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四三”帮教法

    做好“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工作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层层深入,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实践中,我们在教育转化攻坚工作的展开、推进、巩固三个阶段中,采取了“五四三”帮教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实施“五步法”,扎实展开转化攻坚工作
    转化攻坚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法轮功”痴迷者在不同阶段出现的不同心理意识及时进行消除或引导,从而达到使“法轮功”痴迷者摆脱邪教思想控制,回归社会的目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了转化攻坚“五步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一步:消除戒备。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在“法轮功”邪说的鼓动和控制下,面对教育转化干部登门,心存戒备抵触心理,通常会出现“门难开、人难见、话难说”的局面。因此,及时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戒备,能够“入得门,见着人,说上话”是做好转化攻坚工作的前提和重要环节。我们教育转化干部平时注意练就“三得”本领。一是沉得住气,二是忍得住“闭门羹”,三是进得去门。在转化攻坚之前逐人研究设计接近对象的方案,确定正面接触的途径与方法。一般初次见面选择单人接触,提前探探路,不冒然登门;谈话时让他有亲友陪同;谈话一般到转化攻坚对象认为较合适地点,而不是指定到镇驻地、派出所,从转化攻坚对象角度出发,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见面环境。我还注意日常工作的积累,在回访帮教工作中将“法轮功”痴迷人员作为走访的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每逢春节等传统节日,我市都坚持对部分“法轮功”人员进行“送温暖”活动,我们将拟转化攻坚“法轮功”痴迷人员作为走访的对象之一,使他们能够真心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我们坚持用耐心换诚心,用真情换信任,减弱他们的防范戒备心理,为攻坚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第二步:消除封闭。“法轮功”痴迷者最害怕正视问题,一开始接触通常会保持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此时与其进行正面交锋往往会感到转化者和被转化者的思想是平行对立的,你讲你的,他想他的,他的思想始终在抵触、封闭。因此在对攻坚对象进行正面接触时,切忌直奔“主题”,追忆“往事”,甚至面对面,开展辩论、引导对抗。而是要与其平等的谈话,既谈家庭生活琐事,也谈工作问题;既谈学习“法轮功”的内容,也可以略谈个人对“法轮功”的理解认识和一些能够揭穿“法轮功”丑恶面目的事例,这个阶段不急于灌输“法轮功”歪与邪的问题,防止教育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只要他肯谈就可以,力求“跳出大法说大法”。此时,通过“送思想”的方法给予正面教育,包括爱国教育、科学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马列主义教育等等,力争在攻坚对象的思想上打下烙印。即使教育对象不认同或提出反对意见,也不急于与之争辩,而是顺其自然,达到使被教育者有理性思维的感觉的目的,促使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思想由原先的平行对立转为向我倾斜,为寻找下一步转化攻坚突破点做好准备。
    第三步:促其思辩。经过与教育转化干部多次沟通之后,攻坚对象往往出现不同程度的彷徨,对一些以前不肯面对的问题开始有所思考。表现在交谈过程中时有反思,时有提问,最明显改变是与帮教干部谈及敏感问题时原先最易产生的争论,有明显改善。此时,教育转化干部对其认识上某些微小进步要采取正面肯定,运用具有针对性和警示教育作用的科学知识、理论事例进行正面灌输,促其继续思索,根据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有意出题,引导他继续在“悟”的过程中进入自我肯定或否定状况。
    第四步:促其解脱。常人要对自己作自我否定都很艰难,要让“法轮功”痴迷者否定功法、否定自我更难。教育转化工作到位后,促使其内心产生一种挣脱意识、反戈意识和亢奋心理,若能适时加大引导力度,帮教对象易出现从当初有意回避帮教干部到主致力接触帮教干部,从当初对帮教工作持无所谓甚至敌对的心态到主动关心解脱后的学习、工作、及至个人待遇、婚烟等良性情绪,言谈中难抑认真做人做事欲望与冲动。此时要把握时机,协同解决所关注的问题,为下一步促其与“法轮功”决裂夯实思想基础。在这个阶段,我们会进一步分析痴迷者的思想状况如何、痴迷达到的程度,痴迷者的外部表现等等因素,研究攻坚队伍中谁的性格与之比较接近,派谁去做这位痴迷者的工作最合适、能够达到最佳效果,决定对痴迷者进行教育的人选和实施方案,指派一名教育转化干部进行结对教育。这种有目的的指派的教育者,因为他参与了攻坚对象的教育转化的全过程,了解攻坚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其他情况,而且在性格上有共通之处,容易沟通和交流,攻坚对象容易与教育者产生信任,不再封闭心灵,在实践中收到良好效果。 [Page]
