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科学方法,深入开展教育转化攻坚工作
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是中央的既定方针,也是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在教育转化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法轮功”痴迷者的特征,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者的教育,并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抓住重点,突出正面引导内容,从而有效地提升教育转化工作的质量。
一、教育对象如何?必须准确把握教育对象即“法轮功”痴迷者的特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通过同“法轮功”针锋相对的斗争和卓有成效的转化工作,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已得到转化,但也有极少数顽固者拒绝排斥帮教,自我封闭,拒不接受教育转化,使转化工作难度逐步加大。还有一些练功者不断反复,表面改正,内心仍对“法轮功”顶礼膜拜,一有机会,就会进行非法活动。这些顽固分子中除少数人外,大部分是因理想信念淡薄而痴迷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顽固分子对“法轮功”的痴迷达到了一定的“信仰” 的程度,而信仰是由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所构筑的信念体系,是个人用以衡量利害关系和精神追求的最高准则。一旦进入这个状态,人们对所信仰的对象就会表现出义无反顾的坚决赞同和绝对依附。他们往往自以为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只有进行练功传法,才能实现其所谓人生“价值”。
其具体表现是:其一,痴迷地坚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说法,只选择对“法轮功”有利的说法,而对批判“法轮功”的说法根本不予理睬,这就是信念的选择作用;其二,当听到、看到或感觉到对“法轮功”有利的信息时,会对这种有利的效果加以放大并传播,这就是信念的强化作用;其三,痴迷者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或者做一些“法轮功”的动作,或者与功友交流心得体会时,会觉得安全、自在,放弃这种生活方式时,会有一种若有所失或者大难临头的感觉,这就是信念的精神寄托作用。
正是由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顽固的错误的痴迷的“信念”的作用和力量,长期沉淀的顽固人员变得越来越痴迷,其顽固性、狡猾性、对抗性、反转化性突出。这些人思想固执、性格偏挚,形成思维定势,习惯地顺着“法轮功”的教导定势思考问题,不愿也不会转个方向、换个角度想问题。他们的抵触情绪增大,对帮教人员开导,置之不理,用沉默以示对抗;有的痴迷者无视法律、法规公开练功,有的拿绝食绝水来对抗;有的痴迷者甚至对教育转化工作人员进行反宣传,还有的痴迷者自视清高,根本不把帮教人员放在眼里。总之,这些痴迷者在顽强地封闭自己,排斥交流转化,不把真实的思想和情感亮出来,无法顺利地沟通,抱有仇视心理、对抗心理、逆反心理、甚至是报复心理。这一切均给“法轮功”的教育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也是我们目前教育攻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二、教育主体如何?必须加强对“教育者”即教育转化工作者的教育,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其教育能力
对“法轮功”练习者开展教育转化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是充当了“教育者”的角色,即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教育者的认识程度和能力决定了其教育内容、方法,从而决定了教育的效果。所以在进入攻坚阶段,面对的更多是“法轮功”痴迷者顽固分子,自然对教育者的要求也相应提升。
首先,通过引进、交流和培训提高教育转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践表明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中确实存在知识储备不足和透支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新的知识领域,明显感到力不从心。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引进、交流使优秀人才加入到教育转化队伍当中,或者聘请一部分专家学者兼职是,使整支队伍的结构合理化。另一方面要举办教育转化理论研讨班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掌握更全面的知识和攻坚策略,以专业化对付职业化,从而提升教育转化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同“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交锋中,反映了当前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特点。我们必须端正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调整心态,克服急躁、畏难和厌战情绪。从总体看,我们以往采取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法仍是行之有效的,但现在最考验我们的就是意志力,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保持足够的耐心,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否则急躁会让我们在工作中冲动犯错误,错过最好的转化时机;畏难和厌战会让我们在困难面前毫无办法,手忙脚乱,在工作中失去向前的动力。 [Page]
第三,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要留得住人,留得住心,保持一支基本队伍。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高投入的工作,其中就包含了教育转化工作者人力资源的高度投入。绝大多数一线同志在工作高度投入的同时都呈现出知识、身体、情感的严重透支,与其他轻松的工作岗位比较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教育转化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保障教育转化队伍健康发展。
