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社会心理机制的探讨

    历时十年的反“法轮功”邪教斗争全面进入了将胜利转化为现实成果的关键阶段。回归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政策、法律、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单位、社区、帮教人员、练功者等多层面、多环节和多因素,是一项需要有序推进的工作。回归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心理工程,回归过程中各种心理因素的交织错杂制约着回归的进程和效果。斗争的总结和检验,其结果一定意义上将决定这一专项斗争的最终成效。
     一、对回归社会性质与回归对象的理解
     回归社会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作为一种结果状态,用以衡量人是否已达到了预期的重返正常社会生活的状态,实现了回归。其二是作为一个过程,即回归者逐步发生改变并最终适应正常社会生活、成为正常社会一员的过程。前一种理解可以看成是回归社会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法轮功”练习者恢复正常的心理秩序和社会功能,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而后一种理解则是我们要着重讨论的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
    纵观反“法轮功”邪教斗争十年历程,其实从打击取缔阶段开始,回归的问题就已出现,陆续有各类涉“法轮功”人员摆脱邪教的控制重返社会生活。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真正意义上的回归并未实现。很显然,回归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重回社会环境,也不是停止练习“法轮功”就算回归。回归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是建立在回归者与社会环境良性互动的基础之上的。缺少必要的主客观条件,回归便不可能实现。
    目前的涉“法轮功”人员主要存在四种状况:(1)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者、(2)服刑劳教在班者、(3)刑释解教出班者、(4)已进入社会生活者。前两种情况属极少数,后两种情况则是涉“法轮功”人员的主体。回归工程主要针对后两类对象。对第三类人员而言,其大多数已走出“法轮功”邪教泥潭,但普遍尚未进入正常社会生活,心理尚不稳定,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可逆性,回归进程将决定其能否完全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恢复心理常态或出现异变情况。对第四类人员而言,进一步消除其涉“法轮功” 问题的心理印迹,巩固其对正常社会生活的心理适应性是主要目标。
回归是回归者与社会环境互动的过程,也是回归者心理适应的过程,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其实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再社会化的过程,即练功者重新接受社会角色、重新获得自我概念、重塑价值观和重建态度及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心理因素的作用至关重要。
    二、涉“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分析
    1、社会认同。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不但要有自我认同,还必须有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所带给人的归属感、满足感和价值感是人立足社会的心理基础。“法轮功”练习者在加入“法轮功”组织后,大多失去了单位、工作、朋友,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失去了家庭、婚姻、户籍,原有的社会认同普遍遭到破坏,转而形成对“法轮功”组织的认同。要使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彻底放弃对“法轮功”组织的认同,就必须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归属感、满足感和价值感,重建社会认同。为此,原单位接纳、户籍回归、社保恢复、再就业、回到家庭等是重要条件。缺少这些条件,社会认同很难重建,正常的回归也难以成为现实。
    2、社会标签。按照标签理论的观点,标签一定程度上会决定人将变成什么。因为标签改变了别人对被贴标签者的认识,也改变了被贴标签者本人对自己的认识。从打击取缔“法轮功”开始,所有“法轮功”练习者便被贴上了“不正常”的标签。随着打击取缔和帮教转化工作的进展,很多人已脱离了“法轮功”组织,但他们身上的“法轮功”标签并没有被摘除,而各种形式不间断的“关注”(如看紧盯牢或过分关照等)则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标签身份”。带着这样的社会印迹和心理印迹要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还有可能认同标签所标定的身份和行为。
    3、自我效能感和控制感。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相信自己能够对事情的发展与结果进行控制,这是拥有自我效能感和控制感的人的特质,也是“法轮功”练习者回归社会需要的心理品质。在经历一段迷惘和与现实脱节的非正常生活后重返正常社会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困难的。此时,主观的能动性和积极态度具有重要意义。“法轮功”练习者回归社会,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过程,而是主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面对生活、事业、家庭等诸多变故和不确定性,面对“法轮功”邪教的残存影响,是否有信心克服困难、战胜压力,是否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能摆脱阴影,重新把握住自己的命运,决定着“法轮功”练习者能否真正回归社会。只有“法轮功”练习者主动参与的回归,才可能真正取得成效。 [Page]
