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学逻辑模型破解李洪志“真、善、忍”理念的思索与实践
针对顽固、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是党和国家系统总结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十几年的经验基础上,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对痴迷人员的转化工作中,转化人员与被转化人员都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李洪志《转法轮》之中提出的“真、善、忍”理念的问题。转化工作人员要破解,被转化人员要坚守。可以说“真、善、忍”的理念问题是转化工作中的一个进攻与防守的制高点。如果被转化人员能够正确认识“真善忍”,抛却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强加给他们的“真、善、忍”理念,转化工作就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因而也就有了在针对“法轮功”痴迷人员转化工作中“破法先破‘真善忍’”金科玉律。
客观的讲,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提出的“真、善、忍”的理念是当今许多“法轮功”痴迷人员坚持参与“法轮功”活动的精神支柱、信念支撑。本人在从事打击、帮教、转化“法轮功”人员工作的近十年的时间里,觉得最难突破的项目,也就是如何砸碎“法轮功”痴迷人员头脑中坚持到底、死不放下的“真善忍”理念的精神枷锁。就事说事的范范说教,总有一种难以找到突破口的欲罢不能的感觉。个人说的很辛苦,对方听的难接受,往往形成一种胶着状态。近期,在对一“法轮功”痴迷人员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本人与参与攻坚的其他同志尝试用数学逻辑模型破解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应用该模型对已经转化的多名“法轮功”人员,深入瓦解理念,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现将本人对如何在转化工作破解李洪志“真、善、忍”理念的思索及数学逻辑模型的设计与应用概括汇总,以其给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的有志之士抛砖引玉,为“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顺利进行,做出自己微薄的贡献。
一、“真、善、忍”是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的核心骗术
社会上的骗子骗人都有一套骗术。邪教头子李洪志的骗术很多,最为核心的骗术就是“真、善、忍”的理念。事实上,走进“法轮功”邪教的人员中,有许多都是陷进了李洪志“真、善、忍”泥潭中不能自拔,最终走上对抗政府、违反法律的道路。
为了使“真、善。忍”成为束缚“法轮功”习练者一种理念和对其进行精神控制的枷锁,我们首先看一下,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对其“真、善、忍”的理念是怎样叙述的:
《转法轮》的第十一页,李洪志讲: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转法轮》的第十二页,李洪志讲: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佛法在不同层次中有不同的体现形式,在不同层次当中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层次越低表现就越庞杂。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古代讲五行构成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也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
《转法轮》的第十二页,李洪志讲:铺开讲,法很大。到了极高点上去讲,那就简单了,因为法就象金字塔形的。到了极高层次上用三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真、善、忍,显现到各个层次就极复杂了。
《转法轮》的第十三页,李洪志讲:我们这个宇宙也是一样,有银河系、其他的星系,也有生命和水,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可是同时它也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
《转法轮》的第十三页,李洪志讲: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它来衡量的。李洪志还讲:不管人类的道德标准怎么变化,可是这个宇宙的特性却不会变,它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转法轮》的第十四页,李洪志讲: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在单位里,在社会上,有的人可能说你坏,你可不一定真坏;有的人说你好,你并不一定真好。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
《转法轮》的第二十五页,李洪志讲:你要重视心性修炼,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炼,把常人中的欲望,不好的心,做坏事的想法去掉。思想境界只要提高上来一点,自身坏的东西已经去掉一些了。同时你还得吃一点苦,遭一点罪,把自身的业力消掉一些,那么就能够升华上来一点,也就是说,宇宙的特性对你的制约力不那么大了。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师父给你一个长功的功,这个功就其作用了,就可以在你的身体外把你的德这种物质演化成功。 [Page]
《转法轮》的第三十三页,李洪志讲:我讲了德直接转化成功这样一种形式。功其实不是炼出来,它是修出来的。很多人追求长功,只注重怎么炼,没有注重怎么修,其实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来的。
《转法轮》的第六十一页,李洪志讲:因为在高级生命看来,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他认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
《转法轮》的第一百四十五页,李洪志讲:我们讲,不管人类道德水准发生多大变化,这个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它可是永远不变的。有人说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说你坏,你不一定真坏,因为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扭曲。只有符合宇宙这个特性的他才是个好人,这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这是得到宇宙中承认的。
《转法轮》的第三百0一页,李洪志讲:人类道德标准都扭曲了,发生变化了,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变化,那是常人中的事情。这个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它可不变。作为一个炼功人,你要想跳出来,你就得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你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
当然,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一书中,谈“真、善、忍”邪说还有许多,主要的观点是上面的这些叙述。由上面的引用不难看出,我们说“真、善、忍”是李洪志邪教的核心骗术的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李洪志把“真、善、忍”定义为衡量好人与坏人的“唯一标准”,从而把“真、善、忍”吹嘘为“极端真理”、“绝对真理”。李洪志进一步说:“衡量好坏的标准不是以个人、或以一个集体为标准的。人类衡量好坏都是根据自己的观念。道德标准不是根据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共同认识和利益确定,而是根据个人的观念。”从而否定了不同的时代、民族、社会、国家道德标准存在的差异性。李洪志如此这般,把他的“真、善、忍”作为“唯我独尊”的标准,扰乱和否定人类社会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给“法轮功”的习练者在头脑中套上了一条无形的精神枷锁。
第二,不仅如此,李洪志还进一步把“真、善、忍”上升为“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最根本的佛法”的地步。也就是说不仅在人的社会中“真、善、忍”是最高标准,而且在神的世界中进而在宇宙“真、善、忍”都是最高标准。成了神圣不可侵犯、不可否定的宇宙大法。彻底打消了“法轮功”习练者对其错误理念的怀疑,坚定不移的相信他的歪理邪说,为进一步实施对法轮功人员的精神控制夯实了基础。颇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但却难以跳出如来佛祖手掌的意味。
第三,同世界上的其他邪教一样,李洪志也在大肆宣扬世界的劫难。在李洪志看来,现在人类生存的宇宙已经险象丛生,而人类生存的地球是一个“垃圾站”,人类是“垃圾”。李洪志把这个能使人类道德“回升”的“宇宙大法”拿出来让大家修炼,为的是挽救“宇宙”、挽救“人类”;人们通过修炼“真、善、忍”,就可以“上层次”、“开天目”,“圆满”到天国世界去做“佛、道、神”,从而避免在大淘汰中被毁灭。为了使“法轮功”的习练者相信他的这一套邪教的理论,李洪志还编造了“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谎言,让法轮功的习练者相信自己的肉身不是由蛋白质构成的,而是由“真、善、忍”构成的。在精神上牢牢地束缚住每一名习练“法轮功”的人。
第四,李洪志故意把“真、善、忍”的理念与“法轮功”的功法统一起来。李洪志说“我讲了德直接转化成功这样一种形式(指练法轮功的功能与功力)。功其实不是炼出来,它是修出来的。很多人追求长功,只注重怎么炼,没有注重怎么修,其实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来的。”诱导“法轮功”修炼者通过修“真、善、忍”就可以使自己习炼的“法轮功”功法得到长进。那么反过来说,炼“法轮功”的功法,就是修“真、善、忍”。正是在李洪志这种极具欺骗性的“理论”误导下,一些“法轮功”的练习者为了使自己的功力、功法得到精进,坚决不放弃“真、善、忍”的理念,进而藐视法律、摒弃道德、践踏伦理,做出了大量违法违纪,维护社会、家庭的事来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事情。 [Page]
二、李洪志“真、善、忍”理念难以瓦解、破除的原因
