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运用心理矫治方法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绝大部分原“法轮功”痴迷者经过帮教已彻底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回归了正常生活。但时至今日,仍有极少数“法轮功”残余分子顽固坚持“练功、弘法”,充当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代理人。他们不惜以身试法,严重影响了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以及个人的健康发展。为何“法轮功”痴迷人员如此顽固?这一现象引发了从事心理矫正工作者的深思。在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和上海市虹口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的指导下,虹口区反邪教协会尝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引入心境、一致两家心理专业咨询公司,探索用心理学这一独特视角,对“法轮功”痴迷现象进行剖析,分析,并最终通过认知疗法、行为体验、哲理感悟、教育灌输、情感冲击、催眠治疗等心理矫治的方法,来开展使“法轮功”痴迷者最终脱离邪教桎梏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两年多来,虹口区反邪教协会组织心理咨询师团队,在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的带领下,深入社区,走入“法轮功”痴迷者家庭,对未转化“法轮功”人员进行了帮教及攻坚转化,使多名沉积多年的痴迷者得到了转化,学习余名思想摇摆,行为出现偏差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得到了巩固。同时,心理咨询团队还不断地在实践中思考和研究,探索更为有效的矫治对策。
一、因人施策,多方参与是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征和性格,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就应该要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同样如此。在与“法轮功”痴迷人员交流前,首先需要确定对象,以对象本身为切入点,通过调查访问和咨询交谈,了解掌握对象的人格特征、个人爱好、生活经历、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以此为基础来制定相适应的访谈接触方式和工作方案。我们在帮教“法轮功”痴迷者前,就必需对每一名工作对象进行仔细的分析,并制定多套工作方案。
同时,“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转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单靠一两个部门来实施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特别是要让“法轮功”痴迷人员回归社会,仅靠帮教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导是难以奏效的,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撑,需要诸多因素的加入。因而,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转化工作就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在前期的信息收集和情况调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努力,提供详尽的信息,为以后的帮教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在转化方案制定时,有关部门都要参与,共同研讨和论证,制定合理的方案。同时,基层组织如居委会要随时掌握 “法轮功”痴迷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信息,及时提供他们的动态信息,让帮教工作人员随时了解转化对象状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开展攻坚转化和巩固帮教工作。
二、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走进他们内心世界的切入点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即使“法轮功”痴迷人员再自私、再无情,也会有感情寄托,也有软弱的一面。比如,钱某,一直拒绝管教民警和地区的帮教。2011年3月日本发生大地震,钱某的儿子在日本生活。地震发生后,钱某甚是担心。得知这一心结后,我们马上就找到了其丈夫老黄,陪同他通过不同的方式与身在日本的儿子联系,连夜将其儿子在日本平安的消息转告了钱某。第二天又及时带着老黄写的儿子在日本地震期间的整个过程的信,会同有关人员与钱某谈话,以此为契机开展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这一系列的工作,深深地感动了钱某,触动了她的心灵,消除了与我们的对立情绪。她连续写下“五书”,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刻的揭批,从而达到转化效果。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必须要洞察对象的内心,寻觅突破口,找准切入点,用人文关怀来缓和他们的心理矛盾,用亲情关爱来打破他们的心理牢笼。又如“法轮功”痴迷者丁某因为家里生活困难,装不起淋浴器,每次要换公交近两小时的路程到其女儿的家里洗澡,生活十分不便。丁某生性倔强、性格孤偏,一直拒绝地区以独居老人名义对她的关心和资助,心理咨询师侍老师以丰富的工作阅历与专业沟通技巧,取得了丁某的信任,一次在丁某家共进午餐时,发现丁某拿出的稀饭因天气原因已轻度变质,但还是坚持与其一起吃了下去,没有驳老太的面子,无形中更拉近了相互间的距离。在保持沟通与交流的同时,协会对侍老师的帮教工作给予全力支持,采用帮教转化和生活帮困相结合的方式,由协会出资为丁某的家里安装淋浴器,还因水压不足加装了增压泵,解决她多年洗澡难的问题,丁某感激万分,向地区表示要一心向善,不做有损社会的事情,不参与政治的承诺,达到基本转化的要求。
三、心理疏导、情绪宣泄是打开他们被扭曲心结的良方
人的任何行为都有其潜意识的深层诱因,每个“法轮功”人员陷入“法轮功”的世界里都有一个接触、尝试、强化、深信不疑和痴迷不能自拔的过程。在多年修炼“法轮功”过程中,“法轮功”人员慢慢与自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疏远脱离,“融入”到“法轮功”人群这样一个新团体中。而一旦要他们重新分离出来,会增加他们内心的焦虑感、不安全感、内疚感、负罪感,出现抑郁、失落、痛苦、无助、无望、恐惧、自卑等一系列心理症状,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理清“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纠结,做好心理疏导、情绪宣泄工作,预防心理危机的产生。 [Page]
四、纠正认知,揭露真相是改变他们错误认识的有效方法
“法轮功”痴迷人员大多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不会轻易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对此,首先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方法拉近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关系,建立起互信,让他们从心理上接受转化人员。然后再耐心细致地与其探讨当年的状况,不急于否认练习“法轮功”对他们病情好转和身心压力减少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条理清晰地分析其中的“疗效因子”是什么成分,让她自己认识到起真正治疗作用的因素是心理暗示而非“法轮”,让他们自己明白“法轮功”与感觉到的“神效”并没有什么关系,从而揭示出“法轮功”借助“治病”欺骗他们的事实,让他们看清“法轮功”违背科学真理的邪恶本质,从而帮助他们建立起健康的人格行为系统,逐步、逐渐消除他们病态的人格行为,最终放弃“法轮功”,回归正常生活。
