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钱作幌 乌鲁木齐一男子借机发邪教反动材料被抓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马婷 实习生孙成斐报道)一男子走进商店,想借机发放邪教反动宣传材料,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被周围的市民逮个正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4月28日,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有关主管部门和水磨沟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位于安居北路的一家商店。

    店老板李大姐在店里忙着生意,看到工作人员的来访感到很意外,一个劲地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并讲述了3月29日发生在店里的那一幕……

    利用换零钱进行违法宣传

    3月29日17时许,一名40多岁的男子来到李大姐店里,拿出一元钱要换两张五角钱坐车。

    正在买烟的小刘感觉不太对劲,心里嘀咕:“现在坐车都是一元,他换五毛干吗?”但此时李大姐已将换好的钱递给那人,小刘赶紧提醒李大姐看一下那一元钱有没有问题。

    仔细一看还真发现了有些不同,钱的空白处有绿色小号字体印的反动标语,小刘赶紧拿着钱追了出去。

    “站住,把你的钱拿回去,这种钱怎么能花?”小刘大声呵斥道。

    小刘的这一声喊,男子有些不安,他神情慌张,支支吾吾地说:“怎么不能花,可以花……”一边说一边想要逃跑。

    “抓住他!他是邪教分子!”小刘一边喊一边追,听到喊声后,很多路人都赶来帮忙,将该男子制服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该男子是网上追逃人员,2006年曾因涉嫌散发邪教宣传品被通缉。

    目前,该男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审理中。

    市民举报奖励正式启用

    该违法犯罪分子的成功抓捕引起了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设立奖励基金。该项基金用于为警方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和突出贡献的市民进行奖励,李大姐和小刘成了首批获得该项奖励人员。有关主管部门和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分别给小刘、李大姐给予上千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当天在单位上班的小刘通过电话得知政府送来奖励时,告诉记者他很激动,“这事不管是谁都会这么做的。”

    小刘居住的社区常会举行一些反邪教的普法活动,让他和辖区居民都了解到,邪教危害着国家安全,反对邪教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传播邪教反动宣传品违法

    这种印制邪教反动宣传品,向市民发放的行为,水区法院刑庭庭长对此做出司法解释,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依照刑法第三百条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其中,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册以上,录音、录像带100盒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宣传品数量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五倍,但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现邪教反动宣传品需上缴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倡导和谐发展的头等大事。

    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到,为提高市民识邪、防邪、辨邪的能力,全市各区、县反邪教协会通过举办普法活动,印制“反对邪教 崇尚科学”类型的环保袋和纸杯等物,在社区发放,让辖区居民提高防范意识。[Page]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开展“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科普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全市6400辆出租车顶的LED灯箱上滚动播放字幕提示市民反对邪教。还通过中国电信发送反对邪教的短信4205条,全面宣传,引导市民擦亮眼睛反对邪教。

    目前,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许多市民不仅自身防范意识强,还积极主动将自己收到的反宣材料上缴到公安机关、反邪教协会等部门,截至目前,已收缴上万份邪教反动宣传品。

    据统计,去年首府公安机关侦破的邪教案件中,由市民举报、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占80%。市、区级有关部门还主动协调公安、电信、文化等部门加大网上斗争力度,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针对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在市面上传播的邪教反动宣传品,乌鲁木齐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提醒市民,对收到的反动宣传材料,要主动做到不相信、不传播、及时上缴至辖区基层单位;如接到邪教反宣电话或短信,不要接听或转发,要及时删除;对印有邪教反宣材料的货币,不要消费避免再次传播,可拿到各银行网点进行兑换。

    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刻向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协助破案。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各县、区主管部门将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该负责人还鼓励市民,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秉承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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