开展对“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工作,之所以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的瓦解、破除工作难以开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真”“善”“忍”这三个字确实是无可非议的,它作为一个人的行为理念或作为某个人自律的行为目标或原则是很有意义的。从审视历史的角度来看,“真”“善”“忍”三者作为独立的行为理念也是有其进步意义的。比如现在我们党提倡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真是”、“真心真意”的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这些“真”的行为理念是积极向上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基因中关于“善”的理念则更是深入到一般百姓的骨髓中。象“积德行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可以说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忍”作为一个独立的处世哲学、为人准则,历来受到国人的推崇。宋代的苏东坡在《留侯论》一文中就曾这样写到“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将汉高祖打败项羽夺取天下,归结为刘邦的“能忍”与项羽的“不能忍”。清朝的廉臣于成龙曾作《忍字歌》告诫世人遇事要忍。“一忍不为少,百忍不为多,忍的终身坦荡荡,忍得片刻笑呵呵。”正是有了这些积极向上的意义,所以对于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来说,才有了坚持“真、善、忍”是天经地义的、是正确的想法,而未识破李洪志的险恶用心。
第二,“法轮功”痴迷人员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自己认识的“真、善、忍”,他们心中的这个“真、善、忍”与李洪志提出的“真、善、忍”之间,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含义。就象我们说《红楼们》中的贾宝玉,书中写的贾宝玉与读者头脑中形成的贾宝玉以及在讲台上教师口中讲的那个贾宝玉是不完全一样的。况且,李洪志在《转法轮》这本书中,虽然将“真、善、忍”的理念上升到“根本佛法”、“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的高度,却没有给这个“最根本特性”、“衡量好人坏人的唯一标准”下一个定义、订一个标准。比如:“法轮功”的习练者怎样做才是“善”的,又如何行事才是“真”的。李洪志故意用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组合,让“法轮功”的习练者人人认为自己的理解是得了真传的理解,从而坚定自己的实修信心。从我们做转化工作的实践中了解到,“法轮功”习练者心中坚持的“真、善、忍”是含有部分积极意义的“真善忍”,表现在概念上是具有各自独立的内涵、外延;而李洪志的在《转法轮》一书中所提出的“真、善、忍”是三者统一起来作为一个并列的概念和标准,是有特定含义的。然而,对于“真、善、忍”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概念内涵、外延恰恰是不融合的、难以成立的。
第三,对于一些“法轮功”的习练者来说,“忍”适应了在竞争激烈、工作及生活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逃避现实、逃避责任的心理需求,他们在社会行为中,既没有了“真”,也没有了“善”,只剩下了“忍”。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这与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是完全不一样的。既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它就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以“自由竞争、等价交换”和以“承认个人利益优先”为基本运行原则的。相对于计划经济时代来说,现在的人们工作、生存无处不存在竞争,加上我们的市场经济框架处在已经建立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实际的运作中还有些不正常、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从而使“竞争”时常处于一种被人为扭曲的状态。这对于那些不适应社会形态的动态变化,思想观点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大形势、大环境,潜意识中担忧被时代淘汰,不敢正视竞争的严酷,从而产生不自信、不安全感和失落感的无奈状态的“法轮功”习练者来说,“忍”是一个最好的避风港、避难所。如果让他们抛弃坚持了十几年的“真、善、忍”理念,即时就承担起其应该承担的家庭、社会责任,一时他们还难以接受。 [Page]
第四,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多次通过暗示、诱导的方式为“法轮功”的习练者建立了一个以“忍”字为核心、用以寄托灵魂与思想的但又是虚无的“真、善、忍”的天国世界。李洪志在《转法轮》的第136页中,以常人世界中有人被搞得很臭为例子做了详细的叙述。原文是“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他在常人中把你搞得很臭,他算得到的一方,他占了便宜。他把你搞得越臭,轰动的越厉害,你自己承受得越大,他损的德越多,这些德都给了你了(此为一得,作者加)。同时你自己在承受的时候,你可能心放得很淡,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在这个宇宙中还有个理:你是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了,所以你自身的业力也要得到转化。因为你付出了,承受多大,转化多大,都变成德。炼功人不就要这个德吗?你不就两得了,业力还消下去了。他要不给你制造这样一个环境,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你好我也好,一团和气坐那儿长功,哪有那个事啊?正因为他给你制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产生了这样一个提高心性的机会,你从中能够提高自己的心性,你这个心性不就提高上来了?三得。你是个炼功人,你心性上来你功不就上来了吗?一举四得。”在我们对痴迷的“法轮功”人员做工作的过程中,他不在乎你对他的态度、对法轮功邪教理念的批判,“乐呵呵”的接受批评,坚决不转化,根源就是他认为有这“一举四得”,他在另外的世界占了大便宜。这样的好地方,痴迷的习炼者绝对是不愿意离开的。
三、用数学逻辑模型剖析李洪志的“真、善、忍”
建立剖析李洪志“真、善、忍”的数学模型,需要对用“真善美”的和谐状态与“真善忍”的不和谐状态进行比对。这个数学模型就是把“真善忍”与“真善美”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用数学文氏图的方式形象的描绘出来,直观的显现在人们的面前。为此,我们首先将“真、善、美、忍”四个字及其包含的概念含义详细的表述出来。为了解释的准确、权威。这里我们采用1989年版《辞海》中相关条目加以叙述:
(一)、真、善、美、忍的确切含义
真:第159页真的含义:(1)、真实,真诚。与“伪”、“假”相对。如:真人真事。(2)、本原;自身。(3)、实职。古文“真除”之义。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由代理转正。(4)、真,指书法中书体中的楷书。(5)肖像,写真。(6)、当代特指的词真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一条在《辞海》中没有,在《新华字典》中列出。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的是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一、第六项的含义。
忍:第527页忍的含义:(1)、容忍、忍耐。“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这句话的普通现代汉语的意思是:这个如果可以容忍,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容忍呢?原文出自《论语》。引申为坚忍、顽强。(2)、抑制。抑制的含义就是讲个人的情感压抑住,不表现,不释放。(3)残忍;忍心。在忍心的这一条目之下,有两层含义:其一,心地残忍;其二,指耐心。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二、第三项的含义。
美:第2157页美的含义:(1)、指味、色、声、态的好。如:美味;良辰美景。(2)、指才德或品质的好。(3)善事;好事。(4)、赞美;称美。(5)喜欢;称心。(6)、美洲、美国的简称。(7)美学的基本范畴和中心问题。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物质到精神,从艺术品到非艺术品,美的现象到处存在。美的本质问题,即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根本原因这一问题,历来是美学家争论的中心。主要有三中说法:第一,美是客观的。或者认为美是某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属性;如:均衡、对称、和谐等形式,或者认为美是某种客观存在的精神属性;如:理念、理性以及它们的感性显现等。第 二,美是主观的。认为美是认得主观的感受,如生理心理的快感、审美态度、直觉、感情的表现等。第三,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认为美既离不开客观的物质形式和条件,也离不开人的主观感情和态度。如心物同构、内外相应、主客关系等说。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一方面,人按照现实世界本身的规律,改造现实世界,使对象成为人的创造物;另一方面,人又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人自身的目的,丰富地展开人的本质力量,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成为具体形象,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从而产生了美。这一学说为美学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由于美表现于不同的方面,因而有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不同的形态。这些形态是审美和能动创造的对象,又是美感的源泉,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二、第三、第七项的含义。 [Page]
善:第2164页善的含义:(1)善良、美好。如:善意;尽善尽美。(2)、有好、亲善。(3)、擅长;善于。如:英勇善战。(4)、赞评,以为善。即认为是好的。(5)、多;容易。如:善变;善忘。(6)、爱惜。(7)、犹言熟悉。如:这个人好面善呀!(8)、通“缮”。就是“修治”的意思,还有一个含义是抄写。(9)、通“膳”。就是饭食的含义。象一些描写皇帝生活的电视剧,到了吃饭的时间,皇帝说:传膳。就是把我的饭端上来。(10)、伦理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中心范畴。用于对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凡事符合一定的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101页)在有阶级的社会中,阶级利益是判断善恶标准的基础。无产阶级判断善恶的标准,是从无产阶级利益引申出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凡是符合这一标准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评价善恶是有客观标准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或者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一、第四、第十项的含义。
(二)、真、善、美之间的关系
