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个案看心理诊断和心理干预在教育转化中的作用

    邪教是披着宗教或某种文化信仰外衣,以精神控制术和心理暗示蛊惑人心,伴有暴力、欺诈或恐怖活动等反社会行为的一种组织化、狂热化团体。所有邪教的最终目的,都是破坏信徒的人格完整,以达到完全为其所控制、利用的。以法轮功为例,其精神控制在习练者中引发的精神疾患和心理障碍问题已十分突出。在实践中,我们尝试引进心理诊断来帮助甄别、区分工作对象,有的放矢,避免无用功;实施心理干预,先解决心理问题,再剖析揭批法轮功,围魏救赵,巩固转化成果。 
     一、诊断评估,甄别对象,确定工作范围
     心理诊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心理诊断是包括对正常人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品质、人格特点、个人发展的评估,和对有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人进行心理评估。狭义的心理诊断,只包括后者。
    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在心理上大多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并表现出一些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症状,而且这类人员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一般来说,我们运用“病与非病的三原则”辅以相关的心理测量来进行判断。一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幻觉与妄想是精神病的主要症状,一个人的思维内容脱离现实,或思维逻辑背离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时便形成了妄想,而许多法轮功的痴迷者,都有所谓 “开天目”的神秘体验,其实就是把幻觉或妄想体验当作了真实的存在。二是心理活动的内在一致性原则。人的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具有协调一致的关系,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三是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如果在没有明显外部原因的情况下,个性的相对稳定性出现问题,我们也要怀疑其心理活动是否出现异常。
虽然说,违背“病与非病”三原则之一,就可以考虑将其列入精神疾病患者,但考虑邪教精神控制因素,很多痴迷者即使表现一些幻听、幻视、被害妄想等,但他们的幻觉与妄想的内容又都与法轮功密切相关,对这类人员在诊断上仍需多方面加以综合考虑。但对于已经甄别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就应该及时送至相关医疗机构。 
    案例1,卢某,曾因破坏法律实施罪服刑四年,在法教班学习期间,虽然有初步转化,但一直表现为情绪躁动,在课堂内不断走动,面部表情不受控制。自述因怀疑有人破坏自己修炼,曾在广西街头杀过2个人,后此二人一直跟随他至荆门,此次散发反宣品被举报系此二人报复所为,自己在进班前已在荆门将他们再次炸死,但在班学习期间,二人又时常出现,影响自己学习。该卢时间、空间定位不清晰,自知力部分丧失。
    案例2,张某,初中文化,农村家庭妇女,已婚,育有一子一女。自认为身体受益而反复,经教育对法轮功违法性有所认识,但在邪教精神控制下,既害怕业力回来,身体不好,又怕背叛师父,遭“法身”报应,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出现较为严重的幻视幻听,其内容都与法轮功的报应有关,最终发展为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呈现精神分裂症状。
在这两个案例中,对象的注意力、思维力和实践活动能力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情绪焦虑,基本丧失人际交往能力,不能适应环境,人格严重受损,可基本诊断为轻度精神分裂,应该立刻送往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案例3,潘某,有精神病医院治疗史,长期服用抗抑郁药,情绪不稳,精神不振,信圆满、怕淘汰,认可自己有病,有较强求助意愿,依赖型人格和癔症型倾向明显。
    案例4,李某,当家人告知其母因无人照料而身患重病,即将不久于人世时,该李表现出极为漠然,只说了句“生死有命”。
    案例3中的潘某是心理问题与法轮功问题交织,案例4中的李某的反应则与其本身善良、孝顺的的本性极为不符,人格的稳定性部分受损,虽然符合“病与非病”的三原则,但仍属于教育转化范畴。
    二、找准关键点,实施心理干预,先治“病”再谈“法”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对象,他们智商不低,情商不高,内向、内省,追求完美、敏感、固执,自认为“屡遭挫折”而走进法轮功,除了共性的追求外,他们更多的是寻找一个心灵的“避风港”。这类对象,攻坚破壳并不太难,但在后期巩固中,进入到一定阶段后,就很难推进,或是觉得自己被划到软弱无能的那类人中去了而自卑,或是习惯于认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最不幸的人而悲观失望,进步缓慢。另一种情况就是,转化不难、反弹也容易。因为转化后又要面对所有的现实问题,摆脱邪教控制后的自由也带来了不安全感和责任感,无所适从。就好比神经症中的的躯体化现象,前者是以一种躯体化的形式来缓解自己的内心冲突,而后者则以法轮功上的反复形式来逃避现实。在此种情况下实施心理干预,先治“病”,再谈“法”,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坚定转化信心,巩固教育转化成果,而且还可以帮助他们重新社会化和应对现实社会。 [Page]
     1、心理诊断基础上的心理评估是治“病”的基础
     在心理诊断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心理评估,可以对他们今后的行为、心理发展、病理程度进行预测,为提供矫治、教育转化的可能性提供判断。对一般心理健康水平进行分析,确定造成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关键点,根据当事人临床表现,自我评述,所获资料的分析,得出其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可能原因,形成对其心理健康的初步印象,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诊断。
     2、找准关键点,先除“病”根,再谈“法”理