    第五步:促其创业。多数痴迷者在受“法轮功”毒害后都不同程度疏远或放弃自己所从事过职业,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家庭、亲人脱离,这些人一旦挣脱了精神枷锁,能回过头审视自己行为的对与错,就会意识到给自己给家庭、单位、政府添了许多麻烦,造成不良影响,最易萌发知错必改、回报社会的良知与回归社会的渴望。此时,把握痴迷者的创业意识,因势利导,不仅能促使他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而且能够有效防止二次痴迷的反复行为。我们把握时机,工作中通过“送岗位”来“给出路”,“送保障”来“保后路”,“送科技”来“指正路”,引导其回归社会、融入社区、自食其力、二次创业,过上正常的生活,打好转化攻坚决定性一仗,达到转化攻坚的预期目标。
    二、消除“四种情绪”,及时推进转化攻坚工作
   “法轮功”痴迷者都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冲击、办班、劳教,普遍存在着对立情绪和抵触心理,在转化攻坚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及时疏导攻坚对象的消极情绪,才能推进转化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消除抵触怨恨情绪。在转化攻坚过程中,首先给“法轮功”痴迷者一个倾述的机会,我们会主动耐心倾听痴迷者练习动机,让他们能把内心的不满与怨言宣泄出来,能听到痴迷者的倾诉是对教育转化干部的信任,能听到痴迷内心的自白,就是转化攻坚迈出的可喜一步,将会为我们寻找转化攻坚的切入点提供难得的契机。此时,我们转化干部要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其解决具体问题,赢得其对党和政府重新信任。 
    二是消除抗争申辩情绪。针对一些坚持“练功有益、健身有理、取缔有错”与“个人无辜受害,等候平反昭雪”心态,我们在攻坚过程避免采取“扣帽子、挥棒子、拍桌子”的方法,而是在稳定对方情绪前提下,分步阐述“法轮功”事件在境内外对党、国家和民众所产生危害和影响,使其认识到“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变质为西方反华组织反华工具,已经成为一个以推翻共产党政权为目的的反动组织,阐明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是中央的决策、人民的意愿,不因国家领导人的更迭而改变,启迪自悟,促其放弃期盼“历史结论”等待“平反”心理,迷途知返。
    三是消除破罐破摔情绪。一些深度痴迷者或“两劳”人员,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竭力挽救视为“无奈”,把教育转化干部的苦口婆心视为“无能”,我行我素,破罐破摔,甚至绝食,以死抗争。这种人表面上越帮越硬。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教育转化干部能选准其内心脆弱的一面,寻找准突破点,恩威并重,晓以利弊,同样可以达到促其省悟的效果。
    四是消除徘徊观望情绪。应当说,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经过多年帮教,已预感“升天破灭,圆满无望”,逐步悟出“跟随李洪志,个人没出路”。此时我们帮教干部要趁热打铁,帮其理清是非,判明得失,采取送温暖、给出路、送技术等帮教手段,让其感受到生活的希望,“诱”其面对现实,走出邪教深渊。
    三、强化“三个主动”,有效巩固转化攻坚成果
    巩固工作在转化攻坚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是转化攻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际工作中有许多已经转化的对象,由于后续帮教工作没有跟上,没有很好的回归社会,最终导致自己回头或被别人拉回头,重蹈覆辙。针对这种情况,我在工作中总结了“主动回访、主动解难、主动接纳”的工作模式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主动回访,跟踪帮教。为了保证已转化人员不反复,我们制定实施了《转化攻坚人员回访巩固制度》,对每名已转化人员同责任单位签订后续帮教责任书,定期对其进行跟踪回访,经常与责任单位、其家庭及本人联系,多方面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现况,对出现思想波动的学员及时上门帮教。如某已转化人员,在我们与其家人的一次电话交流中了解到最近有几个“功友”偷偷来找他,思想出现了波动,我们及时到他家做工作,使他重新坚定了立场,并揭发了几名做反转化工作的人员。 [Page]
    二是主动解难,消除隐患。在回访巩固过程中,我们主动帮助解决已转化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诱发反复。某痴迷人员转化攻坚后原单位已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丈夫也没有工作,生活一度陷于困境,情绪非常不稳定,我们协调有关单位将她丈夫安排在社区物业工作,将她安排在小区卫生保洁,家庭生活有了保障,她主动表示与“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以后对以往的“功友”也不予理睬了。我们先后为12名转化“法轮功”人员协调安置了工作岗位,为3名家庭生活困难的已转化人员申请享有低保。
    三是主动接纳,促使回归。在回访巩固过程中,我们协调各相关单位主动对已转化人员进行接纳,通过各种活动载体,动员组织他们参与到单位、社区的大集体中来,促使其融于社区、社会。还协调安排一些有创业需求人员参加相关的职业职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先后组织200多人次已转化人员参加了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主动接纳,有效帮助已转化人员回归社会,巩固了转化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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