1、真与美之间的关系:从“真”与“美”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美”;“美”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的真实性;美侧重于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也就是说更侧重于意识性。真的东西,不一定是美的东西,在真的东西里往往有丑而没有美。就象我们的解剖医学,到处是血淋淋的,它是真的,但是没有什么美可言。同样,美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东西,在美的世界里往往有假而没有真。比如,我们看见的魔术,美轮美奂但是所有的魔术都是假的,没有什么真可言。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即是真的也是美的事物。比如:我国九寨沟风景区的景物,那是真的,也是美的。也就是说“真”与“美”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美”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交叉的部分存在。表示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1)
2、善与美之间的关系:从“善”与“美”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善”与“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善”不等于“美”;“美”也不等于“善”。“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这一点与“美”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善”更强调人的主观意识性。善的事物与行为,不一定是美的。在一个人善的行为中会有假而没有美。就象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自己的同事、朋友得了不治之症,我们往往告诉他说“没什么,住几天医院,休息几天就会好。”实际上,我们知道他的病是好不了的。这个行为是善的,但是充满着欺骗,自然没有什么美可言。另外,美的事物、行为,与人们评价的善与不善毫不相干。还是以我国九寨沟风景区的景物来说明这个问题:那里的风景是美的,但是我们不能从是否善良的角度来评价它。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有这样的一个实例:温州公安机关的一名警察,默默无闻的资助了一名罪犯的女儿从初中读到高中。人们在对这件事情进行评价的时候,会这样说:这名警察做了一件善事,他的行为是美的、心灵也是美的。也就是说“善”与“美”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善”与“美”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2)
3、真与善之间的关系:从“真”与“善”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善”;“善”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也就是说更侧重于意识性。真的东西与事物,比如:客观存在的“水往低处流”规律,人们无所谓对其评价“善”与“不善”。这就是它们相异的地方。在社会生活中。会有真的东西里面有恶而没有善。就象现在时常发生的街头抢劫案件,这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它是真的,但是没有什么善可言,有的是行为人的“恶”的一面。既便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即是真的也是善的事物存在。比如:2010年评出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雷锋传人郭明义”, 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10倍多。 1994年以来,郭明义先后资助了180多名像杨思雯这样的特困学生。16年时间里,他捐给特困学生和贫困家庭的钱数超过了12万元。这笔钱,比他参加工作以来所有工资的一半还要多。郭明义的献血和自愿捐助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都是在做善事。也就是说郭明义的行为是真的,表现的他的心灵是善的。综合上述,可以确定“真”与“善”的概念在逻辑上也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善”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如图:(3) [Page]
4、“真、善、美”之间的关系:由前面所述真与美之间、善于美之间、真与善之间的关系均属于是交叉关系的实际情况,则不难推出,真、善、美并列之后三者的逻辑关系也应该是相互的交叉关系。用数学的文氏图表示如图(4)。
从第四幅图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真、善、美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的标准来作为评价尺度,可以在图形上找到属于三者共同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里真、善、美三者可以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也就是说,用真、善、美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事物、来作为一个人或者组织追求的目标是可行的,不会出问题的。因为,三者之间有共有的空间,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
(1)、真与美 (2)、善与美 (3)、真与善 (4)、真善美
(三)、真、善、忍之间的关系
1、真与善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在“真、善、美”之间的关系中已经做了讨论,没有新的论点。将其结论引用过来:可以确定“真”与“善”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善”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如图:(1)
2、真与忍之间的关系:从“真”与“忍”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忍”;“忍”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忍则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主观感受和对客观事物存在的心理评价与反应,也就是说是属于意识性的反应。真实存在的客观事物、客观规律,它是不需要人来忍耐什么的。或者我们说的更直接一些,就是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对于已经客观存在的规律也好事物也罢,忍与不忍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比如:人生的生老病死,这是一个客观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逃脱这个规律的限制,与我们喜欢不喜欢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条生命规律的面前,主体的人忍与不忍都不起任何的作用。再如,自然界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循环更替,不会因为人们喜欢春天的鲜花灿烂、万物欣欣向荣,春天就会常住人间。也就是说“真”与“忍”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相异关系,没有共同的相交的区域。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认为,它们之间是出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忍”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圆,没有公共交叉的地方,表示不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2)
3、善与忍之间的关系:从“善”与“忍”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善”与“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善”不等于“忍”;“忍”也不等于“善”。“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也就是说它侧重于意识性;“忍”则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主观感受和对客观事物存在的心理评价与反应,也是属于人的意识反应的范畴。善良与美好的事物及人的行为,它是不需要另外的人来忍耐什么的。对于某个具体的个人来说,他按照“善”的标准来为人行事,这与其他人忍与不忍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往往需要“忍”的事物,恰恰是“不善”的。比如:一个虽然没有皈依,但却虔诚信佛的群众,将自己合法的劳动所得布施给了寺庙。以此作为寺院弘扬佛法或布施给缺医少药的生活贫困者的资金。就这件事情的本身而言,就布施者本人来说,他不需要“忍”,也就是克制自己,相反他由于自己的布施行为本身而获得了内心的愉悦。对于其他人来说,也不需要“忍”。你总不能说“他为什么不将钱财给我,而给了佛?”因为这件事情的本身,与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从这一点上可以说“善”与“忍”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相异关系,没有共同的相交的区域。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认为,它们之间是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善”与“忍”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圆,没有公共交叉的地方,表示不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3) [Page]
4、“真、善、忍”之间的关系:由前面所述真与忍之间、善与忍之间的关系均属于相异关系;真与善之间的关系属于是交叉关系的实际情况,则不难推出,真、善、忍并列之后三者的逻辑关系也应该是真与忍、善与忍之间继续属于相异关系;真与善之间属于交叉关系。用数学的文氏图表示如图(4)。
从第四幅图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真、善、忍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的标准来作为评价尺度,不能在图形上找到属于三者共同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里真、善、忍三者可以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也就是说,用真、善、忍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事物、来作为一个人或者组织追求的目标是不可行的,是会出问题的。因为,三者之间没有共同的空间,这就表示它们三者不能形成一种和谐关系。
(1)、真与善 (2)、真与忍 (3)、善与忍 (4)、真善忍
(四)、用数学逻辑模型对法轮功人员与组织的特异行为进行分析