最后,要动员全社会创建教育转化工作的良好环境。“法轮功”练习者多属于弱势群体,大都是因为工作、生活、家庭及社会等问题走上邪路的。要教育转化他们真正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教育内容如何?必须抓住重点,突出正面引导
依法信教。能否在信教群众中树立“依法进行宗教活动,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的正确观念,对反邪教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邪教组织成员经教育脱离邪教组织后,其中一部分成员想到合法的正常宗教场所信教,这就需要我们正面来引导,可以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利用广播、警示教育宣传口号、宗教普法明白纸等形式,反复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讲解反邪教有关知识,在其头脑中形成“依法信教、远离邪教”观念。
爱国守法。教育转化内容要增加道德教育内容。从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典型事例出发,使他们明白个人命运和国家命运紧密相连,没有国家的昌盛就没有个人的尊严和幸福可言。作为一个公民,要有知法、懂法、遵法的法律意识,还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使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范。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和最起码的道德水准。
科学知识。在教育转化工作内容上要加大科学知识的含量。在接受科学知识后,才能科学认识世界,摆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科学认识自然与社会现象,正确辨别是非,增强科学意识,树立科学精神,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逐步自觉走出思想误区。我们可以请一些物理学、医学、生理学、病理学甚至宗教学等方面的专家介入,用相关的科学知识对他们的感受和体验作出科学的说明,帮助他们走出误区,从而认清“法轮功”的真面目,与“法轮功”邪教彻底决裂。
勤劳致富。对因生活困难,致富无门、心情苦闷而陷入邪教的人员,要真心真意地关心他们的疾苦,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我们可以通过党员干部与邪教组织成员开展“一帮一”、“几带一”结对子活动,在资金、场地、信息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培养他们的勤劳致富、科技致富本领,激发他们科技致富的热情,从而促进他们远离邪教。
健康活动。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拒邪教、防邪教的良好氛围,并积极引导邪教组织成员加入进来,通过寓教于乐,填补其思想真空,使他们在自娱自乐中陶冶情操,提高生活品味,自觉抵制邪教侵蚀。
四、教育方法如何?必须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转化的实效
知己知彼。针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深化教育,教育者即工作人员要重视发挥学员的主动性。在工作之前,先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每个人的自然状况,深入分析其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了解其练习“法轮功”的原因和痴迷程度,掌握其参与各种滋事活动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人的情况,找到教育转化的入手点,形成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式方法和阶段步骤,制定详实可行的教育转化方案,就像备课一样,做好充分准备。 [Page]
因人施教。参与“法轮功”活动的人员,情况大不相同,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区别对待,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已经转化的人员。对那些转变了立场、同“法轮功”划清界限的人,我们要满腔热情地对待,不要歧视。关心已经转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已经悔悟的痴迷者,切实做到家庭不歧视、单位不歧视、社会不歧视,妥善解决其生活、工作等问题。对于思想顽固不化,执迷不悟的习练者靠简单的说教是不行的,转化后也要不停地做工作,要制定长期的帮教回访方案,只有坚持不懈的工作才能奏效。
创新载体。始终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我们同教组织斗争的治本之策,坚持一手抓转化,一手抓巩固,通过多种帮教途径,形成转化和巩固良性互动的帮教链环。一是采取大会宣讲、集中办班、召开座谈会、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练习者学习中央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文件,学习各主要报刊发表的揭批“法轮功”的文章及典型事例,批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帮助他们填充思想空白,使他们认清“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本质。二是依靠群众,注意发挥亲属的作用,开展多方配合的情感转化教育,进行亲情感化,是做好“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工作的基础。可通过构建文化阵地,组织“法轮功”练习者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娱体育活动,使“迷途者”走上阳关大道。在揭批“法轮功”等邪教的斗争和教育转化练习者的工作中,要牢固占领社区的思想文化阵地和健身阵地,构建起铜墙铁壁,不仅使“法轮功”无立足之地,而且使其成为原“法轮功”练习者思想转化、与“法轮功”决裂的阵地。三是以以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为载体,重点推进教育巩固工作。