五、改变模式、弥合矛盾是促使他们回归社会的助推器
“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行为模式、家庭结构和家庭互动模式往往是偏离常态模型的,修炼“法轮功”成了他们生活的中心和重心,他们自认为整个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我们的帮教转化工作,既要在思想、心理层面让他们清楚“法轮功”欺骗迷惑群众的本质所在,更要在行为层面使他们放弃“练功”、“弘法”的实际行为,信正教、走正道、科学健身,改变多年形成的固有的行为模式。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只要我们坚持春风化雨式的心理治疗方法,最终能够帮助法轮功人员摆脱病态心理,重建健康的人格,从而回归到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来。
一、因人施策,多方参与是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征和性格,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就应该要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同样如此。在与“法轮功”痴迷人员交流前,首先需要确定对象,以对象本身为切入点,通过调查访问和咨询交谈,了解掌握对象的人格特征、个人爱好、生活经历、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以此为基础来制定相适应的访谈接触方式和工作方案。我们在帮教“法轮功”痴迷者前,就必需对每一名工作对象进行仔细的分析,并制定多套工作方案。
同时,“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转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单靠一两个部门来实施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特别是要让“法轮功”痴迷人员回归社会,仅靠帮教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导是难以奏效的,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撑,需要诸多因素的加入。因而,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转化工作就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在前期的信息收集和情况调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努力,提供详尽的信息,为以后的帮教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在转化方案制定时,有关部门都要参与,共同研讨和论证,制定合理的方案。同时,基层组织如居委会要随时掌握 “法轮功”痴迷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信息,及时提供他们的动态信息,让帮教工作人员随时了解转化对象状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开展攻坚转化和巩固帮教工作。
二、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走进他们内心世界的切入点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即使“法轮功”痴迷人员再自私、再无情,也会有感情寄托,也有软弱的一面。比如,钱某,一直拒绝管教民警和地区的帮教。2011年3月日本发生大地震,钱某的儿子在日本生活。地震发生后,钱某甚是担心。得知这一心结后,我们马上就找到了其丈夫老黄,陪同他通过不同的方式与身在日本的儿子联系,连夜将其儿子在日本平安的消息转告了钱某。第二天又及时带着老黄写的儿子在日本地震期间的整个过程的信,会同有关人员与钱某谈话,以此为契机开展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这一系列的工作,深深地感动了钱某,触动了她的心灵,消除了与我们的对立情绪。她连续写下“五书”,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刻的揭批,从而达到转化效果。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必须要洞察对象的内心,寻觅突破口,找准切入点,用人文关怀来缓和他们的心理矛盾,用亲情关爱来打破他们的心理牢笼。又如“法轮功”痴迷者丁某因为家里生活困难,装不起淋浴器,每次要换公交近两小时的路程到其女儿的家里洗澡,生活十分不便。丁某生性倔强、性格孤偏,一直拒绝地区以独居老人名义对她的关心和资助,心理咨询师侍老师以丰富的工作阅历与专业沟通技巧,取得了丁某的信任,一次在丁某家共进午餐时,发现丁某拿出的稀饭因天气原因已轻度变质,但还是坚持与其一起吃了下去,没有驳老太的面子,无形中更拉近了相互间的距离。在保持沟通与交流的同时,协会对侍老师的帮教工作给予全力支持,采用帮教转化和生活帮困相结合的方式,由协会出资为丁某的家里安装淋浴器,还因水压不足加装了增压泵,解决她多年洗澡难的问题,丁某感激万分,向地区表示要一心向善,不做有损社会的事情,不参与政治的承诺,达到基本转化的要求。
三、心理疏导、情绪宣泄是打开他们被扭曲心结的良方
人的任何行为都有其潜意识的深层诱因,每个“法轮功”人员陷入“法轮功”的世界里都有一个接触、尝试、强化、深信不疑和痴迷不能自拔的过程。在多年修炼“法轮功”过程中,“法轮功”人员慢慢与自己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疏远脱离,“融入”到“法轮功”人群这样一个新团体中。而一旦要他们重新分离出来,会增加他们内心的焦虑感、不安全感、内疚感、负罪感,出现抑郁、失落、痛苦、无助、无望、恐惧、自卑等一系列心理症状,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理清“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纠结,做好心理疏导、情绪宣泄工作,预防心理危机的产生。 [Page]
四、纠正认知,揭露真相是改变他们错误认识的有效方法
“法轮功”痴迷人员大多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不会轻易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对此,首先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方法拉近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关系,建立起互信,让他们从心理上接受转化人员。然后再耐心细致地与其探讨当年的状况,不急于否认练习“法轮功”对他们病情好转和身心压力减少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条理清晰地分析其中的“疗效因子”是什么成分,让她自己认识到起真正治疗作用的因素是心理暗示而非“法轮”,让他们自己明白“法轮功”与感觉到的“神效”并没有什么关系,从而揭示出“法轮功”借助“治病”欺骗他们的事实,让他们看清“法轮功”违背科学真理的邪恶本质,从而帮助他们建立起健康的人格行为系统,逐步、逐渐消除他们病态的人格行为,最终放弃“法轮功”,回归正常生活。
五、改变模式、弥合矛盾是促使他们回归社会的助推器
“法轮功”痴迷人员的行为模式、家庭结构和家庭互动模式往往是偏离常态模型的,修炼“法轮功”成了他们生活的中心和重心,他们自认为整个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我们的帮教转化工作,既要在思想、心理层面让他们清楚“法轮功”欺骗迷惑群众的本质所在,更要在行为层面使他们放弃“练功”、“弘法”的实际行为,信正教、走正道、科学健身,改变多年形成的固有的行为模式。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只要我们坚持春风化雨式的心理治疗方法,最终能够帮助法轮功人员摆脱病态心理,重建健康的人格,从而回归到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