1、“法轮功”的习炼者痴迷于“法轮功”的时间越长,就越没有人情味,越会被自己的亲人称为“冷血动物”。从“真善忍”三者的逻辑图形上,我们知道:真与忍、善与忍之间都一种相异的关系,没有相互交叉的关系,不存在共同的和谐区域,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对于“法轮功”的习炼者来说,他自己“忍”住了,“向内找”,只能是放下“真”和“善”。把自己的感情克制起来,不去表达;对别人的表达,不去或者不敢接受。长此以往,对外所呈现的只能是“残忍”与“冷酷”的一面。被人们称为“冷血动物”也就不足为怪了。另外,从“忍”的概念所表达的内涵中,十分明确的带有着“残酷、残忍”以及“把自己的感情克制起来”意义,也就是说,“忍”字从先天中就带有了“冷酷”的基因。同时,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也不止一次的要求“法轮功”的习炼者“放下名、利、情”,这些痴迷的习炼者按照“李大师”的要求去做,没有了人间的“情”,或者说没有了“人的情感”,成为“冷血动物”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2、“法轮功”的痴迷者为什么会剖开肚子找“法轮”?我们现在谈论或者关注“法轮功”,很大程度上是从敌对的政治组织的角度来认识。但是,在“法轮功”最初步入社会、让人们所认识的时候,是以“气功”组织的形态出现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的第三十六页中有这样的描述:“我们法轮大法还有一个极其特殊的和所有功法都不一样的最大特点。目前在社会上所流传的气功都是属于走丹道的,炼丹的。炼丹的气功要想在常人中达到开功开悟是很难做到的。我们法轮大法不走丹道,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为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还是在这一页上,李洪志讲:“我们炼法轮,而不炼丹。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为永远要转下去。”我们大家十分清楚,李洪志给“法轮功”习炼者下的所谓“法轮”是一个虚无的东西,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对于接受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法轮功”习炼者来说,对此却是坚信不疑的。由“真善忍”的数学逻辑模型,我们知道:真与忍是相异的关系。它们之间不可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当“法轮功”的习炼者“忍不住”要“求真”的时候,或者说要证实“真”的时候,看看李大师给自己下了一个什么样的“法轮”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我们再从社会上的其他功法来分析:我们国家有成千上万的人习练“太极拳”,但是,有谁听说那一名太极拳的习炼者剖开肚子找“太极图”来?没有,一个也没有。这就是大家都知道“太极图”是个理论上的东西,不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太极的理论基础是“一阴一阳谓之道”;“法轮功”李洪志却说自己的“法轮”是客观实在的。 [Page]
3、在“法轮功”群体中何以多次出现“自焚”、自杀、杀人、自残、撞墙、跳楼、跳井、绝食等等恶性极端事件?从“真善忍”三者的逻辑图形上,我们已经知道:真与忍、善与忍之间都是一种相异的关系,没有相互交叉的关系,不存在共同的和谐区域,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对于“法轮功”的习炼者来说,他自己“忍”住了,“向内找”,只能是放下“真”和“善”。如果“忍”不住,就必定要侵犯到“真”和“善”。那么“真”的对立面是“假”;“善”的对立面就是“恶”。就象傅怡彬弑父杀妻后亲口讲的那样:“善到没法再善了,忍到没法再忍了,最后必须起一个杀心。”这大概就是对“真善忍”的最好诠释吧!如此看来,在“法轮功”群体中会多次出现“自焚”、自杀、杀人、自残、撞墙、跳楼、跳井、绝食等等恶性极端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对李洪志“真、善、忍”理念的再揭露
实际上,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不仅将“真、善、忍”作为一个核心的理念抬升到“根本佛法”、“衡量好坏人唯一标准”的高度,还给“真、善、忍”安上了其他似是而非的光环。这对于“法轮功”的痴迷者也是一种误导,如不加以正本清源,对转化工作也是十分有害的。
第一,李洪志把“真、善、忍”三个字分别作为道家、佛家、儒家学说的核心代表是不正确的。李洪志在《转法轮》的第十四页讲:“道家修炼真、善、忍,重点修了真。所以道家讲修真养性,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返本归真,最后修成真人。但是忍也有,善也有,重点落在真上去修。佛家重点落在真、善、忍的善上去修。因为修善可以修出大慈悲心,一出慈悲心,看众生都苦,所以就发了一个愿望,要普度众生。但是真也有,忍也有,重点落在善上去修。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是按照宇宙的最高标准—真、善、忍同修,我们炼的功很大。”在该书的第二百四十二页李洪志讲“中国人过去受儒教影响比较深,性格都比较内向,生气了不表现出了,高兴了也不表现出来,讲涵养,讲忍”。这实际上是对道家、佛家、儒家文化的无知和亵渎。缘起说被视为佛教的根本思想,被认为是普遍的客观真理。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意思是说,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相待相持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成任何事物和现象。道家当然是讲道,即天道(天地运行法则、规律),儒家的核心是讲仁(爱)。其实不管是讲缘也好,还是讲天道也罢,还是讲仁,它们都是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认识世界、认识天地人、认识宇宙万物的法则,都在讲一切的对立的万事万物在终极上有一个统一的共同本质,即:在终极本质上,一切对立的事物都是没有差别的。由此也就延伸出了儒释道三家在人世间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道理。这些道理几千年了,放之四海而皆准。如:佛家的道理告诉我们要知道珍惜周围的一切,(包括时间、物命等)而不仅仅是珍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缘分;道家的道理告诉我们要顺应天地运行法则,尊重规律。内心要豁达,达到身心自我和谐愉悦;儒家的道理告诉我们怎样学会但当,如何活在当下,做好本职,恪尽本分。而李洪志用“真、善、忍”三个字来概括儒释道,恰恰歪曲了儒释道的内涵。
第二,李洪志把“真、善、忍”做为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作为真理,可以去指导一切,这完全是行不通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哲学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一个主观的认识,是否是真理、是否与客观实践相符合,不是靠自己怎么说,而是看是否与实践的结果相符合。毛泽东在《实践论》一文中就已经提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李洪志把“真、善、忍”作为评价一切、指导一切的标准,是经不起科学实践的检验的。“封丽丽之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封是留美医学博士,专攻人体免疫学,也是“法轮功”痴迷者,曾撰文宣扬“真善忍”“宇宙特性”能提高人体免疫力,能治愈疾病、防治癌症等,而她自己却死于胰腺癌。据说在她弥留之际,被病痛折磨的无法发出声音,她丈夫夏一阳曾求李洪志开手为她治病,李说:“她本人在医院工作,还用着我为她治病吗?”封死前状况非常悲惨。 [Page]
第三,我们从哲学角度再对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加以分析。它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明确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4页)。哲学讲矛盾统一规律,“真善忍”是一个相对“假恶忿”而存在的相对概念,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真理。“真善忍”与“假恶忿”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二者之中任何一方消失了,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法轮功”偏执于“真善忍”并将其视为“宇宙大法”、“最高真理”,是能指导人类发展的“永恒真理”,这就说明了“法轮功”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将人导入极端、绝对化的框框之中,因为它永远也无法把自己从“假恶忿”的对立面中解脱出来,这也就决定了“法轮功”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平和的、宽容的,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对立的、极端的、狭隘的。事情发展的极端必然会走向反面。而真正修炼的意义在于化解怨怼,破除迷惑,获得觉悟,从而叫人解除痛苦,心胸开阔,博学多闻。在不断发现自身不足纠正错误中更好地顺应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而了悟天地运行法则,逐步达到自身和谐,自身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天地万物和谐的目的。由此不难看出“法轮功”的“真、善、忍”根本无法使人实现修炼的真实价值,说明李洪志是一个凡夫境界的、根本不明白什么是“修炼”的人。
第四,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真善忍”就更经不起检验了。由于“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招牌做了许多不真、不善、不忍之事,人们一听到“真善忍”三个字立即就与“法轮功”联系起来,进而又会想起那些惨案,随之就会升起厌恶而避之。这样一来,“真善忍”这三字也就成了“法轮功”的代名词了。好端端地“真善忍”及其良好的内涵就这样被“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败坏了。李洪志用“真善忍”迷惑了“法轮功”的痴迷者,而“法轮功”的痴迷者又用“真善忍”去迷惑其他人。更多的痴迷者则是拿着“真、善、忍”的大棒去对付那些反对他们邪教理论的常人去了。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轮功”的痴迷者是在“真、善、忍”的美好光环中所做的一切都早已走向了“真、善、忍”的反面。李洪志的“真、善、忍”的理念,成了“法轮功”的痴迷者仇视一切、打击一切的理论根据。我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后,李洪志指挥、操纵、策划海内外“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践踏法律的活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7.22”后,在国内,李洪志操纵海内外顽固不化的“法轮功”分子到北京以上访为名“闹事”;在国外,李洪志指挥“法轮功”分子围攻我驻外使领馆等办事机构,并在近年的联合国大会、国际人权大会、APCE会议期间调集一些“法轮功”分子进行闹事;“法轮功”还一以贯之地在海外对质疑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媒体或机构进行“人员围攻”和“舆论围攻”。更为恶劣的是,在我国领导人出访期间,“法轮功”进行所谓的“抗议”、“讲真相”活动。李洪志的“忍无可忍”的所谓“经文”,就是在“真善忍”走向极端的基础上出笼的,这也就更加暴露了他的邪教本质。
针对顽固、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在针对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做转化工作中,用数学逻辑的模型对李洪志用来束缚他们思想的“真、善、忍”理念进行了破除、瓦解,并在文中对其难以破除的原因、实践案件进行了分析,是欲用我们的实践为其他做转化工作的人们提供一个借鉴和思维的模式。在本文撰写的过程中,济南市委的谢圣仁副秘书长给予了多方的指导,市委有关部门领导提供了诸多的方便条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望领导和从事反邪教、教育转化工作的同仁们,加以批评指正。 [Page]