“回归社会工程” 那就是要使他们早日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身心得到解放,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进而以积极的人生态度,投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一、教育对象如何?必须准确把握教育对象即“法轮功”痴迷者的特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通过同“法轮功”针锋相对的斗争和卓有成效的转化工作,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已得到转化,但也有极少数顽固者拒绝排斥帮教,自我封闭,拒不接受教育转化,使转化工作难度逐步加大。还有一些练功者不断反复,表面改正,内心仍对“法轮功”顶礼膜拜,一有机会,就会进行非法活动。这些顽固分子中除少数人外,大部分是因理想信念淡薄而痴迷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顽固分子对“法轮功”的痴迷达到了一定的“信仰” 的程度,而信仰是由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所构筑的信念体系,是个人用以衡量利害关系和精神追求的最高准则。一旦进入这个状态,人们对所信仰的对象就会表现出义无反顾的坚决赞同和绝对依附。他们往往自以为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只有进行练功传法,才能实现其所谓人生“价值”。
其具体表现是:其一,痴迷地坚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说法,只选择对“法轮功”有利的说法,而对批判“法轮功”的说法根本不予理睬,这就是信念的选择作用;其二,当听到、看到或感觉到对“法轮功”有利的信息时,会对这种有利的效果加以放大并传播,这就是信念的强化作用;其三,痴迷者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或者做一些“法轮功”的动作,或者与功友交流心得体会时,会觉得安全、自在,放弃这种生活方式时,会有一种若有所失或者大难临头的感觉,这就是信念的精神寄托作用。
正是由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顽固的错误的痴迷的“信念”的作用和力量,长期沉淀的顽固人员变得越来越痴迷,其顽固性、狡猾性、对抗性、反转化性突出。这些人思想固执、性格偏挚,形成思维定势,习惯地顺着“法轮功”的教导定势思考问题,不愿也不会转个方向、换个角度想问题。他们的抵触情绪增大,对帮教人员开导,置之不理,用沉默以示对抗;有的痴迷者无视法律、法规公开练功,有的拿绝食绝水来对抗;有的痴迷者甚至对教育转化工作人员进行反宣传,还有的痴迷者自视清高,根本不把帮教人员放在眼里。总之,这些痴迷者在顽强地封闭自己,排斥交流转化,不把真实的思想和情感亮出来,无法顺利地沟通,抱有仇视心理、对抗心理、逆反心理、甚至是报复心理。这一切均给“法轮功”的教育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也是我们目前教育攻坚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二、教育主体如何?必须加强对“教育者”即教育转化工作者的教育,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其教育能力
对“法轮功”练习者开展教育转化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是充当了“教育者”的角色,即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教育者的认识程度和能力决定了其教育内容、方法,从而决定了教育的效果。所以在进入攻坚阶段,面对的更多是“法轮功”痴迷者顽固分子,自然对教育者的要求也相应提升。
首先,通过引进、交流和培训提高教育转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践表明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中确实存在知识储备不足和透支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新的知识领域,明显感到力不从心。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引进、交流使优秀人才加入到教育转化队伍当中,或者聘请一部分专家学者兼职是,使整支队伍的结构合理化。另一方面要举办教育转化理论研讨班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掌握更全面的知识和攻坚策略,以专业化对付职业化,从而提升教育转化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转化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同“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交锋中,反映了当前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特点。我们必须端正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调整心态,克服急躁、畏难和厌战情绪。从总体看,我们以往采取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法仍是行之有效的,但现在最考验我们的就是意志力,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保持足够的耐心,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否则急躁会让我们在工作中冲动犯错误,错过最好的转化时机;畏难和厌战会让我们在困难面前毫无办法,手忙脚乱,在工作中失去向前的动力。 [Page]
第三,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要留得住人,留得住心,保持一支基本队伍。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高投入的工作,其中就包含了教育转化工作者人力资源的高度投入。绝大多数一线同志在工作高度投入的同时都呈现出知识、身体、情感的严重透支,与其他轻松的工作岗位比较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教育转化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保障教育转化队伍健康发展。
