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转化过程剖析及帮教工作建议
一、概述
“法轮功”邪教首领李洪志为了达到他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在20世纪 90年代以“炼”气功为名聚起“法轮功”非法组织,然后又以“修炼”为幌子,编造出一些所谓的“修炼”理论,以所谓的“教人做好人”为名,不断的向受骗上当的痴迷者施毒,并使他们的中毒不断加深,最终失去了自我。
我曾经也是一个受骗上当的“法轮功”痴迷者,为了成佛成道,在1999年去天安门“上访”,2000年在单位试验室非法聚集和在山西长治“上访”,进行所谓的“护法”。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单位的纪律,结果两次被拘留,还认为自己是坚定的“真修者”。
在党和政府政策的感召下,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辽宁省司法厅及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的各级领导关心下,在女二所姐妹们的精心帮助下,我终于挣脱了“法轮功”的束缚,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重新站到了党和政府的立场上。
我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集团公司、院、所、室各级领导及周围的同事们不但没有歧视我,反而更加关心我、耐心帮助我、热情鼓励我、完全信任我、为我同“法轮功”彻底决裂增添了勇气,为我努力工作、施展才华、报效航天创造了良好条件,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从2000年11月转化至今取得了一些成绩,如:
“法轮功”邪教首领李洪志为了达到他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在20世纪 90年代以“炼”气功为名聚起“法轮功”非法组织,然后又以“修炼”为幌子,编造出一些所谓的“修炼”理论,以所谓的“教人做好人”为名,不断的向受骗上当的痴迷者施毒,并使他们的中毒不断加深,最终失去了自我。
我曾经也是一个受骗上当的“法轮功”痴迷者,为了成佛成道,在1999年去天安门“上访”,2000年在单位试验室非法聚集和在山西长治“上访”,进行所谓的“护法”。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单位的纪律,结果两次被拘留,还认为自己是坚定的“真修者”。
在党和政府政策的感召下,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辽宁省司法厅及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的各级领导关心下,在女二所姐妹们的精心帮助下,我终于挣脱了“法轮功”的束缚,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重新站到了党和政府的立场上。
我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集团公司、院、所、室各级领导及周围的同事们不但没有歧视我,反而更加关心我、耐心帮助我、热情鼓励我、完全信任我、为我同“法轮功”彻底决裂增添了勇气,为我努力工作、施展才华、报效航天创造了良好条件,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从2000年11月转化至今取得了一些成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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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国防科技系统 |
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人才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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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省部级 |
2518核心人才工程专业学术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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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国家级 |
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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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集团公司 |
“航天人才培养”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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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北京市国防工办 |