附录:参考资料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2、《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
3、《宗教学基础十五讲》
4、《辞海》1989年版
客观的讲,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提出的“真、善、忍”的理念是当今许多“法轮功”痴迷人员坚持参与“法轮功”活动的精神支柱、信念支撑。本人在从事打击、帮教、转化“法轮功”人员工作的近十年的时间里,觉得最难突破的项目,也就是如何砸碎“法轮功”痴迷人员头脑中坚持到底、死不放下的“真善忍”理念的精神枷锁。就事说事的范范说教,总有一种难以找到突破口的欲罢不能的感觉。个人说的很辛苦,对方听的难接受,往往形成一种胶着状态。近期,在对一“法轮功”痴迷人员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本人与参与攻坚的其他同志尝试用数学逻辑模型破解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应用该模型对已经转化的多名“法轮功”人员,深入瓦解理念,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现将本人对如何在转化工作破解李洪志“真、善、忍”理念的思索及数学逻辑模型的设计与应用概括汇总,以其给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的有志之士抛砖引玉,为“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的顺利进行,做出自己微薄的贡献。
一、“真、善、忍”是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的核心骗术
社会上的骗子骗人都有一套骗术。邪教头子李洪志的骗术很多,最为核心的骗术就是“真、善、忍”的理念。事实上,走进“法轮功”邪教的人员中,有许多都是陷进了李洪志“真、善、忍”泥潭中不能自拔,最终走上对抗政府、违反法律的道路。
为了使“真、善。忍”成为束缚“法轮功”习练者一种理念和对其进行精神控制的枷锁,我们首先看一下,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对其“真、善、忍”的理念是怎样叙述的:
《转法轮》的第十一页,李洪志讲: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转法轮》的第十二页,李洪志讲: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佛法在不同层次中有不同的体现形式,在不同层次当中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层次越低表现就越庞杂。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古代讲五行构成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也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
《转法轮》的第十二页,李洪志讲:铺开讲,法很大。到了极高点上去讲,那就简单了,因为法就象金字塔形的。到了极高层次上用三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真、善、忍,显现到各个层次就极复杂了。
《转法轮》的第十三页,李洪志讲:我们这个宇宙也是一样,有银河系、其他的星系,也有生命和水,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可是同时它也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
《转法轮》的第十三页,李洪志讲: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它来衡量的。李洪志还讲:不管人类的道德标准怎么变化,可是这个宇宙的特性却不会变,它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
《转法轮》的第十四页,李洪志讲: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在单位里,在社会上,有的人可能说你坏,你可不一定真坏;有的人说你好,你并不一定真好。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
《转法轮》的第二十五页,李洪志讲:你要重视心性修炼,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炼,把常人中的欲望,不好的心,做坏事的想法去掉。思想境界只要提高上来一点,自身坏的东西已经去掉一些了。同时你还得吃一点苦,遭一点罪,把自身的业力消掉一些,那么就能够升华上来一点,也就是说,宇宙的特性对你的制约力不那么大了。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师父给你一个长功的功,这个功就其作用了,就可以在你的身体外把你的德这种物质演化成功。 [Page]
《转法轮》的第三十三页,李洪志讲:我讲了德直接转化成功这样一种形式。功其实不是炼出来,它是修出来的。很多人追求长功,只注重怎么炼,没有注重怎么修,其实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来的。
《转法轮》的第六十一页,李洪志讲:因为在高级生命看来,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他认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
《转法轮》的第一百四十五页,李洪志讲:我们讲,不管人类道德水准发生多大变化,这个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它可是永远不变的。有人说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说你坏,你不一定真坏,因为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扭曲。只有符合宇宙这个特性的他才是个好人,这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这是得到宇宙中承认的。
《转法轮》的第三百0一页,李洪志讲:人类道德标准都扭曲了,发生变化了,衡量好坏的标准都发生了变化,那是常人中的事情。这个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它可不变。作为一个炼功人,你要想跳出来,你就得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你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
当然,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一书中,谈“真、善、忍”邪说还有许多,主要的观点是上面的这些叙述。由上面的引用不难看出,我们说“真、善、忍”是李洪志邪教的核心骗术的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李洪志把“真、善、忍”定义为衡量好人与坏人的“唯一标准”,从而把“真、善、忍”吹嘘为“极端真理”、“绝对真理”。李洪志进一步说:“衡量好坏的标准不是以个人、或以一个集体为标准的。人类衡量好坏都是根据自己的观念。道德标准不是根据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共同认识和利益确定,而是根据个人的观念。”从而否定了不同的时代、民族、社会、国家道德标准存在的差异性。李洪志如此这般,把他的“真、善、忍”作为“唯我独尊”的标准,扰乱和否定人类社会日益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给“法轮功”的习练者在头脑中套上了一条无形的精神枷锁。
第二,不仅如此,李洪志还进一步把“真、善、忍”上升为“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最根本的佛法”的地步。也就是说不仅在人的社会中“真、善、忍”是最高标准,而且在神的世界中进而在宇宙“真、善、忍”都是最高标准。成了神圣不可侵犯、不可否定的宇宙大法。彻底打消了“法轮功”习练者对其错误理念的怀疑,坚定不移的相信他的歪理邪说,为进一步实施对法轮功人员的精神控制夯实了基础。颇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但却难以跳出如来佛祖手掌的意味。
第三,同世界上的其他邪教一样,李洪志也在大肆宣扬世界的劫难。在李洪志看来,现在人类生存的宇宙已经险象丛生,而人类生存的地球是一个“垃圾站”,人类是“垃圾”。李洪志把这个能使人类道德“回升”的“宇宙大法”拿出来让大家修炼,为的是挽救“宇宙”、挽救“人类”;人们通过修炼“真、善、忍”,就可以“上层次”、“开天目”,“圆满”到天国世界去做“佛、道、神”,从而避免在大淘汰中被毁灭。为了使“法轮功”的习练者相信他的这一套邪教的理论,李洪志还编造了“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谎言,让法轮功的习练者相信自己的肉身不是由蛋白质构成的,而是由“真、善、忍”构成的。在精神上牢牢地束缚住每一名习练“法轮功”的人。
第四,李洪志故意把“真、善、忍”的理念与“法轮功”的功法统一起来。李洪志说“我讲了德直接转化成功这样一种形式(指练法轮功的功能与功力)。功其实不是炼出来,它是修出来的。很多人追求长功,只注重怎么炼,没有注重怎么修,其实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来的。”诱导“法轮功”修炼者通过修“真、善、忍”就可以使自己习炼的“法轮功”功法得到长进。那么反过来说,炼“法轮功”的功法,就是修“真、善、忍”。正是在李洪志这种极具欺骗性的“理论”误导下,一些“法轮功”的练习者为了使自己的功力、功法得到精进,坚决不放弃“真、善、忍”的理念,进而藐视法律、摒弃道德、践踏伦理,做出了大量违法违纪,维护社会、家庭的事来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事情。 [Page]
二、李洪志“真、善、忍”理念难以瓦解、破除的原因
开展对“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工作,之所以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的瓦解、破除工作难以开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真”“善”“忍”这三个字确实是无可非议的,它作为一个人的行为理念或作为某个人自律的行为目标或原则是很有意义的。从审视历史的角度来看,“真”“善”“忍”三者作为独立的行为理念也是有其进步意义的。比如现在我们党提倡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真是”、“真心真意”的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这些“真”的行为理念是积极向上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基因中关于“善”的理念则更是深入到一般百姓的骨髓中。象“积德行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可以说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忍”作为一个独立的处世哲学、为人准则,历来受到国人的推崇。宋代的苏东坡在《留侯论》一文中就曾这样写到“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将汉高祖打败项羽夺取天下,归结为刘邦的“能忍”与项羽的“不能忍”。清朝的廉臣于成龙曾作《忍字歌》告诫世人遇事要忍。“一忍不为少,百忍不为多,忍的终身坦荡荡,忍得片刻笑呵呵。”正是有了这些积极向上的意义,所以对于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来说,才有了坚持“真、善、忍”是天经地义的、是正确的想法,而未识破李洪志的险恶用心。
