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和谐社会 增强广大群众抵御邪教能力的对策

    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人民群众是社会稳定的基石。邪教是逆历史朝流而动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一股破坏力量,反对邪教是一场长期的政治斗争,邪教的滋生和蔓延,会搅乱我们和平发展的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增强广大群众抵御邪教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探索防范和抵御邪教的有效措施成为当务之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的重要环节。

     一、群众对反邪教工作存在的模糊认识和思想根源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科协及反邪教协会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深层次的认识问题一时又难以解决,加上邪教组织不断变化手法和方式,致使部分群众甚至少数干部仍然存在一些糊涂认识,个别人还被变种邪教所蒙骗而误入岐途。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人不清楚邪教的非法性、主要特征及邪教的反动本质。由于缺少这些基本常识,他们不了解邪教的严重危害性,不知道邪教是社会的毒瘤,听不进别人的劝阻,甚至对“法轮功”产生了依赖心理,经不住“上层次”和“圆满”的诱惑,感觉所谓练功“受益”,即所谓“受益”型练功者尚未转化。他们不但自己对邪教活动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而且认为兴师动众地开展反邪教斗争没有必要,是小题大做,有的个别干部也是抱着遇事绕道走的态度,不愿参与反邪教工作。

  (二)部分人不了解邪教滋生蔓延的原因和历史上的邪教情况,思想上存在着为什么会出现邪教的疑问。这个问题不解决,会影响到他们对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正确认识,对人生价值和理想信念的理性思维,对学习政治和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的努力程度,对看待社会进步与个人暂时遇到的困难的视角方向,以至最终失去对邪教的警惕性。

  (三)部分人弄不清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弄不清我国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与依法取缔、惩治邪教组织的法律规定,弄不清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与揭批邪教组织祸国殃民罪行的政策界限,甚至少数人错误地把邪教认为是宗教的一种表现,因而对反邪教工作抱观望态度,而止步不前。这种糊涂的认识如果得不到澄清,就难以增强他们防范邪教的意识。

  (四)部分人不知道我国现有多种邪教在活动,片面地认为反邪教就是反对“法轮功”。他们赞成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罪行,却疏于对其它邪教的防范和抵御,一旦遇到某种邪教活动袭来的时候,由于缺乏思想准备而往往表现出束手无策,不知如何应对。这种认识上的缺陷,无意中影响了他们的警觉性和鉴别力的提高,容易被其它邪教组织钻空子。

  (五)部分人还存在迷信思想。他们信鬼、信风水、信星座、信算卦、信关帝,认为人的命运是由天堂玉皇和地府阎王主宰的,遇事动辙求神灵保佑和放炮驱邪,对各种歪理邪说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最容易被邪教谎言妖语所迷惑。这种愚昧无知状态,给邪教蔓延以可乘之机。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群众抵御邪教能力的对策

    防范和抵制邪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社会上“法轮功”等邪教的顽固分子毕竟只是极少数,除了依法对邪教活动和违法滋事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外,更大量的工作在于如何能在群众的心理上构筑有效的防线,引导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侵蚀。由于人们的专业、兴趣、爱好和宗教信仰不同,单调的程式化的教育方法和活动方式难以得到群众的响应和认同。因此,在今后反邪教工作中,应重点采取如下对策予以防范。

   (一)高举建设和谐文化大旗,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素养。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与人之间融洽相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全民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它说明实现社会和谐,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障,又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显而易见,建设和谐文化,必将有利于全国人民从思想上筑起抵御邪教的钢铁长城,使腐朽和没落的文化垃圾得到抵制。 [Page]

    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群众。实践证明,思想阵地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思想不去占领,封建迷信等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会去占领。我们不讲唯物论就会有人出来讲唯心论,用唯心主义的错误思想来蛊惑群众;我们不讲无神论,就会有人出来讲有神论,与我们争夺群众。在“法轮功”练习者中,固然多数人是为强身健体,并不相信“法轮功”的邪说,但也确实有人相信其“歪理邪说”,有的还为其进行理论辩护。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推进反邪教工作,更需要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抵御邪教的能力。第一,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群众,用马克思主义置换他们头脑中的“歪理邪说”,进而用科学的理论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一个对国家、对事业负责的公民,从而解决少数人存在信仰危机问题,也是防范邪教蔓延的最有效的办法。第二,要坚持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人心和力量,不断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热情,培育广大群众把握顾全大局的处事准则,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这可逐步解决少数人产生的精神失落和思想迷茫问题,从而认清人生道路和前进方向,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与人为善、团结共事、奋发有为的社会心态,不给邪教以可乘之机。第三,要通过多种途径和信息渠道,坚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不断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这可使崇尚科学、维护和谐、珍惜稳定、保持稳定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更清楚地看穿邪教与社会进步背道而驰的反动面目,从而拒绝邪教组织分裂人群,破坏安定,涂炭生命的罪恶活动,并勇敢地与邪教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二)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善结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就是反对邪教的强大思想武器。崇尚科学是贯彻科教兴国方针的需要,也是对邪教最沉重最有力的打击,反邪教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组织群众开展反邪教斗争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在发动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方面,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应搞好四个结合,大力营造反邪教的社会氛围。