    4、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是维系人与社会的纽带,是人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信念、力量和安全感的最主要来源。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在经历了一段晦涩、迷失的非正常生活后,都或多或少与社会产生脱节,对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都存在迷惘、失落、无助甚至绝望的心态,此时,来自单位、社区、家人及亲戚朋友的一份关怀、一句鼓励、一个理解甚至一次普通的沟通都可能影响他们坚持的态度和信心。反之,则可能让他们动摇、彷徨、甚至倒退。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回归者在回归初期社会支持缺失的情况下,同伴(同样面临回归的练功者)之间的沟通、鼓励和帮助也具有积极的社会支持意义。
    三、回归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回归思路不清晰,观念滞后,导致回归者矛盾心理。处理“法轮功”问题历时十年,应该说我们对“法轮功”问题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斗争中也积累了许多经验。但由于缺乏系统的总结和分阶段思考,实际工作中仍然暴露出思路不清晰,方法不得当的问题。就回归工程而言,。目前各地在实施回归工程中普遍对如何回归、能否回归、怎样算回归、回归之后是否还会反复等问题存在疑虑和缺乏信心,因此,工作中总是犹豫不决、患得患失、举轻若重甚至矫枉过正,致使回归目标始终难以落实。其次,缺乏对回归规律和回归要素的把握,工作方法不合理。如对同一个回归对象,通常是怀柔政策加看紧盯牢双管齐下,造成回归者内心冲突,无所适从。回归工作有什么特点,应如何开展?回归应以人为中心还是以任务为中心?回归过程是立竿见影还是潜移默化?鼓励支持和防控警示应如何把握?实际工作中对这些问题我们并不十分清楚。第三,不对工作对象进行区分,不考虑回归对象的思想转化差异,全盘监控, 一律对待,胡子眉毛一把抓,正常的回归秩序和回归局面始终难以形成。
2、“法轮功”标签阻碍回归。应该说,经过了十年的对“法轮功”斗争,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已走出了邪教的泥潭,期待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然而,由于我们的“摘冒”或“解脱”工作没有及时跟上,造成所有涉“法轮功”人员无论转化与否、回归与否,无一例外都背负着“法轮功”标签,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因此成为不能完成的任务。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我们一方面在大力推进回归工程,另一方面却始终无法产出可以明确界定的回归成果。同时,由于无法明确界定已恢复正常生活的回归者,各种防控措施和警示教育(如平时监控、重要时间的走访、提醒等)不可避免要指向所有涉“法轮功”人员,这无形中又强化了那些已开始正常生活者的标签身份,干扰他们回归正常生活的步伐。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那些已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希望重归正常生活的涉“法轮功”人员普遍对若有若无的监控、有所指向的走访和特别的电话关照表现出紧张、反感、无奈甚至愤怒,直言对他们渐趋平静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冲击。有些练功者从取缔“法轮功”开始就果断脱离“法轮功”,努力开始正常生活,但十年过去了,他们身上的“法轮功”标签仍然时隐时现,他们的社会生活仍难以完全正常。显然,“解脱”工作不落实,“法轮功”标签不能适时摘除,真正的回归社会就难以实现,必然造成“回而未归”的局面。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回归工程中还存在另一种“法轮功”标签效应。即一些部门和单位为了鼓励、稳定回归者,过度使用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给予特别的照顾,如破例解决就业,破例安排子女入学,频繁慰问等等,这样的做法虽为回归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但同时也强化了回归者的“法轮功”标签身份,甚至有可能造成“练功者优先”的心理暗示和社会效应,对正常回归弊大利小。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地方回归人员应享有的权益和正常需求得不到保障,处在被冷落、被歧视、被边缘化的状态。由此也可以看出,当前针对涉“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政策存在不合理、不平衡的状况 [Page]
    3、任务性回归代替了人性化回归。所谓任务性回归,是指迫于任务压力而单方面推进的回归。这种回归不关注回归人员的主观状态,没有与回归者有效地互动。人性化回归则是建立在关注回归人员主观状态基础上的,注重发挥他们自身优势的积极互动式的回归。任务性回归是当前回归工程实施中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强制回归,希望通过强制的手段完成回归任务指标。因此不惜采用限制自由、信仰灌输的方式,希望能够把练功者变成驯服、温顺、听话、被动服从的“习得性无助”者。这种没有回归者主动参与、积极投入的回归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回归,不可能达到持久和谐的效果。二是权宜回归,只求练功者暂时不惹事、不制造麻烦,其它概不关心。为此,有些基层工作者甚至恳求回归人员不要再给自己添乱,努力维持“不出事”的表象。权宜回归必然导致回归工作功利化的倾向,只顾眼前,不考虑长久;只顾维持,不解决实质问题。显然,如此实施回归不但不可能取得实际成效,还会隐藏矛盾,留下隐患。
    4、回归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回归者的社会认同难以建立。回归社会需要重建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系统。而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涉及具体的生活需求和权益保障。国外在处理特殊人群回归社会时普遍制定相应政策保障回归者正常的需求和权益,其出发点就是为了帮助回归者解决回归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找回信心和归属感,获得力量,重建正常生活的希望。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法轮功”回归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判刑、劳教或其它原因而遇到生存和基本权益保障的问题,如暂无生活来源、生病无钱治疗、被单位开除不能回归、户籍不能入迁、社保无法续纳、出境受阻、子女入学困难、亲属入党、参军受牵连等。但由于缺乏明确、一致的政策指导,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如有些地方生存困难者得到了“低保”救济,有些地方则没有;有些人出狱或解教后回到了原单位并且不受歧视,而有些人则回不了;有些人亲属、子女参军、入党不受牵连,而有些人则受牵连,等等。在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中,既要反对标签化的“法轮功优先”做法,同时又应该有明确的政策保障“法轮功”回归者基本的生存需求和权益。回归相关政策不明确、不到位必然影响回归者重返正常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决心,使回归社会工程受阻。