第二,“法轮功”痴迷人员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自己认识的“真、善、忍”,他们心中的这个“真、善、忍”与李洪志提出的“真、善、忍”之间,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含义。就象我们说《红楼们》中的贾宝玉,书中写的贾宝玉与读者头脑中形成的贾宝玉以及在讲台上教师口中讲的那个贾宝玉是不完全一样的。况且,李洪志在《转法轮》这本书中,虽然将“真、善、忍”的理念上升到“根本佛法”、“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的高度,却没有给这个“最根本特性”、“衡量好人坏人的唯一标准”下一个定义、订一个标准。比如:“法轮功”的习练者怎样做才是“善”的,又如何行事才是“真”的。李洪志故意用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组合,让“法轮功”的习练者人人认为自己的理解是得了真传的理解,从而坚定自己的实修信心。从我们做转化工作的实践中了解到,“法轮功”习练者心中坚持的“真、善、忍”是含有部分积极意义的“真善忍”,表现在概念上是具有各自独立的内涵、外延;而李洪志的在《转法轮》一书中所提出的“真、善、忍”是三者统一起来作为一个并列的概念和标准,是有特定含义的。然而,对于“真、善、忍”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概念内涵、外延恰恰是不融合的、难以成立的。
第三,对于一些“法轮功”的习练者来说,“忍”适应了在竞争激烈、工作及生活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逃避现实、逃避责任的心理需求,他们在社会行为中,既没有了“真”,也没有了“善”,只剩下了“忍”。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这与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是完全不一样的。既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它就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以“自由竞争、等价交换”和以“承认个人利益优先”为基本运行原则的。相对于计划经济时代来说,现在的人们工作、生存无处不存在竞争,加上我们的市场经济框架处在已经建立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实际的运作中还有些不正常、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从而使“竞争”时常处于一种被人为扭曲的状态。这对于那些不适应社会形态的动态变化,思想观点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大形势、大环境,潜意识中担忧被时代淘汰,不敢正视竞争的严酷,从而产生不自信、不安全感和失落感的无奈状态的“法轮功”习练者来说,“忍”是一个最好的避风港、避难所。如果让他们抛弃坚持了十几年的“真、善、忍”理念,即时就承担起其应该承担的家庭、社会责任,一时他们还难以接受。 [Page]
第四,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多次通过暗示、诱导的方式为“法轮功”的习练者建立了一个以“忍”字为核心、用以寄托灵魂与思想的但又是虚无的“真、善、忍”的天国世界。李洪志在《转法轮》的第136页中,以常人世界中有人被搞得很臭为例子做了详细的叙述。原文是“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他在常人中把你搞得很臭,他算得到的一方,他占了便宜。他把你搞得越臭,轰动的越厉害,你自己承受得越大,他损的德越多,这些德都给了你了(此为一得,作者加)。同时你自己在承受的时候,你可能心放得很淡,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在这个宇宙中还有个理:你是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了,所以你自身的业力也要得到转化。因为你付出了,承受多大,转化多大,都变成德。炼功人不就要这个德吗?你不就两得了,业力还消下去了。他要不给你制造这样一个环境,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你好我也好,一团和气坐那儿长功,哪有那个事啊?正因为他给你制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产生了这样一个提高心性的机会,你从中能够提高自己的心性,你这个心性不就提高上来了?三得。你是个炼功人,你心性上来你功不就上来了吗?一举四得。”在我们对痴迷的“法轮功”人员做工作的过程中,他不在乎你对他的态度、对法轮功邪教理念的批判,“乐呵呵”的接受批评,坚决不转化,根源就是他认为有这“一举四得”,他在另外的世界占了大便宜。这样的好地方,痴迷的习炼者绝对是不愿意离开的。
三、用数学逻辑模型剖析李洪志的“真、善、忍”
建立剖析李洪志“真、善、忍”的数学模型,需要对用“真善美”的和谐状态与“真善忍”的不和谐状态进行比对。这个数学模型就是把“真善忍”与“真善美”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用数学文氏图的方式形象的描绘出来,直观的显现在人们的面前。为此,我们首先将“真、善、美、忍”四个字及其包含的概念含义详细的表述出来。为了解释的准确、权威。这里我们采用1989年版《辞海》中相关条目加以叙述:
(一)、真、善、美、忍的确切含义
真:第159页真的含义:(1)、真实,真诚。与“伪”、“假”相对。如:真人真事。(2)、本原;自身。(3)、实职。古文“真除”之义。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由代理转正。(4)、真,指书法中书体中的楷书。(5)肖像,写真。(6)、当代特指的词真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一条在《辞海》中没有,在《新华字典》中列出。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的是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一、第六项的含义。
忍:第527页忍的含义:(1)、容忍、忍耐。“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这句话的普通现代汉语的意思是:这个如果可以容忍,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容忍呢?原文出自《论语》。引申为坚忍、顽强。(2)、抑制。抑制的含义就是讲个人的情感压抑住,不表现,不释放。(3)残忍;忍心。在忍心的这一条目之下,有两层含义:其一,心地残忍;其二,指耐心。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二、第三项的含义。
美:第2157页美的含义:(1)、指味、色、声、态的好。如:美味;良辰美景。(2)、指才德或品质的好。(3)善事;好事。(4)、赞美;称美。(5)喜欢;称心。(6)、美洲、美国的简称。(7)美学的基本范畴和中心问题。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物质到精神,从艺术品到非艺术品,美的现象到处存在。美的本质问题,即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根本原因这一问题,历来是美学家争论的中心。主要有三中说法:第一,美是客观的。或者认为美是某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属性;如:均衡、对称、和谐等形式,或者认为美是某种客观存在的精神属性;如:理念、理性以及它们的感性显现等。第 二,美是主观的。认为美是认得主观的感受,如生理心理的快感、审美态度、直觉、感情的表现等。第三,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认为美既离不开客观的物质形式和条件,也离不开人的主观感情和态度。如心物同构、内外相应、主客关系等说。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一方面,人按照现实世界本身的规律,改造现实世界,使对象成为人的创造物;另一方面,人又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人自身的目的,丰富地展开人的本质力量,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成为具体形象,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从而产生了美。这一学说为美学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由于美表现于不同的方面,因而有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不同的形态。这些形态是审美和能动创造的对象,又是美感的源泉,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二、第三、第七项的含义。 [Page]
善:第2164页善的含义:(1)善良、美好。如:善意;尽善尽美。(2)、有好、亲善。(3)、擅长;善于。如:英勇善战。(4)、赞评,以为善。即认为是好的。(5)、多;容易。如:善变;善忘。(6)、爱惜。(7)、犹言熟悉。如:这个人好面善呀!(8)、通“缮”。就是“修治”的意思,还有一个含义是抄写。(9)、通“膳”。就是饭食的含义。象一些描写皇帝生活的电视剧,到了吃饭的时间,皇帝说:传膳。就是把我的饭端上来。(10)、伦理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中心范畴。用于对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凡事符合一定的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101页)在有阶级的社会中,阶级利益是判断善恶标准的基础。无产阶级判断善恶的标准,是从无产阶级利益引申出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凡是符合这一标准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评价善恶是有客观标准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或者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我们在谈论“真善忍”理念的过程中,主要涉及这一条目中的第一、第四、第十项的含义。
(二)、真、善、美之间的关系
1、真与美之间的关系:从“真”与“美”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美”;“美”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的真实性;美侧重于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也就是说更侧重于意识性。真的东西,不一定是美的东西,在真的东西里往往有丑而没有美。就象我们的解剖医学,到处是血淋淋的,它是真的,但是没有什么美可言。同样,美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东西,在美的世界里往往有假而没有真。比如,我们看见的魔术,美轮美奂但是所有的魔术都是假的,没有什么真可言。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即是真的也是美的事物。比如:我国九寨沟风景区的景物,那是真的,也是美的。也就是说“真”与“美”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美”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交叉的部分存在。表示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1)
