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评价指标与回归评估机制的研究
【摘要】“回归社会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团结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方针策略,是把教育转化与持续巩固工作一致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一致起来的社会性工程。在深入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中,开展以解脱为前提的评价指标研究,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估机制的探讨,进一步提高了转化率、巩固率、回归率,降低了反复率。
【关键词】评价指标 评估机制 研究
对在认知、情感、态度、行为与认同五个方面、六十多项指标中达到预期不同分值的工作对象,在确保程序严谨的前提下,适时办理解脱,是孤立少数邪教死硬分子的高明策略,是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分化瓦解邪教组织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团结大多数、集中精力攻坚极少数,目标明确、效果显著,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斗争策略。
“回归社会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团结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方针策略,是把教育转化与持续巩固工作一致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一致起来的社会性工程。
厦门市反邪教协会通过组织社会学、医学、心理学、宗教学、行为科学、法学界专家,对回归社会工程实施以来的基本状况做了深入的调研,对建立转化、回归评价指标与评估机制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立体审视与探讨,在深入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中,开展以解脱为前提的评价指标研究,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估机制的探讨,在教育转化工作对象的同时,加强帮教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转化率、巩固率、回归率,降低了反复率,确保全市转化攻坚质量的落实与提升。
一、试行转化评价指标的研究
教育转化与回归社会是反邪教工作的两个重要任务,衡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是否已经转化,国内至今尚未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厦门反邪教协会专家组成员通过对工作对象的认知、情感、态度、认同和行为等方面的全面剖析,建立心理维度,找出该群体的转化变量,并针对所有变量进行交叉整合,在指标的建立与筛选过程中,遵循指标与导向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项目与权重结合、信度与效度结合的评价原则,初步建立能够反映该群体在认知、情感、行为、态度、认同等五个方面共性特征与个体特质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通过评价,提升分类管理的质量,借此衡量工作对象是否达到党和政府对该群体转化与回归常人生活的要求。
(一)在认知方面:依据工作对象是否愿意配合填写《“法轮功”事件回顾调查表》所设置的项目,权衡其是否能深刻地认识到习练“法轮功”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认识到 “圆满”的虚妄性及其歪理邪说的欺骗性。
(二)在情感方面:通过系统观察工作对象对自己痴迷法轮功造成的社会、家庭、个人被伤害是否有所反思与痛悔。对“明慧网”以及“九评中共”等种种欺骗言论与行为有否产生怀疑、质疑或愤慨;对邪教主李洪志的盲目崇拜是否已经消除,能否把过去对邪教组织信赖和邪教活动专注的情感转移到常人的生活当中,或转移到新的信仰当中等等加以综合考量。
(三)在行为方面:围绕工作对象是否停止了练功、学法,不再参与邪教成员组织的邪教活动,甚至能劝说、阻止或抵制参与“法轮功”各种非法活动加以甄别。
(四)在态度方面:结合工作对象是否感悟或认识到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帮助挽救痴迷同仁的必要性,对之前为其所作的教育转化工作表示理解、认同与感激,对帮教干部的亲近感有所加强等加以研判。
(五)在认同方面:针对工作对象是否已不承认李洪志为教主的信仰体系的存在,对外不隐瞒个人习练“法轮功”经历,不认同自己仍然是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渴望解脱回归社会过常人生活等方面进行评估。
对凡能在认知、情感、态度、行为与认同五个方面、六十多项指标中达到预期不同分值的工作对象,可认定为其主观上已经实现了党与政府对他们转化回归的总体要求,可按程序给予办理解脱手续。
二、试行回归评估机制的探讨 [Page]
厦门市建立以市、区、专家组成员、社区帮教干部为主体的转化回归评估小组,结合工作对象五个方面的测评分值,进行全面分析,重点研判其思想行为是否符合认识转化规律,与个人近两年表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假象与欺骗的行径。
结合工作对象所在社区、单位、家庭两年来分别观察其本人是否逐步走出自闭状态,性格趋向开朗,能把既往专注到法轮功的思想情感转移到结识新朋友、热心单位与社区活动、加强自身创业实践、技能培训与业余学习等方面。
结合家庭与社区系统观察与反馈,判别工作对象是否停止习练法轮功,能否主动报告、劝阻未转化成员的学法、练功、上“明慧网”等违纪活动,愿意协助做未转化功友的教转工作等。
倾听与了解工作对象近年来对法轮功组织的身份认同,是否有较强烈的自我解除的欲望与要求。
完成上列评估程序后,由市、区、专家、社区帮教干部、专职干警召开联席会议,认定评估对象确实没有新的违法违纪活动的实证,邀请工作对象作解脱前谈话,出具转化解脱书面意见,上报区委、市委有关部门审批,解除监督,宣布回归。
