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教主崇拜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析

    内容简介:本文从邪教与宗教的区别特征入手,以“法轮功”为例,分析邪教教主崇拜的社会原因和痴迷邪教的主观心理因素,并结合实际,对邪教防范和治理提出几点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教主崇拜;社会心理因素;主观心理因素

    一、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邪教为什么不能归于宗教范畴?甚至它连准宗教的资格都不够?这主要是由于邪教信仰有三个显著区别于宗教信仰的特征:
    一是邪教信仰破坏社会上人际关系的和谐,它往往把不信它那一套歪理邪说的人们污蔑为“魔”,甚至把国家领导人说成是“魔头”。而正统宗教则提倡与人为善,慈悲为怀,不谤“国主”。
    二是邪教信仰给人们制造了许多精神枷锁,不断地制造世界末日的恐慌。而正统宗教则有超脱精神痛苦的功能。
    三是邪教信仰无一例外地制造对现世教主的精神崇拜,以实现对信众的随心所欲的精神控制。而正统的宗教则是对往世的教主崇拜,其宗教信条没有现实的针对性。
    邪教的这三个特征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但对现实社会最具伤害力的则是第三条,即现实的教主崇拜,这也是邪教最典型的特征,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美国的“人民圣殿教”,中国的“法轮功”等等。这些现世的教主为了满足其贪欲,制造了一起又一起人间悲剧。
    现世的教主通过对信众的一遍又一遍的洗脑,让他们深信自己就是以肉身形式下凡的“神”,从而实施对信众的精神控制。
    我们现在以所谓的“开天目”为例,看邪教教主李洪志是如何实现对“法轮功”信众的精神控制。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过,修炼“法轮功”可以拥有常人难以达到的特异功能,可以“开天目看到另外空间”,“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一眼看去把所有层次都看了”。 “法轮功”的明慧网专门设置了“小弟子园地”,刊登了许多宣传孩子“开天目”的“神迹”,如有的看到“自己宇宙空间里全是魔,缝隙都被魔塞满了”;有的时而看到“一大群一大群像蛇一样长的怪物,长着三只眼睛的怪物”,时而看到“一条红龙和一条黄龙缠绕在一起”等等。
  许多“法轮功”习练者都在追求“开天目”,认为一旦开了“天目”,就表明自己的功力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层次。“法轮功”习练者一旦开了“天目”,“看”到了“奇异的景象”,则会对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深信不疑,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进入“法轮世界”的“天梯”。现代心理学已经证明,所谓“开天目”,不过是习练者在“入静”状态下因练功不当而出现的一系列“幻视”、“幻听”等幻觉罢了。练功不当,尤其是练邪功或伪气功会诱发出精神病性的症状,这是中国精神病学界的共识。
    会功交流是“法轮功”实施精神控制的又一重要途径,这是一种“从众现象”。即在一个群体中,如果你的看法、态度、行为和大多数人不一样,就会感受到心理压力,就想和大多数人保持一致。在“法轮功”辅导站里,虽然大多数人可能都还没开“天目”,但这样的群体都追求“开天目”、“上层次”。这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会影响到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最终达到“洗脑”的目的。一旦对“法轮功”信众实现了精神控制,李洪志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蛊惑这些人与社会和政府对抗,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二、邪教教主崇拜的社会原因
    我们现在以“法轮功”为例,首先分析邪教教主崇拜的社会原因。
    首先,社会动乱所产生的信仰危机,使邪教的造神运动有机可乘。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之前,中国大陆政治清明,虽遭受三年饥荒(1959—1961),但邪教组织根本找不到存身之所。在经历了十年“文革”动乱,加上1989年那场政治动乱,造成了信仰危机。邓小平同志在1989年9月16日说过:“我们最大的失误在教育”。这就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认为有机可乘,加上中国社会历来就有“造神运动”的传统。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就开始粉墨登场。他首先篡改了自己的生日,使自己的生日与释迦牟尼的生日吻合;再接着鼓吹自己比释迦牟尼还要厉害,能推迟地球爆炸等等,在制造世界末日的恐慌时,以宇宙中最大的神自居,他认为牛皮吹得越大就越有人相信。 [Page]
    其次,社会上的媒体和一些有影响力的人物对“特异功能”和“伪气功”的鼓吹,直接成为滋生邪教的思想温床。这些荒谬至极的反科学的怪诞的事件,竟然被传播得如此之快、之广,还有那么多人相    信。这就直接刺激了李洪志,于是就虚构了“击掌治罗锅(驼背)”之类的怪事,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神功”。
    再次,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这就直接影响到一些人安全需要的得不到满足。而现世的邪教教主的迷信崇拜,可以使心理脆弱的人获得“消灾祛病”的安全感。
     三、痴迷邪教的主观心理因素
    当然,上面所提到的客观的社会原因并不必然导致对邪教的教主崇拜,这里还有一个当事人的主观的心理因素。
    发生邪教教主崇拜的主观方面的心理因素有哪些呢?
    首先,对邪教教主发生顶礼膜拜的信众,一般都具有偏执型和依赖型的人格特质。例如,痴迷于对李洪志教主崇拜的信众,往往都有“心理洁癖”,强求事物尽善尽美,非黑即白,以偏概全,极端固执,钻牛角尖,思维绝对化;同时这些人又极易受李洪志的暗示,人格上完全与李洪志捆绑在一起,把对李洪志的崇拜看成比自己的身家性命还重要,完全没有独立的人格。
    其次,邪教教主崇拜者的思维方式极具自我中心的特色,所以极易被邪教教主洗脑。自我中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主客体不分化,往往把自己的想法和真实发生的情景混淆起来;另一是不能换位思考,因而也就不能与生活中的交往对象进行有效沟通。这种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往往使邪教教主崇拜者陷入想入非非、自我封闭的境地,使他怪异的想法得不到客观的验证。
    例如,有位30岁左右的女信徒,她坚信李洪志是神。当我们问她,李洪志既然是神,那肯定刀枪不入,且能遁形,那为什么他不敢回国与你们这些信众见面呢?如此简单的问题,竟然使她困惑不已。
再次,这些邪教教主崇拜者的负面情绪比较多,如恐慌、焦虑、烦恼、怨恨等,他们需要把精神寄托在自诩无比强大的邪教教主身上,通过这种认同感来摆脱精神痛苦。
    四、邪教的防范与治理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邪教教主崇拜现象无疑是社会的毒瘤,我们应该如何防范这种现象的发生呢?
    首先,我们必须在全社会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让“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念深入人心。思想阵地“人民群众”不去占领,“神仙皇帝”必然要去占领。
    其次,在全社会培育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参照系,成为邪教教主的照妖镜。从小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是防范邪教教主崇拜的治本之道。 
    再次,正如我们政府现在所做的那样,充分地重视民生问题,避免社会贫富差距过大,提倡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人们心理不平衡的外部因素最大限度地得以消解。 
    总之,防范邪教教主崇拜是治理邪教的最为关键的核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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