     在心理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心理障碍根源所在,找准关键点,确定方案,实施心理干预治疗,先矫治后转化,先解决了心理问题,再来解决法轮功的问题。实施心理干预,一是要调动对象的内在积极因素,激发其求助意愿。二是要积极关注,发现对象亮点,增强他们改变自身的信心和积极性。三是要正确处理心理咨询中所遇到的阻抗。特别是法轮功练习者,他们痴迷时间长,好多年就一直沉溺于其中,已经形成一套完备的心理防御机制,甚至成为的他们习惯和人格的一部分,他们会本能地拒绝,产生阻抗。他们一方面来寻求治疗,一方面又下意识地抵抗治疗,而双方对于抵抗的无知,将使治疗难上加难。
    在初步解决心理问题基础上,再进行常规的教育转化后期巩固教育内容,剖析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二者不能完全分离,有时会交叉进行。
    案例5.沈某,习炼“法轮功”,反复人员,两次进班,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试,提示呈现病态人格和偏执双峰组合,躁狂分值偏高。
    成长背景:沈某成长在一个家教严格的家庭,父母严肃而挑剔,哥哥从小优秀,相形之下沈某表现平常,在家中缺乏关注。在长期的负向评价下,形成自信不足,犹豫不决,内归因倾向明显。上中专时曾暗恋过一位男同学,但遭到拒绝,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看到男生就紧张,并出现了躯体化症状,一紧张就胃疼。不敢再喜欢别人,怕人知道,怕给自己带来痛苦,工作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谈恋爱。“总觉得自己曾经沧海,看破红尘,又觉得自己碌碌无为,一事无成,我常想人为什么活着?”接触法轮功后,似乎所有问题都得到了答案,并且很快选择了一位同修作为伴侣,促成了一段奇怪的婚姻。第一次转化回去,家庭矛盾、工作冲突接踵而至,沈某无力招架,“心情复杂,情感空虚,意志消沉,精神紧张,逆反心理强,陷入了矛盾之中”,很快思想出现了摇摆,不久,二次进班。
    综合评定:“被动-依赖性人格”, 关注、关怀缺失,感情受挫,认知偏差,社会功能特别是人际交往部分受损,系人格缺陷所致的心理障碍,以“法轮功”上的反复状态为外在表现形式。存在人际交往障碍、情绪抑郁,工作能力下降,有躯体症状。正如其自己所述“我觉得法轮功问题,在我心中不算是最大的问题。”“我渴望得到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可是,我想来想去,好像一个人也没有,我难过得想哭。”
    3.心理干预与心理治疗
  (1)纠正认知偏差。其一,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种,只是她的父母、朋友表达爱的方式没有被她所理解。其二,年少时代的感情挫折,是由当时种种因素所致,把过错归结于自己是一种归因上的错误;所谓“喜欢一个人就会给自己带来痛苦”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其三,追求理想中的浪漫和现实的落差,犹豫不决、忧柔寡断的性格缺陷造成了她生活中的许多困惑。其四,法轮功只是一剂有毒的“麻醉剂”,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所有症状的改变都取决于她自己。
  (2)采用行为疗法。其一:情境转移。我们将沈某从帮教人员与学员中脱离出来,为其单独营造了一个相对封闭的、严肃的环境,规范其言行;其二:内省反思。在封闭的环境中,要求其自学有关法轮功的教育转化资料,促其在冷静中思考问题。其三:人格完善。在其思考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治疗性的谈话,帮助其明白自己犹豫不决、优柔寡断的性格,是造成所有问题的关键,帮助其完善人格。其四:行为矫正。我们借鉴了系统脱敏法的有关原理,从其行为矫正入手,要求她从生活小事做起,从不赖床、独立决定发型、肯定衣着风格做起,培养其自信、果断,建立其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我们还给她介绍了一些关于心理健康方面的书籍,引导其从中找出生活的法则,给自己定出近期的生活目标。 [Page]
    4.剖析歪理邪说,全盘否定法轮功
    在心理干预的基础上,再全面、系统地剖析法轮功歪理邪说,从法轮功组织的违法性、欺骗性、伤害性入手,到邪教精神控制、反动政治本质,引导沈某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从感性认识转向理性思考,深入揭批,提高认识,深挖交待,断其后路,提高其防反复能力。
     三、多措并举,稳定心理状态,扩充巩固内容,提高转化成效
    在心理干预的基础上,引入法轮功专题教育和其他各种辅助教育形式,法轮功的问题要时时讲,反复讲,心理支撑谈话要适时讲,辅助教育则重在营造氛围,起到一种“润物细无声”之功效。
    仍以沈某例,除了常规的法轮功专题教育与心理咨询外,我们还引导她唱歌跳舞,在学员联欢会上表演节目;教她搭配服饰,化妆,鼓励她的自信;介绍她读一些当代女作家的书籍,告诉她“腹有诗书气自华”;运用“大国崛起”“复兴之路”等系列纪录片引导她客观认识社会现实……虽然人格上的缺陷短期内不可能有太大改观,但临近结业出班时,她变得积极、开朗,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要求学习,从不承认自己的心理问题到能正确、客观地评价自己,从对将来的迷惘和对生活的无力感到对未来、对生活有了初步打算,确定了近期的生活目标,从以法轮功作为借口逃避生活问题到彻底决裂,坚定转化之路,她逐步回归了正常的常人世界。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把法轮功现象解释为一种病态文化所导致的病态社会心理,由于受法轮功这一病态社会文化的不良刺激,导致其练习者接受了这一病态文化的错误的价值观与不健康的社会生活方式,在认知、情感、意志、人格等方面出现了偏离正常社会心理的不正常的心理活动,而这种病态社会心理又会造成大量的病态行为与社会问题。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很大程度上只是完成了对法轮功这一病态文化所致的病态心理的解释,将他们从法轮功泥淖中拉出来,但他们又要重新面对原有的社会生活问题,他们将面临着一种被抽空的状态,面对生活,无所适从。如何来为他们填充健康的社会心理,如何引导他们完善人格,重新投入生活。在这种背景下,心理健康教育的介入,对其后期巩固乃至以后的人生道路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如何将此项工作开展得更有效果,也更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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