2、善与美之间的关系:从“善”与“美”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善”与“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善”不等于“美”;“美”也不等于“善”。“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这一点与“美”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善”更强调人的主观意识性。善的事物与行为,不一定是美的。在一个人善的行为中会有假而没有美。就象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自己的同事、朋友得了不治之症,我们往往告诉他说“没什么,住几天医院,休息几天就会好。”实际上,我们知道他的病是好不了的。这个行为是善的,但是充满着欺骗,自然没有什么美可言。另外,美的事物、行为,与人们评价的善与不善毫不相干。还是以我国九寨沟风景区的景物来说明这个问题:那里的风景是美的,但是我们不能从是否善良的角度来评价它。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有这样的一个实例:温州公安机关的一名警察,默默无闻的资助了一名罪犯的女儿从初中读到高中。人们在对这件事情进行评价的时候,会这样说:这名警察做了一件善事,他的行为是美的、心灵也是美的。也就是说“善”与“美”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善”与“美”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2)
3、真与善之间的关系:从“真”与“善”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善”;“善”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也就是说更侧重于意识性。真的东西与事物,比如:客观存在的“水往低处流”规律,人们无所谓对其评价“善”与“不善”。这就是它们相异的地方。在社会生活中。会有真的东西里面有恶而没有善。就象现在时常发生的街头抢劫案件,这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它是真的,但是没有什么善可言,有的是行为人的“恶”的一面。既便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即是真的也是善的事物存在。比如:2010年评出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雷锋传人郭明义”, 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10倍多。 1994年以来,郭明义先后资助了180多名像杨思雯这样的特困学生。16年时间里,他捐给特困学生和贫困家庭的钱数超过了12万元。这笔钱,比他参加工作以来所有工资的一半还要多。郭明义的献血和自愿捐助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都是在做善事。也就是说郭明义的行为是真的,表现的他的心灵是善的。综合上述,可以确定“真”与“善”的概念在逻辑上也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善”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如图:(3) [Page]
4、“真、善、美”之间的关系:由前面所述真与美之间、善于美之间、真与善之间的关系均属于是交叉关系的实际情况,则不难推出,真、善、美并列之后三者的逻辑关系也应该是相互的交叉关系。用数学的文氏图表示如图(4)。
从第四幅图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真、善、美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的标准来作为评价尺度,可以在图形上找到属于三者共同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里真、善、美三者可以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也就是说,用真、善、美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事物、来作为一个人或者组织追求的目标是可行的,不会出问题的。因为,三者之间有共有的空间,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
(1)、真与美 (2)、善与美 (3)、真与善 (4)、真善美
(三)、真、善、忍之间的关系
1、真与善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在“真、善、美”之间的关系中已经做了讨论,没有新的论点。将其结论引用过来:可以确定“真”与“善”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交叉关系。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善”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有公共的交叉。表示能形成和谐关系。如图:(1)
2、真与忍之间的关系:从“真”与“忍”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真”与“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真”不等于“忍”;“忍”也不等于“真”。真侧重于强调客观事物的真实性;忍则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主观感受和对客观事物存在的心理评价与反应,也就是说是属于意识性的反应。真实存在的客观事物、客观规律,它是不需要人来忍耐什么的。或者我们说的更直接一些,就是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对于已经客观存在的规律也好事物也罢,忍与不忍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比如:人生的生老病死,这是一个客观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逃脱这个规律的限制,与我们喜欢不喜欢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条生命规律的面前,主体的人忍与不忍都不起任何的作用。再如,自然界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循环更替,不会因为人们喜欢春天的鲜花灿烂、万物欣欣向荣,春天就会常住人间。也就是说“真”与“忍”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相异关系,没有共同的相交的区域。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认为,它们之间是出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真”与“忍”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圆,没有公共交叉的地方,表示不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2)
3、善与忍之间的关系:从“善”与“忍”两个字义及相互表达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善”与“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善”不等于“忍”;“忍”也不等于“善”。“善”是人们对于存在的事物以及人的行为的一种主观的评价,也就是说它侧重于意识性;“忍”则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主观感受和对客观事物存在的心理评价与反应,也是属于人的意识反应的范畴。善良与美好的事物及人的行为,它是不需要另外的人来忍耐什么的。对于某个具体的个人来说,他按照“善”的标准来为人行事,这与其他人忍与不忍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往往需要“忍”的事物,恰恰是“不善”的。比如:一个虽然没有皈依,但却虔诚信佛的群众,将自己合法的劳动所得布施给了寺庙。以此作为寺院弘扬佛法或布施给缺医少药的生活贫困者的资金。就这件事情的本身而言,就布施者本人来说,他不需要“忍”,也就是克制自己,相反他由于自己的布施行为本身而获得了内心的愉悦。对于其他人来说,也不需要“忍”。你总不能说“他为什么不将钱财给我,而给了佛?”因为这件事情的本身,与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从这一点上可以说“善”与“忍”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相异关系,没有共同的相交的区域。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认为,它们之间是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如果用数学的圆分别表示“善”与“忍”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图形上它们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圆,没有公共交叉的地方,表示不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如图:(3) [Page]
4、“真、善、忍”之间的关系:由前面所述真与忍之间、善与忍之间的关系均属于相异关系;真与善之间的关系属于是交叉关系的实际情况,则不难推出,真、善、忍并列之后三者的逻辑关系也应该是真与忍、善与忍之间继续属于相异关系;真与善之间属于交叉关系。用数学的文氏图表示如图(4)。
从第四幅图上我们可以看出,在真、善、忍三者作为一个并列的标准来作为评价尺度,不能在图形上找到属于三者共同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里真、善、忍三者可以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也就是说,用真、善、忍作为一个并列、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事物、来作为一个人或者组织追求的目标是不可行的,是会出问题的。因为,三者之间没有共同的空间,这就表示它们三者不能形成一种和谐关系。
(1)、真与善 (2)、真与忍 (3)、善与忍 (4)、真善忍
(四)、用数学逻辑模型对法轮功人员与组织的特异行为进行分析