    1、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依法处理邪教组织的工作中,要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对受蒙骗的群众不予追究。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实际上是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客观要求。因此在处理邪教问题时,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事,区分不同情况和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受蒙骗的群众,要按照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要相信大多数,热情帮助那些受蒙蔽的群众认识,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

    2、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任何事物都是具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教育转化工作是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一种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在做好教育转化这一工作中,要充分把握这一特殊性,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那些顽固痴迷者,做到教育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对已转化人员要继续给予关怀和帮助,使他们真正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来。通过几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绝大多数的“法轮功”练习者得以转化,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教育转化的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应该满腔热忱,积极耐心地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契而不舍地把这项工作抓好,从而消除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要把反邪教思想教育深入持续的开展下去,最好能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每年都组织专家下基层宣传,并做到内容常讲常新,使更多的群众受到教育和启发,增强“科学反邪,依法治邪”的意识。 [Page]

    3、加强反对邪教与科学知识普及相结合。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要加强包括反邪教教育在内的科学普及工作,这是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的具体体现。作为科普工作主要内容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既是先进生产力,也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科普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水平,对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要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发挥大众传媒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等大众传媒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进一步动员和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普工作,积极办好各类科普报告、讲座以及培训班。编写出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使老百姓易于接受的大众科普教材,使科普工作从深奥走向浅显;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吸纳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参与科技实践,运用科学思想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把崇尚科学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有效地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们的全面发展,使人们用科学态度,科学眼光对待与审视问题,封建迷信及各类邪教等伪科学的东西将会得到铲除,强化科普工作将加快用科学理论武装群众并最终战胜邪教的进程。

    4、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相结合,在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创造活动中,各级反邪教协会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正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物质富足而精神空虚,信仰发生危机,邪教就会乘虚而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不仅是一个经济指标,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广阔领域的奋斗目标。在加强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为此,必须通过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文体部门合作,编印有利于健康的科学知识小册子,在群众中宣传普及,不断提高人们参与科学健身的热情,要通过骨干示范带头,让尽可能多的群众参加广播操、太极拳等体育活动。要因地因时制宜,组织群众性的晨练、腰鼓、秧歌等队伍。邪教控制信徒都是打着健身的幌子作为突破口的,我们抓住用科学健身这一环节,不给邪教侵入的机会,使广大群众有机会、有条件参与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从根本上铲除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对法轮功邪教,我们要在“尖头”上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1、必须从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来认识它。法轮功希望我们不要“搞意识形态”,而它却在“搞意识形态”;它反对中国有什么“神”,而法轮功在竭力鼓吹自己的“神”,以自造的神,自造的神化理论,随心所欲地“解释”世界——他们的言行,充分表明它们搞的就是“颜色革命”的一套。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一切邪教组织都千方百计地同党和政府争夺群众,妄图实现其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及时揭露和批判其新旧罪行,始终是反邪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搞好宣传揭批是教育群众,警醒邪教信徒的有效方法,也是孤立和打击邪教组织的重要手段,必须审时度势,继续认真地予以全面推进。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依法取缔和打击邪教,就是保卫人权,促进社会团结和谐和维护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Page]

     2、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信仰。农村基层组织的信仰强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许多群众之所以在不了解邪教组织的情况下欣然加入邪教组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基层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广大群众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们认为党员、干部都是先进的,是领导,是模范,他们所做的都是对的。然而,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邪教组织的颠覆下,没有坚定自己的信仰,成为了邪教的傀儡,他们对淳朴的广大农民来说,无疑起到非常恶劣的负面效应。因此,在进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首先,应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信仰的强化,通过他们来进行最直接的反邪教斗争。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基础。作为党的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政治观点,敏锐的政治嗅觉,必须学会从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解决矛盾,才能风微知著,未雨绸缪,确保广大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否则就必然会削弱党在农村的领导,使党的农村工作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千万不要上当。“法轮功”邪教等在许多场合打着伪善的旗号,吸引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此要坚持揭露,切不要把错误的、邪恶的当作正确的来宣扬,构建和谐社会,就包括消除这种不和谐的因素。

    3、加强网络管理。互联网的发明与利用将会改变世界,这一点正在变为不可争辩的事实。但是,目前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的管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形形色色的伪科学和邪教歪理也利用互联网大肆传播蔓延。这对于网民比较集中的网站,显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上互联网站内容的管理,使网络向着健康的有益的方向发展。同时,也需要根据网络传媒的特点,拓宽政治思想工作的阵地,提高人们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增强实施效果。

     总之,在今后反邪教工作中,只要我们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同各种歪理邪说、错误思想做斗争,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大群众抵御邪教自觉性就会不断提高,必将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