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是对回归社会工程的深化。在确保程序严谨的前提下,适时对表现较好的工作对象办理解脱,是孤立少数邪教死硬分子的高明策略,是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分化瓦解邪教组织的有效方法,有利团结大多数集中精力攻坚极少数,目标明确、效果显著,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斗争策略。
三、在“整体仗”中应防止的倾向
(一)攻坚目标不明确,导致“办班难”、“ 难进班”,攻坚过程应对指令任务偏多,讲求斗争策略、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治本机制偏少;集中办班期间重复说理批判指责偏多,有针对性进行思想疏导、信仰引导偏少;重责任包干与阶段任务偏多,认真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偏少;有的帮教干部遇到工作对象抵触情绪、态度恶劣,易把对邪教组织斗争的态度简单迁移到痴迷者的身上,不知不觉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徒增对抗因素与对立情绪,加大了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战的时间与社会成本。
(二)以控代教,只控不教的现象较普遍。多年来不加区别地把所有工作对象都列入监控名单,造成外出探亲、乘机、住宿受监视、子女求学、入党、提干遭歧视,力避上一代犯错,下一代买单,导致法轮功问题跨代化,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加大培训与提升帮教攻坚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尤其重点加强帮教干部对痴迷者的邪教情结、心理紊乱矫治与辅导的技能。
(四)防止政策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引发工作对象新的不满而反复。对出狱后居无定所,生活无着,毫无经济来源的工作对象,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避免被继续拉拢反复,倡导企业不宜“宁可招聘残疾人(可享政府减免税)也不愿聘用法轮功‘三出’人员”的歧视与偏见,给工作对象创造宽松与融入的社会氛围。
(五)衡量反邪教工作的成效应当说转化是前提,回归是目标,解脱则是关键。既往基层年度综治考核都以“转化率”和“反复率”作为重要指标。由于转化标准太宏观、不具体,使得转化率带有很强的 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假转化”、“被转化”、“数字转化”的情况难以避免。我们建议以“巩固率”、“回归率”作为基层单位综治考核指标能客观反映专项工作的绩效。
反邪教斗争是一场长期性、复杂性“夺人、夺魂、夺阵地”的较量,任何急功近利、速成速达的作法,任何形式化、简单化的工作思维都将被实践证明看似近期有效,实则长期无效且无益,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进一步深化,甚至可能为这场斗争埋下长期反复的隐患。 [Page]
厦门反邪教协会试行建立转化回归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目的是想通过对该课题的立项,创新反邪教战线检测评估机制,力求将十年教育转化成果兑现为现实的效益,早日实现胡总书记提出的“事半功倍”的殷切期望与要求。
【关键词】评价指标 评估机制 研究
对在认知、情感、态度、行为与认同五个方面、六十多项指标中达到预期不同分值的工作对象,在确保程序严谨的前提下,适时办理解脱,是孤立少数邪教死硬分子的高明策略,是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分化瓦解邪教组织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团结大多数、集中精力攻坚极少数,目标明确、效果显著,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斗争策略。
“回归社会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团结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方针策略,是把教育转化与持续巩固工作一致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一致起来的社会性工程。
厦门市反邪教协会通过组织社会学、医学、心理学、宗教学、行为科学、法学界专家,对回归社会工程实施以来的基本状况做了深入的调研,对建立转化、回归评价指标与评估机制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立体审视与探讨,在深入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中,开展以解脱为前提的评价指标研究,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估机制的探讨,在教育转化工作对象的同时,加强帮教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转化率、巩固率、回归率,降低了反复率,确保全市转化攻坚质量的落实与提升。
一、试行转化评价指标的研究
教育转化与回归社会是反邪教工作的两个重要任务,衡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是否已经转化,国内至今尚未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厦门反邪教协会专家组成员通过对工作对象的认知、情感、态度、认同和行为等方面的全面剖析,建立心理维度,找出该群体的转化变量,并针对所有变量进行交叉整合,在指标的建立与筛选过程中,遵循指标与导向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项目与权重结合、信度与效度结合的评价原则,初步建立能够反映该群体在认知、情感、行为、态度、认同等五个方面共性特征与个体特质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通过评价,提升分类管理的质量,借此衡量工作对象是否达到党和政府对该群体转化与回归常人生活的要求。