    四、回归对策
    1、明确分阶段工作任务,调整工作思路。当反“法轮功”邪教斗争进入回归社会阶段,相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也应及时调整跟进。首先,回归是一个“和谐融入”的过程,真正有效的回归应改变之前看紧盯牢、严防死守的工作模式,让回归者在自然、平和的氛围中尽可能“无痕迹”地重返正常、普通的生活,成为与周围人无差别的社会成员。其次,回归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处理好人(练功者)与社会的关系。与此相对应,鼓励、帮扶、社会服务应是该阶段主要的工作方式。应通过生活安置、就业扶持等重建回归者的社会认同,增强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和控制感,构建单位、社区、家庭一体化的社会接纳环境,鼓励他们坚定信念,轻装上阵,回归社会工程才能够取得成效。
     2、分类回归,提高回归效率。除部分服刑劳教和在班者外,目前,涉“法轮功”人员主要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极少数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者,二是一部分已基本转化但还不稳定者,三是大部分已转化且已进入社会生活者。对第一种情况,仍然必须采取司法打击的手段,而且决不能手软;对第二种情况,应以继续帮教和社会技能训练为主,着重强化合理的价值观,稳定思想情绪,同时通过校正错误的假设和消极的动机来建立正性期待,促进其尽快进入回归程序;第三种情况是回归工作的主要对象,应果断帮助他们解脱“法轮功”标签的困扰,消除后顾之忧,促其主动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当然,回归并非能保证万无一失,回归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反复的情况,甚至可能出现极少数借回归之名继续从事非法活动者。因此,回归过程中仍然离不开有针对性的司法打击和帮教工作,但回归主体和大局不会改变。同时,回归以解脱为前提,没有解脱就不可能实现回归。总之,继续打击极少数,集中转化攻坚较少数,果断解脱、回归大多数应是当前对“法轮功”斗争总的工作策略。 [Page]
     3、坚持人性化回归。如何看待练功者?如何对待痴迷练功者?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立场出发,人性化回归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方向。诚然,处理“法轮功”问题,司法打击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但打击惩处的必然是极少数,并且严格依法律程序进行,真正的大多数期待我们给予人性化的关怀和帮助。要使曾经迷失于邪教、脱离社会生活、社会功能缺失的练功者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成为普通的社会一员,就必须重视回归者自身的作用,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成为回归的主体。为此,为他们创造正常生活的机会和条件,改善他们因练功而受损的心理机能。其次,应关心回归者回归过程中正常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和社会支持。把对回归者的关怀从“标签化”的身份照顾转变到正常、合理的需求满足上来。第三,应建立社会信任机制,相信大多数回归者经过帮教都有积极改变的动机,经过努力都可以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第四,应建立“无条件”服务机制,对回归者正常的服务不附加任何条件,避免服务是恩赐、服务是照顾、服务是交换的观念倾向。
尊重回归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需要,让回归者自由选择,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是人性化回归的核心价值所在。
     4、对转化回归者开展社会技能训练。让存在社会功能缺损,重返正常社会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回归者尝试性进入特定的社会环境进行过渡性适应,是国外处理特殊人群回归常用的方法。通过社会技能训练能有效校正回归者错误的假设和消极的动机,培养他们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从而有能力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社会技能训练通常让受训者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进行适应,但对部分不利因素进行控制。从当前回归工程的实际情况看,为部分已转化但尚不具备回归功能的练功者提供准就业条件,让他们进入特定的企业机构进行生活适应,对回归社会工程的全面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07年,厦门市尝试成立了由社会创办,政府支持的回归性质企业,是目前国内开展对练功者进行社会技能训练的有益尝试。在这家企业中,练功者与非练功者在没有任何身份区别的情况下共同工作,同享待遇,拥有与一般企业员工完全相同的工作体验。企业管理者除业务管理外还担负思想管理工作,注意了解练功者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做工作。此外,企业还建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为练功者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目前,进入企业中的练功者已全部重返正常社会生活的条件,这一经验值得参考借鉴。
  回归社会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社会工作、一项心理工程。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回归者的心理及其作用机制,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才能有的放矢,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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