北京国防科技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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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集团公司 |
优秀共产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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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集团公司 |
有突出贡献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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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十五所 |
科技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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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十五所 |
首席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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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一院 |
首席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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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集团公司 |
学术技术带头人 |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及院党委的号召,打击并铲除“法轮功”邪教,将痴迷者从“法轮功”的陷阱中拉出来,我想把我转化的这一段经历讲出来,供大家参考、分析,研究痴迷者的心理和帮教方法。
二、我的“痴迷”过程
我从小就受党的教育,从小学到大学我都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从来就不相信神、佛等虚无缥缈的事。
80年代我国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思想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许多人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共产主义信念淡化,我就是其中一个。在此气候下许多气功“大师”纷纷上台,打着“佛、道、神”的旗号,以给人“治病”和有“特异功能”的幌子,骗取钱财。在1988年气功高潮中为了强身健体,我开始学习气功并逐渐迷上了气功,当时的气功功法一般都带有迷信色彩,有佛家功法和道家功法,从此我对修佛、修道产生了兴趣。我买了许多佛家、道家的书,开始钻研佛教和道教,当时把这些迷信的东西当成科学还不能解释的宇宙中“真实”存在的东西来探讨、研究。由于日思、夜想,逐渐产生了一些幻觉,自以为是天目开了。转化后在一篇杂志上发现注射吗啡等毒品后也会产生幻觉,实际上产生幻觉是一种中毒的体现,可当时不知道,还以为挺了不起,以为“佛”、“道”、“神”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以为我看到了),从此我从一个唯物主义者逐渐变成了一个唯心主义者。 [Page]
1994年4月一次偶然机会使我接触到了“法轮功”,“法轮功”修佛、修道的“理论”与其他的佛、道理论不完全一样,它将佛家、道家的理论掺在一起,又编造了一些所谓的“理论”,形成了“法轮功”的“理论”体系——“转法轮”,“法轮功”中的“修炼理论”迎合了我当时的思想,尤其是“法轮功”的“亮点”牢牢的吸引了我,如:
“法轮功”“性、命”双修,修炼的人逐渐被高能量物质所替代,永保青春,不会变老。
修炼“法轮功”的人没有病,身体不舒服是在“消业”,不用看病,可以替国家、替个人省去医疗费用。
修炼“法轮功”的人可以和宇宙同寿,等等。
于是我放弃了以前所炼的气功,处理了所有的气功书和佛教、道教的书,放弃了业余生活中的所有娱乐活动,疏远了家人,走上了专修“法轮功”的邪路,成为痴迷信徒。
三、我的转化过程
“痴迷”后,我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学法”、炼功,不读其他的书,不看报,不听广播,不看电视,一心想成“佛”、成“道”、成“神”。最后在我的脑子里只有“法轮功”,已经没有了一切,没有了自己,被李洪志牢牢的控制住了,成为他的忠实“工具”。面对我失去理智的种种行为,各级领导以治病救人的态度,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我的思想转化工作。总公司、院、所各级领导得知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转化工作做得好,为了挽救我们这些执迷不悟的“法轮功”痴迷者,我院的老书记肖东太千里迢迢去沈阳与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联系,不惜花费大量的资金,送我们到沈阳,让沈阳马三家女二所已转化的原“法轮功”学员来帮助我。