(一)在认知方面:依据工作对象是否愿意配合填写《“法轮功”事件回顾调查表》所设置的项目,权衡其是否能深刻地认识到习练“法轮功”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认识到 “圆满”的虚妄性及其歪理邪说的欺骗性。
(二)在情感方面:通过系统观察工作对象对自己痴迷法轮功造成的社会、家庭、个人被伤害是否有所反思与痛悔。对“明慧网”以及“九评中共”等种种欺骗言论与行为有否产生怀疑、质疑或愤慨;对邪教主李洪志的盲目崇拜是否已经消除,能否把过去对邪教组织信赖和邪教活动专注的情感转移到常人的生活当中,或转移到新的信仰当中等等加以综合考量。
(三)在行为方面:围绕工作对象是否停止了练功、学法,不再参与邪教成员组织的邪教活动,甚至能劝说、阻止或抵制参与“法轮功”各种非法活动加以甄别。
(四)在态度方面:结合工作对象是否感悟或认识到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帮助挽救痴迷同仁的必要性,对之前为其所作的教育转化工作表示理解、认同与感激,对帮教干部的亲近感有所加强等加以研判。
(五)在认同方面:针对工作对象是否已不承认李洪志为教主的信仰体系的存在,对外不隐瞒个人习练“法轮功”经历,不认同自己仍然是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渴望解脱回归社会过常人生活等方面进行评估。
对凡能在认知、情感、态度、行为与认同五个方面、六十多项指标中达到预期不同分值的工作对象,可认定为其主观上已经实现了党与政府对他们转化回归的总体要求,可按程序给予办理解脱手续。
二、试行回归评估机制的探讨 [Page]
厦门市建立以市、区、专家组成员、社区帮教干部为主体的转化回归评估小组,结合工作对象五个方面的测评分值,进行全面分析,重点研判其思想行为是否符合认识转化规律,与个人近两年表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假象与欺骗的行径。
结合工作对象所在社区、单位、家庭两年来分别观察其本人是否逐步走出自闭状态,性格趋向开朗,能把既往专注到法轮功的思想情感转移到结识新朋友、热心单位与社区活动、加强自身创业实践、技能培训与业余学习等方面。
结合家庭与社区系统观察与反馈,判别工作对象是否停止习练法轮功,能否主动报告、劝阻未转化成员的学法、练功、上“明慧网”等违纪活动,愿意协助做未转化功友的教转工作等。
倾听与了解工作对象近年来对法轮功组织的身份认同,是否有较强烈的自我解除的欲望与要求。
完成上列评估程序后,由市、区、专家、社区帮教干部、专职干警召开联席会议,认定评估对象确实没有新的违法违纪活动的实证,邀请工作对象作解脱前谈话,出具转化解脱书面意见,上报区委、市委有关部门审批,解除监督,宣布回归。
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是对回归社会工程的深化。在确保程序严谨的前提下,适时对表现较好的工作对象办理解脱,是孤立少数邪教死硬分子的高明策略,是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分化瓦解邪教组织的有效方法,有利团结大多数集中精力攻坚极少数,目标明确、效果显著,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斗争策略。
三、在“整体仗”中应防止的倾向
(一)攻坚目标不明确,导致“办班难”、“ 难进班”,攻坚过程应对指令任务偏多,讲求斗争策略、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治本机制偏少;集中办班期间重复说理批判指责偏多,有针对性进行思想疏导、信仰引导偏少;重责任包干与阶段任务偏多,认真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偏少;有的帮教干部遇到工作对象抵触情绪、态度恶劣,易把对邪教组织斗争的态度简单迁移到痴迷者的身上,不知不觉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徒增对抗因素与对立情绪,加大了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战的时间与社会成本。
(二)以控代教,只控不教的现象较普遍。多年来不加区别地把所有工作对象都列入监控名单,造成外出探亲、乘机、住宿受监视、子女求学、入党、提干遭歧视,力避上一代犯错,下一代买单,导致法轮功问题跨代化,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加大培训与提升帮教攻坚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尤其重点加强帮教干部对痴迷者的邪教情结、心理紊乱矫治与辅导的技能。
(四)防止政策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引发工作对象新的不满而反复。对出狱后居无定所,生活无着,毫无经济来源的工作对象,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避免被继续拉拢反复,倡导企业不宜“宁可招聘残疾人(可享政府减免税)也不愿聘用法轮功‘三出’人员”的歧视与偏见,给工作对象创造宽松与融入的社会氛围。
(五)衡量反邪教工作的成效应当说转化是前提,回归是目标,解脱则是关键。既往基层年度综治考核都以“转化率”和“反复率”作为重要指标。由于转化标准太宏观、不具体,使得转化率带有很强的 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假转化”、“被转化”、“数字转化”的情况难以避免。我们建议以“巩固率”、“回归率”作为基层单位综治考核指标能客观反映专项工作的绩效。
反邪教斗争是一场长期性、复杂性“夺人、夺魂、夺阵地”的较量,任何急功近利、速成速达的作法,任何形式化、简单化的工作思维都将被实践证明看似近期有效,实则长期无效且无益,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进一步深化,甚至可能为这场斗争埋下长期反复的隐患。 [Page]
厦门反邪教协会试行建立转化回归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目的是想通过对该课题的立项,创新反邪教战线检测评估机制,力求将十年教育转化成果兑现为现实的效益,早日实现胡总书记提出的“事半功倍”的殷切期望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