最后,要动员全社会创建教育转化工作的良好环境。“法轮功”练习者多属于弱势群体,大都是因为工作、生活、家庭及社会等问题走上邪路的。要教育转化他们真正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教育内容如何?必须抓住重点,突出正面引导
依法信教。能否在信教群众中树立“依法进行宗教活动,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的正确观念,对反邪教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邪教组织成员经教育脱离邪教组织后,其中一部分成员想到合法的正常宗教场所信教,这就需要我们正面来引导,可以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利用广播、警示教育宣传口号、宗教普法明白纸等形式,反复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讲解反邪教有关知识,在其头脑中形成“依法信教、远离邪教”观念。
爱国守法。教育转化内容要增加道德教育内容。从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典型事例出发,使他们明白个人命运和国家命运紧密相连,没有国家的昌盛就没有个人的尊严和幸福可言。作为一个公民,要有知法、懂法、遵法的法律意识,还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使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范。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和最起码的道德水准。
科学知识。在教育转化工作内容上要加大科学知识的含量。在接受科学知识后,才能科学认识世界,摆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科学认识自然与社会现象,正确辨别是非,增强科学意识,树立科学精神,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逐步自觉走出思想误区。我们可以请一些物理学、医学、生理学、病理学甚至宗教学等方面的专家介入,用相关的科学知识对他们的感受和体验作出科学的说明,帮助他们走出误区,从而认清“法轮功”的真面目,与“法轮功”邪教彻底决裂。
勤劳致富。对因生活困难,致富无门、心情苦闷而陷入邪教的人员,要真心真意地关心他们的疾苦,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我们可以通过党员干部与邪教组织成员开展“一帮一”、“几带一”结对子活动,在资金、场地、信息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培养他们的勤劳致富、科技致富本领,激发他们科技致富的热情,从而促进他们远离邪教。
健康活动。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拒邪教、防邪教的良好氛围,并积极引导邪教组织成员加入进来,通过寓教于乐,填补其思想真空,使他们在自娱自乐中陶冶情操,提高生活品味,自觉抵制邪教侵蚀。
四、教育方法如何?必须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转化的实效
知己知彼。针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深化教育,教育者即工作人员要重视发挥学员的主动性。在工作之前,先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每个人的自然状况,深入分析其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了解其练习“法轮功”的原因和痴迷程度,掌握其参与各种滋事活动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人的情况,找到教育转化的入手点,形成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式方法和阶段步骤,制定详实可行的教育转化方案,就像备课一样,做好充分准备。 [Page]
因人施教。参与“法轮功”活动的人员,情况大不相同,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区别对待,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已经转化的人员。对那些转变了立场、同“法轮功”划清界限的人,我们要满腔热情地对待,不要歧视。关心已经转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已经悔悟的痴迷者,切实做到家庭不歧视、单位不歧视、社会不歧视,妥善解决其生活、工作等问题。对于思想顽固不化,执迷不悟的习练者靠简单的说教是不行的,转化后也要不停地做工作,要制定长期的帮教回访方案,只有坚持不懈的工作才能奏效。
创新载体。始终把教育转化工作作为我们同教组织斗争的治本之策,坚持一手抓转化,一手抓巩固,通过多种帮教途径,形成转化和巩固良性互动的帮教链环。一是采取大会宣讲、集中办班、召开座谈会、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练习者学习中央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文件,学习各主要报刊发表的揭批“法轮功”的文章及典型事例,批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帮助他们填充思想空白,使他们认清“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本质。二是依靠群众,注意发挥亲属的作用,开展多方配合的情感转化教育,进行亲情感化,是做好“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工作的基础。可通过构建文化阵地,组织“法轮功”练习者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娱体育活动,使“迷途者”走上阳关大道。在揭批“法轮功”等邪教的斗争和教育转化练习者的工作中,要牢固占领社区的思想文化阵地和健身阵地,构建起铜墙铁壁,不仅使“法轮功”无立足之地,而且使其成为原“法轮功”练习者思想转化、与“法轮功”决裂的阵地。三是以以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为载体,重点推进教育巩固工作。“回归社会工程” 那就是要使他们早日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身心得到解放,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进而以积极的人生态度,投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