尽管我思想顽固,可是各级领导并没有嫌弃我,我所刘书记亲自从北京赶到沈阳,单位为了我的转化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马三家女二所的姐妹们轮流来做我的工作。她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给我讲道理,她们给我讲述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雷锋精神。带我参观抚顺雷锋纪念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逐渐地、缓慢地渗入我的思想,为我的转化打下了思想基础。
一天女二所的姐妹们在给我做工作的时候谈起李洪志的一段讲话‘……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是因为渡人解脱不了(难以返回去),……’(注:原话记不住了,只是大概的意思),我当时想李洪志被批判,“肯定”也是“为渡我们”,我不“炼”“法轮功”了,不修“佛”、修“道”了,让“他”返回去吧,于是我决定不打坐练功了。
初步转化后党组织十分关心我的思想和身体状况,辽宁省司法厅的于厅长专程来看望我,听说我因痴迷于炼“法轮功”,许多天没睡觉,还特地给我带来了两大盒脑白金,让我补补脑。当时虽然不“炼”“法轮功”了,但“法轮功”中的那些观点还牢牢地扒在我的思想中,还认为“法轮功”是“渡人”的。党组织为了使我尽快地清除这些余毒,为我在沈阳又单独办了一个提高班,所党委刘书记等几位领导陪着我,在这期间送我一套雷锋丛书,安排我再次参观雷锋纪念馆,学习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实践论》、《矛盾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等著作。
回京后单位很快让我恢复工作,当时我的思想状态还没有完全稳定,所党委派我长期出差,避免与还没“转化”的人发生联系。工作之余,按所党委的要求我不断地学习,并将学习内容与以前以为是衡量事物好坏“标准”的“转法轮”对比。我突然发现雷锋、张思德、白求恩等英雄人物他们不为名、不为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任何索取和回报。而“转法轮”中的理论要求人做好人是有目的的,“转法轮”这本书初学时一看,好像是一本让人做“好人”的书,劝人忍让,劝人放下世间的名利。但与《为人民服务》、雷锋精神相比后,再看这本书根本不是让人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整本书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就是我怎样能消业,怎样能成佛、成道。比如说书中有一个“一举四得”的理论,当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如果我忍住了,我承受了痛苦,我的黑色物质(业力)会转化为白色物质(德),欺负我的人会给我德,我忍住了,所以我的心性提高了,心性提高,功也就长上去了,因此一举四得。从根上说,不是为了做好人,而是为了自己能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去“忍”去“让”,是为了修成“佛”修成“神”,甚至不惜从别人身上取“德”。英雄人物们的思想境界远远高于“转法轮”中所宣扬的东西,于是我认定“法轮功”的层次很低。 [Page]
几年后的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突然想起李洪志说过的话‘天上的佛、道、神只能看到他们以下的层次,上面的看不到’和‘他是宇宙中最大的神’。既然佛、道、神只能看到他们以下的层次,上面的看不到,他怎么知道自己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发觉他在骗我!于是我仔细的回想,发现李洪志的很多讲话都在骗人,如:
1、李洪志说:‘每一个“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有他的“法身”保护。’和‘中国政府在迫害“修炼法轮功”的人。’
他的“法身”到哪去了?有他的“法身”保护的人,怎么会受“迫害”呢?
2、李洪志说:‘他是宇宙中最大的神,动得了他就动得了整个宇宙’。为什么现在他根本就不敢回国。
3、李洪志说:‘“法轮功”“性、命”双修,修炼的人逐渐被高能量物质所替代,不会变老’。李洪志自己都变老了,他的高能量物质在哪里?
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时我才真正地彻底觉醒了,李洪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为了个人的利益与国家作对,欺骗、控制“法轮功”痴迷者,不惜用痴迷者的前途换取他的名誉与地位。
四、李洪志的邪恶目的与手法
1、李洪志与党和国家为敌的目的
1)将“法轮功”痴迷者们的视线转移到与中国政府的对抗中,不再关注他刚出山时给“法轮功”痴迷者们的那些无法实现的“许诺”,如:“法轮功”“性、命”双修,永保青春,不会变老;修炼“法轮功”的人可以和宇宙同寿,等等。
2)“法轮功”组织主动在中国国内挑起事端,无疑就成为美国可以利用来对付中国的一支力量,成为西方反华势力抑制中国发展的工具,因此赢得美国政府的经费支持与保护。
2 李洪志通过精神枷锁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控制
李洪志精心编制的精神枷锁主要有两个:
a你们的家都在天上,是变得不好了掉到“人间”来了
按我的要求去“修炼”,可以回家,可以成“佛”、成“道”;
b大灾难就要来了,不好的人,尤其是破坏“法”(逆他的话而行)的人,就会在人类的大灾难中“形神全灭”。
这两个精神枷锁牢牢地夹住了“法轮功”痴迷者,使他们不能自拔,详见附录。
五、转化过程剖析
我的转化过程与其他“法轮功”痴迷者一样,十分的艰难,其主要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二点:
1 我被成“佛”、成“道”和“形神全灭”的精神枷锁套住了,想要成“佛”、成“道”,害怕“形神全灭”。
2 李洪志一直强调“信”,只有“信”他才能圆满,因此我一直以“转法轮”和李洪志讲过的话作为“对”、“错”的基准来衡量一切言行,所以也就难以发现“转法轮”及李洪志谎言的欺骗性。
转化后发现“法轮功”痴迷者与李洪志是有利益关系的,所有的邪教“大师”(即教主)与所谓的“修炼”者(即信徒)之间都有利益关系,参见图1。
“大师”与 “修炼”者们的利益关系
“修炼”者是通过“修炼”的理论来判断谁是“神”,跟着谁走。“修炼”理论在“修炼”者看来是有高低之分的,李洪志说他的法可以修成“法王”、可以修成“大穷”的“主”,有多高可以修成多高,并且使“法轮功”“修炼”者们相信了,因此他们认定他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跟着他走才有可能“修成”。 [Page]
转化前的我非常想修成“佛”、修成“道”,因此当李洪志说他自己是‘宇宙中最大的神’和‘天上的佛、道、神只能看到他们以下的层次,上面的看不到’等自相矛盾(小孩子都能识破)的低级谎言时,不但相信,而且还非常的兴奋,因为他是‘宇宙中最大的神’,那么我的‘修炼’就有望了。若当时有人对我说:“李洪志是骗子”,我是不会接受的。因为成“佛”成“道”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唯一的希望。若李洪志是骗子,那么我的“修炼”也就无望了,与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
又由于对李洪志一定要“信”,因此其他的书不看,别人的话不听,也不敢听,当单位的领导、同事等做我的工作时,我在心里一直是对抗着的,一直在默念“他们说的都是错的”,所有的转化工作都是无效的。
沈阳马三家女二所的已转化的原“法轮功”学员来帮助我时,她们用“李洪志的话”来劝导我转化,(注:李洪志出山后说过的话很多。她们巧妙的拿这些话拼凑成要痴迷者转化的话),消除了我的恐惧感,她们说的话我才不会对抗,才能听进去。
了解我转化过程的人,当时可能认为我的转化过程是最不稳定的,最不好的。从沈阳马三家回北京的时候,女二所的苏所长送我一个风筝,说要用线把我栓住,我明显的感觉到苏所长对我不放心。过了许多年后在回想我转化过程的时候发现,其实不然:
李洪志采用了上述两个精神枷锁,牢牢地控制住了“法轮功”痴迷者,使痴迷者不能自拔。
我当时是为李洪志着想而放弃“法轮功”的,因此成“佛”、成“道”、成“神”已是无指望了;我为“他”而转化,因此心理上感觉“他”不可能会“灭”我。两个精神枷锁在无形中已经全部解脱,因此转化后我才能无任何压力的去学习雷锋丛书等著作,才能发现“法轮功”理论的荒谬之处,才会发现李洪志的骗人实质和真正意图。
六、对教育转化工作的一些看法或建议
1 对仍痴迷于“法轮功”的人的认识:目前国内仍痴迷于 “法轮功”的人,他们既是危害社会者,也是“法轮功”精神控制的牺牲品。个人并不等同于组织,他们中的决大多数是我们的基本群众,我们有责任,也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教育帮助和挽救他们。
2加强对包括“法轮功”在内的邪教问题的调研,邪教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又是值得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还是一个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涉及诸多学科的研究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从历史、宗教、法律、社会学、心理学及其他自然科学,多学科、多角度研究邪教的起源、表现、特征、本质、危害、防范和治理措施等等,建立科学的预警系统,科学的教育、转化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3对于“法轮功”的痴迷者还要区分、认定为“理性”痴迷者还是“感性”痴迷者,对于转化难度较大的“理性”痴迷者,最要紧的是去掉上述两个精神枷锁,解脱心理压力,以便有利于他们接受新事物。因此在转化工作的初期可先加大他们的欲望,参见附录。可以暂时将雷锋精神当成“大乘”功法,用雷锋精神对比“法论功”的理论,使他们认定“法论功”充其量也只是“小乘”功法,进而用“雷锋精神”将“转法轮”顺理成章地替代下来。也可用佛教、道教、基督教等正教来换下“法论功”,使痴迷者们摆脱李洪志。
4注意切断已“转化”人员与尚未“转化”人员的联系,避免发生“反转化”事件。
5关心已转化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使他们感觉在一个温暖的环境中,身心得到健康地发展。
6我从一个唯物主义者,变为一个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是从佛家、道家气功一步、一步滑过去的,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没有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气功大潮,我直接听到“法轮功”的理论是不会相信的。因此努力建设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即便是建立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单位、社区小环境,对于抑制、防止邪教的产生和蔓延,对于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是十分重要的。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