1、“法轮功”的习炼者痴迷于“法轮功”的时间越长,就越没有人情味,越会被自己的亲人称为“冷血动物”。从“真善忍”三者的逻辑图形上,我们知道:真与忍、善与忍之间都一种相异的关系,没有相互交叉的关系,不存在共同的和谐区域,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对于“法轮功”的习炼者来说,他自己“忍”住了,“向内找”,只能是放下“真”和“善”。把自己的感情克制起来,不去表达;对别人的表达,不去或者不敢接受。长此以往,对外所呈现的只能是“残忍”与“冷酷”的一面。被人们称为“冷血动物”也就不足为怪了。另外,从“忍”的概念所表达的内涵中,十分明确的带有着“残酷、残忍”以及“把自己的感情克制起来”意义,也就是说,“忍”字从先天中就带有了“冷酷”的基因。同时,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也不止一次的要求“法轮功”的习炼者“放下名、利、情”,这些痴迷的习炼者按照“李大师”的要求去做,没有了人间的“情”,或者说没有了“人的情感”,成为“冷血动物”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2、“法轮功”的痴迷者为什么会剖开肚子找“法轮”?我们现在谈论或者关注“法轮功”,很大程度上是从敌对的政治组织的角度来认识。但是,在“法轮功”最初步入社会、让人们所认识的时候,是以“气功”组织的形态出现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的第三十六页中有这样的描述:“我们法轮大法还有一个极其特殊的和所有功法都不一样的最大特点。目前在社会上所流传的气功都是属于走丹道的,炼丹的。炼丹的气功要想在常人中达到开功开悟是很难做到的。我们法轮大法不走丹道,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为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还是在这一页上,李洪志讲:“我们炼法轮,而不炼丹。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为永远要转下去。”我们大家十分清楚,李洪志给“法轮功”习炼者下的所谓“法轮”是一个虚无的东西,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对于接受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法轮功”习炼者来说,对此却是坚信不疑的。由“真善忍”的数学逻辑模型,我们知道:真与忍是相异的关系。它们之间不可能形成和谐的关系。当“法轮功”的习炼者“忍不住”要“求真”的时候,或者说要证实“真”的时候,看看李大师给自己下了一个什么样的“法轮”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这样的惨剧。我们再从社会上的其他功法来分析:我们国家有成千上万的人习练“太极拳”,但是,有谁听说那一名太极拳的习炼者剖开肚子找“太极图”来?没有,一个也没有。这就是大家都知道“太极图”是个理论上的东西,不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太极的理论基础是“一阴一阳谓之道”;“法轮功”李洪志却说自己的“法轮”是客观实在的。 [Page]
3、在“法轮功”群体中何以多次出现“自焚”、自杀、杀人、自残、撞墙、跳楼、跳井、绝食等等恶性极端事件?从“真善忍”三者的逻辑图形上,我们已经知道:真与忍、善与忍之间都是一种相异的关系,没有相互交叉的关系,不存在共同的和谐区域,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对于“法轮功”的习炼者来说,他自己“忍”住了,“向内找”,只能是放下“真”和“善”。如果“忍”不住,就必定要侵犯到“真”和“善”。那么“真”的对立面是“假”;“善”的对立面就是“恶”。就象傅怡彬弑父杀妻后亲口讲的那样:“善到没法再善了,忍到没法再忍了,最后必须起一个杀心。”这大概就是对“真善忍”的最好诠释吧!如此看来,在“法轮功”群体中会多次出现“自焚”、自杀、杀人、自残、撞墙、跳楼、跳井、绝食等等恶性极端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对李洪志“真、善、忍”理念的再揭露
实际上,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不仅将“真、善、忍”作为一个核心的理念抬升到“根本佛法”、“衡量好坏人唯一标准”的高度,还给“真、善、忍”安上了其他似是而非的光环。这对于“法轮功”的痴迷者也是一种误导,如不加以正本清源,对转化工作也是十分有害的。
第一,李洪志把“真、善、忍”三个字分别作为道家、佛家、儒家学说的核心代表是不正确的。李洪志在《转法轮》的第十四页讲:“道家修炼真、善、忍,重点修了真。所以道家讲修真养性,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返本归真,最后修成真人。但是忍也有,善也有,重点落在真上去修。佛家重点落在真、善、忍的善上去修。因为修善可以修出大慈悲心,一出慈悲心,看众生都苦,所以就发了一个愿望,要普度众生。但是真也有,忍也有,重点落在善上去修。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是按照宇宙的最高标准—真、善、忍同修,我们炼的功很大。”在该书的第二百四十二页李洪志讲“中国人过去受儒教影响比较深,性格都比较内向,生气了不表现出了,高兴了也不表现出来,讲涵养,讲忍”。这实际上是对道家、佛家、儒家文化的无知和亵渎。缘起说被视为佛教的根本思想,被认为是普遍的客观真理。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意思是说,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相待相持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成任何事物和现象。道家当然是讲道,即天道(天地运行法则、规律),儒家的核心是讲仁(爱)。其实不管是讲缘也好,还是讲天道也罢,还是讲仁,它们都是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认识世界、认识天地人、认识宇宙万物的法则,都在讲一切的对立的万事万物在终极上有一个统一的共同本质,即:在终极本质上,一切对立的事物都是没有差别的。由此也就延伸出了儒释道三家在人世间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道理。这些道理几千年了,放之四海而皆准。如:佛家的道理告诉我们要知道珍惜周围的一切,(包括时间、物命等)而不仅仅是珍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缘分;道家的道理告诉我们要顺应天地运行法则,尊重规律。内心要豁达,达到身心自我和谐愉悦;儒家的道理告诉我们怎样学会但当,如何活在当下,做好本职,恪尽本分。而李洪志用“真、善、忍”三个字来概括儒释道,恰恰歪曲了儒释道的内涵。
第二,李洪志把“真、善、忍”做为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作为真理,可以去指导一切,这完全是行不通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哲学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一个主观的认识,是否是真理、是否与客观实践相符合,不是靠自己怎么说,而是看是否与实践的结果相符合。毛泽东在《实践论》一文中就已经提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李洪志把“真、善、忍”作为评价一切、指导一切的标准,是经不起科学实践的检验的。“封丽丽之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封是留美医学博士,专攻人体免疫学,也是“法轮功”痴迷者,曾撰文宣扬“真善忍”“宇宙特性”能提高人体免疫力,能治愈疾病、防治癌症等,而她自己却死于胰腺癌。据说在她弥留之际,被病痛折磨的无法发出声音,她丈夫夏一阳曾求李洪志开手为她治病,李说:“她本人在医院工作,还用着我为她治病吗?”封死前状况非常悲惨。 [Page]
第三,我们从哲学角度再对李洪志的“真、善、忍”理念加以分析。它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明确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4页)。哲学讲矛盾统一规律,“真善忍”是一个相对“假恶忿”而存在的相对概念,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真理。“真善忍”与“假恶忿”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二者之中任何一方消失了,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法轮功”偏执于“真善忍”并将其视为“宇宙大法”、“最高真理”,是能指导人类发展的“永恒真理”,这就说明了“法轮功”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将人导入极端、绝对化的框框之中,因为它永远也无法把自己从“假恶忿”的对立面中解脱出来,这也就决定了“法轮功”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平和的、宽容的,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对立的、极端的、狭隘的。事情发展的极端必然会走向反面。而真正修炼的意义在于化解怨怼,破除迷惑,获得觉悟,从而叫人解除痛苦,心胸开阔,博学多闻。在不断发现自身不足纠正错误中更好地顺应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而了悟天地运行法则,逐步达到自身和谐,自身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天地万物和谐的目的。由此不难看出“法轮功”的“真、善、忍”根本无法使人实现修炼的真实价值,说明李洪志是一个凡夫境界的、根本不明白什么是“修炼”的人。
第四,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真善忍”就更经不起检验了。由于“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招牌做了许多不真、不善、不忍之事,人们一听到“真善忍”三个字立即就与“法轮功”联系起来,进而又会想起那些惨案,随之就会升起厌恶而避之。这样一来,“真善忍”这三字也就成了“法轮功”的代名词了。好端端地“真善忍”及其良好的内涵就这样被“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败坏了。李洪志用“真善忍”迷惑了“法轮功”的痴迷者,而“法轮功”的痴迷者又用“真善忍”去迷惑其他人。更多的痴迷者则是拿着“真、善、忍”的大棒去对付那些反对他们邪教理论的常人去了。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轮功”的痴迷者是在“真、善、忍”的美好光环中所做的一切都早已走向了“真、善、忍”的反面。李洪志的“真、善、忍”的理念,成了“法轮功”的痴迷者仇视一切、打击一切的理论根据。我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予以取缔后,李洪志指挥、操纵、策划海内外“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践踏法律的活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7.22”后,在国内,李洪志操纵海内外顽固不化的“法轮功”分子到北京以上访为名“闹事”;在国外,李洪志指挥“法轮功”分子围攻我驻外使领馆等办事机构,并在近年的联合国大会、国际人权大会、APCE会议期间调集一些“法轮功”分子进行闹事;“法轮功”还一以贯之地在海外对质疑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媒体或机构进行“人员围攻”和“舆论围攻”。更为恶劣的是,在我国领导人出访期间,“法轮功”进行所谓的“抗议”、“讲真相”活动。李洪志的“忍无可忍”的所谓“经文”,就是在“真善忍”走向极端的基础上出笼的,这也就更加暴露了他的邪教本质。
针对顽固、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开展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在针对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做转化工作中,用数学逻辑的模型对李洪志用来束缚他们思想的“真、善、忍”理念进行了破除、瓦解,并在文中对其难以破除的原因、实践案件进行了分析,是欲用我们的实践为其他做转化工作的人们提供一个借鉴和思维的模式。在本文撰写的过程中,济南市委的谢圣仁副秘书长给予了多方的指导,市委有关部门领导提供了诸多的方便条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望领导和从事反邪教、教育转化工作的同仁们,加以批评指正。 [Page]
附录:参考资料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2、《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
3、《宗教学基础十五讲》
4、《辞海》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