教仅采用认知干预不够,还应当引导痴迷者们从行为上回归现实。当他们看到那套说教不能够解决社会劳动、文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迷信就会逐渐被打破。除组织集体活动之外,还应善于抓住各种有助于转化的个别事件和问题,及时进行干预。例如,在劳动中有些“法轮功”痴迷者偷懒或逞能,暴露出种种人格弱点;有的“法轮功”痴迷者生了病还是要靠吃药才恢复健康等等。出现这些情况都是进行干预的好时机。干预时应联系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的批判,明确指出问题所在,话不一定多,但要使对方印象深刻。行为干预注重事实教育,目的是改变行为。故此时不用说太多道理,应重在要求改正错误行为。而一旦改正,应对正确行为予以适当形式的表扬。
4.用心理疏通,心理慰藉,心理宣泄等多种手段促其转化
大多数“法轮功”痴迷人员对“法轮功”所宣扬的内容盲目信服,痴迷程度深,一门 心思追求“圆满”。在进行心理疏通时,一是以事明理,揭镙“法轮功”的荒诞之处和骗人之术,使其从心 理上对“法轮功”产生怀疑。二是以案明法,揭露其伪科学的本质和重大危害,使其从心理上受到震动。 三是从“法轮功”自相矛盾的地方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从心理上对“法轮功”产生动摇。再辅之以科学的理论灌输。
对于工作有挫折、生活困难、精神空虚、心理上有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我们从精神上给予关心和爱护,从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安慰,温暖其冰冷的心,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摆脱不良情绪的负面影响,重新唤起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希望,纳入正常人生活的轨道。
针对恐惧心理,在严格掌握转化标准的同时,开展公开宣读“三书”活动。
总之,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应采用强制性和自觉性相结合、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结合,注重 营造良好的教育转化氛围,从心理分析入手,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使其从心理上彻底摆脱“法轮功”的 精神束缚,回到正常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